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倩,徐君
(江苏师范大学 商学院,江苏 徐州 221116)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到“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新型城镇化诣是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进行完善和提高,这与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因此作为城市发展转型的海绵城市建设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11月,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2015年4月,迁安、白城、镇江等16个城市成为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2016年4月,国家又批准福州、珠海、宁波等14个城市成为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中央财政每年对直辖市的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批准6亿元,省会试点城市批准5亿元,其他试点城市批准4亿元的专项补助。同时,中央政府联合住建部、水利部和财政部定期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进行绩效评估,并按专项补助金的10%奖励绩效评估结果好的试点城市。由此说明党中央、各有关部门对海绵城市建设高度重视。
近年来,为了有效防治城市频发的洪涝灾害,打造绿水青山的生态环境,我国各地、各有关部门都在按照党中央的要求,认真贯彻新型城镇化的战略部署。目前,海绵城市建设已取得初步成效,然而海绵城市建设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研究发现海绵城市在建设的过程中,还存在诸多的理念认知误区,如政府内部的利益冲突,政府与企业的利益冲突,政府与公众的利益冲突等。政府、企业与公众作为海绵城市建设的参与主体,三者都存在只考虑自身利益忽略社会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而导致的利益冲突与矛盾,实质上这是一场博弈,想要实现社会整体的最优化,构建环境友好型的新型城镇,需要进一步了解海绵城市建设各参与主体的环境行为和策略选择。因此,文章试图借助囚徒困境理论,分析海绵城市建设中政府、企业、公众三者的博弈过程及结果,希望能够为海绵城市建设决策提供理论支撑,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囚徒困境模型是由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数学家阿尔伯特·塔克(Albert William Tucker)于1950年首次提出,此理论是博弈论中初始的经典理论,生活中的很多博弈都可以借助囚徒困境模型的原理进行解释。如它的一个经典案例:在一起犯罪案件中,有两个犯罪嫌疑人被警察抓住,被分别关在不同的房间里接受审讯。警察知道两人有罪,但缺乏足够的证据定罪,除非两人当中至少有一个人坦白。因此,警方将他们关入不同的牢房,使他们不能彼此传递信息,来分别对两个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因此,审讯会有以下三种结果:
(1)两个犯罪嫌疑人都选择坦白;
(2)两个犯罪嫌疑人都选择抵赖;
(3)其中一个犯罪嫌疑人选择坦白,另一个选择抵赖。
针对审讯的三种结果,会有三种刑事处罚:
(1)两人都坦白,各判10年徒刑;
(2)两人都抵赖,警察就没有足够的证据,各判一年徒刑;
(3)对于选择坦白和选择抵赖的犯罪嫌疑人分别给予无罪释放和12年的徒刑。
表1 囚徒困境博弈模型
由表1可知,两个犯罪嫌疑人都只有两种选择:坦白或抵赖。他们各自都知道,如果自己选择坦白,与此同时对方也选择坦白,每人将各判10年徒刑,如果自己选择坦白,然而此时对方选择抵赖,自己将无罪释放,对方将被判12年徒刑,反之亦然。由此可见,在自己不知道对方会选择哪种策略的时候,自己选择坦白被判刑(-10,0)将分别优于选择抵赖被判刑的(-12,-1),所以选择坦白对双方来说都是较轻的处罚,是双方的占优策略。然而,两个犯罪嫌疑人也会想到,如果双方都选择抵赖,两人都只会受到1年的刑罚,这将优于双方都选择坦白被叛10年的结果,但是个人在作选择时并不知道对方的选择策略,选择抵赖将会是一个劣策略,这也正是“囚徒困境”的困境所在。“囚徒困境”所揭示的“困境”在现实生活中无处不在,博弈双方并非上述的两个单独的个体,也可能是有很多个体组成的集团、群体或组织,但是其博弈原理都是相同的,即个体追求的利益最大化,并非整体的利益最大化,并不能实现Pareto最优。
海绵城市建设是一项多领域管理与合作的系统工程,其涉及市政、交通、水利、园林、环保等多个部门。政府、企业和公众作为海绵城市的参与主体,可能会由于信息不对称、关系认知失调而带来的利益冲突,参与主体间的利益冲突,会严重影响城市的和谐稳定发展,导致海绵城市建设成本增加,建设质量下滑、社会福利降低等问题。因此在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也存在上述囚徒困境博弈,下面是具体的博弈过程:
