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服“外来者劣势”:国有企业“走出去”战略研究

2019-11-01 02:46胡晓
上海企业 2019年7期
关键词:东道国合法性国际化

胡晓

2013年9月和10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分别提出建设“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合作倡议。“一带一路”建设充分依靠中国与有关国家既有的双边与多边机制,借助既有的区域合作平台,发展与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打造经济融合、政治互信、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将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相关内容写入党章,这充分体现了政府对“一带一路”建设的高度重视。国有企业理所当然肩负着“走出去“这一历史重任。

一、国企“走出去“战略的制度背景与挑战

2001 年,中国共产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正式明确提出实施“走出去”战略,是中国鼓励性对外投资政策形成的标志。在此之前,中国对企业对外投资一直处于限制性或保留性的态度。同样在 2001 年底,中国正式加入 WTO,这是中国企业经营面临的重大制度环境变迁,企业面临的竞争环境发生了质的变化,也直接促进了企业“走出去”。

第一阶段为2001—2007 年,中国“走出去”战略与“入世”驱动了对外直接投资快速增长。2004 年 中国企业的外贸经营权完全放开,也为企业进行跨国价值链布局起到了促进作用。这一时期,是中国国有企业多行业海外布局的突破期。仅2006 年,国有企业就在能源领域完成了多宗金额较大的并购案。例如,中石化对俄罗斯乌德穆尔特石油公司35亿美元的收购; 中石油成功收购哈萨克斯坦 PK 石油公司,交易金额为41.8 亿美元;中国蓝星( 集团) 总公司全资收购法国罗地亚公司有机硅及硫化物业务项目。这一时期,国企已经成为中国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排头兵。

第二阶段为2007年至今,国际金融危机给中国国有企业跨国经营提供了良好发展机遇。2008 年金融危机给世界各国带来了不同程度的经济冲击,大量企业陷入资金短缺的困境,国有企业依靠在资金方面的优势,获得了一些在海外低成本并购的机会,从世界范围来看,对外直接投资进入了一个震荡期和低谷期,但是中国国有企业在金融危机时期却迎来了跨国经营的良好发展机遇,投资额在2010年、2014年和2016 年連创新高。

然而,国有企业的“走出去“战略也暴露了很多问题,最具严重性的挑战是,国有企业跨国经营所面临的”外来者劣势“(万丽霞,2018)。外来者劣势指受文化、社会、市场等外部环境的影响,企业在对东道国进行直接投资时面临的竞争劣势(与东道国企业相比),”外来者劣势“会增加国有企业对外投资难度,提高企业在东道国的运营成本(朱华,2018)。

二、国有企业“走出去“的战略挑战:“外来者劣势“

外来者劣势(Liability of Foreignness) 理论由 Hymer首次提出,认为跨国公司对东道国环境的不熟悉以及文化、政治和经济差异,其海外投资会承担额外成本(Hymer,1960),即“海外经营成本”。这意味着企业在对东道国进行投资时会面临东道国本地企业不需要面临的竞争劣势。这种劣势主要表现在信息不对称、人才匮乏、认知合法性缺失等三方面风险。

首先,由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外来者劣势无时无刻都影响着中国企业在东道国经营成本(Zaheer,1995)。具体而言,在对外投资前期,企业对东道国市场、商业惯例等信息不了解而产生的不熟悉成本。这种成本表现为:第一、为了获得当地经营所具有的合法性,中国公司需要通过中介机构去获得相关的信息,并借助相关机构履行必要的商业程序。这种成本相当可观;第二、信息不对称使得企业遗漏了一些重要信息,从而使得企业在当地经营面临经济(比如税收)、法律等方面的风险;第三、由于缺乏对当地顾客生活习惯、价值倾向的理解,使得公司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时,并不能很好满足当地客户的独特需求,从而产生市场风险。

