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尚卿 毕 东 毕晓红 尹婷婷
(云南农业大学,云南 昆明 650201)
《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年)》的提出,首先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硬件设施条件、人员配备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其次各地可以根据国家指导标准,从实际出发,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实施标准。国家用法律形式,明确政府的保障底线,充分体现了我国以法制手段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体现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
为充分了解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基层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的现状,本课题组选择最具有代表性的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前场镇新街社区作为调查对象,该社区下辖55 个村民小组,有农户1623 户,有乡村人口6584 人,其中彝族、苗族等少数民族人口2000余人。农业人口6453人,劳动力4129 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数2411 人。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业、畜牧业为主。2017年全村经济总收入19282.00 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680.00元,属于典型的少数民族贫困山区。
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村民走访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详细了解了该社区居民对基层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管理及使用的完整情况,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建议等。本次调查问卷的设计主要依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年)”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进行,包括公共文化基本服务项目、硬件设施、人员配备和其他4个方面。本次调查共发出问卷350 份,收回350 份,其中有效问卷320份,有效率为91.42%。调查对象覆盖了建有多功能文化活动室的55个村民小组,样本结构合理,基本数据如下,见表1。
表1 调查对象构成
表2 基本服务项目调查统计
续表
问题分析:在“读书看报”方面,从表2的题1可知,46.25%的村民认为当地公共图书馆(室)、文化馆(站)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含农家书屋)等配备图书、报刊和电子书刊,并免费提供借阅服务方面的表现“一般”。说明基层农村无论是文化资源建设还是管理服务上都与老百姓的需求差距较大。有关部门要想方设法提高资源建设和管理水平。从题2可知,52.19%的村民认为当地在城镇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流密集地点设置阅报栏或电子阅报屏,提供时政、“三农”、科普、文化、生活等方面的信息服务为“一般”。主要原因是除了村委会(社区)所在地有街道、人口相对密集外,其他自然村都分布在偏远的山区、半山区,而且交通不便,人员稀少,所以没有设置阅报栏或电子阅报屏。
在“收听广播”和“观看电视”方面,通过“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能够满足老百姓的基本需求。在“观看电影”方面,从题6、7 可知,71.86%的村民认为,当地为农村群众提供数字电影放映服务,没有达到其中每年国产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两年)比例不少于1/3 的标准。46.56%村民认为,当地没有达到为中小学生每学期提供两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的标准。主要是因为一方面,家庭电视基本普及,老百姓对电影的需求不大,另一方面是影片陈旧,新片较少,对老百姓没有吸引力。有时电影放映成本较高,放映人员需要跑上百公里到村里放映电影,观众却寥寥无几。而且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民收入逐渐增加,但文化消费意识总体上淡薄,很多免费的文体活动不愿意参加,对于花钱的则更不愿意;还有就是深入乡村中小学为学生免费放映爱国主义电影做得不够,学生想看却看不了。其实,农村真正的文化群体是中小学生,他们对文化和知识有强烈的渴求,要想方设法满足他们的文化需求。可以将电影放映设置在学生假期,提高学生的参与度。在“文体活动”方面,从题11、12可知,大多数村民还是达到较满意状态,对于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尤其是进行健身、培养文艺爱好等提升自身素质的项目,农民群众仍具有相当高的热情[1]。
表3 硬件设施基本情况统计
问题分析:我国近年来在基层硬件设施方面采取多项措施来缩小城乡之间差距,但农村基层硬件设施建设还是薄弱环节。从表3可知,在“文化设施”“广电设施”“体育设施”方面,基层的公共文化设施、广电设施、体育设施基本上都能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建设。在“流动设施”方面,39.06%的村民认为,当地没有根据基层实际,为每个县配备用于图书借阅、文艺演出、电影放映等服务的流动文化车,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据调查了解,该社区由于属于少数民族高寒山区,路远、坡陡、老百姓需求小,成本较大,所以很多自然村的村民没有享受到流动文化服务。
文化服务就是公益事业,是一项需要长期建设和努力的工作。一方面,相关部门和人员要更新观念,以人为本地提供服务。只有一传十,十传百,一个带动一个,读书学习的良好氛围才能够在落后的民族地区逐步营造起来。另一方面,要真正地建立起公共文化服务理念,增强农村基层文化机构的实际效用,使其真正地服务于农民群众。在“辅助设施”方面,50.94%的村民认为,当地各级公共文化设施没有为残疾人配备无障碍设施,有条件的配备安全检查设备。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受经济发展水平限制,没有多余的资金进行无障碍设施建设,在经济欠发达的边疆民族地区,能够把文化活动的主体建起来就已经非常不容易了。另一方面是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认为农村的残疾人数量非常少,而且基本上文化素质较低,可以忽略不计。而且残疾人也不能充分使用这些设施,配备相应的辅助设施还可能造成浪费,占用有限的资金。其实,这种观念和做法也是损害了残疾人的正当利益[2]。
表4 人员配备基本情况统计
问题分析:从表4可知,在“人员编制”方面,有53.75%的村民认为,当地县级以上公共文化机构没有按照职能和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办等部门核准的编制数配齐工作人员。
