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互联网+”平台的雾霾防治研究

2019-10-21 08:08刘雨叶徐雅琦陈倩倩
现代信息科技 2019年12期
关键词:互联网+互联网

刘雨叶 徐雅琦 陈倩倩

摘  要:本文以“互联网+”平台的雾霾防治为研究对象,提出了“互联网+”治理雾霾的主要途径,并重点讨论了网络媒体的传播和雾霾的防治途径以及相关建议。利用互联网平台呼吁更多的民众参与雾霾的治理,并运用互联网等高科技完善和健全污染治理技术和环境法规。

关键词:“互联网+”;雾霾防治;雾霾宣传

中图分类号:X513-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4706(2019)12-0133-03

Abstract:In this paper,the “internet plus” platform fog & haz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as the research object,the main way of “internet plus” to control fog & haze is put forward,and focused on the spread of network media and fog & haze prevention & control and related suggestions. The internet platform calls for more people to participate in fog & haze control,and the use of high-tech such as the internet to improve and perfect pollution control technology and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s.

Keywords:“internet plus”;fog & haze prevention and control;fog & haze publicity

0  引  言

隨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雾霾作为空气污染主要形式的环境问题也慢慢凸显出来,雾霾所造成的伤害和雾霾的防护与治理已成为近年来国内社会关注的焦点。在“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下,互联网与雾霾天气防治的结合前景无限。

1  绪论

1.1  雾霾的成因

造成雾霾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如汽车尾气不燃烧、垃圾焚烧不合理、建筑扬尘,甚至是火山爆发等自然灾害等[1]。通常,雾霾天气是各种污染源的混合物形成的,不同地区、不同污染源的影响程度差异很大。雾霾一直存在,在古代,由于刀耕火种和火山的需求会产生雾霾;在化石燃烧阶段,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迅速发展导致能源消耗迅速,也会产生雾霾。雾霾是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一旦大气污染物在长期静态气象条件下缓慢聚集,就很容易形成雾霾天气。雾霾的形成有三个因素:一是产生颗粒物的物理来源,二是运动不佳造成灰尘,三是尘埃的来源和运动差异的过程集中在一个特定的空间,最终水分子与粒子融合成雾。

1.2  雾霾的危害

雾霾无特殊气味,白色,但它含有对人体有害的各种细颗粒和有毒物质,包括胺、苯酚、盐、碱、酸等,以及蚜虫、肺炎球菌、流感病毒、肺结核病毒等,其含量是普通大气水滴的几十倍,可能引起呼吸系统疾病、脑血管病和鼻炎等[2]。

1.3  雾霾的现状

近年来,雾霾已经成为热门词语,我国北方地区已经将雾和霾放在一起作为危害性现象警惕公民。2015年以来,我国的雾霾天气明显开始增加,影响范围越来越广,污染程度越来越严重。这一趋势仍在增长,并呈现出急剧增长的趋势。特别是2016年12月的雾霾污染直接给各省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影响了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2018年12月,北京、山西、河北和天津爆发了严重的雾霾天气,导致能见度极低,所有省份都发生了高速公路关闭和车辆限制的情况,被迫停飞的航班约达200次。而医院的呼吸道门诊更是爆满。由此可见,雾霾不仅造成了经济损失,也影响了人们的身心健康[3]。

1.4  “互联网+”发展现状

我国互联网已有20多年历史,如今互联网的全面发展,在各个领域都有充分展现,成为科技创新、经济贸易、生产建设、生活娱乐、文化传播的新型平台和变革力量,推动着我国向信息社会发展[4]。1994年,中国第一次连接了国际互联网。“十一五”期间,电子商务、在线娱乐、互动媒体、移动互联网成为发展最快、影响最大的领域。从“十一五”到“十三五”期间,人们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得到了改善。目前中国已经建立了大规模的互联网基础设施,互联网行业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形成以《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为基础的互联网行业管理法规框架。2013年,中国互联网应用使用率占据高位的分别为即时通讯、网络新闻和搜索引擎。截止2017年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7.72亿,较上年新增网民4074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55.8%。

2  雾霾路径以及防治宣传

2.1  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认识雾霾和防治宣传

在“互联网+”的影响下,可以利用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雾霾防止的宣传和推广,让大家关注到这些信息,通过这样的平台宣传雾霾,让广大的民众可以通过此途径认识到雾霾的形成与危害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例如可以在微信小程序中设置“雾霾知识”小游戏,让更多的微信公众号每天不断更新当日雾霾指数,发表雾霾相关的文章,让大家了解雾霾的危害性,做到人人都知道雾霾,增强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

2.2  通过网络课程认识雾霾和防治宣传

现在各大学校都在实施网络授课,我们可以让相关人员开设有关雾霾知识的课程,让更多的学生认识和防治雾霾。网络实时直播课程、慕课等各种形式的网络教学让普通民众更深刻地了解雾霾的实际情况以及如何防治。

