唐军荣,石小平
虽然现代学徒制在国外已经推行了很多年,已经被证明是一种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但我国现代学徒制还处于试点阶段,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没有成熟的模式可供模仿,也没有成功的经验可供复制,在执行过程中只能边试点边摸索。
现代学徒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于2014年提出的一项旨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一步完善校企合作育人机制、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现代学徒制是通过学校、企业深度合作,教师、师傅联合传授,对学生以技能培养为主的现代人才培养模式。就是围绕1个标准签好2份合同,用好3块资金,解决4个问题,这4个问题都是企业和职业教育要解决的问题:企业招工难的问题;企业用工稳定的问题;劳动者收入的问题;劳动者自我价值实现的问题。与普通大专班和以往的订单班、冠名班的人才培养模式不同,现代学徒制更加注重技能的传承,由校企共同主导人才培养,设立规范化的企业课程标准、考核方案等,体现了校企合作的深度融合。
现代学徒制的实施需要投入一定的成本才能完成。按照谁受益谁投入的原则,则谁通过实施现代学徒制获得了好处,谁就应该分担一定的成本。现代学徒制的实施是政府推行,学校和企业联手,共同对学徒进行培养。所以现代学徒制涉及的相关方有政府、学校、企业和学生。
教育作为一项准公共产品,是政府必须履行的职责。现代学徒制作为一种新的人才培养模式,能够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劳动人口就业率,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因此,进行投入是政府理应履行的职责之一。政府应从政策、资金、土地等各方面给予支持。
企业在实施现代学徒制中获得的利益包括:可利用学校师资进行企业培训或参与问题解决;可获得人才储备,为企业发展积蓄后备力量等。
现代学徒制实施过程中企业要培养师傅进行教学;要参与学校课程标准等的制定;要提供设施设备供学徒训练;要为学徒购买保险;要支付一定的实习报酬给学徒;还要承担学徒因技能不过关可能给企业带来的各种损失等。这些都是企业在实施过程中可能承担的成本。
人才培养是学校的主要职责。实施现代学徒制,有利于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人才服务社会的能力,也有利于提高学校的声誉。学校在这个过程中投入的成本主要涉及到学校教师要给学徒上课,要发放老师工资,要购买实训设备,要承担一定学生管理职能。
对学生而言,通过实施现代学徒制,学生能够在高职学习期间就获得企业所需的部分技能,同时更早融入企业文化,有利于增加学生对职业的认识和了解,对其职业规划更具方向,能提高就业机会,争取获得满意的工作岗位,有较好的职业发展,更有利于实现其人生价值。学生在这个过程中需要付出的成本主要是学费,还有时间成本等。
我校物流管理专业2016年被列入湖北省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017年被列入国家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经过三年的试点,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方面有了更深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许多问题。
在推行现代学徒制过程中,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不是很高。一方面,企业师傅没精力参与学校的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及课程标准的制定完善等,也没精力去尽力指导学生,因为他们有自身的工作要完成,在企业没有相应政策保障他们的利益不受损害时他们没办法按现代学徒制的要求去做;另一方面,企业不愿意花时间精力和成本去培养学生。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培养学徒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都很高。比如学生如果操作错误,可能造成人工成本等增加,还可能造成客户的流失。另一方面学生流失率也很高。
学生参与现代学徒制的积极性也不太高。一方面,部分学生在选择专业时没有认真思考,在学习过程中发生了兴趣转移;另一方面,中国目前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有些学生对工作环境、工作待遇等期望较高,而物流基层工作都较累,学生们不愿意做;此外,企业提供给学生的岗位技能过于简单,不利于学生能力富培养和职业发展,这也是学生不愿意参与的一个重要方面。
学校作为事业单位,响应国家的号召是其义不容辞的义务。学校希望按照国家政策积极推行现代学徒制,但由于企业及学生层面存在的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学校在推行过程中也只能是“剃头挑子一头热”。
现代学徒制的实施涉及到政府、企业、学校、学生等多个利益主体。现代学徒制在实施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的根源最终还是归结于各利益方的需求未被有效满足。只有平衡好各利益方的权益,使各方的需求都能被有效满足,现代学徒制才能真正发挥其提升学徒技能、提高学徒生产效率、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作用。
