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田 邓涛
【摘要】由于文化背景和语言结构的差异,不同语言在交流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含混表述,译者必须通过认知推理,对词义进行缩减或扩充,以确定其真实含义,此过程即为语用充实的过程。法律语言是一种具有规约性的语言,其最重要的特点就是精确性和严密性。本文拟从指示语,概念词汇,主题信息,衔接词和含义五个方面探究在语用充实视角下的法律类文本翻译方法,以抛砖引玉,引起译者在法律文本翻译过程中对语用充实策略的关注。
【关键词】法律类;语用充实;翻译方法
【作者简介】林田(1982-),女 ,汉族,江西资溪人,江西警察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英语教学法,翻译学;邓涛(1976-),女,汉族,江西铅山人,江西警察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语用学,法律语言学,法律翻译。
【基金项目】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法律文本英译的语用充实现象研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为例》编号:YY1515。
在翻译工作中, 译者需要跨越语言之间的隔阂,文化之间的差异,以达到不同语言之间交流的目的。笔者认为,语用充实视角下的法律类文本翻译就是在解读源法律信息时,通过认知推理,对某些源法律概念的词义进行缩减或扩充,以确定法律词句的精确含义。这就要求译者在对不同语言的法律条文进行本国化语言翻译时,重构法律语言的认知,打破国外语言表述的模式,最终形成准确的本国语言的陈述形式。
语用充实是话语理解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意指言语交流的相关方能够根据实际情境界对话语中的某个词或结构的意义进行扩充或收缩的处理,以确定各种模糊词语的准确含义。法律语言是一种具有规约性的语言,其最重要的特点是准确、严密。在处理法律语言材料时,必须严格固守准确性这一首要原则。因此,对立法语篇翻译中的语用充实进行详细研究显得尤为必要。从语用词汇,句子结构以及词句在特定语言环境下的准确含义等方面来考虑,语用充实策略在法律翻译当中大致可以被划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1.法律文本翻译的指示语类语用充实方法。法律文本翻译的指示语类语用充实是语用学研究的一个焦点,指示语可以按照其所确切指代的性质分成五种类型,即人称的指示、地点的指示、时间的指示、语篇的指示和社交的指示,由于其代指的内容比较多,这就需要法律条文的翻译者在阅读条文的时候明确具体语境,以自身的认知能力解读条文。一般情况下,英语会通过时态的变化或者通过动词的形式变化来反应时间上的变化和动作发生时间的变化,在翻译的时候就应该明确所规定的条例是已经完成的动作还是尚未完成的动作,严格按照时间的界限翻译法律条文,在翻译成的条文中要添加相关的词语,如“即将”“尚未”“已经”等时间限制词语,让法律条文的读者可以充分明确时间规定。
2.法律文本翻译的概念类语用充实方法。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与英国美国等经济发展水平比较高的资本主义国家在建设的法律体系以及社会制度上存在著很大的差异,这些区别也会体现在法律语言上,有时候在对法律条文进行翻译的时候,会因为生活环境的差异导致有的词汇出现翻译空缺,即本国的词语与制定法律国家有的词语不能匹配,这种问题也被叫作“因源语言”,通俗地讲就是需要翻译的词语在本国语言中不存在。如eligible person,这个词语在我国的法律语言中是没有与之相匹配的词语,这就会造成法律词汇空缺。此时要充分结合语言的情景,分析词语组成,经过加工形成专业术语。
3.法律文本翻译的主题信息语用充实方法。通过对Frawley的定义进行研究,能够在法律文本翻译中充当主题角色的一般是语义关系,它可以将实体与事件进行联系,为需要描述的事情提供更多可以阅读的信息。在英语制定的法律文本中,经常会出现这种现象,就是通过使用被动语句来将动作实行主体的主体性削弱。这时候就需要翻译者充分发挥对文字的认知能力和把握语言环境的能力,补充在法律条文中被省略的主题信息。这就形成了主题类语用充实。做好主题类语用充实工作并不难,翻译者需要对汉语和英语两种语言的表达方式和思维逻辑熟练掌握。尊重客观事实和国人的语言习惯,将被动句转换为主动句,根据已经熟悉的法律知识明确法律的主题。
4.法律文本翻译的语篇衔接类语用充实。汉语的语言特点是“意合”,表达一句话一般很少会通过逻辑关系词,但仍旧可以将表达的内容和实际含义体现清楚,但是英语不然,它注重“形合”,句子之间的逻辑顺序经常通过单词运用体现出结构关系和语言逻辑。连接词的使用可是充分地将词与词、句与句之间的关系表达清晰。如英语句子because和so是不需要在同一个句子中出现的,但是在汉语言翻译中是因为和所以是需要同步出现的,这样才更加贴合中国语言的说话习惯。
5.法律文本翻译的含义类语用充实。含义类语用充实的目的是为了让读者在阅读中更加了解文本的内容,法律文件的严谨性和严肃性是不容忽视的,在翻译工作中要对法律条文准确无误的翻译出来,也要仔细推敲字词含义,避免因为盲目追去语言的华丽而随意翻译,谨防原有的信息被误解。更不能将个人的主观意见带入到原文的理解当中,慎重处理译文,保障每位读者都可以明确的掌握法律含义。
本文尝试着探讨了法律条文翻译中的五种语用充实策略,以期为译者提供更加快速有效的翻译方案。在翻译过程中译者可以灵活运用这几种方法,让翻译工作高效合理开展,以传导更加精准具体的内容和严谨的法律精神,真正实现中西法律文化的沟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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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新红,何自然.语用翻译:语用学理论在翻译中的应用[J].现代外语,20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