政府是海绵城市建设的主导者,存在自身的利益追求,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政府的利益差别主要体现在各政府部门之间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各政府部门的利益冲突主要表现在参与海绵城市建设的各部门都希望能够利用自身的行政权力,使自身获得更多的资源优势,如出台海绵城市建设法律法规方面,有些部门可能会为自身争取最大的罚权和收费权,在明确各部门的建设职责时,可能会“强占”对自身有利可图的范围,而“推脱”对自身利益相关不大的事项,从而争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利益冲突主要表现在:中央政府的目标是使资源在空间合理化配置,更加关注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地方政府所关注的焦点在于自己所管辖的区域,追求局部的利益最大化。海绵城市建设非常注重水质和水污染的治理,例如为了响应海绵城市的建设要求,中央政府要求严格治理水污染,关停高污染企业,整顿低污染企业,争取达到零污水排放,然而这种做法会增加治理成本,牺牲一定的GDP,对于地方政府来讲,为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并不会严格执行上级政府的规定,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在上述博弈中,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就会存在两种策略选择:严格治理和非严格治理,本文试图用囚徒困境博弈模型来分析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策略选择,设博弈的参与双方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由此得到如下博弈矩阵。
表2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囚徒困境博弈
假设在一方非严格治理下,造成的水污染对海绵城市的建设没有太大的负担,双方的收益都为50。而双方都处于非严格治理状态下,造成了严重的水污染,给海绵城市的建设带来了较大的负担,兼顾长远的建设和考虑,双方都要付出20的成本作为代价,此时双方的收益都为30,如果双方都严格要求治理水污染,虽然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但是从长远利益来看,营造一个舒适优美宜居的环境,顺利建成海绵城市,可以大大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影响力,而且研究分析表明:海绵城市建设的区域房地产的价值可以增加25%~40%,由此不仅提升了城市的品质和土地价值,还提高了城市的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性。因此(严格治理,严格治理)是双方的最优选择策略。
为了响应新型城镇化要求,各级政府考虑到城市长远的可持续发展,选择大力投资建设海绵城市,海绵城市建设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的投资,然而如此庞大的一项工程仅靠政府的投资是远远不够的,会大大增加财政负担,使政府处于被动地位,导致政府对于海绵城市建设不投资或者少投资。因此需要吸收大量的社会资本,海绵城市的建设虽已引入PPP模式,但PPP模式的推行,尚存在诸多问题。海绵城市建设的成果更多的是转化为生态效益和公共服务效益,很难精确的测算,企业在面对投资与收益回报不确定的情况下望而止步。即使具有远见的企业确定海绵城市建设是一项发展前景十分可观的领域,但是在参与海绵城市建设中,需要投入大量成本,如房地产开发商,如果想要参与到海绵城市的建设中,就要花费更多的成本在地下管网、地下停车场、广场、小区绿化和绿色屋顶的建设上,即使有政府的补贴,这也将是一笔可观的成本投入,因此会有很多企业只顾短期的利益,而不愿意参与到海绵城市的建设中来。或者企业目前拥有足够的资金,而且认为海绵城市的建设不仅具有生态价值,还兼顾景观和艺术价值,长远来看能够提高城市的整体品质,从而带动房价的大幅度提高,因此企业愿意主动参与到海绵城市的建设中来。
在上述博弈中,政府和企业存在两种策略选择:主动参与海绵城市建设和被动参与海绵城市建设,本文试图用囚徒困境博弈模型来分析政府与企业的策略选择,设博弈的参与双方为政府和企业,由此得到如下博弈矩阵。
表3 政府与企业的囚徒困境博弈
第一象限表示,政府在面对海绵城市建设中兼顾长远利益,加大投资力度,以积极主动的态度进行海绵城市建设,树立了良好的引领作用和服务形象。在此,我们规定政府获得2个单位的效用。在政府选择主动加大投资力度建设海绵城市的同时,企业认为参与海绵城市建设,未来可以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收益,因此选择主动参与。在政府和企业的双重支持下,顺利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企业也将收获较大的利益。我们假定政府和企业的收益是相等的,同样假定为2个单位效用。此时(主动参与,主动参与)是最佳选择策略,将会实现帕累托最优。
第二象限表示,政府以积极主动的态度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大投资力度,但是企业由于成本压力,在面对投资与收益回报不确定的情况下望而止步,从而不主动参与。此时,仅仅靠政府单方面的积极主动投资并不会带来较大的效用,因为海绵城市建设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和技术创新压力,而又没能取得企业的支持。此时我们假定政府获得1个单位效用。虽然最终有些企业被动参与到了海绵城市的建设中来,但并没有尽其所能,此时该政府主动加大投资的行为效用远不如企业主动参与带来的效益大,我们假定企业只获得0.5个单位效用。