在我国,任何事物的普及离不开政府自上而下的推行。比如我国上世纪90年代为推广信息化实施了一系列“金”字号工程。现代学徒制要想普及,没有政府的支持是推行不下去的。而且现代学徒制是一种教育模式,政府进行投入是必然的。从利益相关者角度,政府也是受益方,政府承担一定的成本是应该的。当前政府对学校有财政拨款,对学生有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等方面的政策支持,目前主要要解决的还是政府对企业的支持要落地。
1.给予企业税收减免支持
目前,在政策方面,国家有意给予参与现代学徒制的企业一定政策优惠。比如,《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对于健全企业参与制度中提到,“企业因接受实习生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按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举办职业院校的企业,其办学符合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要求的,各地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支持。对职业院校自办的、以服务学生实习实训为主要目的的企业或经营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等优惠。”但这些政策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因缺乏可执行性或者说缺乏具体的操作规程导致无法实施而形同虚设。建议政府尽快制定更详细地具备可操作性的条款来保证政策的落实。比如接收学徒的企业,按人数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比例。
2.给予资金支持
一方面,可按企业接收学徒的人数给予适当补贴;其次,可按比例补贴企业更新设备的支出。建议政府将每年财政支出中用于学校实训室建设的资金的一定比例划拨到企业,用于补贴企业设施设备的损耗,降低企业更新设备的压力。学校实训室建设中购买的有些设备利用率不高,实在浪费。相应资金如果用于企业,可能会产生更大的价值,发挥更高的效用。当然这个划拨要注意方式方法。建议结合企业接纳学徒的人数、接纳学徒的时间长短等,再按企业固定资产折旧价值的一定比例进行补偿,也可按企业购买设施设备价值的一定比例进行补偿,有上限但无下限。
3.多种形式支持企业建设兼具生产与教学功能的公共实训基地
学校实训室购买的实训设备,一是受资金限制不能全部购买,二是购买回来利用率不高,无人维护;三是更新较慢,容易和市场脱节。而如果把资金投入对应企业,则可发挥更大效用。目前市场上已出现企业建设的公共实训基地,但感觉和政府初衷有点不太切合,“公共”勉强能算上,“实训”的目的可能也能达到,但生产性欠缺。政府制定此政策的初衷应该是鼓励实施现代学徒制试点的专业所对应的生产企业来建设此类公共实训基地,而不是由第三方来建,而且这类公共实训基础应以生产为主,教学为辅,才能让效能最大化。比如物流管理专业的试点,应该是鼓励物流企业或企业中物流部门来建设公共实训基地,即用于物流的生产,同时也满足教学的需要。
4.制定相关政策保障各方权益
比如为解决企业人才流失率的问题,可参照师范生的做法以政策的形式规定学生为企业服务的年限,不按要求提供服务则需缴纳一定的违约金。还有以政策的形式规定学徒在企业学习待遇也应区别对待,跟岗实习期间和顶岗实习期间不能相同。
企业是现代学徒制实施的主体。当政府支持到位时,企业也必须承担相应的学徒培养成本。
从规章制度上保障企业师傅的权益
对于参与现代学徒培养的师傅,一是从时间上给予支持,二是从报酬方面给予倾斜,三是从培训激励方面给予优先。解决了师傅们的后顾之忧,师傅们的积极性自然就提高了。
从执行层面配合学校实施学徒的培养
在学徒培养的执行过程中势必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企业应有专人和学校进行沟通,以利于问题的解决。从联合招生到联合培养,最后到学徒就业,企业要真正参与进来。
3.积极保障学徒的权益
目前在学生顶岗实习阶段学徒已经能够独立操作,只是技能掌握不太熟练,这个阶段企业一般按政策规定给予学徒一定的实习工资。但在其他学习阶段,不同企业还存在许多不同的问题。比如学徒在学习期间安全要有保障,企业应为学徒购买保障,提供安全设备等;学徒的学习权益能否得到保障,比如跟岗阶段学徒可能必须半工半读,这期间企业能否给予一定的教学条件的满足,适当给予学生一定的生活交通补助。
学徒应加强对此种人才培养模式的认识,积极主动缴纳学费等费用。同时,在学徒期间,严格遵守法律政策、规章制度及各项操作规程,虚心学习各项技能,努力成长自己,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为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加瓦。
学校承担的成本主要是教学成本。一是师资培训及教学的成本。学校教师要多渠道多途径地继续学习,以提升自身的技能;教师们要制定和完善各种教学文件,以提高教学质量;教师送教入企可能还涉及差旅费用等。二是配备必要的教学条件所必须花费的成本,如一定数量和要求的教室,必要的实训设备和教学软件等。三是和企业合作中可能产生的各种支出。如招待费用,交通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