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研究

2019-11-29 05:22吴劲松
大众投资指南 2019年3期
关键词:高收入者税款征管

吴劲松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河南 新郑 451100)

一、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现状

近年来,随着我国的经济水平的快速发展,居民的收入水平也在不断地提升,居民的收入差距也在不断地扩大。例如:郑州市作为一个人口大省,缴纳税款的收入不容小觑。首先因为郑东新区是郑州金融业集聚的地方,大批的富豪聚集在此,人数规模重大。郑东新区因经济技术开发区簇拥了几千富豪,同时也增加了河南省的财政收入。由于我国经济水平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的水平也在不断地提高,而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的矛盾也日益突出。税收政策具有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功能,加强税收能有效地调节过高的收入,然而这正是不断完善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机制和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的目的所在。但由于我国的公民对纳税的意识不够强大,税务管理机关不够严格,税收征收环境不够良好等,高收入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并不是很理想。

据调查,高收入者人群主要集中在外企高管,移动,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煤炭,房地产销售,超市老总,建筑老总等。然而这部分人属于社会的强势群体,在社会中的影响力还是比较大的。

二、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居民依法纳税意识淡薄

税收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调节贫富差距的重要手段。居民的纳税意识是对税收的认知和重视。它的意义与价值就在于它是法制的社会思想基础和精神支撑。公民的纳税意识淡薄是一种无知性的税收不遵从行为,抑或是情感性的税收不遵从行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成为当前以及今后影响税收征管和保证地方财政稳定增长的重要因素。我们必须帮纳税人树立正确的纳税观念,引导他们从盲目性或拒绝性的税收遵从着转向为忠诚性的税收遵从者。

(二)个税征管效率低下,征管手段落后

个人所得税是税收征管中难度最大、范围最广以及隐蔽性最高的一个税种,这就要求税务机关在纳税制度方面要严格执行。个人所得税征收种类很多,有些高收入者许多收入都不容易检查出来,有些就会被漏掉,税收有时没有被征收到。但目前由于国家税务机关的征管人员数量有限、征收方式存在漏洞、征收手段落后以及对个人所得税征收工作的投入量不是很大,所以不能对个人所得税投入足够征管力量且无法对每个人每个地区的个税都一一进行检查征收,有时一个税务工作人员就要负责多个地区多个不同阶层的人的税务工作,有时可能会有些工作人员顾及不到的地方,造成一些税收流失,导致税收征管效率低下。有时税务机关的监督检查力度与惩处力度不到位,不能很好地打击偷逃税款的行为,造成税收收入减少。

(三)隐蔽的税源难以控制

目前税收征收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很多的税源漏洞和隐蔽的税源,很难进行全面控制。首先,由于我国人口、行业众多,人们从不同的地方取得收入,但是有些是征管人员没有办法监督征收到位的,让很多应该征收税款的收入没有征收上,这些收入就被“漏”掉啦,这些因素的出现让个税的征管变得困难,个税税收收入减少。其次,如今居民收入的形式多样化,除了居民的基本工资以外,还有股票投资收入、证券投资收入以及保险收入等。这些收入的透明度比较低,不易查找,税务管理部门难以掌控,很容易造成偷税漏税的现象。再次,我国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机制不太健全,对应纳税的纳税人缺少监控,真正去依法纳税的大多数是工薪阶层,而大部分高收入者的纳税意识比较淡薄,能逃则逃、能偷则偷,甚至存在抗税现象,加之某些代扣代缴机关的质量不合格,业务办理责任心不够强大且业务办理水平低下,这样一来偷税漏税现象更加严重。

三、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对策

(一)采用纳税激励机制,提高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

在我国受历史原因和道德观念影响,公民普遍的纳税意识较薄弱,而且在我国长期的税收管理中形成了以打击限制纳税人为主的思维模式,重点出现偷逃税款时首先想到的是采用惩处等方式对公民进行约束。对于像美国的那种主动报税的激励制度没有足够的重视,激励制度理念还没有形成。若采用纳税信用激励机制,将纳税与公民生活、工作挂钩,尽量提高纳税人因积极主动纳税所获得的额外收益,促使公民自愿诚信纳税,如实纳税。但相反的对于公民不能及时准确的缴纳税款甚至出现偷逃税款情况,不但不给予上述的优惠利益,而且还要另外增加因偷逃税款而增加的交易成本的处罚。

(二)规范税收征管工作,加强征管力量

我国个人所得税没有先进的征管手段,征管力量也不强大,税收征管人员的征管效率低下。学习国外有些纳税人的收入情况只是劳动收入和存储收入,这些人可以让他们在发工资的时候就交税,他们每年要交的个人所得税相当于他们暂时预交的税费。这样员工写这一年的申报报表以减轻纳税人的工作量,同时中间简化了很多程序减轻了税务工作人员的工作量,降低了税收征管费用。而且在英国,每个公民有自己的纳税代码,我国可以根据自己的国情学习这种理念,为每个公民设计自己的纳税类型和纳税数量,在缴纳税款时就大大减少了税务机关的征管难度,提高了征管的效率。

(三)建立并积极推行个人信用制度

针对我国公民有意或无意偷税漏税的现象,我们可以学习西方国家所建立的纳税信用体系,在我国逐步建立以法律为基础,以信用为准则的诚实守信的管理体系。税务机关可以对缴纳税款的人的缴税记录、收入情况,监督检查情况等基本资料进行分析,如果纳税人依法主动纳税就记录好的信用级别,分析结果不好的就有信誉危机。在这种评定下,通过缴税人与税务机关的重复博弈下,可以激励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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