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毅楠/河北师范大学
《诗学》是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所著,原名为《诗论》,据说是亚里士多德的讲义。《诗学》作为西方第一部比较完整的美学、文学艺术理论著作,亚里士多德首次对悲剧进行了全面的论述,是西方第一个完整的“悲剧”定义。亚里士多德认为:“悲剧是对一个严肃、完整、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摹仿,它的媒介是经过‘装饰’的语言,以不同的形式分别被用于剧的不同部分,它的摹仿方式是借助人物的行动,而不是叙述,通过引发怜悯和恐惧使这些情感得到疏泄。”
《诗学》中有很多篇幅都用于阐述和分析情节,亚里士多德认为悲剧主要由情节、性格、言辞、思想、戏景和歌曲六大成分组成,而其中最重要的是情节。“亚里士多德曾经指出,悲剧之所以惊心动魄,在于悲剧情节的构成要素:‘突转’‘发现’和‘苦难’。”最好的悲剧情节应当是主要人物由顺境转入逆境,这种转变可能是由于悲剧人物的性格缺陷或是犯了错误导致。
亚里士多德将生物学概念运用到人文社会科学中,他把故事情节的起因、高潮和结尾比喻成动物的头、身、尾,他强调悲剧的完整性和整一性,他对情节的整一性进行了阐述:“悲剧是对一个完整划一,且具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摹仿,因为有的事物虽然可能完整,却没有足够的长度,一个完整的事物由起始、中段和结尾组成。”亚里士多德还强调情节长度的问题,就像动物的躯体一样应该有一定的长度一样,情节也应该有适当的长度,如果篇幅太短,悲剧的六大要素不好展开;如果篇幅太长,不能一览无余。作品的长度以能够展现悲剧人物由顺境转入逆境或是由逆境转入顺境为适宜。
毛姆的短篇小说之所以能够吸引众多读者是因为他的短篇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曲折多变。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时期对亚里士多德的情节论进行了颠覆,开始注重心理活动的描写,故事没头没尾,情节之间也没有必然的联系。然而处在现代主义时期的毛姆仍然注重情节在小说中起到的作用。在创作上,毛姆推崇亚里士多德的悲剧理论。在毛姆的短篇小说中,情节安排紧凑,具有逻辑性的同时又不缺乏一致性。毛姆的短篇小说的结尾总是让人出其不意,正是因为他将亚里士多德提出的戏剧的结构形式运用在他的短篇小说创作之中。
毛姆的短篇小说《池塘》的主人公劳森由于肺部不好无法适应英国寒冷的冬天而来到环境优美的萨摩亚,娶了一位当地的混血儿之后便开始了他不幸的婚姻和生活。当他们有了自己的孩子之后,为了避免他的孩子受到屈辱生活,劳森毅然决定举家返回英国。由于他的妻子无法适应英国的生活独自离开后,劳森决定追随他的妻子再次回到萨摩亚,最终婚姻的不幸使他酗酒成性,丢掉工作,不可避免的走向死亡。《池塘》这篇短篇小说故事情节一波三折、长度适中、构思精巧且具有完整性,体现出了毛姆在情节安排上的别具用心。
亚里士多德在《诗学》第十一章提到,“突转,指行动的发展从一个方向转至相反的方向;此种转变必须符合可然或必然的原则。”简而言之,这种突转是指情节由顺境向逆境或逆境向顺境之间的转化。《池塘》主人公劳森从英国来到萨摩亚时,他在当地管理着一家英国银行分部,银行经理的职位使他备受当地人的追捧,白人的身份使他在布列瓦尔德家总是很受欢迎。当他决定与埃塞尔结婚时他的老友曾劝告他不要和当地的混血儿结婚,白人女士们听到消息后也纷纷表示遗憾。在结婚后的第一年里劳森很幸福,不久便迎来了他的孩子,但是劳森想到他的孩子以后由于受到皮肤和血统的限制,工作只能拿少量的薪水甚至只能娶一个混血儿,便不惜一切代价返回欧洲。返回英国后劳森意识到种族对他的重要性,但很快他就发现他的妻子埃塞尔不像最初抵达时那般兴奋和快乐,有一天终于爆发出她压抑许久的情绪,劳森对她解释道如果他们要是再返回萨摩亚,生活会有诸多不便还要面对屈辱以及他们的儿子招致的痛苦,但是埃塞尔无法适应新的生活环境而带着孩子离开英国返回自己的家乡。
