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三种汉译本之比较鉴赏

2019-12-06 07:39袁佩凡
北方文学 2019年32期
关键词:月亮与六便士表达力毛姆

袁佩凡

摘要:近年,英国小说家威廉·萨默塞特·毛姆的经典作品《月亮与六便士》的新译本日渐增多,但译文质量参差不齐。本文选取傅惟慈版本、苏福忠版本和徐淳刚版本,从词语的恰当性、意义的准确性和译文语言的表达力出发来进行对比赏析。

关键词:毛姆;恰当性;准确性;表达力

《月亮与六便士》是英国小说家威廉·萨默塞特·毛姆(1874-1965)的作品,以法国印象派保罗·高更的生平为素材,小说中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是伦敦的一名证券经纪人,原本事业有成、家庭幸福,但他放弃了优越的生活,离开妻子和孩子,不顾世俗的看法,勇敢追求心里多年的绘画梦,即便他的生活贫困潦倒,但却在精神上获得极大的满足。读者看完此书,也会不禁感叹道“满地都是六便士,唯有他看见了月亮”。

这部小说在1981年就被我国翻译家傅惟慈译成中文。2016年,毛姆的作品进入公共版权期,《月亮与六便士》出现多个新增汉译本。其中,徐淳刚版本的《月亮与六便士》曾在2017年豆瓣阅读TOP100中名列第一,荣获波比小说奖。2018年苏福忠也出了自己的译本。这三个译本各有千秋,本文主要从词语的恰当性、意义的准确性和译文语言的表达力来进行对比赏析。

一、词语的恰当性

确切理解词汇的语言意义主要根据上下文的语言逻辑以及词汇本身的使用规范,如词性、词语搭配模式等,从词典意义中选取适合的语义项,再通过信息等值的原则用目的语加以表达。简而言之,翻译词语的语言意义主要是在词语固化意义项之间选择最恰当的,再在目标语中等值出现(李勤、刘芹,2018)。

(1) But I should be thrice a fool if I did it for aught but my own entertainment(William Somerset Maugham,2018:13).

三个译本中,此处最大的差异在于“be thrice a fool”,“thrice”本意“三倍地、三次”。傅译为“双料傻瓜”(傅惟慈译,1981:12),由于傅出版该书时是20世纪80年代,所以生活在21世纪的笔者不清楚在当时是否有“双料傻瓜”这个汉语表达。苏则按字面意思“三倍”,译为“傻瓜的傻瓜的傻瓜”(苏福忠译,2018:31),笔者认为过于“直译”。徐译为“十足的傻瓜”(徐淳刚译,2018:13),笔者认为原文要表达的含义,在目的语汉语中得到了恰当的表达,虽然没有忠于表面意思的“三倍”,但达到的效果却是一样的,属于正确的“直译”。茅盾曾说:有些文学作品即使“字对字”译了出来也看得懂,然而未必就能恰好表达了原作的精神(罗新璋,1984:353)。虽然苏的译文仍能被读者所理解,却丢失了原作的精神。徐尽管没有“字对字”翻译,但译为“十足的傻瓜”却非常的地道和准确,符合汉语的说法,也有助于汉语读者理解原文所要表达的含义。

(2) But others thought this frivolous,and they wore“art fabrics”and barbaric jewelry.(William Somerset Maugham,2018:15).

在三人的译文中,对于“barbaric jewelry”一词,各有不同的译法,傅译为“具有蛮荒色调的珠宝装饰”(傅惟慈译,1981:14),苏译为“野里野气的珠宝”(傅惟慈译,1981:14),徐译为“未经打磨的珠宝首饰”(傅惟慈译,1981:14)。根据Merriam Webster电子词典,“barbaric”有“having a bizarre,primitive or unsophisticated quality”之意,笔者认为徐译的“未经打磨的”更为恰当,因为“barbaric”有“having unsophisticated quality”之意,而精美的珠宝确实要经过一系列的打磨和加工,且作者此处是想表达她们佩戴的珠宝并不精美,所以徐译的“未经打磨”不仅忠实原文,而且更加自然好懂。

二、意义的准确性

著名的“信、达、雅”翻译三原则由我国早期翻译家严复提出,他将“信”放于首位,这意味着译文的文本与原文文本在意义上要一致,要能够正确传达原文所表达的内容,不可肆意发挥,译者是“戴着镣铐跳舞的”,因此译文必须是基于原文基础上的表达,“信”要求译者必须忠实原文,做到意义的准确传递。

(1) I do not speak of that greatness which is achieved by the fortunate politician or the successful soldier;that is a quality which belongs to the place he occupies rather than to the man;and a change of circumstance reduces it to very discreet proportions(William Somerset Maugham,2018:1).

傅譯:我所谓的伟大不是走红运的政治家或是立战功的军人的伟大;这种人显赫一时,与其说是他们本身的特质倒不如说沾了他们地位的光,一旦事过境迁,他们的伟大也就黯然失色了(傅惟慈译,1981:1)。

苏译:我这里说的伟大,不是平步青云的政治家所取得的光环,也不是功成名就的军人赢得的英名;那是一种特质,属于他们所占据的位置,与个人关系不大;环境已经发生变化,那种盛名就会大打折扣,名不副实(苏福忠译,2018:17)。

徐译:我说的伟大,和时来运转的政治家或平步青云的军人无关;这种人的“伟大”源于他们的地位,而非自身品质;形式一旦改变,这些人也就微不足道了(徐淳刚译,2018:1)。

傅基本做到了“信”,将原文的意义传达出来了。苏将“that greatness”在定语从句中分别译为“光环”和“英名”,而在“reduces it”中“it”译为了“盛名”,鉴于文本中“it”指代的就是前文提及的“that greatness”,这种译文的变换,有不忠于原文的嫌疑。再加上中文喜重复,所以笔者认为此处最好前后一致。而徐将“reduces it”中的指示代词“it”则译为“这些人”,虽然整句读起来流畅,但仔细分析原文,则会发现作者所说的“it”就是指代前文的“that greatness”而不是“这些人”。在不看原文的基础之上单看苏和徐的译本并没有诘屈聱牙或难懂之处,但是他们两人却在一定程度上歪曲了原文作者所要表达的意义。

(2) He reminded you of those jolly,fat merchants that Rubens painted(William Somerset Maugham,2018:102).