2.3  通过腾讯、抖音等APP开展“雾霾频道”

可以搜集各类雾霾相关纪录片、各个地区的雾霾治理纪录片,或邀请环保专家参与到环保公益短视频、微电影的制作中,配上一些令人印象深刻的特效,汇集成视频库,在相关的环境保护节目上邀请民众与专家进行面对面互答互问,并将其制作成雾霾专题视频,在腾讯、抖音等热门APP中播放,以达到雾霾防治宣传的效果[5]。

3  “互联网+”视角下的雾霾治理途径

3.1  利用互联网加强雾霾污染的监管力度

现如今,中国大多地区的环保监管力度还有待加强,普通公民对各式各样的、已经造成污染的企业单位实质性信息了解甚少,因此将“互联网+”运用到环境的监管体制改革中,实现环境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原先的大气环境污染的监管工作只能由环保工作人员完成,新环境下“互联网+”的大气环境污染监管新体制,将会改变过去传统的监管方式,实现全民监督。通过“互联网+”大气环境污染的监管体制的实施,利用先进的大气污染智能监测设备和移动互联网来增加大气监测的时间和大气的空间范围,完善一个全天候、多空间区域的智能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监管系统,实现大气环境污染,尤其是雾霾天气的动态监测[6]。

3.2  利用互联网平台提升公民环保意识,加强法律体系建设

公众要学会利用互联网平台提升自己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来完善我国的环境法律治理体系。现如今,越来越严重的大气污染,导致雾霾天气已经深深影响了我们的身心健康。可以利用互聯网扩大雾霾问题的社会影响,提升公民的环境意识与素养。互联网可以借助舆论的力量来加强环保法制建设,只有不断完善法律体系,公众才能真正地对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和公开审查[7]。

3.3  利用“互联网+”提升雾霾数据管理与治理能力

现在,治理雾霾天气是国家特别重视的一项工程,相关政府机构通过“互联网+”等数字化的方式,将“人与防治雾霾的业务管理”高度结合起来,可以进一步解决雾霾防治这项民生工程[8],利用互联网提升雾霾数据管理与治理能力。数据是信息的一种形式,像气象部门和大气污染治理部门就经常与数据打交道,如果没有数据支撑,很难构建一个完善的治理体系。目前气象部门所缺乏的就是数据的准确性、精密性以及安全性,可利用互联网的优势优化数据流程和构建全新气象数据系统。就像我们每天所观测的雾霾指数,我们单单就雾霾方面构建一个雾霾数据管理系统,其中包括雾霾预测、雾霾诊断、雾霾治理信息以及雾霾的危害评估等雾霾业务。对各种数据分布进行分类管理,针对各种雾霾数据后期服务和管理方案提供一个完整的数据分析方案。并且在以往常规的监测数据方面,再通过满足对政府、环保部门和社会生活等其他的特殊服务需求使数据完整化,然后进一步利用互联网+技术使数据精准化。经常有人说:“用数据分析,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所以治理雾霾的过程中的数据管理能力是不可或缺的[9]。

4  结  论

人类的生存离不开环境,如今我们的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希望今后可以通过“互联网+”运用到助力雾霾的防治的实施将会改善雾霾的现状和打造宜居、靓丽、和谐的生活状态,同时促进社会发展和绿色健康发展。我们可以借助互联网的力量,加强环保宣传力度,提升民众的环保意识,通过微信、微博、贴吧等网络媒体手段进行宣传,有效利用“互联网+”,更加合理治理雾霾,不断推动绿色生态良性发展。这样才能提高空气质量,使民众健康得到保证,经济也会得到发展。总而言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10]。

参考文献:

[1] 徐磐卉,刘嵩潇.城市雾霾成因分析及防治建议 [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8,205(12):165.

[2] 马安怡.浅析中国雾霾污染现状和治理策略 [J].低碳世界,2019,9(2):5-6.

[3] 季家数.雾霾的危害及防范措施 [J].科学咨询(科技·管理),2018(2):64.

[4] 魏际刚.加快推进产业互联网发展 [J].科技中国,2019(4):4.

[5] 何洁.新媒体参与环境保护及其角色定位与作用研究 [D].南京:南京林业大学,2016.

[6] 周汉民.加大环境保护监管力度 [N].江淮时报,2018-09-07(第6版).

[7] 徐宜可.探析我国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法律问题 [J].法制与经济,2018(6):66-67.

[8] 苏健光.互联网时代下大数据的发展 [J].科技风,2019(10):81.

[9] 张林.基于共享交换的环境生态大数据分析系统建设思路研究 [J].环境与发展,2019,31(3):160+164.

[10] 杨万红.“互联网+”助力雾霾天气防治 [J].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16,32(6):42-44.

作者简介:刘雨叶(1995-),女,汉族,安徽安庆人,本科在读,研究方向:环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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