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是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信息来源。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作为会计信息的重要载体,尤其是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会计信息方面,变得越来越重要。与此同时,我国资本市场财务报告的舞弊行为也日趋激烈。结果,虚假的会计信息严重干扰了证券市场的经济秩序,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阻碍了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研究财务舞弊的手段,原因和对策可以保护中小投资者,政府和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使其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同时,进一步优化了中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促进了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事件通常各有各的目的与手段,而在大部分情况下是为了粉饰报表以求得更多更好的融资来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而采取的行为。2011年到2017年12月末为止,中国证监会一共发出了135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尚未正式做出处罚的对象。而在这些处罚案例中,有近乎半数案子同时处罚了中介机构(券商、会计师、评估师等),近2/3涉及收入造假。
举一个较为典型的案例,万福生科在2013年3月2日公告称,公司经自查发现,2008年到2011年里累计虚增收入7.4亿元左右,虚增营业利润1.8亿元左右,虚增净利润1.6亿元左右。这就意味着,这家于2011年9月27日才挂牌上市的公司,从2008年到2012年上半年这不到五年的时间里,累计已披露的虚增收入已高达将近9.28亿元。被报道比较多的财务造假案例还有紫光古汉。紫光古汉在2005年到2008年四年时间中累计虚增利润5163.83万元,占其对外披露利润累计额达87.04%。而这些舞弊大部分是通过关联方交易达成的。
由上文分析可知,财务报告舞弊的手段种类非常多,财务报告舞弊手段可以归类以下几种:改变会计核算方法,调节利润水平,虚假确认收入、费用,虚构业务收入;更改折旧政策;将不合理的费用资本化;关联方交易等不正当手段。
1.虚假确认收入、费用
这种方法大部分是通过伪造合同、发票等会计资料的手段,来虚构收入,以期望达到虚增利润的结果。案例中的万福生科公司采取将已仓库中的存货运出,经过一番周转后再卖回给公司,即同一批存货多次入库的手段进行造假会计资料。这样的操作下使得账面上的业务量虚假增加。
2.更改折旧政策
折旧政策包括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两个因素,其中折旧年限的确定需要人为主观估计,所以具有一定的弹性。而折旧方法的选取又由该企业财务负责人决定,因此,折旧政策,给企业舞弊提供了操作空间。企业通过在财务报告中不明示变更折旧计量方式,而偷偷将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变更,以获得更多的折旧额。
3.不合理的费用资本化
在实际的工作中,很多公司却有可能使用费用资本化来调整利润,以达到粉饰财务报告,逃税和其他不正当的目的。其主要手段之一就是企业不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标准要求进行资本化操作,即模糊资本化核算的范围。其主要手段之二是企业将会计准则不允许资本化的成本费用资本化,即扩大资本化的范围。
4.关联方交易
关联方交易也是财务报告中常见的舞弊手段之一。它具有一定的隐秘性,不易被审计机构和公众发现。例如,附属公司互相交换虚构交易,或改变交易的公平价格,从而增加收入和利润。国内上市公司大部分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均采用协议定价原则。这样,具体的定价价格就取决于公司的需求,利润也就可以在关联方之间转移。
1.公司资金获取的需求
首先,为了获得更好的信贷资源。公司将尽量避免披露逾期债务压力信息,甚至做出虚假陈述,从而导致财务舞弊。其次,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要求。面对上市融资的诱惑,许多公司也会采取措施将公司的账面利润提高的舞弊行为。再次,为了获得股份,增发新股。最后,为了避免戴帽子或摘牌退市。上市公司连续三年财务报告赤字亏损,其股票将会被暂停上市。对上市公司而言,他们不想因连续三年亏损而从市场退出,他们就会采取舞弊行为。
2.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首先,所有权结构不合理。在中国,国有和私营公司都有独特的特点,即股票高度集中,绝大部分已经达到绝对控制。其次,独立董事不够独立。独立董事本应处于独立地位,但是实际上独立董事往往受内部人员控制,或对公司事务监管不足,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再次,监事会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虽然《公司法》明确规定了监事会的监督权力,但实际运作过程中监事权力有所减弱。最后,独立董事与监事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严重。
从外部环境来看,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还不够完备,财务报告舞弊的犯罪成本相对较低与此同时,外部监管的力度还有欠缺之处。
1.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缺乏独立性
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社会监督的主力军,但中国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缺失,导致原来的应该有外部制衡缺位。当然,也有的审计师职业道德缺失,在某些情况下,例如为了注册会计师自身的利益,审计师可能会选择与管理层共谋,以便与同行竞争。
2.证券监管体系不完善
在某些方面,政府部门有责任和义务存在矛盾或疏漏的地方,为财务舞弊留下了操作空间。与市场的发展速度相比,证券法制建设呈现明显的滞后性,并且执法不严,监管不力,造成监管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过高。此外,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因考虑“政绩”而放宽了对某些公司的监管,并对舞弊行为表示容忍或无视。
从内部层面来看,应对财务报告舞弊的主要对策是改善公司内部控制结构。完善股权结构使管理层、领导层,同时完善股权激励制度,使得企业和个人进行财务报告舞弊的可能性降低。完善内部监督控制机制,使内部监控能够落到实处而不是流于表面。
1.改善股权结构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首先要加强监事参与监督的力量和能力。第一大股东可以更有效,更直接地受到约束,减少对重大事项和一般事务的干预,同时降低联合股东寻求谋取私利的可能性。应该引入机构投资者和民间资本,使得国有资本和民间资本相互制衡,也使社会监督的积极性得到提高。
2.完善内部监督控制机制
首先,要确保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明确董事的资格。具备一定的专业服务能力。其次,是建立健全独立董事的激励约束机制。最后,要加强监事会的独立性,明确监事会的服务对象。监事会直接对股东大会负责,其报酬由股东大会直接决定。其在履行监督职责时,不受其他机构的影响。同时,完善监事会成员来源结构,提高监事会的独立性,使管理层难以操纵其监督行为。另外,要提高监事会专业化水平,提高监事会的专业化水平其能力,对监事的资格有一定的要求和限制。
从外部层面看,应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方法则是要创造一个稳定秩序规范完善的外部环境,这就需要社会群体和政府机构共同协作监督和努力。
1.社会监督方面
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小,数量众多,市场恶性竞争,导致会计师事务所依靠被审计单位,失去独立性,促使了舞弊行为的发生。会计人员的违法行为应当严肃处理,从警告和罚款,到撤销注册会计师的资格,甚至是公司的营业执照。
2.政府监管方面
首先,要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健全的法律制度是防范财务报告舞弊的根本保证在整体法律规范下,监管部门应制定其他具体的规章制度。其次是完善政府监督体系。政府必须协调和协调各部门的各项职能和权力,不能产生权利的重叠和冲突,也不能出现监督管理的真空地带。同时,政府必须加强对证券业协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