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众所周知,我国新型的民族管弦乐队即在民间器乐合奏的基础上,吸收西方管弦乐队的编制经验,逐步发展、完善起来的。而关于“民族管弦乐”这一概念,至今还未收录到中国音乐词典及其相关内容的词条中,笔者试图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对现代民族管弦乐与传统民间乐队进行对比和归纳。
关键词:民族管弦乐;民间乐队;音乐史;乐队编制
我国的民族乐队有着深远的历史,不论是3000年前用以演奏“雅乐”的宫廷乐队、梵音缥缈的寺庙乐队(智化寺京音乐、五台山道教音乐等),还是长期流传于民间的地方乐种(长安鼓乐、十番锣鼓、潮州大锣鼓、福建南音、江南丝竹、白沙细乐等),无不印证了我国各个民族、地区多种器乐合奏形式的存在。众所周知,我国新型的民族管弦乐队即在民间器乐合奏的基础上,吸收西方管弦乐队的编制经验,逐步发展、完善起来的。而关于“民族管弦乐”这一概念,至今还未收录到中国音乐词典及其相关内容的词条中,笔者试图在前人研究为基础,以历史发展的角度,对现代民族管弦乐与传统民间乐队进行对比和归纳。
一、发轫期
我国现代民族管弦乐的发轫期可追溯至上世纪二十年代“五四”运动后至共和国成立前的三十年间。[1]在此期间,产生了《春江花月夜》、《金蛇狂舞》、《彩云追月》等久传不衰的民族乐队作品,并初现一些器乐合奏团体,使现代民族乐队在初期就留下了耀眼的足迹。
(一)大同乐会
民族管弦乐最早的雏形可追溯到上世纪初,诸如“大同乐会”、“香山丝竹杜”、“光华乐会”、“百代国乐社”、“今虞琴杜”等颇具影响力的音乐社团。但这些组合仍以原有的民间乐种(如江南丝竹)为基础。其中,“大同乐会”除了在古乐器、乐曲进行挖掘和整理的同时,对继承与改革传统乐器、确立早期乐队四个声部的划分等方面也做出了有益的尝试,是我国民族乐队合奏形式最早的探路者[2]。成为既可演奏传统乐曲又可演奏新创作乐曲的,与传统民间乐队迥然不同的新型民族乐队。如1933年4月由上海明星影片公司拍摄的由郑觐文和柳尧章根据五首传统乐曲整理改编的民乐合奏曲《国民大乐》[3]。
大同乐会创建于1920年的上海,自1925年柳尧章改编《夕阳箫鼓》为乐队曲《春江花月夜》后,新颖的形式引起了社会上的强烈反响。缘此,该会由复兴雅乐转入丝竹乐方面。组成了32人左右的民族乐队,这成为当时上海乃至全国规模最大的民族乐队。大同乐会的乐队规格是以传统江南丝竹为基础,继而划分出吹、拉、弹、打四个声部,并对各个声部部分中低音乐器进行一定的补充。在实践中进行革新,如采用线谱演奏,曲谱上标记具体的演奏技法等。同时,开始应用简单的和声配曲,但与现代民族管弦乐队最显著的区别是仍靠队员的默契配合进行演奏,并没有专职的乐队指挥。
(二)国民政府中央广播电台国乐队
1935年秋,南京国民政府时任台长的吴道一及几位负责人“鉴于国乐在广播节目里地位的重要,发起组织国乐组,经陈济略、甘涛、胡烈贞等几位热心的筹措,开始以笛、箫、二胡、琵琶等传统民族乐器演播齐奏曲。后来,高子铭、甘涛诸位先生参加乐队,中央电台国乐队宣告成立。但仍维持小乐队的形式。”这是建国前唯一一支由国民政府官方投资组建的民族器乐合奏团体。
中广国乐队已呈现出不同于民间乐社的特点,如乐队增设指挥、配备专业的驻队作曲专员进行创作、以十二平均律为准则应用于国乐队、使用国际标准音A定调、增加弹拨乐于吹管乐的半音音位、仿照西方弦乐器对民族低音拉弦乐器进行改良(创制大胡、低胡,构成拉弦乐器系列化)、公开演奏自行创编的多声部具有交响性的新型合奏曲20余首。
除以上两个较为代表的民乐合奏团体外,创立于上海的中国管弦乐队及福建音专内部成立的国乐队在建国前也颇具影响力。建国前,我国的民族管弦乐队编制或只能称为民族乐队合奏基本还是以民间丝竹和吹打乐队为基础进行创作、改编和演奏的。但其乐队编制中诸如对吹、拉、弹、打乐器的归类、乐队指挥的运用、以及相应的乐器改革带来的音域扩大、乐队队形的排列等方面,都对建国初期蓬勃发展的民族管弦乐队有着深远的影响。
二、成熟期
1952年,文化部旨在原文工团的基础上分别建立各种专业性的艺术团体,提出了“逐渐建设剧场艺术”的口号。我国的民族管弦乐队如雨后春笋般得以组建,如上海民族乐团(1952年)、中国广播民族乐团(1953年)、中国电影乐团民族管弦乐队(1956年)、前卫歌舞团民族乐队(1956年)、中央民族乐团(1960年)等。为配合建立新型民族管弦乐队,音乐工作者进行了不断的探索与尝试,取得了可喜的经验与成绩。此外,乐器制造者为顺应民族音乐发展需要,改良和研制出许多新品种的民族乐器,为民族管弦乐的蓬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共和国大型民族管弦乐队探索过程中,成果最为显著,也最具有标准意义和模式推广范例的乐队,当属以鹏修文为代表的中国广播民族乐团。
