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我十二三岁之前,故乡的大平原上还是有许多沙坨沙岗的。一人高的随处可见,两人高甚至三四人高的也不稀罕。现在想来,那就是一人大大小小的沙丘。先民们大都把坟地选在这样的沙丘上。上面长满了树木,风吹叶响,飒飒可闻。日暮时分,那些沙丘之地就变得神秘可怕,而夜黑风高之时就更让人觉得阴森恐怖了。即便是夏日的晌午,那些沙丘因为远离村庄,在浩瀚如海的青纱帐深处,胆小的人也是不敢走近的。然而,初生牛犊不怕虎,再加上成群成伙儿,乡野的孩子们却把这样的无人之地当做自己的乐园。沙丘上多杨多槐,好像也有松柏,但不是很多。印象最深的是现在很难见到的杜梨树,乡亲们的发音为“独立树”。盛夏当午,或在河里坑里洗完澡,或摸完了鱼虾,或吃完了从生产队里偷得的稍瓜甜瓜,许多时候就来到沙丘之上的神秘之地。打鸟、捉蝉、逮蚂蚱。累了,就躺在又厚又软的沙地上。来了兴致,就闹就跑,就你追我赶。最惬意的是在杜梨树上或站或靠沐浴微风。而红果般大小的一撮撮杜梨儿将熟未熟。明知道还没到可摘可吃的时日,但它们就在脚下,就在头顶,甚至就在嘴边儿,在那样寡淡的岁月里,不摘不吃也是不大可能的。奇涩奇酸的果子刚刚咬开破,泪水和叫骂便一齐出口。倘若再强忍着嚼在嘴里,就会“倒”了牙齿,晚饭的时候自然有罪可受。沙丘本来就高,又站在树上,便有了居高临下的感觉。所有的草木都在脚下,我们仿佛站在了世界之巅。环顾四周,打量家园,伙伴们指指点点,辨认周围的景物,寻找自己的村庄。远远看去,所有的村庄,都是一堆更加繁茂的葱茏。如果不是定好了方位,是没人分出哪片葱茏是哪个村庄的。
是的,除了炊烟,树木是大平原上最高的景物,走向故乡其实就是走向一片树木,走向那片树木之上的缕缕炊烟。岂止是盛夏,一年四季,树木始终是故乡的标志。或寒或暑,或繁或简,永远站在村庄的里里外外。假如村庄倒下了,那些站立的树木就成了我们家园的根据。那年大地震,故乡房倒屋塌,村庄破碎一片。那些树木,就成了我们站立的村庄。
怀念故乡,有时候就是从一棵、一行或者一堆树木开始的。那些根干,或壮或弱,都有故乡的兴与衰;那些枝叶,或疏或密,都有乡亲的笑与泪。村东一条小溪,细细浅浅,仿佛故乡的一道柔肠。西岸又站了一行柳,就更显出故乡的深情。横穿小溪,是村东最正的出入口。而临近的集市、城镇都在村东的方向。因此,这个村口通向最近的繁华也通向未知的远方。而小溪的东岸,只有少量土地属于我们村庄,大片大片的土地分属临近的村庄。于是,那个村口就成了故乡与他乡的分界。那行柳几乎所有的树身都探向水边,探向东方。或离或归,它们总像列队迎送的乡亲。或新芽初吐,或黄叶飘飘;或蝉声繁密,或枝叶光秃。一年年,一辈辈,多少离多少聚,那行柳都会荡出欣慰和忧伤的涟漪,让人的心情久久难平。
压住感慨,还是怀想一下那行柳带给我们的鲜亮的童年吧。不说枝上的蝉,不说叶间的鸟,也不说头上柳叶纷披的柳条帽圈儿,只说说一支或一把清亮的柳笛吧。故乡的春天总是从柳开始的,或者说是从柳树上一点一点吐出来的,然而春天总是来的太慢,我们总是急不可耐。在一次次爬树折枝之后,在一次次拧皮抽芯之后,终于等到柳条儿能被我们拧得皮杆儿分离的时候,我们便用指甲掐成一支支柳笛,叼在嘴里,吹出我们的兴奋或欢欣。我们或徜徉或疾走,树下、村口、街头、院落、草垛、牛棚,我们把春天带给家园每条生命每一寸土地。柳笛有粗有细。粗笛声闷,细笛音尖。而柳笛越短,声音越高,吹起来越费力气。就这样高高低低,粗粗细细,每年每年,我们用柳笛吹出故乡的春天。直到今天,我依然认为,没有柳笛的童年不叫童年,至少不叫鲜活的童年。没有孩童柳笛的春天不叫春天,至少不叫动听的春天……
