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桂潮 蒋寒丹 黄世娟 覃明强
(1.钦州市浦北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广西 535300;2.钦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广西 535099)
猪瘟(Classcial Swine Fever,CSF)是由猪瘟病毒引起的一种高度接触性、出血性和致死性传染病。以出血性败血症,慢性以纤维素性、坏死性肠炎为特征。当前我国猪瘟的流行形势和发病特点主要表现为流行范围广,全国范围内均有流行,但以散发流行为主[1-2]。该病尚无特效治疗药物。防治该病应坚持以免疫为主,采取“扑杀和免疫相结合”的综合性防治措施。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Highly Pathogenic Porcine Reproductive and Respiratory Syndrome,HP-PRRS)是由于母猪繁殖与猪呼吸综合征病毒病变引发的一种高致死亡性疫病[3]。仔猪发病率可达100%、死亡率可达50%以上,母猪流产率可达30%以上,成年猪也可发病死亡。目前没有特效药物,主要通过疫苗防治。近年来,随着高致病蓝耳病疫苗的投入使用,以及防控策略的实施,我国蓝耳病疫情发生机率明显下降,仅在局部地区呈点状散发,感染率总体维持在较低水平,但并不能从根本上杜绝该病的发生。
猪瘟和猪蓝耳病均是危害我国养猪业较为严重的猪传染病,《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将猪瘟和高致病性蓝耳病列入5种优先防治和重点防范的一类动物疫病之中。猪瘟与猪蓝耳病混合感染时,危害更为显著,严重影响生猪养殖业的健康发展[4-5]。
2018年12月7日上午,浦北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白石水镇某猪场饲养的生猪有发病死亡情况后,立即调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该猪场一栋三层楼,建筑总面积约为1800m2(每层约600m2),另有饲料仓库、其他工作用房和粪污处理设施。畜主王某租用其中一层养猪,发病前养猪322头,调查时存栏256头。
据了解,王某于2018年10月22日~24日购进猪共322头(平均体重约40~50kg),于11月15日至12月7日共发病80头,死亡66头,11月20日开始出现死亡,死亡高峰期是在11月22日,当天死亡10头,其他时间每天死亡1~4头不等。通过电话调查,12月8至12日期间新增发病5头,死亡3头。畜主曾用氟苯尼考注射液、磺胺间甲氧嘧啶注射液,头孢噻呋钠、盐酸吗啉胍、板蓝根、双黄莲等抗菌和抗病毒药物治疗,猪群病情没有明显好转。
临床症状表现为病猪体温升高(40.5℃),呼吸困难,腹式呼吸,腹泄与拉硬屎交替出现,尿液茶黄色,四肢、腹部有点状出血,皮肤发红,怕冷扎堆,爱喝脏水,食欲废绝,精神沉郁。
剖检症状表现为解剖2头病死猪,剖检发现病死猪显现如下病理变化:齿龈溃疡,会咽软骨出血,淋巴结大理石样变性,心脏柔软、肺部大面积出血坏死,肺浆膜与胸壁粘连,胸腔有积液,有纤维素样干酪物渗出,脾脏有梗死现象,肾盂乳头出血,膀胱内膜有弥漫性出血,回肠、空肠、结肠严重出血,有假膜,结肠有纽扣样溃疡坏死灶。
调查人员在剖检的同时及时采集病料,送至广西钦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进行病原学检测,检测结果为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病原阳性。最终确诊为猪瘟和猪蓝耳病混合感染。
猪场加强消毒,对猪场环境、栏舍、物品、工具等在10d内早晚各消毒1次,之后10d每天1次消毒。对被污染物品、粪便作无害化处理。彻底清理猪场内的病毒,有效减少疫病扩散的可能性。
将病猪隔离、观察、治疗,目前对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治疗没有特效药,只能采取对症综合疗法,尽量挽救病猪、减少死亡。
对同圈和其他健康猪进行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紧急免疫接种,增强猪群抗病能力。每天观察猪只,在确保完全无异样之后再混合圈养。
12月12日早上,派专人专车上送病料到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检测,12月13日下午5:30得出检测结果为猪病和高致性猪蓝耳病病原阳性。这两种病同属一类动物疫病,但均不属于国家强制扑杀病种,不列入国家扑杀政策补助范围。
指导畜主对病死亡猪按规范作无害化处理,指导白石水镇水产畜牧兽医站和畜主按农业农村部相关要求做好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申报材料,及时申报处理补助。
王某猪场购买有生猪饲养保险,保险公司为其持续做好出险理赔工作,每头死亡猪理赔300~500元。
继续跟进王新猪场疫病防控工作,指导其做好后继相关防治工作,完善动物防疫的相关设施设备,并在现有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减少其损失。
引进猪在引入地没有申报检疫,猪苗到了饲养地没有报告白石水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王某在博白县那林镇18个散养户中进猪,在引进的猪群里,有的猪已进行猪瘟等疫病疫苗免疫,有的猪没有免疫,猪群免疫抗体水平参差不齐,引种也是引进病原过程,引进后没有按规定隔离观察45d,而是直接集中混养,造成疫病相互感染发病。对猪瘟和高致病性蓝耳病治疗没有特效药,只能通过疫苗免疫预防,引种后10d内在猪群饮食正常时,畜主没有及时补免,猪群错失了获得有效抗病能力的宝贵机会。
10月份以来,气候变化比较频繁,早晚温差大、时冷时热,猪群容易产生应激发病。引种后立即改用其他公司提供的饲料饲喂,也是一应激的过程。
人员、车辆等随意出入场区,不排除人为带疫入场的可能性。
畜主初涉足养猪行业,没有成熟的养猪技术和足够的经验,猪群饲养管理能力不足。猪群得病后,没有及时报告畜牧兽医部门,未获得有效的治疗和隔离,错过疫病控制的黄金窗口期,导致经济损失较大。
6.1 调查发现,该猪场没有完整的生产、投入品(含饲料、兽药、生物制品)使用、免疫、诊疗、消毒等相关记录,建议配备有专职兽医技术人员,及时准确开展兽医工作,及时记录兽医诊疗情况与用药情况,避免错过疫病控制的黄金窗口期。
6.2 调查发现,该猪场防疫条件不完善。建议猪场设置围墙与外界有效隔离,场区入口设置明显的防疫标志,配备日常物品、水源消毒设备,猪场入口设置车辆和人员消毒设施,生产区入口设置人员消毒设施,每层猪舍入口设置消毒池和洗手盆。本场人员和外来人员、车辆、动物进入场区必须经过严格消毒。
6.3 调查发现,粪污处理区没有位于生产区的下风处,生产区和生活区、健康猪和发病猪存在交叉情况。建议严格执行人流、猪流、物流管理制度及消毒制度,办公区、生活区与生产区分开,需达到相距50米以上的标准。
6.4 建议场区设置远离生产区的病猪隔离间和引种隔离观察区(栏),配备独立兽医室,配备疫苗储存、消毒和诊疗设备。
6.5 建议安装上料以及可控自动饮水加药系统。
6.6 建议场区设置有效的防鼠、防虫媒、防犬猫、防鸟设施设备或措施。
6.7 2017年起,国家让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退出强制免疫和强制扑杀补助,相关疫病防控交由市场调控,建议猪场制定并执行适合本场的免疫程序,切实履行防疫义务和主体责任,加强防疫工作,严防疫病再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