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做父亲”与伦理觉悟*
——以鲁迅与胡适为例的考察

2019-11-13 03:52史建国
文学与文化 2019年2期
关键词:随感胡适伦理

史建国

内容提要:鲁迅的《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和胡适的《我的儿子》是两个具有互文性的文本,其内在观念虽有差异,但都对促进国人的伦理觉悟起了重要作用。考察两人对“怎样做父亲”的认知与实践后可以发现,在推动父子关系伦理观念变革以期实现伦理觉悟的同时,对于另外一种根深蒂固的“男主外,女主内”的观念他们却不同程度地缺乏应有的警惕与变革的冲动,而这也再次证明了伦理觉悟与伦理变革之艰难。

在整个社会的思想文化体系中,伦理思想相对来说是最稳固的,变革难度也最大。所以新文化运动之初,陈独秀在《吾人最后之觉悟》中就断言“伦理的觉悟为吾人最后觉悟之最后觉悟”,因为伦理思想最终会影响到社会秩序、影响到政治,“此而不能觉悟,则前之所谓觉悟者,非彻底之觉悟,盖犹在惝恍迷离之境”。在一番堪称严密的逻辑推演下,陈独秀明确地将批判的矛头指向了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三纲”这一维持中国漫长封建社会“超稳定结构”的关键性因素。帝制终结以后,“三纲”之中的“君为臣纲”虽然并未从思想观念层面得到彻底的清理,但毕竟已无所附着,不再具有现实意义。于是“父为子纲”和“夫为妻纲”便成为新文化运动中新文化派们伦理批判的主要对象。家庭是社会的缩影,家庭成员内部关系的革新与重新定位是关系到伦理革命能否最终取得成功的关键。于是,究竟什么样的父子关系、夫妻关系才是合理的、才是现代人应当追求的,便成为当时有识之士们讨论的热点。而在进化论获得了大量信徒的拥趸,几近成为一种意识形态的社会语境中,关涉到下一代成长、青年人未来的父子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往小处说,这是改革家庭绕不开去的核心内容之一;往大处说,则牵涉到民族国家的未来。

回顾新文化运动中关于父子关系的讨论,1919年鲁迅发表的《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是其中最重要也最广为人知的一篇文献。文中所表达的“立人”思想与历史中间物意识,以及“父子之间没有什么恩”的断语对捆绑父子关系的“孝道”所做的彻底解构,时至今日仍然有着强烈的现实意义,甚至不乏先锋色彩。《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写于1919年10月,发表于1919年11月《新青年》第6卷第6号。鲁迅说:“作这一篇文的本意,其实是想研究怎样改革家庭;又因为中国亲权重,父权更重,所以尤想对于从来认为神圣不可侵犯的父子问题,发表一点意见。”同时,鲁迅也说关于家庭问题自己在前面其实已经著文涉及:“对于家庭问题,我在《新青年》的《随感录》(二五,四十,四九)中,曾经略略说及,总括大意,便只是从我们起,解放了后来的人。”其中,《随感录二十五》发表于1918年9月15日出版的《新青年》第五卷第三号,《随感录四十》发表于1919年1月15日《新青年》6卷1号,而《随感录四十九》则发表于1919年2月15日《新青年》6卷2号。从内容来看,这三篇“随感录”虽然都是针对家庭问题而发,但其中确实已经涉及了怎样做父亲这一主题,比如《随感录二十五》里对“孩子之父”与“‘人’之父”的区分”,《随感录四十》里对“完全解放了我们的孩子”的呼吁,以及《随感录四十九》里所表达的“老的让开道,催促着,奖励着,让他们走去。路上有深渊,便用那个死填平了,让他们走去……”那种历史中间物意识等等,都与《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中的观点类似。