最有代表性的,非那棵国槐,乡亲们叫作本地槐的莫属了。它是村里的树王,树祖。没人知道它的年龄,仿佛从来就独立街头。说它是树王,不仅是说其大其老,更在其壮其勇其坚韧。大雷大雨,大风大雪,其它的树折枝断臂,那古槐却总是巍然挺立。多重的灾,多大的难,村庄多么的慌乱,只要乡亲们抬头看见了古槐,心就稳了,胆就壮了。古槐,不仅给了我们斑驳的日影和月色,给了我们细沙上的浓荫,给了我们过家家无猜的亲爱,给了我们沙土里游戏的快乐,给了我们一声声回荡在村庄的乳名的呼唤和货物的叫卖,给了我们影戏、大鼓里悲欢离合的故事以及由此而生的遐想与盼望……那棵古槐啊,更重要的是告诉我们,根怎样扎,腰怎样挺,头怎样昂然向天。无论天南地北,无论沧海桑田,古槐传给它子孙们的精神和信仰永远在血脉里流淌和奔涌。
更多的是那些家常树。如杨、椿、刺槐、桑树、枣树以及桃杏李等等。爷爷年轻时在院外栽了一行树,到我长到七八岁的时候已有了一翻眼儿高。南头一棵椿树,北头两棵榆树,中间十多棵全都是刺槐也叫洋槐。我们的房屋院落都在这些树下,我们的日子我们的冷暖也都在这些树的枝叉花叶之间。春天,树上撸榆钱儿摘槐花。除了直接填进嘴里,更多的是下锅上屉,做成吃食。榆钱儿,槐花香甜了我们童年的春天。最是初夏的槐香令人难忘。花香,飘荡在院里院外,淹没了我们的白天和夜晚。清晨,打开窗子,花香一头闯进屋子,闯入口鼻,闯入五脏六腑。于是,日子有了芬芳的开端。
西邻小哥俩最是淘气,几乎摸遍地里的瓜,摘遍园里的果。上墙爬寨子是哥俩的拿手好戏。同院儿大妈家院外的园子里除了瓜菜,还有一棵桑树。每到春夏,桑葚先青后红再黑,煞是诱人。那哥俩就从青吃到红再吃到黑。那桑树的枝叶下面,是大妈东厢房瓦顶的东坡。这哥俩不管脚下的瓦裂不裂,碎不碎,也不顾院中大妈一家人听到响动之后的叫骂,没头没脑地只顾摘只顾吃只顾往口袋里塞。大妈叫骂不管事儿,就搬救兵。爷爷嗓筒好,声音高,威力大。哇呀呀几声大喝,树上的小哥俩便闻声而逃。
如果说树是站立的村庄,那么草就是铺展的家园。千山万水,异地他乡。看见一棵树,或静默而立,或枝摇叶颤,我也许会动了思乡之情的。而当我看到一片野草,尤其是一片狗尾巴草,家乡人叫它们“谷谷油儿草”,我的心马上就会飞回故乡的田野。倘若荒草连天,起伏在苍茫的暮色里,我心中的乡愁啊,就会随之潮水般汹涌。岂止是狗尾巴草,茅草、苇草、蒲草、马蔺草、蓑衣草等等等等,哪一种草不撩拨故乡的情怀呢?牛马猪狗羊等牲口是降生在干沙软草上的。旧时代,乡间的儿女也大都生在灰草之上,只不过比牲口的更软更细更讲究罢了。年近六十的时候,我终于醒悟了故乡人为什么管出生叫“落草儿”。后来也就理解了草民的含义:卑微的百姓从生到死都在草里,草的属性与生俱来。
故乡有一种草,到如今我也不知道它的名字。扁平的叶,扁平的茎,像倒置的小笤帚一样的扁平的穗儿。那是毫不起眼儿的一种草,别说喂牲口,就连烧都不好烧。然而,这种卑贱的草却有顽强的生命力。尤其耐干旱。拔下它们由于须用猛力,不小心拔草人会被弄个屁股墩儿。而跟它相似也常常生长在一起的草,故乡人成为片儿草,则更不受待见,但却更皮实更坚韧,大人双手攥了都无法拔下。强拔强拽是会勒破手的。大旱之年,许多草都干枯了,这些草却顽强地生长在道边儿,沟沿儿,贡献着虽然发灰发白但却难得的绿色。小时候我是铲过不少这样的草的。填进猪圈积肥造粪最多的是这样的草。因为那是离猪圈最近的草,不用粪箕,不用草筐,刨下铲下直接扔进猪圈。那是小小的我对家里最简单最直接的贡献。最坚韧的草当属马蔺。别说根儿难挖难刨,每一根叶子都韧劲十足,揪是揪不断的。马蔺叶最正宗的用场是在肉案子上。三斤五斤,就是十斤二十斤肉,一根或几根马蔺叶穿了拎起来,又轻便又应手。马蔺神奇之处在于它的花,幽幽的深蓝,仿佛故乡幽幽的深情。
有一种跟我最亲密的草,我们叫它热草。细长的一节一节的茎匍匐在地面儿上,每个节段处都生有根须,牢牢地抓住泥土。叶子也生在长茎的节点上。青嫩的时候,热草也能向上生长半尺高左右。到了夏末秋初便迅速在大地上蔓延。一般茎蔓都有一两尺,最长的能有三五尺的样子。嫩的时候茎是青绿,老了就变成了浅淡的紫红,仿佛一节节微型的甘蔗,嚼在嘴里会品咂出淡淡的甜味与草香。它们是牛马驴骡等牲口上好的饲料。那时生产队集中养牲口,青草繁茂的季节就直接把鲜嫩的青草喂给牲口。割草人可壮可弱,以量计工,一般是一百二十斤一个工。于是,每年暑假割草就是我首选的劳动。