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燕婷
新高考改革在“选择性”上实现了大的突破,扩大了学生和高校的双向选择权。高校专业建设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方面有利于激发高校专业办学的活力、促进高校专业间的公平竞争、推动高校专业特色发展,另一方面也使专业承受了比以往更大的招生压力,加剧了冷门专业招生问题、生源结构多元化带来的人才培养困扰。在新形势下,高校应主动作为,优化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与高中学校的联动,提升专业的竞争力和办学水平。
高考是连接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的桥梁,其“核心功能是选拔适合在高校不同专业学习的学生”。[1]自恢复高考以来,为了更加公平、科学地选才,我国一直在探索和完善高考制度。2014年启动的新一轮高考改革被认为是历次高考改革中改革力度最大、涉及内容最多、影响范围最广的一次探索。这次新高考改革以“选择性”为突破,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和高校的招生自主权,对高校的专业建设带来了不可小觑的冲击。本文拟在探讨新高考改革扩大学生与高校双向选择权的基础上,对高校专业建设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进行剖析,并提出新形势下加强高校专业建设的策略和建议。
“随着大众化阶段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增加,高考应从选拔性考试走向适应性考试,高考不再是高校单向选择新生,而是高校与考生之间双向互动的选择。”[2]2014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启动了新一轮高考改革。本轮新高考改革“以高校和考生双向多元的自主选择为目标”,[3]在考试科目、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机制等方面做了重大调整,扩大了学生和高校的双向选择权。
首先,扩大学生的考试科目选择权,并将考试科目与专业选择挂钩。在浙江、上海的高考改革方案中,取消了文理分科,实行“3门必考科目+3门专业方向性选考科目”的模式,即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作为必考科目,再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学科兴趣和专业报考方向,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等科目中选择三科参加考试,要求选考的3科中有1科与高校的专业招生要求对应即可。之后,北京、天津等第二批改革试点省市也采用了“3+3”的科目考试方案。江苏、福建等第三批改革试点省市则采用了“3+1+2”的科目考试方案,要求考生在3门必考科目的基础上,从物理和历史中选考一门,然后再从剩下的科目中选考2门。这些改革举措扩大了学生的自主选择权,将学习什么科目、考什么科目的权利更多赋予给学生,学生可以自主建构自己的学习。例如,上海的选考模式是从6个科目中选考3门,学生可以有20种选考科目组合;浙江的选考模式是从7个科目中选考3门,可以产生 35种不同的科目组合。可见,相比传统的文理分科,科目选考扩大了学生的选择权。此外,由于选考科目要与高校的专业招生科目要求相对应,并且根据“两依据,一参考”的评价模式,学生在高中学习期间就要参加选考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因此,科目选考制度的实施要求学生从高中入学后就要开始规划未来的专业和职业方向,前置了学生专业选择的时间,强化了学生的专业选择意识。
其次,扩展了学生的专业选择空间,提升了专业选择的价值。新高考改革另一项重要改革举措是实行“专业+学校”的平行志愿填报和录取模式。目前,浙江、山东、北京等省市都采取了这种模式。这种模式与传统的“高校+专业”分批次志愿填报和录取模式相比,凸显了专业选择优先的理念,充分尊重学生的专业学习意愿,给予学生最大程度的专业选择权。该模式实行专业平行投档,录取不分批次,以一个专业(类)加一个学校为投档单位,考生可以报考同一高校的不同专业(类)、不同高校的同一专业(类),以及不同高校的不同专业(类),每次可以填报不超过80个志愿,不再有专业调剂的程序。这一改革举措拓宽了学生的专业和学校选择面,保护了学生的专业选择意愿,学生不再有被专业调剂的风险。同时,这种专业优先的志愿填报和录取模式,也进一步提升了专业选择的价值,学生需要提前做好职业生涯规划、确定选考科目、明确专业方向、考察高校的专业办学情况。
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是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必然选择,[4]也是30余年来贯穿高考改革的一条主线。本轮新高考改革进一步落实了高校在招生录取中的主体地位,扩大了高校的招生自主权。