换句话说,关于怎样做父亲,怎样对待孩子,在写《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之前,鲁迅的主要观点已经在三篇随感录中表达过了,尽管不是特别系统,内容也不怎么纯粹(在写完《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后两日,鲁迅又写了《与幼者》,同样是关于做父亲,内中张扬“对于一切幼者的爱”)。但1919年10月鲁迅为何又针对做父亲问题专门著文呢?这恐怕与此前胡适的一首诗《我的儿子》及其引发的争论有关。可以说正是胡适的《我的儿子》这首诗,使得“怎样做父亲”或者“怎样对待孩子”问题成了当时舆论关注的焦点。而鲁迅的《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则可以视为对这一热点事件的主动介入。

1919年3月26日(阴历二月初五),胡适的长子胡祖望出生,四个月后的7月30日,胡适写下《我的儿子》并发表在当年8月3日《每周评论》第33期“新文艺”栏。尽管表面来这首诗不过是初为人父的胡适对父子关系的一种个人化的理解,并非就父子关系这一社会关注度极高的问题所做的带有普遍意义的表态,由此也撇清了“教唆”别人儿子“不孝”的嫌疑,但实际上却仍然可以看作是作为新文化运动主将的胡适,在进入“父亲”这一角色几个月后对传统伦理道德发起的一次强有力的挑战。诗中的“树本无心结子,我也无恩于你。但是你既来了,我不能不养你教你”“那是我对人道的义务,并不是我待你的恩谊”“我要你做一个堂堂的人,不要做我的孝顺儿子”等句所表达的“父母对子女无恩惠可言”以及“不希望孩子将来做‘孝顺儿子’”等等,在当时确实对旧的伦理观念产生了巨大冲击,由此也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乃至争议。比如随后汪长禄就几次致信胡适对他诗中的意见表示不能苟同,更批评胡适有将“孝”驱逐出境之嫌。而胡适也分别回信作答,继续阐明自己的观点。两人之间的通信后来在20世纪30年代还曾被收入《开明中学讲义》,影响就更大了。

《我的儿子》诗发表两个月后,鲁迅写了《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文中的许多内容都与胡适《我的儿子》及其引发的争论有着明显的关联性。比如《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中提到的“‘父子间没有什么恩’这一个断语,实是招致‘圣人之徒’面红耳赤的一大原因”,显然就是对胡适《我的儿子》中所表达的“父母对子女无恩惠可言”的一种呼应。而《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中对待子女要“理解”“指导”“解放”,使其“成一个独立的人”的主张,也与胡适诗中“我要你做一个堂堂的人”的期望有着内在相通之处。也就是说,《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与《我的儿子》作为两个文本,是有很强的互文性的。这种互文性或许在当年“《我的儿子》事件”的一些在场者那里看得会更加清楚。

1919年12月7日《星期评论》发表的沈玄庐《我做“人”的父亲》一文中就清楚地阐明了胡适《我的儿子》的发表与后续鲁迅《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等文章之间的关联。文章写道:“自从胡适先生做了一首《我的儿子》诗,登在《每周评论》,惹起一班‘圣人之徒’不少的非议。《新青年》六卷六号唐俟先生《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接着沈兼士先生著的《儿童公育》,和本报二十、二十五两号季陶先生那篇《旧伦理的崩坏与新伦理的建设》,合起来看,都是古往今来几句忠实的说话,也好算是给子孙代代得改种收成的吃饭田。”同时,沈玄庐文中提到的震惊全国的施存统《非孝》事件则是从儿子的视角对父亲的权威以及“孝道”提出了挑战,也可以视作《我的儿子》事件的余绪之一。施存统的《非孝》原文虽已不可考,但1922年无政府主义者黎健民发表的另一篇《非孝》则在文末直接点出了《我的儿子》正是自己写这篇文章的重要缘起。在引用了胡适的《我的儿子》后,黎健民写道:“我们看了这首诗,就可以指导父母对于子女,本没有什么功劳;子女对于父母,也用不着什么酬报;那末,这个‘孝’字,岂不是已经根本不能存在吗?”由此可见,胡适《我的儿子》发表所带来的冲击力还是非常大的,并且引发了新旧两派一场关于伦理观念的交锋。而鲁迅在写作三篇随感录就改革家庭问题发言之后又写《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显然也与这一语境有关。

