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

2019-11-26 11:21
民主与法制 2019年41期
关键词:被执行人期限公交车

Q&A

公交车司机故意撞车违法吗?

编辑同志:

前段时间有个新闻挺火的,就是一名公交车司机在驾驶公交车时,多次遭到出租车司机别车。车上的乘客就怂恿公交车司机超车,甚至建议他故意撞车。我觉得这种行为十分危险。请问:公交车司机故意撞车和乘客不负责任的怂恿行为,是否违法,违反哪些法律?

北京 李涛

李涛读者:

由于公交车司机工作内容的单一性,公交车司机脾气比较火爆也是见怪不怪了。虽然路上常有其他素质不高的司机无意中阻挡了公交车的去路,但是好的解决办法决不是以牙还牙,比比谁的外壳更坚硬,而是及时有效地解决矛盾,以免造成更大伤害。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公交车司机罔顾公交车上其他乘客的生命安全,采用相撞这种危险方法威胁到了车内及车外不特定人员的人身安全,并且确实造成了部分人受伤,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构成,乘客有教唆的行为,涉嫌构成教唆犯。

给差评招卖家侮辱,患抑郁如何维权?

编辑同志:

2019年4月,我在某购物网站购买了一个皮包。该皮包使用才三天就出现开线、皮面裂缝的问题。店家也对退货换货要求不理不睬,态度极差。于是,我对商品卖家给了差评。卖家后来找我,要求撤掉差评,我没同意。后来我的手机就不分昼夜地响个不停,经常遭到该卖家不同号码打来的骚扰电话,有时还受到辱骂。受此影响,我的情绪出现了严重问题、精神恍惚。经诊断,我患上了情感障碍抑郁症,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无锡 杨娟

杨娟读者: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消费者有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经营者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经营者有侮辱诽谤、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也就是说,商家对您进行侮辱、诽谤,您可以去起诉商家,要求商家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受损害严重的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商家构成犯罪的,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控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连续工作满10年是否有权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编辑同志:

我于2008年3月进入某集团公司的A子公司工作,2016年1月1日被安排到B子公司工作并在同日和B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18年12月31日,我和B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故提出要求到期后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B公司主张由于我入职时间仅3年,不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但我认为应当将A、B两公司的工作年限连续计算。请问:我有权要求和B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北京 贾婷婷

贾婷婷读者: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时,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与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践中“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时间,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意见》第三十七条规定,通过设立关联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交替变换用人单位名称的,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仍应连续计算。因此,在A、B公司连续工作时间满10年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与B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被“限制高消费”后一定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吗?

编辑同志:

我因一起合同纠纷被法院判决承担30万元债务的清偿责任,但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未能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于是今年9月我收到了法院发出的限制消费令。请问:我再不清偿债务一定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吗?

深圳 周文浩

周文浩读者:

被“限制高消费”后只有满足一定情形才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因此,相比于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条件更高。被限制高消费的不一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必须被限制高消费。若您确无可执行的财产,且不具备上述六种法定情形,是不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以上观点仅供参考,如有问题请与本社法律顾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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