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利民
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下,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构建适应形势要求的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机制为主线,深入推进纪律审查体制机制改革,积极创新纪检监察工作载体,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不断健全完善纪检监察组织,增强工作生机和活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总书记指出,要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当前,大力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我们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良好环境和机遇契机,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要求和企业党建向纵深发展的现实需要,我们要始终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旗帜鲜明、大张旗鼓地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调整和优化党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配齐和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数量和质量,下大力气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推动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在基层落地生根,在企业改革发展进程中得到充分体现。
十九大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十九大报告中,总书记着眼于新时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潮流和发展趋势,为我们描绘了一幅波澜壮阔、绚丽多彩而又令人激励奋进的宏伟蓝图。十九大指出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对新时代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指明了方向。当前,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入了新阶段,在企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老的问题和管理“顽疾”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新的问题又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会对企业发展带来很大的影响和危害,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正面临着不断创新和变革。因此,需要清醒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保持政治定力,以创新的思维去思考和谋划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当前,国有企业已经形成了党委监督、纪检监督、基层组织监督、巡察监督、职代会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审计监督和监事会监督等多种监督手段并存的监督体系,下一步,我们将着重抓好再监督工作,以再监督推动各业务部门作为监督主体的监督积极性和有效性,推动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和干部廉洁从业。二是紧盯“关键少数”。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严把政治关廉洁关,用严明的纪律和严格的监督使党员领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是严格执纪。纪检监察组织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着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主业。针对领导人员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和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敢于动真碰硬,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企业政治生态不断净化。
十九大指出,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我们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指导思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关口前移。
高压反腐、强力治标固然重要,但正本清源、构建长效机制方为长久之策。我们要正确处理治标与治本的关系,十八大以来,中央以高压反腐的决心和毅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压倒性胜利,治标为治本赢得了时间,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推动不敢腐向不能腐转变,构建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势在必行。要继续收紧织密制度“笼子”,进一步完善“不能腐”体制机制。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健全权力清单,明确责任主体,明确权力边界,做到权责对等,探索建立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工作重心由事后追责向事前、事中监督提醒,督促纠正转变,防止管理问题演变成廉洁问题、小问题演变成大风险。
打铁必须自身硬!十九大指出,要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将纪检监察干部纳入监督、监察对象。作为执纪者更要守纪律,监督者更要受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做到严格自律,立足本职,不断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不断加强能力建设和素质建设,积极打造一支能够主动融入企业中心工作,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