从《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和《我的儿子》中可见,鲁迅与胡适对“怎样做父亲”的认知是有着基于新文化立场和现代观念的基本共识的,比如上述所谈父母对子女无恩谊,以及对传统伦理体系中“孝道”的解构和精神相通的“立人”思想等等,二者的看法都比较一致。但是细究下去,其中也并非没有认知差异。如若结合对两人做父亲的“实践”方面的考察,则这样的差异就更加明显了。

相较而言,对于父子关系,鲁迅的看法更加现代也更加超脱,较少传统伦理观念与价值观的羁绊。尽管鲁迅也承认“只要思想未遭锢蔽的人,谁也喜欢子女比自己更强,更健康,更聪明高尚,——更幸福;就是超越了自己,超越了过去”(《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但他认为作为父亲当此新旧变革之际,最重要的是“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此后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所以鲁迅更关心的是孩子的“幸福”与做人的“合理”,而非孩子将来能取得多高的成就、是否能“光宗耀祖”。

儿子海婴出生后,鲁迅几乎在给母亲的每封信中都要告知一下海婴的近况。从信中的只言片语可以看出,海婴小时候是比较顽皮的,贪玩、不爱学习。不过鲁迅也并不以为意,因为贪玩是儿童的天性,不宜给他太多束缚,剥夺他的快乐与幸福感。1934年4月25日在给母亲的信中鲁迅说:“海婴则已颇健壮,身子比去年长得不少,说话亦大进步,但不肯认字,终日大声叱咤,玩耍而已。”1934年12月16日的信中也说海婴“字却不大愿意认,说是每天认字,也不确的”。而在信中谈到海婴的上学问题时说“海婴虽说是六岁,但须到本年九月底,才是十足五岁,所以不如暂且任他玩着,待到六岁时再看罢”。相对于读书习字,鲁迅更在意的是儿子身体的健康、童年的幸福感以及良好品格的养成。1934年10月20日给母亲的信中说:“海婴渐大,懂得道理了,所以有些事情已经可以讲通,比先前好办,良心也还好,好客,不小气……”10月30日的信中也说海婴“道理也讲得通了,不小气,不势力,性质还总算好的”。等到海婴真正入学读书时,鲁迅也并没有费尽心思地为其择校,担心其“输在起跑线上”,1936年8月25日给母亲的信中说海婴“仍在大陆小学,进一年级,已开学。学校办得并不好,贪图近便,管管而已”。

从给母亲的信中可以看出,已经成为“现任之父”的鲁迅对待自己的儿子,仍然如做“候补之父”写《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时一样,关心儿子的“幸福”与做人的“合理”,而并不刻意要求孩子必须要有多么优秀、多么出类拔萃。尽管鲁迅生前并没有专门写给儿子的文字留下来,但在他去世前一个月写的《死》中却有这么一条:“孩子长大,倘无才能,可寻点小事情过活,万不可去做空头文学家或美术家。”这是作为遗嘱而写的,不可谓不郑重。从中也可见鲁迅对儿子的期许其实只是望子成“人”,儿子未来能够有什么出息姑且不论,最低限度是要做一个能自食其力、人格健全的“人”。同时,只要儿子幸福就好,不必去追求那些貌似光鲜的虚名。这跟他一贯的“立人”思想是相通的,也最大限度地与传统的“望子成龙”思想拉开了距离,是非常“现代”也非常“先锋”的。因为尽管“谁也喜欢子女比自己更强”,但鲁迅却认识到了子女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必定会有其长处和局限,而有些局限是注定无法超越和克服的,所以望子成龙虽是人之常情,但很多时候也只是父辈的一厢情愿。如果执念于此,不唯徒然给子女增加许多不能承受之重压,就是父亲自身也会深陷纠结痛苦不得解脱。这样一种观念,时至今日也不乏启示意义。