傅译:看到他,你不由会想起鲁宾斯画的那些一团和气的胖商人(傅惟慈译,1981:87)。

苏译:看见他,你会联想到鲁本斯笔下那些快活的肥胖商人(苏福忠译,2018:122)。

徐译:他笑容可掬,让你想到鲁本斯笔下那些肥胖的商人(徐淳刚译,2018:84)。

此处的“he”是指施特略夫,他是个矮胖、腿短、秃顶的无名画家。在这个句子里,“jolly”是用来修饰“merchants”的,傅译和苏译无误,但是在徐译中,他却将“jolly”用来修饰“he”,这显然有悖于原文要表达的含义,虽然在未看原文的情况下,该译文通顺流畅,似乎说的过去,也比较符合施特略夫的角色设定,但是,此处这样翻译却是不忠实于原文,使得原文要表达的意义在一定程度上发生了的变化。

三、译文语言的表达力

文本翻译要求词语的恰当性和意义的准确性,更需要译文具有与原文同样的表达力,如果原文语言深刻简洁,而译文松垮冗长,则译文读者感受不到原文语言的力量,这样的译本也不能称为翻译佳作,因此译文语言的表达力也非常重要。毛姆被誉为“语言大师”,他的作品的语言不仅丰富、通俗易懂,而且诙谐、幽默,富于表现力,并以简洁、明晰为其特色,文风如“金刚刀切割”般干净利落(侯晶,2018)。所以,译者应注意原作者的语言风格和语言的表达力,并在译文中有所体现。

(1) Art is a manifestation of emotion,and emotion speaks a language that all may understand(William Somerset Maugham,2018:3).

傅译:艺术是情感的表露,艺术使用的是一种人人都能理解的语言(傅惟慈译,1981:3)。

苏译:艺术是感情的表露,感情讲一种芸芸大众都能听懂的语言(苏福忠译,2018:19)。

徐译:艺术是情感的体现,情之所至,人人都能理解(徐淳刚译,2018:5)。

傅不知为何将第二个“emotion”译为“艺术”,译文其他地方虽然意思翻译的准确,但总体显得不够精炼,不符合毛姆简洁的风格。苏的译文虽是正确的直译,但把译文的主谓宾成分提炼出来后变成了“感情讲语言”,这并不符合中文的表达逻辑。而徐译为“情之所至,人人都能理解”,原文的两个小句,翻译成中文后变成了三个小句,虽然打乱了原句的结构,但跳出了字面桎梏,把原文的神韵传达出来了,而且也更加精炼简洁,符合毛姆一贯的文风。

(2) I wandered about looking at the pictures I knew so well,and let my fancy play idly with the emotions they suggested(William Somerset Maugham,2018:150).

傅译:我在画廊里随便走着,一边欣赏那些我早已非常熟悉的名画,一边任凭我的幻想同这些画幅所激起的感情随意嬉戏(傅惟慈译,1981:131)。

苏译:我到处溜达,观看那些我十分熟悉的画,让我的想象力和画中暗示的感情轻松地交流一番(苏福忠译,2018:175)。

徐译:我四处溜达,观赏着那些熟悉的名画,任凭自己心驰神往,浮想联翩(徐淳刚译,2018:125)。

傅基本采用句式对等的直译,意思也清晰明了。苏则将“play idly”译为“轻松的交流”,而徐则译为“任凭自己心驰神往,浮想联翩”,笔者认为,这种简短句式的译文更符合毛姆的风格,语言也有文采,且表达了原文的意思,跳出原文字面意思的桎梏,虽然“they suggested”没有以字对字的形式译出,但是“浮想联翩”其实就包含了“they suggested”这层含义,正是因为画幅激起了感情,才能让人浮想联翩。所以原文意思并没有流失,且达到了功能的对等。

四、結语

本文对《月亮与六便士》的三个译本做了简单的比较鉴赏,笔者认为在当时资源有限的条件下,傅能译出这样的佳作实为不易。但是在苏的整个译本中,却发现了一些低级的语义错误,而且这些错误只需一查字典就能避免的,况且如今电子资源和纸质资源都很丰富。而徐作为诗人和作家,他的译文简短有力,颇有文采,给当代读者的阅读体验更好。当然,这只是笔者一人的愚见,希望以后会出现更多高质量的译作供广大读者欣赏。

参考文献:

[1] William Somerset Maugham.The Moon and Sixpence [M].海豚出版社,2018.

[2]李勤,刘芹.从词汇的语义和语用视角试析译文《中国人》中词汇翻译之失[J].上海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40(03):219-223.

[3]罗新璋.翻译论集[M].商务印书馆出版设,1984.

[4]侯晶.《月亮和六便士》两个汉译本的比较分析[J].疯狂英语(理论版),2018(04):138-140.

[5]萨默塞特·毛姆,月亮与六便士[M].傅惟慈译,外国文学出版社,1981.

[6]萨默塞特·毛姆,月亮与六便士[M].苏福忠译,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2018.

[7]萨默塞特·毛姆,月亮与六便士[M].徐淳刚译,浙江文艺出版社,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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