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树荣
(淮北师范大学 文学院,安徽 淮北 235000)
文人创作小说至明已经不足为奇,明朝文人在落魄失意后常通过小说来委婉地宣发情怀、表达见解。梅鼎祚受晚明宣城地区佛老思想和泰州学派“尚义崇侠、以情为重”的交互影响,在《青泥莲花记》的编纂中表现出了复杂的伦理思想和价值判断。一方面,作为传统儒生,他渴望通过读书入仕来实现治国安邦的理想。但在另一方面,当他在仕途生活中屡屡碰壁时,他又只能通过转移志趣来解脱自己。对现实生活的失望使梅鼎祚陷入巨大的矛盾之中,在他看来,与衰腐的仕风相比,处于社会底层倡女的节气更为可贵伟大。心灰意冷后他转而将目光投向下层出淤泥而不染的倡女,用为世俗所构陷轻视的倡女作为自己的代言人,表明自身的愿望追求。倡女因其身份的特殊性,在社会生活以及文学创作中,一直处于一个较特殊的地位。梅鼎祚为了达到为倡女正名的目的大胆先从佛道角度对其源来进行美化。然后从传统儒家衡量文人士子的标准“忠、孝、节、义”等角度来对倡女进行品评。
目前对“记义”部分倡女形象的分析研究,一般将其与“记忠”“记孝”“记节”和“记从”合并,作为儒家传统道德价值观的体现进行整体论述,未见单独分析。且学界较多探讨倡女由历史社会等因素而导致的被动性影响,较少从反面角度探讨倡女的能动性反抗。笔者综合前人观点,选取“记义”部分较为出彩的人物王翘儿为主体,从儒家传统思想和倡女的特殊存在为切入点,探讨倡女向“义士”转变的原因,最后分析封建社会倡女地位的边缘化所催发的女性意识的觉醒与反抗,并回应梅鼎祚《青泥莲花记》的编纂立意。
“以文为戏”的小说,因其娱乐悦性的惯有看法,与道学家要求“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伦理观念相违悖。文人常常囿于传统观念或慑于轻视小说的社会舆论压力,鲜有涉足。然而由于晚明阳明心学和李贽“异端”思想的兴起,加上朝廷政治上的昏庸不明、商品经济的萌芽等诸多因素之间的相互影响,使得世人大多从传统“程朱理学”的枷锁中解脱出来。文人不再拘泥于传统抒情言志的诗文,转而投入对小说的创作之中,小说逐渐成为文人宣排烦闷、娱情娱性的一种途径。由于思想上的解放以及社会环境的改变,晚明文人创作所迎合的对象不再仅仅局限于王侯将相等贵族阶级,他们更加迎合普通民众的审美情趣,逐渐向俗文化靠拢,将市井民众的生活纠葛搬上书页。
“淫”与传统的道学思想相背斥,在中国古代传统文人士子的眼中,更是一个禁忌的话题。倡女的社会地位也随之变得特殊,文人在创作中大多采取刻意回避的态度,多是对其艳美的外在采取模棱态度简笔勾勒,较少从正面的角度进行细致刻画。直至唐代,社会风气渐开,倡女才作为较为正面的形象登上舞台。以《霍小玉传》和《李娃传》为例,两位女性虽出身泥潭,但都表现了对传统观念一定的反抗冲击。受唐朝风貌的影响,这个时期的创作可以概括为“浪漫的想象”[1]。到了晚明倡女形象较之前期发生了较大的改变,更多地表现为“现实的思考”,从着力表现门阀制度对男女结合的阻碍转向揭露商品经济初期金钱对感情的戕害[1]。倡女不再简单地作为被动、陪衬式的角色,而是表现出较浓厚的反抗色彩和人性观念。
梅氏的《青泥莲花记》不仅顺应时代风潮将视角转向处于社会下层的倡女,正视她们的美好品德,更将倡女拔高到儒释道的地位与传统士子比肩。《青泥莲花记》中收录的篇目除了“记禅”和“记义”篇外,其余的倡女形象都或多或少沾染了儒家思想色彩。韩王梁夫人,识英雄于行伍,擂鼓战金山,侠肝义胆、赤胆忠心;王二作为倡女,本为世人眼中最无情寡情之辈,却忍辱负重,终为父母报仇;以扫眉才子薛涛和甘棠女状元温婉为代表的“记藻”类倡女,打破了男性文人士子霸占文坛的传统,凭自身的的才情和文采流芳百世;再如严蕊面对残酷的刑罚,也不愿意背离自身的准则,坚决不以妄言诬陷士大夫……一个个充满儒家传统道德力量的人物跃然纸上。
孔子云:“义者,宜也”。义,指的是合宜的道德、行为或道理。封建社会士子以“义”作为修身齐家治国的基本准则[2]。倡女和义士本是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类群,但是辑者梅鼎祚大胆用“义”来汇编倡女的事迹,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他思想的开放性。梅鼎祚所收录徐学谟的《王翘儿传》是较早的版本,相较于后世再创作的文本,虽节义道德形象相对略显单薄,却有着更为复杂的韵味。