据调查,按照相关规定,乡镇综合文化站要配备1-2 人文化专职管理人员,但是,在调查中了解到,平时只有1名管理人员,其余人员经常被县、乡借用或调用。这一现象说明: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滞后,整体素质不高。本来专职人员就少,还要经常被抽调,导致许多文化站形同虚设,农民正当权益受到侵害。从题3 可知,49.38%的村民认为,当地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没有由政府购买的公益文化岗位。一般都是由社区干部或“八大员”中的一员兼任。而且兼职人员杂事多,待遇低,连正常开门都保障不了,严重影响了公共文化资源的利用。从题5 可知,50%的村民认为,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文化专兼职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没有达到5 天。主要是因为兼职人员一方面事情多而杂,没有时间投入培训。另一方面是文化程度低,大多为初中或小学学历,不能适应计算机培训的要求。
表5 公共文化产品统计
问题分析:从表5可知,农民群众对公共文化产品的知晓率依次为:电视节目、广播、图书、节庆活动、科普教育等。对其他的公共文化产品知晓率相对较低。一方面是因为农村信息相对闭塞,新兴公共文化产品并没有传入到农村;另一方面是因为相对于传统的公共文化产品,体育健身、戏曲表演、互联网上网等建设成本较大,基层并没有配备相应的设施。群众喜欢的公共文化产品排名依次为:电视节目、节庆活动、科普教育、戏曲表演、图书、广播、农民运动会、文艺演出等。与政府及相关部门“一刀切”提供的文化产品有较大出入。因此,应真正建立起以农民为文化主体的需求表达机制,做到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量体裁衣,有的放矢。
县级人民政府要把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真正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建设整体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绩效的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年度重点督查事项,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全面落实“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和本年度文化事业投入比上一年有提高”的要求。逐年加大对村级文化活动室的建设,持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建设[3]”。
由于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欠发达,老百姓的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建设单一的文化室成本较高,使用率却较低。因此,一是要统筹项目和资金,把新闻出版局、宣传部、组织部、文体局、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牵头进校建设的项目和资金整合起来。二是要盘活现有资源,把已经建设的面向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整合到一起。三是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通过当地的民营企业家和各界知名人士捐资捐物,大力推进村(组)文化活动室建设,将村组文化活动室建成集农家书屋、党小组活动、村民议事、文体活动、文艺演出等于一体的“文化活动综合体”。
文化建设是需要持续投入,久久为功的事业,民族地区受经济制约,每年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农村公共文化建设不太现实。比起购买价格昂贵的图书资料、音响设备等实体资源,通过建设数字乡村,实现州、县、乡、村图书馆(室)的虚拟网络连接,逐步实现区域内图书馆资源共建共享、文献通借通还。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和3G网络的覆盖,农民逐步都改用智能手机。加强网上三馆、移动终端和各级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农民文化素质网络培训学校建设,推进数字公共文化服务。
努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大力发展数字文化服务网络,积极构建数字化公共文化资源库、新型数字化综合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和公共数字文化移动服务平台,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网络化、移动化,为基层群众提供多样化的文化服务,提高公共文化的覆盖率和服务效能。让农民在村里或家中就能享用优质的海量信息资源[4]。
通过国家的持续建设,城镇的公共文化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长期以来受“城乡二元经济”的影响,农村的公共文化建设与城里相比,差距甚远,是非常薄弱的地带。在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今天,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流动文化服务,送演出、送图书、送电影、送展览、送培训进村入户,以便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更好地向基层延伸,实现公共文化服务重心下移、资源下移,深化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覆盖[5]。
农民群众才是基层文化建设的主体,要充分尊重和发挥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按照节俭惠民的要求,办好民族节庆等各类群众喜闻乐见的民间文化活动。动员广大群众,充分挖掘和利用当地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突出民族特色,培育打造独具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增加公共文化服务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充分发挥非遗传承人、乡土文化人才、民间艺人在活跃基层文化生活中的作用,引导他们开展传帮带,积极培养基层文化建设的带头人。对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文艺人才、文化骨干进行引导整合,将其融入社区文化队伍,通过组建音、舞、美、棋、琴、书、画、戏等业余团队,扩大文化品牌的辐射带动效应,带动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发展[6]。
民族地区农村虽然在经济、教育、文化素养等方面与城镇和发达地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但是,俗话说“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参照“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年)”,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统筹协调和规划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农村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以实现村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规范、管理科学、群众利用率高、老百姓满意为目标,切实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