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玉梅 柴建安
摘 要:为探索略阳县种业发展之路,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开展了种业发展现状调研,供参考。
关键词:基层种业 ;现状 ;发展建议
1 略阳县种业发展现状
2018年末,略阳县耕地总面积26 613 hm2,常用耕地面积10 040 hm2,粮食作物种植面积20 127 hm2,其中玉米7 147 hm2、小麦6 213 hm2、水稻313 hm2,粮食面积下降较大,对农用物资特别是种子的需求量日益下降。略阳县种子经营门店多达126家,涉及17个镇、152个村,以玉米、油菜为主,品种多、乱、杂。镇村分散,与甘、川接壤,种子市场执法检查、种业市场发展及监管难度大。
1.1 科技创新能力薄弱
无种业基础研究、品种选育的科研机构,县种子管理站、农技中心和种子经营企业承担新品种推广、试验示范。新品种通过示范展示择优推广,不具备创新和研发能力。
1.2 市场競争能力差
县域内有种子经营企业2家,其他经营主体124家,承担种子经营活动及新审定品种示范推广。自身参与市场竞争力弱,没有自有知识产权的生产品种,无科研基地和人员。由于退耕还林、移民搬迁集中安置占地及其他产业发展,耕地面积锐减,加之鸟兽严重危害和种地效益低等因素影响,种植面积不足2万hm2,良种需求量约200 t。经营主体规模小,以经营不再分装的种子为主,无质量检验人员、检验设备和生产加工设备。
1.3 供种保障能力不强
县域内无种子生产企业和生产基地,生产用种依赖本县经营企业、经营户供种和县外企业直销。
1.4 市场监管能力有限
县种子管理站承担监管,镇(办)未设分支机构。属股级事业单位,现有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少,建有种子检验室60 m2,检验设备30余套,检验人员6名,办理行政执法证件8人,内设市场监管科,专人负责市场监管工作,但技术水平和监管能力需提升。推行手机备案和备案监管,品种备案116家,备案率93.5%。利用新媒体传播手段,建立种子市场监管微信群,快捷传递信息、政策宣传、法律培训。
1.5 种子技术服务能力弱
县种子管理站和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承担了农作物种子示范推广,农作物新品种引进推广主要由生产经营企业进行。
2 种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2.1 同质化品种多,导致单品市场份额低
例如县里农户习惯选择品质好的黄白粒品种,持续种植绵单1号十几年,后续市场陆续出现替代品种。目前,市场类似品种20余个,特征性状类同,单品市场占有率低,容易造成积压,给质量埋下隐患。
2.2 市场经营管理总体水平偏低
生产经营企业门槛高,终端销售经营者门槛低,经营人员多,整体素质偏低。全县有种子经营户124户,平均每镇村3~5户,个别镇村达到14户;经营人员40~60岁占82%,农学专业占2%,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占36%,普遍存在农业专业知识欠缺,配套服务能力差,缺乏种子、法律知识。种子销售无专门场所,混杂于百货、食品等销售,安全管理隐患多。
2.3 企业经济效益不高
种子优劣关系到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村稳定,农业为露天工厂,受自然灾害影响大,但由于认知能力有限,责任多归咎于种子,导致种子企业承担种子自身质量责任外还需承担自然灾害、资金、库存等风险,风险大,利润空间较小,利润集中在终端经销商。种子销量严重下降,总需求量较10年前下降50%~60%,年销售水稻种子5 t,玉米种子约200 t。近年来,引进推广水稻新品种5个、玉米45个,单品种量小,农民用种量小,销售收入下降,年收入不足万元户数占65%。种业发展受到严重制约。
2.4 生产管理水平长期处于低位
由于企业小散,投入品种选育研发资金和人力有限,自主研发能力不足,许多企业市场购买品种获得品种权,品种选育与生产脱节,选育品种多,产量、品质等综合性状优的突破性品种少。
3 发展建议及对策
3.1 加强基础性研究,增强品种选育研发的针对性
根据生产需求选育品种,粮食补贴、种业支持项目建设给种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空间,但总体发展规模小、竞争力弱。为了提升种业自身竞争力,整合种业资源,趋向于专业化、产业化发展,形成完整链条,抵御市场风险和外域同行竞争,确保国家粮食生产安全。
3.2 提高终端经销商门槛,提供专业化服务
针对经营人员文化素质低、栽培和种子专业知识缺乏、法律意识薄弱等问题,定期进行合法合规性检查和法律法规培训考核,使其熟悉种子法律法规;严格终端经销商专业知识考核和经营场所、人员、设施设备等硬件要求,纯化行业;支持直营专营店建设,提高市场化水平,提供优质服务。
3.3 加强种子执法监管
提高种子执法人员监管水平,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事前严把未审定品种流入市场关、经营资格备案和品种备案关;事中严把进销台账和索证索票、举报监督关;事后严把生产-经营-种植全程溯源关。建立品种集中展示园,多措并举,规避监管风险。
3.4 完善农业支持保障机制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切实补给种粮农民,可以提高标准,提高种粮积极性。建立保险机制,通过种子保险和种植保险,降低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鼓励保险机制创新,通过种子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或者种子经营户、农户购买保险,降低种植风险,保护和支持种业的发展。
(收稿日期:2019-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