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小英
受“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的影响,大学生创业热情持续高涨。2017年中国人民大学发表了《中国大学生创业报告》,报告中显示将近90%的大学生有创业意向。但报告也明确指出,我国大学生创业成功率极低。以创业环境相对较好的省份浙江省为例,也仅有5%左右的创业成功率。究其失败的原因,资金缺乏是主要因素,此外缺乏创业经验、对创业风险认识不足亦是重要原因。其中对法律风险的认识与防控更是大学生创业者所缺乏的基本技能。
当前我国大学生创业热情高涨,但无论是在校大学生还是毕业大学生的创业成功率均不理想。在创业过程中大学生们往往会面临以下困境:一是创业资金不足。家庭和朋友的资助是大学生创业资金的主要来源,仅有少部分是政府资金支持或者风险投资。但后两者惠及面很窄,因此资金匮乏仍是大学生创业的最大瓶颈。二是创业政策与创业环境不到位。为鼓励创业,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地方政府层面都出台了很多鼓励和扶持创业的政策,但在实际操作中,无论是政策的执行和创业环境还远未达到便利创业的程度。三是大学生的创业实践能力与创业热情的严重脱节。大学生创业很多处于盲目跟从,其本身尚不具备经营实业所应具有的管理、沟通、营销等能力。笔者通过网络调研和现场访谈的方法,对浙江省内多所高等院校的大学生创业者进行调研后发现,造成大学生创业实践成果不理想,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大学生创业不若前往单位就业,后者完全可以通过单位安排的岗前培训,师从前辈的教导就可以按部就班适应岗位。而自主创业则需要具备一系列的能力和素质:首先如何选择创业组织并办理设立登记,如何招募员工制订劳动规章制度,如何办理税务筹划、登记和缴纳,如何与他人达成协议、签订合同等等。在仅凭一腔献身祖国经济建设的热血,显然是无法应对创业的繁杂。
诚如前文所言,大学生创业不仅需要大学生自身具备创业基本技能,还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国家等多方面配合。目前,高校逐年加大对大学生创业的支持力度,但是也存在创业教育不到位、创业环境未形成的局面;多数家庭对于孩子的就业仍秉承铁饭碗的观念,限制了大学生创业热忱;社会对于大学生创业也没有实现全方位接纳之态;国家在创业政策的制订和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
根据前文分析的大学生创业困境,结合大学生创业者的实际经历,笔者从创业时间轴角度分析大学生创业的法律风险类型。按照这一角度,可以将大学生创业的法律风险分为创业组织设立时的法律风险、创业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和创业组织终止的法律风险。
大学生创业往往会选择规模较小的组织形式,例如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加盟连锁等。选择不同的组织形式,在办理设立登记手续、享受的税收政策、出资人的责任承担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别。从设立登记手续方面,个体工商户的办理手续最为简便,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则较为复杂。不同组织形式享受的税收政策也不一样,对于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个人独资企业仅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有限责任公司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以对于公司要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来缴纳税款,公司的出资人则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来缴税。当然对于大学生创业者,责任承担方式的确定尤显重要。上述几种组织形式,除了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者对于公司债务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外,其余组织形式的出资人均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创业之初对于创业组织的选择就会面临以上风险。
在创业组织运营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呈现多样化和复杂化的特点,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大类。一是内部控制和治理风险:包括组织内部的规章制度的制订、人事管理制度特别是劳动合同管理;二是工商税务等事务管理风险:哪些事项需办理工商登记、如何进行年检、税务如何申报和缴纳;三是对外市场交易过程中的风险:具体会涉及到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
