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剑群
(于都县文化馆,江西 赣州 342300)
赣州市于都县“银坑甑笊舞”是流传于于都县银坑镇银坑村九座屋场(当地村小组别称)的一种具有驱灾逐疫、祭祀祈福功能的赣南客家民间习俗。因习俗中所跳甑笊舞使用的道具中有船桨,舞者有艄公、艄婆、灶背王,舞姿又似划龙船故俗称“划龙船”;又因是正月祭祀当地的几位地方神,故也叫“敬神”。
此习俗历史悠久,据《譲災歌船》唱本记载,相传屈原一家有人患病两三年,某日他夜得一梦,见河下划龙船可以驱灾保平安,由此依划龙船方式,编创“划龙船”习俗请神驱病。另据民间传说及《银坑镇志》记载,宋朝年间岳飞驻兵银坑剿匪,久攻不下。他带领士兵与百姓联欢,大张旗鼓地跳起了“敬神舞”,用以迷惑敌人。而另一边则悄悄地组成敢死队,奇袭山洞,结果岳家军大获全胜。当地百姓为了歌颂众将士神勇,永远地纪念他们的功勋,此习俗便在银坑“岳飞寨”山脚下这九个屋场沿袭下来。
银坑甑笊舞还一直沿袭了原有的传统,每年正月的这十天依然是村里最重要、最热闹的日子。大家传承的不仅是祖先习俗,更是在传承专属于客家人的文化图腾。但无法忽视的是,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对物质财富的追求也日益迫切,大量的农村青年人选择外出打工发家致富,而他们外出务工出发的时间往往也是这个习俗开展的时间。当两个时间产生了冲突时,因为工作纪律、工作性质等原因,很多青年人只能无奈的选择外出务工。以至于现在习俗活动的主要成员大多都是村里的老辈,少了年轻一辈的参与,这祖祖辈辈都在传承的精神图腾,势必会随着老辈的年龄增长被历史尘封。
另外,该习俗的传承区域相对较小,影响力不够也是其广泛传承的一大限制。此习俗一直只在银坑镇银坑村的上营、中营、下围、撒网形、新屋、老街、有丘、席塘等九座屋场进行。虽然每每活动进行时,都能吸引周边村子的人前来驻足欣赏,但参与其中的人员为数不多。影响力仅仅局限在银坑镇的银坑村,同属本镇离这个村子住得远一点的,对这习俗不甚知晓者大有人在。
正因为如此,在于都县文化馆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帮助下,当地政府把甑笊舞带进了小学校园。让这种精神图腾能在年轻一代心里扎下根,让优秀客家习俗传承的更久远。县文化馆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还将银坑甑笊舞习俗引入到“寒信传统村落”旅游开发项目里,期望能让更多人加强了解、参与传承,使其能得到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民间保护的关系,既要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又要创新工作思路,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激发人民群众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集全民之力,共同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要研究非遗与本地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实施完整性保护。按照“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积极制定相关政策,在保持传统风格和本真性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项目保护单位开展产业化开发。
高端策划,市场运作:根据各当地特色,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包装,融入市场经济,企业化运作开发利用“集休闲娱乐,观光度假,非遗文化展演,旅游产品研发,为一体的产业园区”规划建设。非遗文化及传承人纳入产业园区,统一管理,专职表演及制作非遗产品,解决其就业及养老,实施工资与绩效挂钩。国家将非遗传承保护资金直接给予相关企业建设发展,并加大扶持与考核并施,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文化产业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得到了传承保护和弘扬,更形成了产业链,从而实现了可持续发展的文化产业旅游品牌项目。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和弘扬,从而形成独特的旅游文化产业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发展道路。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就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过程,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文化工程,只有坚持实施科学正确的方法与措施,才能通过全社会的努力,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使中国珍贵、濒危且具有深厚历史文化价值的非物质文化得到有效的保护,并得以传承和发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