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悦源 高林
【摘 要】 为了更好的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需要不断深化排污权交易市场协同发展。本文阐述了排污权交易市场制度的基本特征,分析了如何构建排污权交易市场制度指标体系,就如何推进排污权交易市场协同发展提出政策建议: 政府要加强监测与动态调整;坚持立法先行、规划跟进的理念;强化规范化操作与市场刺激;强化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的“管控”。
【关键词】 排污权交易市场;协同发展制度;指标体系
一、排污权交易市场制度概述
排污权交易是指在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严格控制的前提下,采用市场机制的调节,进而建立较为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而且这种权利可以进行买卖,从而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实现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其中排污权交易的主要思想是有效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排污权交易市场制度则是政府通过法律的制度将市场与经济权利有效的结合在一起,使污染物排放在政府的监管与市场的调节下得到有效控制,进而不断减少对污染物的排放,实现对生态环境的保护。除此之外,排污权交易制度可以有效的降低污染物排放治理的成本,该制度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某些污染物的排放是合法的,而且这种权利可以像商品一样进行市场交易,在交易中那些污染物排放治理成本低的企业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而多余的排污权就可以卖给污染物排放治理成本较高的企业,这样一来,一些污染物排放企业为了有效的降低自身的治理成本,企业内部就会极力采取措施来减少污染物排放量,进而切实达到对生态环境的保护。
二、排污权交易市场协同发展制度指标体系构建
排污存在着一定的外部性特征,为此,在对排污权交易市场协同发展制度指标体系进行构建中不能只是简单的套用一般的制度研究成果,需要结合市场与排污权交易等各个方面的因素加以构建,从而确保制度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在构建中主要从以下几个指标进行:
1、法律定位
法律规定有效的促进了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协同发展,为了更好的促进排污权交易市场协同发展,国家与地方应当共同进行立法,对排污权交易市场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的明确,有了法律的保障就可以促进排污权交易市场的有序进行,有利于促进低碳经济建设。
2、战略规划
在进行发展之前需要先进行科学详细的规划,而在排污权交易市场协同发展中需要积极借鉴科学的相关规划,对协同发展进行综合型规划布局,将协同发展的战略目标与规划相结合,实现排污权交易市场协同发展的战略规划,并积极鼓励不同区域进行排污权交易市场协同发展,从而建立统一的协同发展目标,确保排污权交易市场协同发展形成专项的战略规划。
3、操作规程
排污权交易市场在运行中会涉及到不同的交易市場,为了进一步促进排污权交易市场协同发展就需要对不同交易市场进行统一,将操作规程进行统一协定,加强各交易市场之间的联系,从而切实实现各交易市场的无缝衔接。具体来说,在进行统一协定中主要需要对交易管理办法、凭证互认制度和征信互通制度等进行统一,同时建立统一的产权登记、交易线上全流程监测等制度。
4、激励扶持
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协同发展离不开激励机制的扶持,为此,需要加强奖励资金等政策支持制度,加大银行信贷扶持制度、相关税率与税收等制度的扶持,并鼓励责任评价考核制度的扶持,从而真正实现排污权交易市场的顺利发展。
5、管制监督
市场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监管,排污权交易市场要想得到协同发展就需要政府加强管制与监督。政府建立基于统一信息系统平台的全程监管制度,促使各交易市场严格按照这一制度进行发展,从而使排污权交易市场有序进行。根据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外部性特征,政府需要将排污权交易市场构建纳入到政府管理部门的综合管理与考核体系中,建立专门的监管部门,从而确保排污权交易市场的稳定发展。
6、市场刺激
排污权交易市场协同发展不仅需要促进已有市场的全面发展,也需要加强对新市场的拓展,为此,政府需要采取一定的制度与管理手段来刺激市场的发展,可以通过排污权交易与资本市场价格互认、放松排污权受让方资格管制等来激活市场,使排污权交易市场真正得到刺激而促使其快速发展。
三、政策建议
随着绿色低碳经济发展理念的不断推进,排污就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而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协同发展对解决排污问题起着重要的作用,这在极大程度上可以促进绿色低碳经济的迅速发展,为此,提出以下几点政策建议,为完善排污权交易市场协同发展制度提供一定的参考。
1、加强监测与动态调整
排污权交易市场协同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实时监测,政府需要定期给予一定的指导与监管,保证排污权交易市场的正常运转,为此,政府需要设置专门部门与专门人员对排污权交易市场进行实时监测,确保排污权交易市场的有序进行。除此之外,由于市场本身会不断的发生变化,政府需要根据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实时变化进行政策的动态调整,政府要密切关注市场发展方向,及时根据市场动态转变制度供给,以适应新发展的需求。
2、坚持立法先行、规划跟进的理念
排污权交易市场的有效开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为此,政府需要对排污权交易市场进行明确清晰的法律界定,有效实现协同发展的“有法可依”,政府应当积极出台相关的排污权交易市场制度法律条文,使市场交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实施,最好可以使法律制度上升到国家层面,进而增强法律的权威性,这有利于减少法律实施过程中的群体阻力。同时,法律规范制定完成后需要落到实处,这就需要政府加强对排污权交易市场的监管,使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加以运作。除此之外,交易市场的正常运转离不开事前的规划,因此,需要积极跟进交易流程的规范化,使交易市场有序进行。
3、强化规范化操作与市场刺激
排污权交易市场协同发展过程中会不断的扩大市场份额,为了有效的保障交易市场的有序进行就需要强化规范化操作,严格执行统一的产权登记制度与交易管理办法建设。此外,需要加强对排污权交易市场的监管,加强对交易流程核查制度、监管制度与处罚制度的建设,从而确保排污权交易的正常开展。在协同发展的同时仍然需要加强对市场规模与效益的重视,有效运用市场刺激手段来活跃交易市场,加强各交易市场之间的联系,使排污权交易市场充分合作,不断扩大排污权交易市场的规模,从而促进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协同发展。
4、强化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的“管控”
排污权交易市场协同发展达到一定程度之后就会出现一种垄断现象,这主要是随着交易市场的发展,就会逐渐出现优胜劣汰的现象,这时市场上就只会剩下极少数的交易平台,这时就会造成垄断,从而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尤其是在出现利益纠纷的情况下,交易机构作为一个平台,其极易变成各方争取的焦点,这时就极易造成各市场之间的纠纷。因此,需要加强宏观调控对市场的监管,不断落实相关的制度,确保基于统一信息平台的全流程交易监督制度得以实现,并尽力将排污权交易纳入到政府的综合管理与考核体系中,促进可持续发展。除此之外,在排污权交易市场协同发展过程中需要加强微观的管控,严格执行各项的交易规程,加强对管理办法、制度等方面的管控,對交易市场全流程进行监测。但值得注意的是,政府在强化宏观与微观监管的同时,需要以法律的强制力为基础,充分发挥法律对交易市场的强制力的作用,为市场的正常有序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总而言之,随着绿色低碳理念的不断推广,有效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就变得极为重要,其中排污权交易市场作为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其有效的控制了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有利于进一步实现减少排放量、保护环境的目的。在排污权交易市场协同发展中需要政府以法律为基础,加大战略规划,加强对交易市场的监管,有效刺激市场,进而活跃市场,促进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从而实现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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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车悦源(1989—)女,汉族,陕西定边人,本科。榆林市排污权交易中心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环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