科目选考制度的实施赋予了高校招生标准权。高校可以根据自身的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确定各专业科目考试集合和相应科目最低录取分数线,充分发挥了高校在招生选拔过程中的主体作用,使高校从被动录取变为主动招生,更有可能遴选到符合专业培养规格的学生。
综合考试评价制度扩大了高校的招生选拔权。新高考改革实施的“两依据一参考”评价模式,要求高校根据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高考成绩,并参考学生高中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进行选拔录取。因此,高校在招生录取时不再是面对冰冷的分数,而是一个个鲜活的个体,可以根据各专业的办学需求,从学业成绩、兴趣、特长、个性品质等多个维度对学生进行考察,选择具有专业培养潜力和专业学习兴趣的学生。此外,高校还可以自主确定音乐、美术、体育、影视等专业高考基础分数、专项分数与加试分数的比例。
多元录取制度扩大了高校的招生录取权。新高考改革的另一个理念是,通过打破高考“独木桥”,开辟多种招考路径,服务高校选才。通过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统一高考招生等多种录取模式,高校在招生中有了更大的录取权,不同类型高校可以根据自身办学特色有针对性地招收学生,不拘一格地录用有相应学科特长和兴趣的学生。
新高考改革将增加“选择性”,促进公平、科学选才作为改革的核心内容,在考试科目、考试评价制度、招录方式等方面做了一系列改革,基本形成了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这些改革举措既给高等学校的专业建设带来了机遇,也使其面临着新的挑战。
招生工作是高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前端,生源的质量和特点直接影响着高校的专业人才培养和特色发展。事实上,对于任何一所大学而言,招生的环节和培养的环节是不能分离的,招生是基础,培养是关键。招收更多符合培养理念、具有培养潜质的学生是一所大学实现使命的必要条件。[5]新高考改革突出了为高校专业选才的理念,有效提升了高校在招生选拔中的自主权,打破了固化的高校层级,为高校专业建设与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1.回归高校招生主体地位,激发高校专业办学的活力
新高考改革将高校专业对新生的选拔需求作为高考改革的重点,通过选考科目、多元录取制度等改革举措,改变了高校以往在高考中的“无为”状态,提升了高校的招生主体地位,赋予了高校更多招生自主权,对于高校专业办学是一个很大的激励。例如,目前在改革试点省市实施的科目选考制度,使高校能够根据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对报考某个专业的学生提出学科知识结构准备的要求,即设定报考该专业的科目考试要求。这实际上赋予了高校更多量人选才的权利,有利于提高高校的专业人才选拔意识、选拔能力,改变人才培养与选拔严重脱节的现象,促使高校在招生工作开启之前就要对自身的发展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办学特色有清晰的认识和定位,并通过考试科目的确定、综合素质评价的运用、自主招生的设计等多个环节介入招生选拔的全过程。如此一来,高校不仅能够招收到更多具有明确专业性向和专业培养潜力的学生,为专业的特色发展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而且也有助于激发各专业办学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2.打破按批次投档的固化利益格局,促进高校专业间的公平竞争
以往的高考录取制度实行高校分批次录取,即在考生的成绩公布后安排不同类型的高校分期分批开展录取工作。这种制度设计容易给高校带来一本、二本和三本的标签效应,以及生源分配利益格局的固化。各高校实际是按分数配给相应的生源,不同类型的高校之间没有生源竞争的意识,不利于高校之间形成互相促进、良性竞争的机制。2014年发布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创造条件逐步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批次。之后,各地相继开展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革。截止2018年7月,已有23个省取消了本科第三批次,其中北京、上海、浙江等8个省市的普通本科招生已不再划分高考录取批次,所有本科院校都在同一批次平台招生,仅对本科和专科高职进行分类招生。这种制度改革消除了高校的身份标签和等级界限,取消了部分高校的优先录取权,扩大了学生的学校选择空间,有利于高校之间的平等竞争。尤其是在取消录取批次的同时,不少试点省市还实行了“专业+学校”的平行志愿填报模式,学生先选专业再选学校,使一般本科高校的优势特色专业也能招录到优秀生源。高校之间的生源竞争,不再局限于同类高校之间,进一步扩展到不同类型高校之间的专业竞争。这对于一般本科院校的专业建设与发展既是激励,也是契机。
3.实施分类多元的选拔录取制度,助推高校专业特色发展