鉴于大学生创业的低成功率,很多大学生对于如何了结创业相关事项也手足失措。主要是创业组织如何办理注销登记,相关的债权债务如何分配和承担。
法律风险防控是系统化的工程,不仅应包含事前的法律风险评估和预警,还应包括事后的法律风险应急处置,对此应建立科学合理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因此,笔者认为这一风险应对体系应既包含内部法律风险防控体系,还应包含外部风险防控体系。
大学生创业法律风险的内部防控,是指在学校内部构建法律风险防控机制,以实现大学生对法律风险的科学掌握。其中,高校创业法律教育是基础,大学生创业法律知识培养是重点,创业平台的搭建是保障。1.高校创业法律教育必须较强,以提升高校创业法律教学水平。首先,高校要做好创业人才培养体系和法律教育课程体系的建设。在当前双创的大好形势下,高校要抓紧时机进行教学改革,对于创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要着眼于社会的发展,并根据学生的不同层次和专业,确定不同的培养目标。课程体系要向专业化、科学化发展,开发普适性的创业通识课、创业强化课以及专业与创业相融合的课程。其次,打造专兼结合的创业法律教育师资队伍。没有实践就没有发言权,高校可以从校外聘请行业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进校对大学生进行辅导。同时,还可以选派校内教师前往企业进行实践或者自行创业,提升去创业指导水平。2.开展多元化的大学生创业法律知识培养,实现大学生创业法律风险控制的内部强化。在高校做好创业法律教育的基础上,还应重点开展对学生的创业法律知识的培养,以创业大学生为中心重点关注其创业法律知识掌握以及创业法律知识运用。这一目标可以通过设置校内的模拟创业活动,创业法律知识考核等方式来完成。3.搭建大学生创业法律支持平台,为大学生创业保驾护航。高校应充分发挥和利用自身教育教学优势,整合全校的教学资源,可以借助大学生社团和专业服务性公司,搭建起多维度的创业法律支持平台。例如部分高校的法律专业设有法律服务工作站或者法律服务中心,这些机构可以为大学生创业的全过程提供法律服务,为他们所遇见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检测、排查或者是应对解决。
根据前述法律风险识别机制的实践操作,开展大学生创业的法律风险评估与预警,实现主动识别与提前干预。接着,根据基于大学生创业困境视阈下的法律风险体系,明确各法律风险所指向的相应主体,强化责任归属,并开展各主体相应法律风险防御的能力建设。最后提出“多方联动、网格立体”的外部法律风险防控策略。对于大学生创业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风险,外部防控的策略应是学校与创业主管部门的有效横向联动,社会各阶层力量的共同参与,大学生自身法律风险意识和风险防范技能的不断提升。其中核心是学校与创业主管部门的横向联动,通过构建法律风险责任网络体系、健全部门协调机制来建立“立体化”风险防控体系;社会各阶层力量的参与是重点,学校、家庭、社会应合力协助大学生应对法律风险,构建全方位防范格局,开展法律风险外部防控;提升大学生自身法律风险和风险防范技能是保障。大学生创业法律风险外部防控,是指在高校和大学生以外建立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其中政府出台配套创业法律制度是核心,企业力量的共同参与是重点,社会营造诚信经商的创业环境是保障。1.政府部门建立符合当代大学生创业的法律制度,帮助和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例如建立大学生创业促进制度,从税收优惠、创业激励、创业扶持等方面给与政策支持。建立创业法律援助制度,对于大学生创业过程中所涉法律纠纷,在诉讼费用、诉讼代理以及非讼业务处理等方面给与便利。2.全面整合企业力量,构建校企合作共防风险的格局。大学生创业可以充分利用和学习校企合作单位的创业经验和经营技术,拓宽校企合作在大学生创业方面的合作新模式、新渠道。鼓励企业经营人才走进校园,校内教师走进企业。也可以充分吸收彼此所长,合作开发创业教育的新内容、新领域。3.大力营造依法创业、诚信经营的市场交易环境。大学生创业是其进入社会之前的大练兵,若此前大学生对经济环境有充分的认识和实际的体验,那对其今后进入社会进行创业可以实现无缝对接。因此全社会应共同配合和努力,营造出一个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良好交易环境,竭力为大学生创业降低法律风险。大学生创业是国家大力所倡,唯有帮助大学生建立起科学合理、全面立体的创业法律风险应对体系,才能从根本上消除或减少大学生创业困境,扫除创业法律风险,最终切实为大学生创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