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向黎
初夏的街上,景色多了许多活泼泼的人间景气。今天回家的路上,看见一个男人,约四十岁,在买水果,也奇也不奇的是他穿了一套睡衣。就是上海人都很熟悉的那种睡衣,绒布的,白底印花的,由于大量积压,曾经才二十块一套。不由想起,上海人穿睡衣上街好像在全国都是出了名的,女性穿蕾丝半透明睡衣上街也早已成了沪上“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记得有一个传媒机构曾就这个问题在上海作过调查,结论是:在上海,睡衣的概念与众不同,睡衣等于“廉价而且方便的休闲服”。正想着,又一个男性“风景”映入眼帘,这位很年轻,大概二十多岁,穿了一套暗红碎花的真丝睡衣,短袖的,袖口和裤脚还镶了边,慢悠悠骑在自行车上,身上的衣服在风中飘飘拂拂,好不舒服自在的样子。睡衣上街这个“创意”本已不新鲜,但是人家将睡衣穿出这份从容自如,竞令我想起了个典故。
那典故的出处大大有名,出自《世说新语》。其中《任诞篇》说“竹林七贤”之一的刘伶纵酒放任,还在房间里脱了衣服赤身露体,有人看见了嘲笑他,这位仁兄却说:“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裈衣,诸君何为入我裈中?”祥字读“昆”,就是裤子——他反说是别人钻进了他的裤子。
穿睡衣上街的人,好像还不乏这种名士风度呢。
“竹林七贤”可不是寻常人,他们蔑视礼法,行为怪诞,但是他们看似疯魔的举动背后,是完整的人生哲学,过人的才情和高洁的情怀。令人真的等闲就学了去了吗?可又谁说不是?睡衣原是仅限于卧室之中的,不宜示人,而今堂堂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招摇过市,穿的人全无羞色,也无半点躲闪掩饰的意思,一派“君子坦荡荡”,那无异于在宣告:“我以街头为卧室,诸君何为入我卧室?”是了是了,怪不得我每次见了都觉得尴尬,原来我沿途经常不小心穿过了人家的卧室!
这原来是一场无形的心理战,你不能让他觉得穿睡衣上街不雅,他一点不觉得不自在,就反过来让你觉得不自在。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
和睡衣上街具有同样“风度”的,还有强迫别人对他的私事家事“知情”的。比如公共汽车上,就有用手机煲电话粥的,綿绵情话,使一车人若不掩耳便个个成了电灯泡;还有和同行者控诉婆婆或丈夫的,义正词严,恨不能诏告天下人人得而诛之。好在受害时间有限,只要不塞车。
至于办公室里纵谈家事的,对听者就类似于一种修炼了。事无巨细一一道来,有时还来一番历史追溯、深入剖析,颇得“焦点访谈”的三昧。于是乎,有幸躬逢其盛的人很快就会获知此君家中的猫狗健康状况直到昨天晚餐的菜谱,其夫君近来呼噜打得厉害,其夫人的化妆品换了牌子……你当然绝对不能不耐烦,在当今信息社会,这样纯私人的“独家资讯”人家居然免费发布,你还有不感激涕零的道理吗?这比穿睡衣上街当然差了一等,不是以街道为卧室,只不过临时“征用”公共场合作起居室罢了。
夏荷荐自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荼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