第三象限表示,政府为了缓解资金压力,选择在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面不投资或者少投资。然而企业认识到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性,他们考虑到自身的长远利益,认为如果建成海绵城市可以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收益,从而使企业对于海绵城市建设具有强烈的主动参与意愿。在此情况下,由于政府未能积极对海绵城市建设进行投资,损害了自身引领示范的形象。此时,假定政府获得-1个单位效用,而企业虽然最终也主动参与了,但是由于政府的被动,企业在进行海绵城市建设中缺乏引领示范,容易在建设出现问题时产生分歧与懈怠,也会导致企业投入更大的成本。这时,我们假定企业获得1个单位效用。
第四象限表示,政府选择在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面不投资或者少投资,企业选择被动参与海绵城市建设,此时海绵城市的建设很难顺利进行,因此我们假定双方的效用都为0。此种情况的产生是由于他们双方都会从各自的利益出发,政府会考虑到大力投资造成的成本增加,而作为企业也会认为主动参与海绵城市建设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据此分析,企业也一定不会主动参与。在此模型中,由于博弈双方都只考虑自身利益,最终却未能达到最优的(2,2)的结果。
众所周知,为了响应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各级政府考虑到城市长远的可持续发展,会选择大力投资兴建海绵城市,以此来达到上级的要求,并在公众面前树立自身的良好形象。反之,政府也可以为了缓解资金压力,选择在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面不投资或者少投资。同样,对于公众,由于他们考虑到自身的长远利益,认为如果建成海绵城市可以有效解决城市水问题,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从而主动参与到海绵城市建设中来,如选择绿色出行、节约用水、绿化自家屋顶等。或者公众觉得海绵城市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建成的,而且在居民小区建设海绵体有大量的泥土被挖出,堵塞道路,尤其是在下雨天造成道路泥泞,给居民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加之不知道即使建成海绵城市是否能够解决城市的旱涝灾害,认为与自身利益无关,从而不主动参与,亦或是在平时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被动参与。
综上所述,政府和公众会存在两种策略选择:主动参与海绵城市建设和被动参与海绵城市建设,本文试图用囚徒困境博弈模型来分析政府与公众的策略选择,设博弈的参与双方为政府和公众,由此得到如下博弈矩阵。
表4 政府与公众的囚徒困境博弈
第一象限表示,政府在面对海绵城市建设中兼顾长远利益,加大投资力度,以积极主动的态度进行海绵城市建设,以此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得到了公众较高的评价。我们假定此时政府获得2个单位的效用。政府选择主动加大投资力度建设海绵城市的同时,公众认为海绵城市建设可以有效解决城市水问题,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以一种积极的姿态选择主动参与海绵城市建设,由于公众主动为海绵城市建设贡献出了自己的力量,从而也得到了较大的收益。我们假定政府和公众所获收益是相等的,同样假定为2个单位效用。此时(主动参与,主动参与)是最佳选择策略,将会实现帕累托最优。
第二象限表示,政府以积极主动的态度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大投资力度,但是由于公众认为海绵城市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建成的,而且在居民小区建设海绵体有大量的泥土被挖出,堵塞道路,尤其是在下雨天造成道路泥泞,给居民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从而不主动参与。此时,政府积极主动的态度并没有在公众心中树立良好的形象,也没能带动公众的主动参与,我们假定政府获得1.5个单位效用。虽然有些公众最终还是被动参与到了海绵城市的建设中来,但此时该政府主动加大投资的行为效用远不如公众主动参与带来的效益大,我们规定为1个单位效用。
第三象限表示,政府为了缓解资金压力,选择在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面不投资或者少投资。但是,由于一些因素让公众认识到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性,他们考虑到自身的长远利益,认为如果建成海绵城市可以有效解决城市水问题,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从而使公众对于海绵城市建设具有强烈的主动参与意愿。在此情况下,由于政府未能积极对海绵城市建设进行投资,损害了自身在公众心中引领示范的社会形象。此时,假定政府获得-1个单位效用,而公众虽然最终也主动参与了,但是由于政府的被动,单靠公众的的力量难以顺利实现海绵城市建设,而且公众也会花费大量的成本,此时我们假定公众获得0.5个单位效用。