首先,从广播乐团的初创班底及创作研究组的成员来看,该乐团建立初期在乐队编制、规模构想方面受到了国民政府广播电台国乐队的直接影响与上海大同乐会的间接影响;其次,参考借鉴了前苏联民间乐队的改革经验,对我国民族管弦乐结构框架的定型起到一定作用;此外,乐器改革与乐队建设有互为因果,为配合民族乐队多声部演奏的需要,加强了乐队的中低音区的建设,广播乐团对同类乐器进行了系统化改良,同时研制出了大量民族乐器,如喉管、加键笙、转调扬琴等,并仿照西方管弦乐小提琴弦乐组形成了胡琴、弹拨等系列的乐器族群,每个族群在其基础上进行了细分,除打击乐组外,形成高、中、低三个声部。
上世纪60年代初,前卫歌舞团民族乐队亦是建国初期在乐队编制方面十分有特色的范例,形成了以簧管、唢呐、弓弦、弹拨、打击共5组乐器组。其最有特色的可謂组建了以唢呐为族群的代表军队恢弘气势的管乐器组。在对民族乐器进行了大批量的改革方面,前卫歌舞团民族乐队创制了如加键唢呐、活动千金板胡、四弦高音柳琴、花盆定音鼓、芦笙大筒等,新型民族乐器在保留原有音色的同时,扩大了音域、提高了音准、丰富了音色,为演奏具有“交响”规模的大型乐曲提供了可能性,其代表性的合奏曲目有《旭日东升》、《水库凯歌》、《迎亲人》等。
随着声部系统化的日趋完善与乐器改革的逐步探索,大型民族管弦乐队的编制规格亦基本定性。除广播、前卫两家颇具影响的民管乐团外,中央、上海等民族乐团在国内都有着较高的影响力。回顾现代民族管弦乐队的形成,可以说是继承整理挖掘传统与吸收借鉴改良西方的有机结合。当然,它的相对完备是长期探索与实践的结果,它离不开近百年来演奏者、改革者、创作者的不懈努力与探索,使一支原本仅能演奏旋律声部、编制“自由”的小型乐队,一跃成为拥有八十余人编制,并具有交响性能的大型民族乐队。编制阵容的扩大为民族管弦乐不仅在音域、音量、音色、音律及其乐队排列和组合等方面有了革新,同时为一批作曲家、演奏家对民族管弦乐进行创作提供了可能性。当然,民族乐队在和声、音响功能的日趋完善,并没有使其完全摆脱其长期存在着的弱点与缺憾,而因此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如刻意模仿西方管弦乐队,拿二胡与小提琴作对比、低音乐器(革胡、马头琴、大提琴)的使用问题,乐队中各组乐器音色的配合问题等等引起了诸多学者的广泛关注和争论,在此就不一一赘述。
改革开放后,中国音乐乃至民族音乐的形势再一次发生了转型,进入到“专业音乐创作领域”,音乐作品多由专业作曲家委约创作,专业创作在音乐家群体中占有最为突出的地位。因此,民族管弦乐按其编制的多少分为大、中、小三类,配合作曲家不同乐队作品的演出需要。尽管关于现代民族管弦乐队的编制等一系列的问题时至今日仍需探讨。但毋庸置疑的是,新世纪以来,其乐队发展模式多多少少已经被“默认”和“接受”。尤其是我国民族管弦乐队编制对港、澳、台以及新加坡民族管弦乐队在编制上的影响实质已十分明显。尽管各个乐团在个别乐器(主要是低音拉弦乐器)及其乐器使用数量上略有不同,但可以明显看出不论是吹、拉、弹、打的分类上,还是高、中、低声部的排列上,多数乐器的使用仍有诸多相同之处。
三、结语
中国新型民族管弦乐队发轫于20世纪20年代,成长成熟于20世纪60年代至今,关于它的编制模式是否应该确定下来一直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但是我们可以很明显地看到它与传统民间乐队的同与异。笔者试图用图表的形式进行对比说明,表格如下:
由此表可见,当代新型民族管弦樂队的形成与发展离不开我国传统民间音乐土壤的滋养——形式多样的乐队组合、不计其数的优秀作品,都为新型民族管弦乐队的发展提供了无尽的源泉。同时,现代民族管弦乐队不论是在律制、乐谱使用、演出场合、曲目来源等诸多方面已与传统民间乐队有了很大的区别——从音乐上,它形成有乐队指挥、十二平均律、有固定乐谱,可演奏多声部的乐队;从曲目上,民族管弦乐可以演奏的曲目更加广泛,不论是原创作品、改编作品还是移植作品都可以演奏;从功能上来讲,民族管弦乐已经打破了传统民间乐队娱乐、仪式的功用,产生出新的功能。它是在传统民间乐队的基础上以西方古典交响乐队的音响观念和配器原则为准绳逐步发展、完善起来的。
因此,现代民族管弦乐既承袭了中国器乐演奏千百年来形成的独特风格,又未受地方音乐风格及表演形式的局限,它综合了各地器乐表演特点,同时又吸纳了西方管弦乐队的组织形式,它以民间器乐传统为主干,以西方管弦乐队形式为枝权,嫁接出民族管弦乐这样既不同于中国传统民乐合奏又异于西方管弦乐的丰硕果实。
[参考文献]
[1] 乐声.中华乐器大典[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2:36.
[2] 梁茂春.中国当代音乐1949-1989[M].上海: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 2004:103.
[3] 孙克仁,林友仁,应有勤,夏云飞.我国民族管弦乐队结构体制的形成和沿革[J].中央音乐学院学报,1982,01:10-11.
作者简介:晋瑾(1987-),女,河南郑州人,研究生学历,肇庆学院音乐学院,助教,主要研究方向:中国音乐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