返观胡适,虽然他在《我的儿子》诗中对传统伦理体系中的父子关系进行了解构,说希望儿子做一个“堂堂的人”而不是“我的孝顺儿子”,但“堂堂的人”在暗含了对儿子作为一个独立个体而非父母附属品的尊重、某种程度上与鲁迅的“立人”思想相通的同时,却也反映出了他对儿子的期许并没有像鲁迅那样超脱和现代,而是仍然偏向传统一端。一句话,望子成龙这种“人之常情”,在胡适那里也未能例外。因为“堂堂”原本就是一个内涵丰富的词,只是能够自食其力、人格健全自然还算不上“堂堂”,至少要在某一方面取得世俗意义上的成功,所谓出人头地才能够得上“堂堂”的标准。

事实也的确如此,胡适自幼聪慧,春风得意,几乎在人生的各个阶段都是同代人中的佼佼者,所以他对儿子也期望甚高。1929年,胡适夫妇送刚满10岁的儿子胡祖望去苏州就读沪江大学附中,8月26日晚在给胡祖望的信中写道:“你不是笨人,工课应该做得好。但你要知道世上比你聪明的人多的很。你若不用功,成绩一定落后。工课及格,那算什么?在一班要赶在一班的最高一排。在一校要赶在一校的最高一排。工课要考最优等,品行要列最优等,做人要做最上等的人,这才是有志气的孩子。”1930年6月29日,胡适接到学校关于儿子胡祖望成绩的报告,报告上说他“成绩欠佳”,需要在暑期学校补课。胡适大怒,立即写信给胡祖望,令他退出已经缴费的暑期旅行团,“即日搬回家来,七月二日再去暑期学校补课”:

你的成绩有八个“4”,这是最坏的成绩。你不觉得可耻吗?你自己看看这表。

你在学校里干的什么事?你这样的工课还不要补课吗?

我那一天赶到学堂里来警告你,叫你用功做工课。你记得吗?

你这样不用功,这样不肯听话,不必去外国丢我的脸了。胡适早年写给儿子的信保留下来的极少,《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中只保留了写给胡祖望的两封和写给胡思杜的四封信。其中写给胡祖望的即是上引两封,内容都与儿子的读书求学有关,一封谆谆教诲一封严词训诫,但目标是同一的,那就是希望儿子将来能“成功”、做“最上等”的人。胡适的次子胡思杜从小娇惯、不喜读书是众所周知的,饶是如此,留下来的四封信中也有三封包含督促他好好读书、努力准备投考清华北大等内容。在信中,胡适还反复督促儿子要重视学习英文:“不要单读旧书,英文要用功读”、“要用功学英文英语”。胡适之所以督促儿子学习英文当然不是仅仅为了让儿子多掌握一门语言工具,而是着眼于将儿子培养成具有国际视野的“最上等”人。不过两个儿子后来并未按照胡适的预期发展为成就非凡的“最上等”人,尤其是次子胡思杜的顽劣更让他头疼不已,甚至在朋友之间聊天时也刻意回避跟儿子有关的话题,可见其内心是非常介意的,望子成龙的落空让他始终难以释然。

由此可见,鲁迅和胡适在怎样做父亲、怎样培养儿子问题上虽然有着“立人”的同一认知,但是具体到自己身上还是有着显著差异的。作为父亲,鲁迅望子成“人”,希望儿子将来能自食其力、人格健全,收获幸福;胡适则不满足于此,他希望儿子能成为“人中龙凤”,收获成功,做“最上等的人”。

无论鲁迅的望子成“人”,还是胡适的望子成“龙”,说到底这都只是父亲对孩子的一种期许,是育儿观念层面的问题。至于在教育孩子成“人”或成“龙”的过程中父亲应该怎样做、担负什么样的责任则是另外一个问题,而关于这一点,鲁迅和胡适无论在“知”还是“行”上也都有明显的差异。