青年壮劳力劲大力足,一柄短镰在手,手起镰挥处,咔咔作响。一片片厚厚的青草应声而断,扑入怀中。而地上呢?仿佛理发师的推子走过头皮,只剩下齐刷刷的根茬。一会儿就是一抱,结结实实地踹入头号儿大栅子(一种大孔方草筐)。他们半天割两大筐,能挣两个工分儿。因为上午露湿草重,收获压称。下午露干草轻,他们就不再下地了。而我每天上午下午要割三四回草,交到饲养处的收获也能跟他们差不多。秋天的星期日我就给家里割草,晒干卖钱。割草,大都是独来往,不然草少人多是不够割的。于是,长长的午间午后,我就一个人深入青纱帐,深入高粱地或是玉米地,找一块儿草厚之处,放下栅子,钻入垄间,蹲下身子,顺着垄背儿,采拔不止,竟直向前。这时,镰刀只起一个钩钩揽揽的辅助作用。拔满一抱就放一堆儿。一路下来,身后的小草堆儿就成了行。然后回身一一抱起,装入栅子。栅子装满了,就用一条绳子在上面横着揽一个大大的高高的帽儿。草叶草籽儿粘在胳膊上、脸上,合着泥土的汗水滴在地上,有时也滴在或漏洞或开口的布鞋胶鞋上。草色,就这样染绿了我的手指,也染绿了我那些少年青年的时光。
家常的日子,我们也是生活在草里的。铺的坐的披的戴的,炕上地下,我们的生活离不开草编草织的用具。粽子的清香主要是苇叶的清香,这种草香在我们的生活和情感上源远流长。而平展光滑干净耐用的苇席,千百年来承载了一代又一代农家人的睡梦。蒲草垫子虽然简陋却格外舒服。而一把地道的由蒲草精编组织的蒲扇在灰灰土土的日子里却能挥出几分雅致。尤其是那个现在几乎绝迹的大蒲芯盖子,蒸出的饭食最有农家的味道。过去乡间常见的一种雨具叫 衣。用麻绳把一层一层的 衣草组合连接起来,便成了地道的农夫渔翁最合身最实用的雨具。多年之后,人们把它放进农耕博物馆里,展示人与草的和谐文化。其实,又何止如此呢?野草不仅在我们的脚下,我们的身边,它还会在我们的头顶,覆盖我们的生活。不说我出生前相当普遍,我出生后依然存在的草房子,就说长在墙缝儿墙头儿和房顶上的那些草吧。它们的种子可能是盖房垒墙时泥土里的,也可能是鸟通过粪便和翅膀带到上面的,或许大风吹到砖瓦的缝隙里亦未可知。反正它们寒来暑往,青黄交替,自生自灭。平时熟视无睹,分别重归,便觉着它们静默起伏的样子,仿佛我们静默起伏的乡愁。
好了,现在我们说说庄稼,说说青纱帐。庄稼是先民们选择的草。不看草木志,不查庄稼的来历,我就是这样固执的认定。谷子的祖先应该是谷谷油儿草。后者除了没有谷子籽粒饱满,长得比谷子柔弱外,其他毫无二致。有一种植物也是过去乡间常见的庄稼,叫稗子,它的籽粒是农家人情有独钟的稗子米,产量极低,但不怕涝。常被种在低洼的农田或干脆种在沟里。今天在故乡稗子已经绝迹,稗草,乡亲们叫它野稗子,总是和稻子生在一起,长在一起,一代代稻农总愈根除,而它们却野生野长,无法灭绝。演变为稗子的植物虽然已经成为庄稼,并高过人头,但它最终没有形成秸秆作物,从头到脚都是草的形状,就像稻子永远摆脱不了草的形状一样。不究出处,我们可笼统地把庄稼都看作草,看作特殊的、优选的、培育的、提纯的、改良的草。而青纱帐就是这些草的森林和海洋。多年之后,我到了一心向往的大草原,突然心生莫名的失望。那里广阔坦荡,草厚花美,但就是失望。现在想来,再厚的野草也厚不过青纱帐,当时失望的原因大概于此。乡野高潮的季节,是草的世界,庄稼的王国。青纱帐遮天蔽日,无边无际,大风吹过,绿浪连天……
春种秋收。颗粒归仓的时候,庄稼的叶子秸秆根须连同各种野草也全都归拢到村庄。精良的如谷草、玉米秸、晒干的热草、花生秧子等喂给牲口;精干的如高粱秫秸用来织席编篓夹寨子,剩下的统统归了灶口,化为炊烟。那一个个草垛或门前或屋后,与农舍并立村间,构成故乡丰满的景象。颗颗粒粒的粮食填入我们的肚子果腹充饥,而那一垛垛柴草曾经是农家光阴的积蓄和温暖的储备。有了它们,才有了炊烟袅袅升起和飘荡,有了日子的细水长流。那时农家,哪一缕温馨不是草的燃烧,哪一缕惦念不是草的叙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