王翠翘作为文本中唯一出现的女性,虽为一介倡伎,却展现出了“义士”才有的高贵品德。她本来是江南一带的倡女,年少鬻于倡家,靠着在乐律上的独特天赋,获得了文儒贵游的青睐,得以声名远播。翘儿的前半段生涯与别的江南倡女看起来别无二致,但是独特的性格使得她的生活最终走上一条不同的道路。首先,翘儿有“至性”,她有自己独立的判断意识,不把自己当作获得利益的工具。其次,面对假母长期的压榨,她依旧敢于追求自我理想。最后,也是最可贵的一点,不慕资财,不被金钱所困。而正是由于翘儿难得可贵的品性,使得她能够完成从风流倡女向坚勇义士的最终转变。
概括来说,翘儿的“义”主要表现在民族大义与个人忠义两个方面。
前期的翘儿是实现民族大义的勇士。倡女一直与“衰亡”“柔靡”等词语联系起来,而翘儿在面对国家危亡的关键问题时,毅然决然地挺身而出,不畏生死。在身处敌营,朝夕不保的情形下,面对前来招降的华老人落入困境性命难保时,勇于涉险向贼人游说。为了与督府里应外合,一举歼灭叛乱倭人,她周游于贼人身侧,精心筹备。这时的翘儿身上所具有的智谋与勇敢更像是一位冲锋陷阵的将士。后期,翘儿在成全民族大义与实现个人忠义之间产生了巨大的矛盾。虽然得以成功剿灭贼寇,但是她却落入了深切的自责与懊悔之中。在犒赏宴会上,诱杀贼人本应成为“英雄”的翘儿,再回到男性社会里,却不得不重新恢复多年前在青楼的“倡女”身份,充当着歌儿遍行酒的“服务者”,仅被看作是一种工具(性的工具性)。在官僚阶级代表胡宗宪做出越矩行为时,首先想到的也是牺牲翘儿来维护自己的身份形象。实施暴力的人在一番颠倒后,却变成了受害者。翘儿最后的结局也只是被胡乱赐给一个酋长。对于国家来说徐海充满威胁,但是对于翘儿自身来说他却没有做出一点伤害。原文虽然没有谈到徐海被杀是否为翘儿原来的计划,没有翘儿面对徐海被杀和庆功宴被戏耍的心理描写,但是根据翘儿最后的选择似乎也可以推测一二,“明山遇我厚,我以国事诱杀之。杀一酋而更属一酋,何面目生乎?”[3]
受到不公正待遇后,翘儿没有沉沦,反而在精神上彻底站了起来。她打破了人们对倡女无情、人尽可夫的传统囿见,转而做出了文人义士才会的选择。为报答徐海的知遇和厚待,回应自己遭受的莫大的羞辱,她最终毅然选择投江,成全了对个人忠义的追求。
女性主义者罗斯玛丽·雷德福·鲁特尔认为,“妇女作为父权制‘他者’的从属地位不应当从妇女的内在本性与生理本性中寻找原因,而应当回到父权制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中去发现其生成根源。”[4]倡女作为妇女群体里一种特殊的存在,在男权社会中的“他者”形象也相对特殊,她们被置于一种非主体要者的地位,处于社会和性别的双重边缘化的位置。
首先,女性的社会属性身份使其承担着封建社会要求女性所要承担的部分行为规范。她们不能“立功”“立言”,不能自主抉择自己的命运。在某种意义上她们更接近于一种商品,按照男性社会所要求的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但是在另一方面,身为青楼女子的她们又不受传统贞洁观念和社会道德的束缚,无需承担更为重要的各类社会伦理责任,可以相对自由地与文人商贾随意交往,大胆表露自我,个性、思想和精神方面都较为自由开放。其次倡女的特殊生活环境又让她们处于性别边缘化的尴尬位置。她们不同于封建传统女性,拥有了某些男性的特权。王书奴在《中国娼妓史》提到,唐代倡女以色为副品,以技艺为正品。倡女不仅要有美色的外在条件,为了迎合乡绅贵胄的审美情趣,社会上所公认的名妓往往都有自己特有的技艺。“虽然名妓多以卖淫为主,但明代文人为示风雅,也要求妓女懂诗词,这成为他们品评妓女的一个重要标准。”[5]写诗作词成了倡女的必修课。为了迎合文人附庸风雅的需求,获得青睐,她们大胆挑战当时固有的“女子无才便是德”的社会观念。不同于少数深闺女子诗作的羞涩内敛,她们大胆表露自身的真实情感,部分倡女的文学造诣甚至不逊于文人儒士。恰恰因为倡女社会和性别的双重边缘化的独特身份,使得她们身上更具备挑战传统思想观念的可能。女性主义的萌芽在她们身上出现也不足为奇。