鲁迅曾在随感录中对只管生不管教的父母予以批判,他说:“中国的孩子,只要生,不管他好不好,只要多,不管他才不才。生他的人,不负教他的责任……小的时候,不把他当人,大了以后,也做不了人。”并且他也参照华宁该尔将男人分为“父男”与“嫖男”两类,“父男”又分为“孩子之父”和“‘人’之父”,“‘人’之父”是“生了孩子还要想怎样教育,才能使这生下来的孩子,将来成一个完全的人”。显然,在鲁迅看来,父亲在孩子的教育中是不能缺失的。不过在《安贫乐道法》中他又写道:“孩子是要别人教的,毛病是要别人医的,即使自己是教员或医生。”这两种说法似乎彼此矛盾,但其实又不然。前面强调作为父亲应当承担教育儿子的责任,要做“‘人’之父”,主要指的是父亲应当在孩子的人格养成方面尽到自己的教育责任。这种教育可以是有形的言传,也可以是无形的身教。后面说“孩子是要别人教的”,则指的是孩子的正式读书学习,需要专门的老师教,即便自己本身就是教员,也不宜越俎代庖。也就是说,鲁迅认为,孩子的正式读书教育,并非父亲的责任。这一方面可以理解,因为并非所有的父亲都可以做孩子学问上的老师、指导孩子的学习;另外一方面,那些学识丰厚、原本完全胜任教孩子的父亲主动放弃自己的教育责任又让人觉得有些遗憾。

作为父亲,鲁迅是怎样教育自己的儿子的呢?1939年,许广平在《鲁迅风》上发表的《鲁迅先生与海婴》比较细致地勾画了鲁迅对儿子的教育情况:“鲁迅先生活着的时候,给予他的教育是:顺其自然,极力不多给他打击,甚或不愿多拂逆他的喜爱,除非在极不能容忍,极不合理的某一程度之内。他自己生长于大家庭中,一切戕贼儿童天真的待遇,受得最深,记得最真,绝不肯让第二代的孩子再尝到他所受的一切。”当然这是就教育的原则而言的,至于“普通知识的灌输,他并不仅仅于书本的研究。随时随地常识的晓喻譬解;便中有时对于电影的教育,也在娱乐中采得学识的一种办法,他是尽着机会做的。他自己对于旧式的背诵似乎很深恶痛绝。对一般学校的教育的制度也未必满意。如果他较年轻,有了孩子,我想也许自己给以教育的。可惜海婴生下之后,人事的匆促,他未能照顾到他的求学方面。然而在现时的学校,读到大学毕业,甚至留学回来,是否个个都成器了呢?还是疑问。因此孩子入校读书情形,可以说在他是并不怎样注意的,而且他自己所学和所用的也并不一致。”可见鲁迅对海婴的教育是遵从儿童的特点,寓教于乐,避免使得孩子将学习当作苦事。但正式读书求学,鲁迅是未曾顾及的。一来是“人事匆促”每天工作太忙,二来恐怕也与“孩子是要别人教的”这种认知有关。

而胡适,虽然在《我的儿子》中说“但是你既来了,我不能不养你教你。那是我对人道的义务”,也承认父亲对于儿子有着教育的义务,但实际上他却认为,在家庭内部,教育子女是母亲的责任。早在1908年发表的《论家庭教育》中他就说:“看官要晓得,这家庭教育最重要的便是母亲。因为做父亲的,断不能不出外干事,断不能常常住在家中,所以这教儿子的事情,便是那做母亲的专责了……现在要改良家庭教育,第一步便要开广[办]女学堂……列位要晓得,这女学堂便是制造好母亲的大制造厂。列位要想得好儿子,便要兴家庭教育;要兴家庭教育,便要大开女学堂,列位万不可不留意于此呵。”1929年写的《慈幼的问题》中也认为:“慈幼运动的中心问题是养成有现代知识训练的母亲。母亲不能慈幼,或不知怎样慈幼,则一切慈幼运动都无是处。”可见,在为人父后,他的这一看法也没有改变。甚至直到晚年,他依然坚持认为教育子女是母亲的责任。《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中记载,1960年1月9日,胡适的儿媳带孙子胡复来看祖父,中间儿媳谈到孩子不听话,教不好:“媳妇曾淑昭带同孙子胡复来,话题转到小孩身上去。胡复只讲广东话的,先生说,他以广东话作基础,将来可念古音。因为广东话里还有许多是古音。媳妇说:‘孩子教不好。’先生说:‘小孩子教不好,都是做母亲的没有耐心的缘故。每天教两个字,时常要他温习,没有教不好的!’”。另外他也曾对护士徐秋皎说:“娶太太,一定要受过高等教育的;受了高等教育的太太,就是别的方面有缺点,但对子女一定会好好管理教养的……”

