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钧
摘 要:行政审批制度在资源配置、效率提升、风险控制等领域发挥着不可代替的作用。对于行政审批,我们不能否定其正面影响,但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仍需要厘清两者之间的边界和关系等问题。行政审批制度应当进行改革,应时之需,应需而设,通过回顾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发展历程和初步成效,分析当前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为接下来的改革研究贡献些许绵薄之力。
关键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行政审批制度作为中央政府对社会经济等事务进行日常管理、宏观调控、强制干预的一种重要权力手段,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资源配置,提升政府工作效率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不断强调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简化办事流程的今天,我们仍不能否定行政审批所带来的积极影响。但原有的行政审批制度中纷繁复杂的审批项目、条款以及流程与如今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理念背道而驰,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反作用,不能完全适应新常态下的发展要求,中央政府也意识了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必要性。从2001年到2018年,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历过大小共计12个批次的重大调整,调整项目涉及审批事项、审批流程、规范监管等多个方面,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
一、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沿革及进展
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推进离不开政府简政放权话语体系的建设,以此为出发点回顾近40年来的改革历程,大致可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划分为4个阶段。
1.1982年—1992年
由于此时正值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时期,此阶段的核心任务是在精简政务的同时,向国营企业放权,给与更多的自主权,调动资本的积极性,释放市场活力。在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有过相关的论断:“实行政企职责分开、简政放权,是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一次深刻改造。”。从中不难看出,随着我国简政放权话语体系的初步建立,改善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关系,增强国企的自主经营权,激发市场竞争力是这一阶段的主主旋律。
2.1992年—2002年
随着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目标的提出,如何划清政府与市场的界限,理顺两者之间的关系被提上政府改革的议程。所以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从调整政府与国企的关系转变为调整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这也对政府职能转变提出了新的要求,但行政审批必须遵循的一个原则就是要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相适应。
3.2002年—2012年
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计划正式实施于2002年,恰逢同年正式加入WTO,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相关要求,对当时我国行政审批制度进行改革成为了此时简政放权的重要内容。其实早在一年前,中央政府就下达相关文件要求成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对改革工作进行了精心部署。当年就取消多达789项行政审批事项,此举也为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通过精简政府行政审批事项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也成为政府改革的主要着力点之一。
4. 2012年—至今
2015年中央政府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作为本阶段及下个阶段行政体制改革的总要求,在第二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又进一步提出“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将“放管服”作为今后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着力点,并以此为依据对改革工作的顺利落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后,习近平主席也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赋予省级及一下政府更多的自主权。” 为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明确了方向,为减轻企业、组织负担,为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指明了道路。全面深化改革的核心是要转变政府职能,政府职能转变的成功与否其关键在于“放管服”改革能否落实到位,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又是检验“放管服”改革成效的最有效手段。
二、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及突破方向
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缺乏权威部门领导,部分行政机关利用年检、登记、备案等非许可审批手段来进行规避,其实质与原有的審批程序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差别,最终导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只是一个空壳子,实际进展缓慢。所以要积极稳妥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结合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对各级政府进行授权,成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特设机构,同时要充分聆听群众的意见,运用群众路线对行政审批制度进行依法、合规、有效的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建设行政审批权责清单,梳理改革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重点及难点,统一清理标准,控制改革质量。建立审批部门与市级相关职能部门、上级部门的工作衔接机制,科学制定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和监管联动机制,从制度上解决好“权力寻租”问题,切实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升行政效能。
2.大数据作为信息化时代的产物,本应该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的高效“助推剂”,作为政府与民众之间相互联系,相互融通的桥梁,作为政府内部各部门之间沟通交流的“高速通道”从而发挥出它应有的作用,但有些部门却把系统信息平台当作权力扩张的工具,把一个个端口变成权力的哨位,通过把持端口不对外开放这一“要塞”把权力固化在本部门,进而使这些端口演变成阻碍行政审批的信息化孤岛。所以务必加快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运行管理体系,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出台“互联网+审批”、“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服务”相关规范和标准。加速审批事项向网上转移,打通部门间信息壁垒,将审批过程中产生的材料全部纳入共享资源库,确保证照资源全流程闭环管理应用,审批信息跨部门交换、共享互认,实现重点事项网上服务全覆盖。
3. 审批与监管环节存在断点。从严格意义上来讲,拥有完整的审批和监管程序才能构成我们所说的行政审批,但就目前的形势来看,存在着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领导部门不能简单的认为放权就是简单的撒手放完就不再对其进行管理。恰恰相反,监管环节同样重要,上级部门还是得确保放出去的权力在规范中运行,避免出现审批与监管出现脱节的现象。所以应当健全严格有效的监管体系,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制度链机制、形成更为有效的监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