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树鹏 尤培培
摘要:储能在发电、电网和用户侧得到了广泛应用,用户侧储能的应用可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用户电费。目前,我国针对用户侧储能的政策及价格机制尚未明确,本文梳理了美国加州储能相关政策,以为我国政策制定提供借鉴。
关键词:用户侧储能;激励政策;税收减免;净电量结算
一、绪论
随着电力体制的改革及可再生能源以集中或分散方式接入电网,储能在电网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储能主要配置在发电、电网和用户侧,其在用户侧的作用主要集中在备用电源、提高光伏自用量、降低需量费用、降低分时电价费用等几个方面。[1]对于居民用户来说,主要是考虑降低分时电价费用,而对于商业和工业用户来说,降低需量费用是其考虑安装储能设置的重要原因。相对于国外,我国用户侧储能发展较晚,相关政策及价格机制尚不明确,本文梳理了美国加州激励用户侧储能发展的相关政策,以为我国用户侧储能政策制定提供借鉴。
二、加州用户侧储能激励政策
加州用户侧储能的发展受政策影响明显,主要是自发电激励计划(Self Generation Incentive Program,SGIP)[2]、投资税收减免政策(Investment Tax Credit,ITC)[3]和净电量结算制度(Net Energy Metering,NEM)。
自发电激励计划用于鼓励分布式能源发展,由各电力公司组织实施,其资金来源为电力公司用户,随用电费用一同征收。该政策于2001年制定,最初目的是降低系统峰值负荷,补贴对象为分布式发电,但并不包含储能;2008年将与可再生能源配合使用的储能设备纳入补贴;2009年,计划的目标中增加了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将补偿对象从分布式发电扩大到分布式能源,独立储能设备开始享受补偿。2016年,加州公共事业委员会对SGIP计划进行了大幅修改:一是将补偿分阶段逐渐降低;二是储能补偿从对单位kW的补偿变为对单位kWh的补偿;三是储能补偿调整为总资金的75%。新版SGIP将进行五轮的补贴资金发放,当第一轮资金被申请完后,将有20天的暂停期,然后再开始新一轮的补贴,且补贴标准将减少0.1美元/Wh,之后三轮补贴标准将平均以0.05美元/Wh的幅度递减。
投资税收减免政策是政府为了鼓励绿色能源投资而出台的税收减免政策,由光伏充电的储能项目可按照储能设备投资额的30%抵扣应纳税。2016年,美国储能协会向美国参议院提交了ITC法案,明确私人机构或个体投资的先进储能技术都可以申请投资税收减免。为推动储能与光伏发电的协同发展,对于居民用户储能,政策要求100%的电力来自于光伏发电,才能享受税收减免,支持比例为系统投资额的30%,否则不能享受补贴;对于工商业储能,要求储能系统储存的电能必须至少有75%来自于光伏发电,才可享受ITC支持,这一支持比例是系统投资的30%,当储能75%~99.9%的电力来自于可再生能源发电时,税收减免额为该比例与30%的乘积。目前阶段,ITC的减免比例为30%,但该比例会逐渐降低,从2020年开始,新装居民及商业用户光伏设备减免比例将降为26%(2020年)、22%(2021年),从2022年开始,仅商业用户光伏设备可享受10%的减免比例。
净电量结算制度用以支持用户侧的光伏发电,用户表计会记录用户从电网购电和用户光伏向电网注入电力情况,在向用户收取电费时,只需要收取净值部分。目前加州PG&E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NEM机制,其中适用于储能的有Non-Export和NEM2-MT。其中,Non-Export适用于所有类型及容量的电源,要求机组安装逆功率保护装置、低功率保护装置等。NEM2-MT要求機组与不向电网反送电的设备或NEM燃料电池发电设备配合使用。
三、启示
储能的发展离不开国家政策支持,但针对储能不宜制定单独的电价政策,而应将储能纳入现有的价格机制之中。在现有的价格机制中可针对储能特性进行部分修补或调整,如制定补贴或税收政策,以稳定储能收入预期,促进储能产业的发展。随着储能技术进步及经济性的提高,补贴应逐步降低直至取消。
参考文献:
[1]朱永强,郝嘉诚,赵娜,等.能源互联网中的储能需求、储能的功能和作用方式[J].电工电能新技术,2018,37(2):68-75.
[2]CPUC.Self Generation Incentive Program[EB/OL].California,2018,http://www.cpuc.ca.gov/sgip/.
[3]Baker Tilly.Investment Tax Credit[EB/OL].Chicago,2018,https://bakertilly.com/services/renewable-energy/investment-tax-credit-section-48.
作者简介:周树鹏(1988-),男,河北保定人,工程师,从事电力系统优化运行、需求侧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