自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后,同质化一直是高校专业建设与发展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并由此带来大学生就业难和结构性失业等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次高考改革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制度改革,为高校能够选拔具有专业培养潜力的学生提供了制度保障,对高校专业建设走特色化发展之路是一个有力的推动。其中,普通本科高校和高职/专科院校的分类招生制度,既符合我国高等教育分类发展的大方向,也更加契合两类院校人才选拔的特点,确保两类高校都能根据自己的办学定位招收到适合的学生。综合评价制度则打破了“唯高考”和“一考定终身”的痼疾,使高校能够从学生多次考试成绩、成长经历等多个维度考察学生,遴选更加符合专业培养规格和要求的学生。另外,多元录取制度更是给高校招收具有特长、专长、创新潜力的学生提供了多种路径。更为重要的是,这些制度设计也进一步促进高校明确发展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凝练专业特色,因为只有如此才能在招生中更加明晰应招收什么类型、规格的学生。同时,专业的特色发展也“有利于高校树立独特且良好的公众形象,有利于高校取得不可替代的地位,有利于构成高校独特的人才市场体系”。
改革是把双刃剑,往往机遇与挑战并存。在新高考改革多项改革举措的冲击下,高校专业建设也面临着一系列挑战。
1.专业招生主体责任在“确保生源”面前承压
新高考改革实施科目选考、取消录取批次,实行按专业(类)平行志愿招生,一方面把专业推到了招生一线,成为了招生的主体责任人,另一方面也使高校专业从买方市场变为卖方市场,要接受学生的选择,不同高校同类专业之间的生源竞争压力加大。各专业要根据自身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自主确定专业的考试科目,又要确保有足够多的优质生源选考。这使高校容易陷入两难选择,如果秉持专业办学的要求对选考科目设定的越多,就意味着有资格报考的潜在生源越少。为了确保生源的数量,一些专业只能选择放宽选考科目限制。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披露,2017年拟在浙江省招生的全国1,368 所高校中,有500余所高校没有提出选考科目要求;在所有2.37 万余个各个高校提供的招生专业(类)中,不限选考科目的占54%,总共12,798个。设限选考科目占46%,其中设限范围为一门的占5%,2门的占8%,3门的占 33%。[6]这说明只有33%的高校专业在保证生源和坚持专业特性之间选择了坚持专业特性,真正履行了招生主体责任,还有很大一部分专业的主体责任却步于确保生源的压力之下。
2.冷门专业的招生压力加大
新高考改革突出“选择性”,在志愿填报上实行先选专业再选学校,将招生的压力更多落到专业身上。生源的竞争不再只是高校综合实力的比拼,还要看专业的办学水平和吸引力。这在无形中加剧了冷门和弱势专业的招生压力,容易导致热门专业更热,冷门专业更冷的现象,尤其是那些以往在学校实力保护伞之下的冷门弱势专业,在新的招考规则之下压力倍增,其存留要取决于学生用脚投票。生源压力虽然可以增强专业内涵建设的内驱力,但是对于一些基础性、就业前景不好的专业而言,专业吸引力不只是源自办学质量和水平,还主要取决于其社会适用性。为了确保有充足的生源,这些专业只能放宽对考生的科目考试要求。例如,理工类专业普遍要求学生选考物理,但是由于一些院校的理工类专业无法保证生源,只好放弃对物理的选考要求,这给高校的教学管理带来了困难,也严重影响了人才培养质量。[7]因而,在新高考改革全面推进的形势下,冷门弱势专业的建设与发展将成为高校不得不直面的问题。
3.生源结构多元化给专业人才培养带来困扰
在以往文理分科的传统高考制度下,考生因为在高中期间仅分成文科班和理科班,每个班的学生所学课程都是相同的,学生的知识结构基本相似。高校各专业招生也只是分为文科生、理科生,以及文理兼收三类,按考试总分划线录取。因此,在传统高考模式下学生的学科基础和知识结构都相似,高校可以按统一标准对其进行培养。然而,新高考改革打破了这种同一性,生源的结构更加多元,每个学生高中期间修习的课程不同、选考科目不同、成绩差异拉大,这给高校的专业人才培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尤其是一些专业为了确保生源没有对学生的考试科目做应有的限制,导致学生入校后不少专业教师面对知识准备大相径庭的学生不知该如何教。调查发现有一些高校反映:部分理工科专业对人才的特质性要求高(如化工,必须要求学生同时具备物理和化学的优秀素质),而新方案招收的学生可能在知识结构上有所欠缺。[8]因而,生源结构的多元化对高校的专业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挑战。
面对新高考带来的机遇和挑战,高校应主动作为,通过优化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高中高校衔接,提高专业的社会适应性和人才培养质量,进而提升专业竞争力和建设水平。