第四象限表示,政府选择在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面不投资或者少投资,公众选择被动参与海绵城市建设。此时海绵城市的建设很难顺利进行,因此我们假定双方的效用都为0。此种情况的产生是由于他们双方都会从各自的利益出发,政府会考虑到大力投资造成的成本的增加,而公众也会认为海绵城市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建成的,建设的过程会带来诸多生活中的不便,与自身利益无关,而且主动参与海绵城市的建设还要花费自己大量的精力和时间。据此分析,公众也一定会选择不主动参与。在此模型中,由于博弈双方都只考虑自身利益,最终却未能达到最优的(2,2)的结果。
在当前国内形势和政治环境下,人类是一个命运共同体,政府、企业和公众三者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整体,实现三方利益最大化,有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但是,在三者中政府是起主导作用的一方,掌握主动权和话语权,可凭借其得天独厚的优势,影响上述企业和公众的博弈策略选择。
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应当消除传统“官本位”的思想,改变政府官员的狭隘主义,强化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树立自身的示范引领作用。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始终站在一条战线上,同时兼顾长远利益而非局部利益的最大化,致力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加大海绵城市建设投资力度,解决城市水生态系统面临的问题,能够有效的提高政府在企业和公众心中的地位,从而树立自身的良好社会形象。在遇到实际问题时,各政府部门能够主动承担,不推脱责任,如此,海绵城市建设才能取得良好的效益。
如上述政府与企业的囚徒困境博弈第二象限所示,虽然政府能够兼顾长远利益,认识到海绵城市建设的必要性,加大海绵城市建设的投资力度,但是由于企业不愿意主动参与其中,不能提供一定的资金和技术支持,政府大力投资建设海绵城市的社会效用就会被大打折扣。所以作为服务型的政府,首先需要深刻了解到企业不愿意参与海绵城市建设的缘由,然后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对策,如完善当前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政策、资金政策、管理政策,拓宽多种渠道,吸收社会资本。企业不愿意参与到海绵城市的建设中,无非是因为资金成本、投资回报率的问题。如果政府能够制定出合理明确的投融资政策,定能够吸引大量的民间资本参与到海绵城市的建设中来,这也充分彰显了加强顶层设计的重要性。
为了有效的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政府需要向公众普及海绵城市的建设理念。公众作为海绵城市建设最大的参与主体,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公众是否愿意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取决于政府是否让公众认识到海绵城市建设的理念就是专门用来解决城市水危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形成对水资源的良性循环利用,避免雨水灾害对公众的财产和人身健康带来损失。要让公众充分了解海绵城市建设将会给自身给社会带来的巨大效益。如政府可以利用官方微博等电子政务平台向公众主动提供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学习视频和资料,同时,借助公众号推送海绵城市建设的进程和建设效果,让公众及时了解海绵城市建设的动态,并欢迎公众在下方评论留言。此外,政府还可以借助社区委员会的帮助,以社区为单位积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活动,比如:知识讲座、张贴宣传标语,还可以设置一些奖励措施,鼓励公众为海绵城市谏言,并让公众参与到海绵城市建设的绩效评估中来,提升公众的主人翁意识。
如果政府、企业、公众在博弈中只关心个人利益和短期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就会导致三者的利益冲突,最终无法实现利益最大化。但是,生活中的很多博弈案例并不是只进行一次的,而是反复博弈的结果,当然,海绵城市的建设也不例外。海绵城市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建成的,因此政府、企业和公众三方在面对海绵城市建设的问题上,自身是否应该积极主动参与并不是一次性的,而是反复切磋博弈的结果。如果一开始政府就能放眼大局,大力投资兴建海绵城市,并制定完善的海绵城市建设法律法规、投融资政策,积极主动宣传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性,如此以来,企业也会积极加入,为海绵城市建设献计献策,公众也能意识到主动参与海绵城市建设对自己的长远利益,那么三方很容易达成共赢目标,从而实现三方共同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