其次,国际化人才的风险。当公司对东道国进行投资时,就需要有熟知东道国运营的国际化团队,这种人才来源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方面,国际化人才来自公司内部,于是给公司提出了这样的挑战,中国公司是否有足够的人才来适应东道国的市场经营,语言和文化的差异使得中国公司国际化经营面临巨大挑战。另一方面,国际化人才从东道国选聘,这一做法存在的潜在风险在于,由于对当地人力资源文化、价值观知识的缺乏,能否有效招聘到与公司价值观匹配的合适人才存在着巨大不确定性。

再次,国企“认知合法性”缺乏增加了中国企业获取当地资源的难度。即便是提供有竞争力的产品价格或者采购报价,东道国资源供应商和消费者都会有一定程度的本土化偏好,主要原因是对来自其他国家企业的不信任(Eden,2004),他们尤其存有这样的刻板印象:来自其他国家的国有企业带来的是不公平竞争。这一心理认知使得资源所有者更倾于将资源提供给他们熟悉而信任的企业,消费者也更倾于选择知根知底的本土企业,这在经济学中称为认知合法性缺失。认知合法性缺失同样也会使得中国企业在获得当地融资支持方面落后于东道国企业。

最后,高政策风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多为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高政策风险是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制度环境的普遍特点,投资目标国的政策风险是影响中国企业经营状态与绩效表现的重要因素。此外,很多发展中国家还存在很严重的腐败问题,以及政权非正常更替现象,这些都会增加中国企业在当地经营的成本。

三、国有企业克服“外来者劣势“的路径

1、构建国有企业国际化经营的组织合法性

由于国有企业的战略具有国家战略与组织战略的二元属性,因此在国际化进程中其国有身份会受到质疑。国有企业对外投资涉及东道国的制度环境,企业必须具备必要的“合法性”才可以进入目标市场。组织合法性是指在一个社会建构体系内的价值观、信念、规范系统内,实体(比如企业)所进行的活动被认为具有恰当性( appropriate) 、合宜性( proper) 和合意性( desirable) 的感知(刘建丽,2018)。它不仅包含法律意义上,而且涵盖文化制度、社会期待等制度环境对组织行为的影响。国有企业在对外投资中面临合法性方面的“隐性制度壁垒”,这种壁垒只有通过建立更加市场化、更加法治化、更加透明的治理体系加以克服。国有企业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增强其国际化经营的合法性。

(1)深化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国有企业首先需要解决“政企不分、政资不分”,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改变由国家政府行使公司决策权的外部形象。对于非自然垄断型国有企业,可以加大民营资本的投入,这些非自然垄断企业,其国际化更多侧重效率,企业可以更多依据自身绩效的需要进行国际化战略行为。而垄断型国有企业早期的对外投资,国家战略导向比较明显。这类国有企业作为商业组织的属性日益明显,在产权制度改革时,可以考虑少量引进民营资本,让其在国际竞争中具有合法性身份的同时实施国家战略。从投资东道国来看,“竞争中立”原则等针对国有企业的政策壁垒,也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得以缓解。

(2)通过从事企业社会责任提升东道国的合法性认知。企业可以通过积极参与当地社会责任活动,增强东道国对其合法性认知。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和员工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必须超越把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强调要在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社会的关注。在东道国从事企业社会责任活动,积极关注环境、社会、贫困等社会问题。公司可以通过定期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向当地企业、客户、政府等利益相关者展示中国国有企业负责任的良好形象,从而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国有企业在当地经营的合法性。

(3)保持企业的透明化。当前东道国对国有企业不信任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透明度,东道国企业或者政府缺乏公司财务结构,融资安排、经营效率等信息的系统了解,因此在进行投资审批、供应链合作、遵守东道国法制等方便对国有企业缺乏信心。保持公司透明度的一个重要途经是,国有企业可以依托旗下的上市公司,将之作为国际化运作载体,通过规范的信息披露增加企业透明度。如果国有企业还没有的上市子平台,就需要努力争取上市(特别是到海外上市)来增加透明度,海外上市不失为增加合法性的一个有效方法。

2、进入策略的选择

国有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过程,就是企业将其拥有的资源如资金、技术、产品、专利或管理经验等,通过各种方式渗透到东道国的战略实施过程,其进入策略对企业海外市场的拓展至关重要。国有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可考虑三种策略(王治,2010):贸易型进入、契约型进入、投资型进入。