新高考改革使高校专业直接面临学生的选择,导致一些高校的冷门和弱势专业遭遇生源危机,凸显了高校专业结构与社会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这种结构性矛盾究其原因,一是由于目前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到高校都尚未建立起完善的专业结构优化调整机制,致使高校盲目设置本科专业的现象屡屡可见;二是专业预警与退出机制的缺失,由于我国的专业是实体组织,对应着教师、教学用房、仪器设备等人财物资源,专业的撤销涉及一系列利益关系,因此在专业退出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高校不便轻易撤销专业,导致一些饱和专业、陈旧专业依旧能存留下来;三是高校长期以来重专业建设,轻结构调整,对社会需求关注不足。然而,面临新高考改革带来的压力和挑战,调整专业结构已成为高校不可回避的任务。高校应加强学校办学特色凝练和专业社会需求分析,集中力量办好优势、特色专业,对一些社会需求差、办学水平欠佳,与学校办学愿景不相适应的专业,应减少招生或停办。此外,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也应当建立健全专业预警与动态调整机制、专业退出机制,定期公布专业的社会需求信息,包括招生信息、就业信息、人才市场需求信息等,为高校的专业结构调整提供必需的信息服务。
针对学生的多元化和差异化,高校应大力推进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首先,专业应明确办学定位,明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并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确定人才培养规格和选拔标准,提出合理的选考科目要求。目前一些专业之所以没有提出选考科目要求,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不明晰所致。其次,加强通识教育,探索大类培养模式。近年来,不少高校都在探索大类培养模式,加强通识教育,在本科低年级要求所有学生都接受统一的公共基础、专业基础课程教育,将专业选择和专业分流推后到大二、大三。这种培养模式不仅有利于夯实基础,解决学生的差异化问题,也可以避免学生专业选择的盲目性。此外,针对学生的学科背景差异,专业还应制订有针对性的培养计划,改革教学模式,积极探索分层分类的差异教学模式。第三,推进教学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选课制、弹性学制、转专业等教学管理制度。新高考改革“选择性”的增大,对高校的教学管理制度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尊重学生差异、学生选择的前提下,高校应尽可能保障学生的学习权,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学习需求,扫除在选课、转专业、辅修等方面的制度障碍,以满足学生结构多样化背景下的专业人才培养要求。
新高考改革实施以来,不少高校开始意识到中高衔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了在新的招考录取规则下,确保生源的数量与质量,提升专业办学的声誉,高校在公布选考科目要求的同时,还应积极与高中学校联动,将专业办学的优势、特色、资源等信息传递给高中学生,帮助他们做好生涯规划。并通过形式多样的讲座、游学等活动,增进了解,建立信任,吸引更多符合专业培养要求、具有专业培养潜力的学生。事实上,新高考改革实施后,“许多高校深入高中对生源特征进行调研,有针对性地做好招生宣传的应对策略,推出‘校园开放日’等活动,邀请资深教授面向高中生讲解专业等。”如果说双高衔接过去一直存在高校端内驱力缺乏问题的话,那么在新高考改革的魔杖下,这个问题已迎刃而解。随着新高考改革的全面推进,生源的竞争将会更加剧烈,高校只有与高中互联互通,未雨绸缪,才能在生源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
注释:
[1]傅维利.我国高考改革的困境、出路及新方案设计[J].教育研究,2009,(7):8-13.
[2]潘懋元,覃红霞.高考:从选拔性考试到适应性考试[J].湖北招生考试,2003,(Z1).
[3]杨天平,何志伟,陈婷婷,等.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的现代考试招生制度——基于《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反思[J].高校教育管理,2015,9(5):24-29.
[4]臧铁军.新高考改革的六项原则[J].教育研究,2010,(3):52-56.
[5]丁光宏,朱晓超,王阳.复旦大学综合评价自主选拔录取改革的探索与实践[J].中国考试,2017,(4):5-13.
[6]傅维利.高考改革与高校责任主体的回归[J].中国高等教育,2015,(12):12-14.
[7]边新灿.新一轮高考改革对大学教育的影响[J].中国高等教育,2015,(2):7-9.
[8]王小虎, 潘昆峰,苗苗.高考改革对高水平大学招生的影响及其应对[J].中国高教研究,2017,(4):5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