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光云
摘要:进入21世纪,随着国家对动物防疫法规不断完善,一系列动物防疫管理法律法规出台,使动物检疫工作逐步得到完善。但在某些乡镇地区该项工作依然面临不少突出问题,需采取必要措施将其解决。该文主要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分析了基层动物检疫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对策。
关键词:动物检疫;存在问题;工作对策
中图分类号:S851.34 文献标识码:B doi:10.3969/j.issn.2096-3637.2019.14.103
0引言
近年动物养殖产业不断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养殖规模不断扩大,养殖密度不断增加。但随着动物养殖产业的发展,多种动物传染性疫病的爆发率呈现升高趋势,目前,已得知的人畜共患病超过250种。动物疫病的传播流行不仅会严重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还会危害人类生命健康。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逐步构建比较完善的动物检疫专门工作机构和检疫队伍,动物检疫工作已成为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控制和消灭某些人畜共患病及重特大传染性疾病,保障动物制品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随着动物防疫法规和相关防疫条例法律法规的出台,我国动物疫病防控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但在基层地区由于受到区域条件、经济条件、工作意识、防疫管理模式和多种体制等原因影响,基层动物检疫工作开展过程中仍然面临不少突出问题,需加强认知,采取必要措施将其解决。
1存在的问题
1.1屠宰检疫不规范
屠宰检疫工作是动物制品流入市场的最后一个环节和关键环节,对保障动物制品安全,维护消费者身心健康有很大帮助。我国动物检疫逐步实现定点屠宰,集中检疫,使动物检疫程序更加规范,检疫质量不断提高。但在广大基层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由于养殖较分散,屠宰户经营分散,检疫执法的成本不断升高,检疫范围不断扩大,造成农村地区难以进行有效的检疫监管,使基层的动物屠宰规范性较差,检疫难度较大,降低了动物检疫质量,一些带病的动物上市销售,对消费者身心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1.2缺乏有效监管
在进行动物检疫工作中,基层地区的检疫人员普遍存在工作积极性不足的特征,某些动物制品如毛皮、羽绒等根本不做检疫或很少做检疫,在检疫过程中未执行严格的消毒制度,出具检疫合格证明书十分随意。运载动物的各种运输工具,同样没有进行严格的卫生消毒,甚至经常出现没有进行严格消毒就出具消毒证明的现象。另外,经动物检疫的畜禽动物在运输过程中很可能会出现疫情爆发流行的现象,动物严重死亡,由于监督管理不力,造成病死动物上市销售或者随意丢弃[1]。基层地区的农户主要以中小规模散养为主,一旦出现病死动物,由于养殖户承受不了损失,再加上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不能主动将疫情上报,私自交易,私自屠宰病死动物的现象十分常见,很容易造成疫情传播流行。
1.3检疫监督经费不足
动物检疫监督的相关经费主要来源于检疫经费收入,但自从检疫经费取消后,该过程的经济收入被切断,所需的检疫监督经费主要来源于地方财政补充。但由于基层地区财政收入有限,当地财政投入到动物检疫监督经费较少,政府部门所提供的各项经费只能满足检疫人员的工资和正常办公,这造成一些检疫监督检查难以落实到位。由于资金投入不足,使动物检疫缺乏独立的工作部门,缺乏相应的检疫检验设备,工作条件简陋。在进行检疫监管中,由于基层的检疫监督管理部门,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办公场所,不能及时赶到违法现场,也不能及时调查取证,造成执法难度较大,执法不科学,执法不到位的现象。
1.4专业素质低
各个区域之间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财政收入存在差异,投入的检疫经费资金有限。而基层地区的检疫人员由于需要面对大范围的检疫工作要求,工作压力较大,在开展动物检疫工作过程中,不能做到主动检疫,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另外,由于基层地区的工作条件较为恶劣,很多检疫人员工作中不积极不主动,不能及时更新专业知识,不能紧跟时代发展要求。由于专业素质较差,影响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经常出现人情检疫的现象,使动物检疫监督执法部门的形象遭受到损害。
2对策
2.1强化领导
做好动物检疫工作,实现畜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是践行可持续发展观的需要,更是提高畜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身心健康的重要工作。当地领导部门应充分认识到基层动物检疫工作的重要性,要切实做好基层动物检疫工作,严格落实各级责任,形成强大的行政推动力,有效解决基层动物检疫机构建设不全面、人员不到位、专业素质较差的问题,保证动物检疫各个流程科学合理,将动物检疫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到位。同时,还应注重基层动物防疫工作队伍的建设,通过政府领导构建完善的培训机制,加强专业技能培训,保障基层的检疫人员能及时革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2.2完善动物检疫法律法规
目前基层动物检疫工作开展过程中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国家出台实施的动物防疫法规和动物检疫管理法规,但是在这些法规中,某些条例由于涵盖范围较广,没有明确具体的执行主体,造成法律法规缺乏执行性。针对这种现象需加强地方动物检疫法律法规建设,政府部門和主管部门可出台相关规范和文件,保证国家出台的动物防疫法规,检疫管理条例当中的各项条例具有可执行性,可操作性,进一步理顺动物检疫监督管理体制,构建完善的考核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动物检疫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2]。要改进传统执法理念,逐步提升检疫执法人员的工作意识和工作能力。针对随意屠宰病死动物,违规销售病死动物的行为,应加强监督执法,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在社会上树立典型,起到警示打击的作用。另外,还应积极研究违法行为取证的新方法,尽可能做到证据充分,保证监督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2.3提高养殖户检疫意识
动物养殖产业发展中,当地动物检疫部门和畜牧卫生部门应深入基层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大众逐步转变传统中小规模分散式的养殖模式,逐步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发展规模化畜牧养殖产业,能有效降低养殖户养殖所带来的各种风险。通过积极推广各种有效的动物养殖模式,控制动物生长环境,动物饲料质量。当地政府部门和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加大动物检疫知识的宣传力度,通过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开展广泛宣传,安排专职人员深入基层开展有效的科技宣传[3]。出现发病动物后,应第一时间上报,认真做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有效提升养殖户的自觉上报意识。
3结束语
在新形势新环境下,需要动物卫生监督部门提高重视程度,切实做好动物检疫工作,不断提升动物检疫工作水平及工作质量,只有这样才能有效保障流入市场的动物制品安全。另外,相关管理部门还应该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动物检疫流程的宣传,并获得社会大众的配合,这样才能保证动物检疫工作能全面、有效、协调开展。
参考文献
[1]罗红.新形势下对基层动物检疫工作的几点思考[J].中国猪业,2018,13(9):35-36.
[2]马树良,安荣武,王国成.对当前动物检疫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分析和建议[J].中国动物检疫,2002(7):14-15.
[3]张莉蔷.沽源县动物检疫工作的现状、存在问题与对策[J].河北北方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1):4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