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在我国蓬勃兴起,扩宽了融资渠道,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资金短缺的难题。但立足于互联网的供应链金融相比传统融资模式存在诸多风险,本文以京东金融产品——京保贝为例,分析其主要融资方式,并指出存在的风险,最后提出相应的建议来改善京东供应链金融存在的风险。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融资风险;互联网金融
一、我国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发展现状
传统供应链金融中,某家企业因业务关系连接着整个供应链的上下游,充当了核心企业,金融机构以该企业为核心,采用质押等方式对上下游企业进行融资。但是这种融资方式对核心企业依赖性较高,信贷服务覆盖范围较窄,忽视了数量较多亟须资金的中小微企业客户。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相关法律的出台以及硬件设施的完善,互联网供应链金融蓬勃兴起。
2018年,全国网上零售额为90065亿元,比2017年增长23.9%。其中,实务商品网上零售额70198亿元,增长25.4%,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8.4%,在质量和服务上更有优势的B2C模式市场份额达到62.8%,较上年提升4.4个百分点。2018年上半年我国B2C网络零售市场(包括开放平台式与自营销售式,不含品牌电商),天猫依然稳居首位,在市场份额占比为55%,同比增长5%;紧随其后,京东占25.2%的市场份额,较2017年同期提高了0.8%;而作为“电商黑马”的拼多多迅速抢占了5.7%的市场份额,排名位居第三;排名第四至八位的电商平台分别为苏宁易购(4.5%)、唯品会(4.3%)、国美(DOME)(1.2%)、亚马逊中国(0.6%)、当当(0.5%)。
以阿里巴巴为首的电商平台迅速发展,资源和需求逐渐从线下转移到线上。蓬勃发展的背后,也面临着矛盾和冲突。在电商平台中,中小网商企业居多,且以贸易商为主。这些网商经营年限短、没有固定资产抵押、经营波动性大,相比传统的中小企业,在传统融资方式上更不占优势。一旦中小网商面临周转困难、缺乏货款等问题时,更难取得融资支持。于是,2007年阿里巴巴联合中国银行推出“易融通”,开启了互联网供应链融资的先河,并于三年后,在杭州成立了中国电子商务领域的第一家小额贷款公司——阿里巴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金融提供了两类产品:一是合营贷款,与银行合作,用银行资金进行贷款;二是独立贷款,用自有资金开展融资业务,例如淘宝小贷和阿里小贷。京东商城于2012年正式开始涉足金融业务,最初采用与银行合作的方式开展供应链融资,全年累计融资15亿元,并从多家银行获得50亿元的授信业务。2013年,京东商城取得小额贷款牌照后,放弃与银行合作开始独立开展供应链金融,并在2013~2019年推出了“京保贝”“易贷”“动产融资”“京东快银”“京小贷”“企业金采”6种融资产品,通过信用贷款、存货质押等方式,为供应商提供贷款。
目前,我国开展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不仅仅是B2C类电商模式,一些行业资讯门户网站通过提供特定行业的信息或者供应商、交易商信息,吸引了一大批同产业链内的公司进场。在“互联网+”时代,物流公司凭借在行业常年来上下游的深厚关系,也涉足供应链金融业务中。而传统龙头企业在中国经济转型及企业互联网化冲击下,也开始了升级转型。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利用触角广、分支机构众多、金融人才聚集等优势,正在积极构建自有数据平台,在留住原有客户的同时,使客户数据立体化,以期分析客户的行为数据。
二、互联网供应链金融融资风险分析——以京保贝为例
(一)京东金融融资流程分析
京东拥有供应商在其平台上采购、销售等大量的财务数据以及之前与银行合作开展应收账款融资的数据,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数据池内数据进行整合分析,这样就建成了平台最初的授信和风控系统。京东根据数据将供货商分为5个等级,对前3个等级开展融资服务。“京保贝”允许与京东合作超过3个月的供应商申请额度不等的贷款。京保贝融资分为信用融资、应收账款融资和订单融资三种。
1.信用贷款
京东作为电商企业,通过多年来的运营,已经积累了大量的供应商的采购、财务、销售等数据,经过分析处理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贷款额度、贷款审批、风险控制、放款均是在线完成,仅需要3分钟。
2.应收账款融资
供应商同下游企业供货时,一般会存在着账期,过去缺乏资金时,只能选择从银行贷款。而京东的供货商向京东提供较多的货物,尤其是重要节假日,如果出现周转不开,可以将货物放人京东指定的仓库后,由此产生的应收账款就可以向“京保贝”提出融资申请,京东金融根据应收账款额、货物价值,提供一定比例的贷款给供应商。
3.订单融资
当京东的供应商产生了大额订单时,也可以使用订单作为质押品进行融资。供应商在线申请“京保贝”后,京东金融通过京东传输的订单数据,根据供应商的信用状况,按一定比例发放贷款。当采购方将货款支付给京东后,京东扣除本息和后,将剩余部分转回给供应商。
(二)京东金融融资面临的风险分析
1.信用风险
京东金融对供应商销售额、回款速度等进行大数据分析,决定是否提供授信,方便快捷,但是京东金融作為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中重要环节,服务的客户范围比较广,位置比较分散,而且授信通常是网上授信,不需要进行实地考察,而且审批过程自动化,审核速度快,所以容易产生信息不对称,进而导致信用风险。例如京东金融融资产品——“京保贝”,可以通过平台上的财务、销售额等数据进行放贷审核,一般三分钟到账,如果供应商弄虚作假或将贷款资金挪作他用而非贸易领域,这在审核过程中很难发现。需要进行授信的多数是一些中小型供应商,本身管理水平较低,容易出现资金链断裂,导致还款能力下降,极有可能出现违约现象。
2.操作风险