劳森追随埃塞尔再次返回萨摩亚时,他的命运便由顺境向逆境发生了转化,也为他带来了悲剧性的结局。劳森开始嗜酒成性,是这座岛屿和埃塞尔使他变得每周总有两三天喝的烂醉。劳森回到萨摩亚不得不重新开始找工作,他自己也很清楚无法找到他去英国前丢下的那种工作,便在一家贸易公司谋到了新职位,劳森一喝醉酒就爱跟人吵架的坏毛病使他跟他的雇主争辩起来,最后不得不被解雇。德裔美国人米勒出于怜悯让劳森到他的公司任职,和米勒的争吵使他很快又丢掉了工作。劳森不愿为黑人干活,但最终不得不接受这一极大的耻辱。从此以后劳森颓废的更快了,他经常喝的烂醉,工作上一团糟。劳森在白人之间没有了威望,布列瓦尔德也不再像之前那样对他谄媚奉承,埃塞尔也与他渐行渐远。
“发现”在《诗学》中亚里士多德定义为“从不知到知的转变,即使置身于顺达之境或败逆之境中的人物认识到对方原来是自己的亲人或仇敌。”在《诗学》第十六章中,亚里士多德讨论了发现的种类,第一种是由标记引起的发现,第二种是由诗人牵强所致的发现,第三种是通过回忆引起的发现,第四种是通过推断引出的发现,还有一种复合的、由观众的错误判断引起的发现。在《池塘》中,主人公劳森的发现是属于第四种通过判断引出的发现。当劳森再次返回到萨摩亚时,他始终感觉他的妻子埃塞尔正从他身边溜走。可能是埃塞尔在英国的短暂居住使她对家人更加的依赖,当劳森提议他们应该搬到属于自己的房子住时,埃塞尔拒绝了。随后劳森便发现有件事一直瞒着他,每当他会回到住处吃晚饭时,埃塞尔通常不在家,劳森问她去了哪里时她的父亲说她去朋友家消遣了,有一次他发现埃塞尔根本没有在他父亲所说的朋友家,等她回来时她穿着漂亮的衣服,容光换发,他便知道埃塞尔在撒谎。布列瓦尔德一家对待他一反常态,便觉得是他们有了对付他的主意,每当他走进旅店的休息厅时里面一片肃静,让他确信这些人正在议论他,他甚至觉得有件事大家都知道,唯独他自己蒙在鼓里,他相信埃塞尔跟某个白人发生了私情。在劳森喝酒壮胆加入白人们的聚会时,米勒见到他时对他发出了警告,他无法容忍劳森殴打埃塞尔。劳森瞬间明白他长久以来他寻找的是什么,他要找的人就是米勒,他觉得是米勒和埃塞尔有私情。
突转和发现是情节的两个成分,第三个成分是苦难。“一般而言,我们是将‘突转’和‘发现’作为情节组织的技法,将苦难作为选材内容,但从悲剧所产生的艺术效果而言,苦难亦是引发怜悯与恐惧的成分。”“苦难是指毁灭性的或包含苦难的行动,如人物在众目睽睽之下的死亡、遭受痛苦、受伤以及诸如此类的情况。”《池塘》中的主人公劳森遭受的“苦难”来自于他离开家乡的痛苦,婚姻带给他的痛苦。当劳森初到萨摩亚时,真正让他流连忘返的是一处池塘,在那里他遇见了埃塞尔并爱上了她。劳森和埃塞尔每天傍晚都有去池塘洗澡和游泳的习惯,再次回到萨摩亚时,虽然他们之间的感情出现了裂痕,劳森仍然期望他在池塘能够重获初见埃塞尔时的欣喜与爱恋。但是埃塞尔对劳森的愤怒与日俱增,有一天埃塞尔捡起一块石头朝他扔过去并砸到了他的太阳穴,留下了一块锯齿状的伤口,有一段时间无论他走到哪里头上都带着绷带。劳森被埃塞尔深深的吸引着,在劳森眼里,浮在水面上的埃塞尔就像是《哈姆雷特》中的女主人公奥菲利亚。在故事的结尾,劳森同《哈姆雷特》中的奥菲利亚一样溺死在水中。米勒一行人去池塘游泳,他们在池塘底下发现有人在水中直立着,他们潜入水中把水里的人拖上岸时,发现正是劳森在外套捆上了一块大石头,绑着他的双脚。
本文用亚里士多德的悲剧情节论分析毛姆的《池塘》,发现他的短篇小说具有情节的整一性,情节的“突转”“发现”和“苦难”。情节的“突转”带来了主人公的“苦难”,这些情节之间贯穿了主人公的“发现”。虽然亚里士多德的悲剧理论有一定的局限性的,但是他的理论具有较强的适用性,毛姆的短篇小说《池塘》创作符合亚里士多德的悲剧情节中心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