《青泥莲花记》中记录了众多倡女形象,或为神话色彩的菩萨仙人转世,或为不知名姓的平凡倡女,她们都是作者笔下向善、勇敢、有气节和担当的代表,寄寓着编纂者自身进步的女性意识。作为男性社会的附属品,在古代传统小说中,女性往往是以配角的身份出现,主要作为男性功成名就锦上添花式的奖励品,或者用自身的曲折遭遇印证三从四德等女性行为准则的典型教化作用。梅鼎祚所辑录的女性却处于叙述的中心位置,具有着传统女性所不具备的胆识和学问,为中国古典小说塑造出了一批全新的女性形象。
王翘儿的形象塑造也不难看出作者觉醒的女性意识。主要表现为对个性的勇敢追求,以及女性经济独立意识和婚恋意识的觉醒。有别于“以色为职而主利者”的固有形象,面对谄媚多金的大腹商贾时,她丝毫不掩饰自身的厌恶,用“辄惛惛不开明,或竟夕虚寝而罢”的方法来解脱自己。在因此危害假母利益而被笞骂时,翘儿没有选择屈服,而是利用少年私下相赠的钱为自己赎身,勇敢追求新的生活。徙居海上获得自由的翘儿,依旧有着莲花般的高洁,而且还表现出更为难得的视金如土、不慕权贵的品质。她将无数缠头尽施所善贫客,自己分文不留的行为,是对“义”的大胆表露。“经济上的独立意识,是女性摆脱依附男性地位,真正获得独立与自主的根本前提”[5]。当翘儿在战胜后的结局是“杀一酋更属一酋”,她的女性婚恋意识可以说是彻底觉醒。男性可以凭借立功进言而得到改变自身社会身份的机会,作为社会底层的倡女,只能听从男性的安排,如同“章台柳”一样任人攀折。抛弃性别和社会身份来看,身处青楼楚馆的翘儿,更像是处于泥淖而保持风骨的勇士。而翘儿的悲剧也在于此,她的特殊身份极易遮盖住她的品德。而且虽然表现出女性意识的萌芽,但是翘儿也难逃社会对倡女认识的局限性,最终只能选择自杀的手段结束自己。
纵观“记义”部分,梅鼎祚辑选了九位有代表性的倡女。正如辑录者自己所言“娇陈而下,或酬恩于知己,或务分于穷交,……严蕊至吏治榜笞,而终不以一言污蔑士大夫,亦诚立名义不侵为然诺者乎。”[3]张红红在受到皇上宠信一跃成为才人时,听闻当初在危难时刻帮助自己的将军卫青的死讯后,“不忍忘其恩”“一恸而绝”;台妓严蕊几乎榜笞至死也“一语不及唐”,紧守底线;瑞卿、薛希涛亦是用自己的遭遇对“义”进行生动阐释。全书所辑录的主人公虽为倡伎,但内容绝不是平常的声色艳情之词。梅氏大胆采用她们作为“义”的表现对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他进步的女性意识的觉醒。
梅鼎祚生长于佛道盛行的宣城,又师承罗汝芳泰州学派崇情重性的观念,同时接受儒家传统思想的交互影响,以致对于倡女问题的叙写呈现出了一定的矛盾性。而这种矛盾性也正是他的理想与社会现实相互碰撞的结果。一方面,他认为相比于人文精神和道德担当双重倒退的贵胄文人,经常被人们所构陷的倡女却是践行伦理美德的主体,他对她们寄予深切的同情与赞赏。为了改变大众对倡女的污浊成见,他从儒释道角度对所辑文本进行编排,更是将倡女原型追溯为佛教锁骨菩萨和观音,并且辑录倡女升仙得道,以及渗透儒家忠孝节义的大量故事。正如梅鼎祚苦心撰写的题名“青泥莲花记”所暗含的意义所示:青泥,暗指倡女生活环境的污浊。而莲花,本为佛教道教的圣物,象征在污浊世间修行而不染的修行者。这里辑者却用来喻指倡女,充分表示了他对倡女本性纯洁的肯定。他曾为她们辩解说:“凡倡,其初不必淫佚焉。或托根非所,习惯自然;或失足不伦,沦胥及溺……间有临中流而海岸遂登,薄虞渊而日车始税,即顿渐不同,要其从道固一也。”[3]而在另一方面,他始终没有跳出儒家传统对他所造成的根深蒂固的影响。所辑倡女的大多结局始终渗透着滞后的封建思想,仍潜移默化以传统儒家价值体系进行评价。正如本文王翠翘在面对社会男权社会不公正待遇时,并没有勇敢地站出来与之对抗,而是用自杀的手段而结束自己。辑者囿于传统道学的影响,不免向当时的正统观念低头,在文中隐晦地宣扬传统女性的贞烈观,刻意凸显它的教化作用,有一定的教条主义。“梅氏编纂中既能兼容传统的标准和异端的批评,又能大胆地叛离自己的男性姿态和士子身份;这种双重性和分离性的态度,并非纯个人化的选择,而是那个时代受包括心学在内的思想合流冲击下的产物;此外,还是其‘彰显情性、个性和人性’的‘章性观’在小说选编中的展示”[6]。但是总的来说,《青泥莲花记》以其先进的思想,丰富的内容和深厚的文化内蕴,不仅对当时的荒淫颓废的士风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更是为后世文人创作保存了大量宝贵的资料,受用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