互联网业务具有虚拟性,而且存在着很多监管的灰色地带。京东金融对于申请供应链金融的供应商提供的应收账款合同、存货单、销售额等文件、数据缺乏有效的验证,一旦非法供应商弄虚作假,会对供应链金融上的所有参与者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2019年,诺亚财富旗下的歌斐资产管理的一只私募基金出现问题,该基金融资方承兴国际控股实际控制人涉嫌金融诈骗。该基金所依托的底层资产是基于承兴国际与某家公司之间的应收账款形成的供应链融资,承兴国际为融资方,京东是底层债权还款人。然后承兴国际提供的应收账款相关业务合同属于伪造。真实贸易背景是供应链金融的关键要素,只有通过掌握了商流、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四流合一才能确保交易的真实性,这对京东金融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3.环境风险
京东金融中以自有资金进行授信的融资服务采用的是信用评分型,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信息处理是融资数据挖掘和模型参数设置的重要一环。首先,京东金融技术人员会定期通过测试与内测进行参数调整,保证违约率在可控范围内。但是市场有可能瞬息万变,例如金融危机、自然灾害、国家法律政策变化,如果来不及进行调整,就会导致违约风险集中爆发。其次,如果京东金融融资平台遭到黑客攻击、出现故障、甚至瘫痪,最终给京东金融融资平台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最后,同行竞争的激烈程度势必也成为影响京东金融发展的重要因素,例如规模较大的阿里巴巴金融、敦煌网、蚂蚁金融等都有各自独特的优势,也垄断了一定的市场和客户。
4.流动性风险
作为互联网供应链金融运行的基础,电商企业依靠自有资金、银行合作、投资者资金以及申请银行牌照吸收存款来为整个生态圈提供融资支持。早期京东商城与中国银行合作开展“应收账款融资计划”,为供应商提供融资支持。2013年京东独立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相继推出“京保贝”“京小贷”“动产融资”等融资产品。其中“京保贝”融资完全来自京东自有资金,单次融资额度较大,最高可达上千万,如果融资对象众多、融资频率高,将需要大量的资金。根据我国相关政策规定,对小贷公司从银行融入资金的余额,不能超过资本净额的50%,除了浙江、重庆等少部分地区政策有松动外,大部分地区都执行此类标准。即使是京东金融这样的大公司,也同样面临着资金不足的困扰。
三、加快我国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发展及风险防范的建议
(一)完善立法工作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在我国发展的时间并不长,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出台落后于其发展现状。我国现已出台了众筹融资法规、互联网银行法规、互联网保险法规等专门监管法规,但是远远不够。针对电商平台开展供应链金融,应确定监管主体,进一步对电商企业进行监管,同时出台细则规范电商金融企业行为,例如:不准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使用客户资金发放贷款;定期披露电商金融企业不良贷款比例;计提准备金等。对不同规模的电商企业实行差别化管理,逐步完善电商金融相关法律。
(二)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
京东客户中很大部分是中小企业,因其自身客观问题,就不能保证进入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企业具有较好的企业资质,提供的质押商品符合要求,能够按时还款等。电商金融企业应严格审核供应商资信,建立基于供应商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还贷能力、不良信用记录等信息的全方位、多维度的信用评价体系,实行有进有出的淘汰机制,同时将现有的信用体系纳入中央银行征信平台,实现监管机构、金融机构、电商金融企业信息共享与互换。
(三)加强各类技术的应用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正是依托强大的数据收集、处理、挖掘,并能提供信息安全技术,所以才能在传统金融中脱颖而出,得到市场认可和极大的发展。因此,不断提高平台技术和能力才是提供安全、高效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关键。首先,加大硬件设施的投入,优化融资服务平台的数据存取速度。其次,引进高技术人才,加大数据挖掘的准确性。电商金融企业通常都拥有海量的数据,关键在于数据的利用上,因此人才保障是基础。最后.加强数据安全。电商金融企业数据的安全决定着融资的安全。一方面,要保证获取企业的各项数据准确性,防止虚假数据导致授信的高风险;另一方面,电商金融企业要防止恶意网络攻击、网络故障,造成系统瘫痪和损失。
(四)拓宽电商金融企业的融资渠道
通过对电商金融企业发展历史和融资产品,可以看到电商金融企业除了和银行合作,更多的是依靠自有资金。资金缺乏制约着电商金融企业的做大做强,因此,电商金融企业应加大同银行的合作,鼓励银行资本进入电商金融平台,实现信息共享、风险共担。此外,鼓励电商金融企业将贷款进行资产证券化,弥补资金短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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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汪星星,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湖北武汉。
校级项目: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2019年院级科学研究项目《我国互联网供应链金融融资风险及其防范研究》。项目编号:2019K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