胡适之所以认为教育子女是母亲的责任,大约与他本人的经历有关。胡适幼年丧父,他后来能成为名满天下的人物是跟母亲对他的教育分不开的。母亲不但事实上是教他认字的启蒙老师之一,同时更是“慈母兼严父”于一身的人生指引者。所以胡适在《四十自述》中回忆自己童年时代的读书生活时,一再强调“我的恩师就是我的慈母”。他自己的学习、成长经历都使得他认为教育子女是母亲的责任,这种看法直到晚年都不曾改变。当然,同鲁迅一样,胡适太忙,也使他基本上无瑕顾及孩子的教育问题。曾在胡家工作过的罗尔纲详细列过胡适每天的时间表:

上午7时起床,7时40分去北京大学上班。中午回家吃午餐。下午1时40分去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上班。晚餐在外面吃。晚11时回家。到家即入书房,至次晨2时才睡觉。他每晚睡5小时,午餐后睡1小时。我因为常失眠,心里以为苦,他教诫我说:“每天一定要睡八小时,那是迷信。拿破仑每天只睡六小时。”他说拿破仑,其实他自己就是如此。由时间表可见,工作头绪纷繁复杂的胡适难以分出时间来顾及孩子教育,前文提到胡适也曾在给儿子的信中或谆谆教诲或严词训诫、也会对儿子的学习予以督促,但那顶多算是偶尔过问,并不意味着他主动承担了作为父亲的教育责任。实际上,他是将教育责任推给了孩子的母亲。两个儿子后来未能如他所愿成为“最上等的人”,唯一的女儿也因病早夭,他都认为是妻子江冬秀未能很好地尽到教育责任之故。所以直到晚年还有那种不无酸涩的话:“娶太太,一定要受过高等教育的。”不过,虽然如此,胡适也并不认为孩子教育的失败与自己毫无干系,从而心安理得。有时他也会反思自己对孩子教育责任的缺失。1946年6月16日,胡适在日记中写道:“昨夜太热,在床上看书,到半夜后两点,还不能睡。忽然记起小三今天毕业,今天又是美国人的‘Father’s Day’《父亲节日》,我很惭愧我对两个儿子,一个女儿(死了),都没有应我能够尽的责任!”

鲁迅和胡适是新文化运动中的战士或主将,对于父子关系、怎样做父亲的理解都是比较现代的,不论鲁迅的《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还是胡适的《我的儿子》都为促进国人的伦理觉悟、推动实现伦理的变革起了重要作用。然而,在“做父亲”的实践中,他们的表现却既为后人提供了许多借鉴,也不乏教训。鲁迅与胡适都有长时间在教育界任职的经历,是不折不扣的教育专家,所教的学生后来出类拔萃者也很多,以如此丰富的教育优势,却在孩子的正式教育中选择了回避,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而无论鲁迅“人事的匆促”所导致的“未能顾及到”孩子的求学方面,还是胡适忙于“外出做事”而将子女教育的责任完全推给孩子的母亲,其实都说明,在推动父子关系伦理观念变革以期实现伦理觉悟的同时,对于处理家庭内部关系的另外一种根深蒂固的“男主外,女主内”观念,他们却不同程度地缺乏警惕和变革的冲动。或许这才是导致他们在孩子教育方面做得不如人意的根本原因。关于父母对于教育孩子的责任,倒是胡适“我们三个朋友”之一的陈衡哲的看法颇值得注意。她说:“世上岂有自己有子女而不能教,反能去教育他人的子女的?又岂有不能整理自己的家庭,而能整理社会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对鲁迅和胡适有关孩子教育问题的认知构成了反思。然而必须指出的是,她的这种观点也是在无奈认同“男主外,女主内”观念的前提下,就“母职”之无法代替而言的,所以也从另一个侧面再次证明了伦理觉悟和伦理变革有多么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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