(1)贸易型进入。贸易型进入是通过产品出口方式进入东道国市场。通过出口方式可以了解国际市场的发展与变化,有利于国有大型企业及时掌握海外市场信息,积累国际营销经验,从而为进一步进入国际化市场创造条件。这种进入方式的缺点是,企业对当地市场的控制程度较低,不能发挥当地化生产的规模效率,其优点是投资风险较低,因此,它是国有企业进入海外市场的初级方式。

(2)契约型进入。契约型进入是指在不涉及股权或企业产权的条件下,通过与海外合作者签订契约(比如授权技术、商标以及经营经验等)的方式,将企业的产品或者服务转移到海外市场。 国有企业契约型进入主要有许可证协议、交钥匙经营等形式。与贸易型方式类似,契约型进入模式优点在于投资风险小,但是契约的控制难度非常大,容易导致技术的外泄。因此,它也是较早进入海外市场所采取的方式。

(3)投资型进入。投资型进入是指国有企业在海外目标市场设立子公司或通过收购,参股当地企业,直接参与东道国企业的生产和管理活动,通过对海外子公司或和合营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控制的方式进入海外市场。直接投资能够有效降低产品运输成本,更能贴近当地市场,有利于母公司进行全球资源控制、战略布局与竞争优势的充分发挥。但同时面临较大的投资和经营风险。投资型进入通常适合对东道国市场理解较深以及有经营经验的国有企业。

3、国际化人才的打造

国际化人才的储备、培养和使用,是国有企业“走出去”战略的落地实施的基础,是克服“外来者劣势”战略成败的关键。

(1)国有企业的国际化人才特征。第一,具有国际化视野,包括对本行业国内国际

整体格局、最新成果、前沿动态和发展趋势有深入的了解,对国外主要社会文化、民族习俗、价值标准、思维方式有相当的认识;第二,通晓国际规则和惯例,了解熟悉国际法、国际条约,掌握与业务有关的国际商务、国际金融、国际法律等方面知识;第三,有较强的跨文化交流实践能力,包括语言能力、专业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第四,政治素質高,心理素质好,能够接受多元文化。

(2)不同进入策略,对国际化人才的要求不同。贸易型进入、契约型进入和投资型

进入,对国际化人才的类型、层次和素质能力的要求不同。例如,贸易型市场进入重点需要熟悉和掌握国际贸易规则、惯例,具有较强的跨文化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开拓和维护国际市场,达成合同交易的国际营销人才;投资型市场进入模式重点需要具有国际化战略思想,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具有独立的国际化运作能力和较高的国际管理水平,能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的国际化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对于海外国际工程承包业务的,则重点需要精通国际项目管理,熟悉所在地法律法规、经济政策、政治社会环境等,具有较强的国际项目风险把控和国内外沟通协调能力的国际化项目管理人才。

(3)国际化人才的打造路径。第一,通过招聘选择国际化人才,国际化人才的供应

相对稀缺,因此招聘渠道也较窄,主要通过熟人引荐和猎头公司推荐。在招聘对象上,重点关注海外留学群体、港澳台地区人才和海外华人;第二,通过内部培训培养国际化人才,通过培训语言、跨地区文化介绍、跨文化沟通交流处理、异地习俗习惯介绍等。语言知识方面培养相对文化习俗的理解较简单,难点在于员工对不同文化背景的理解和适应,重点通过让员工身处体验不同文化环境下的工作环境的培训,提高异地文化的适应和理解;第三,通过校企合作培训培养国际化人才,高校和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高校内理论教学,企业负责实战工作环境的培养,相对于企业内部培养,企业全程参与人才的理论实践培训,见证了人才从学生到员工的全过程,具有可持续性。第四,通过国企国际品牌建立吸引国际化人才,通过建立适应市场的薪酬制度,吸引国际化人才,建立品牌效应;通过企业文化宣传和植根当地来吸引国际化人才,做合法守规的企业公民,建立品牌效应。

(作者系南京铁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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