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研学旅行区域管理标准之研讨与落地①

2019-09-19 18:57李永生夏飞董雪梅刘雁琪
中小学管理 2019年7期
关键词:研学旅行综合实践活动

李永生 夏飞 董雪梅 刘雁琪

摘要基于中小学校在实施研学旅行过程中所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结合各区域不同情况,尝试建立区域中小学研学旅行管理标准框架体系。建议研学旅行管理标准框架应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构建研学旅行的课程化建设规范,包括活动纳入学校教学计划、资源课程化开发、基地(线路)的选择规范等;二是构建研学旅行的学校组织管理标准,包括学校在组织准备、安全保障、师资培养、效果评价等各环节的标准;三是构建研学旅行的社会领导保障机制,包括行政领导机制、舆论宣传机制、经费筹措机制等。

关键词研学旅行;管理标准框架;“带着课本去游学”;研学旅行指导师;综合实践活动

中图分类号G6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2384(2019)07-0009-04

2016年,教育部等11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随后部分省市陆续出台了本地推进实施意见。研学旅行是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衔接的创新形式,是综合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当前各地的研学旅行活动都取得了一定的教育效果,也遇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管理难题。虽然2017年国家旅游局已出台了《研学旅行服务规范》,但其主要以导游服务规范、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规范和旅行社服务通则为标准,所以仍无法有效解决中小学校在实施研学旅行过程中所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

我国各地经济和教育发展水平不一,所以有必要分地域制定区域性中小学研学旅行教育管理标准体系。目前河北省、安徽省等地已相继发布了研学旅行基地建设规范,其他部分省市的标准也在研制过程中;中国旅行社协会也研制并发布《研学旅行指导师(中小学)专业标准》《研学旅行基地(营地)设施与服务规范》。分析各地的具体情况,笔者认为,对区域教育而言,中小学研学旅行的教育管理标准体系主要应包括研学旅行课程化建设的管理规范、学校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的组织管理标准和社会领导保障机制三方面。

一、构建研学旅行课程化建设的管理规范

1. 确立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学计划的规范

各地中小学应落实国家文件精神,作为强制性制度要求,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学计划:[1]原则上,每个学生在小学、初中、高中就读期间,每学年至少参加一次研学旅行,学校可以结合春游和秋游时间或寒暑假进行安排;一般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开展;时间上每次小学1~2天、初中3~4天、高中5~6天。在活动范围方面,以北京市为例,小学研学旅行主要在北京市区域内开展,初中主要在京津冀区域内开展,高中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同时研学旅行时间应尽量避开旅游高峰期。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区域发展定位的不同,可以允许有条件的学校开展境外研学旅行尝试,但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学生赴境外研学旅行活动指南(试行)》的规定组织进行。

2. 确立研学旅行资源课程化开发的规范

课程设置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核心。研学旅行资源课程化开发是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安排,按照一个学年两个学期,设计两类各有侧重点的研学旅行活动,同时可以根据两学期的不同情况自主选择,交替使用。

一类课程形式是“带着课本去游学”。学校可以根据不同年级和学科的教学内容,以年级为组织单元,将同一学期内各学科的知识点关联一定旅游线路的景点产品,围绕该学期的教材内容开发研学旅行线路和主题活动方案,构建“带着课本去游学”(系列)的课程教材。这类课程设计的目的是充分利用教学计划内时间安排游学,聚焦教材学习内容,促进研学旅行活动和学校课程的有机融合,确保学生“游有所学”,防止“游而不研”。学校可以根据不同学段和年级的教学计划,在规定范围内设计研学旅行主题内容,针对每个年级开发出若干条示范型研学旅行线路。

另一类课程形式是“主题自由旅行研学”。学校可以根据旅游企业提供的常规旅游产品,遴选一批比较成熟的作为研学旅行线路,形成“主题自由旅行研学”(系列)课程教材。这类课程设计的目的是充分利用旅游企业提供的成熟旅游产品,引导学生在自由旅行中参与体验、拓展视野、丰富知识、了解社会、亲近自然。

3. 确立研学旅行基地(线路)的选择规范

研学基地(线路)建设是学校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的物质基础。基地(线路)建设应该坚持教育性和实践性原则,结合学生身心特点、因地制宜地呈现景区地域特色,为学生的学习体验提供良好空间;同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学生人身安全;突出公益性特点,不以营利为目的。研学旅行基地(线路)应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以及历史价值、文化价值或科学价值,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应有丰富的研学产品,提供知识性、趣味性的体验与互动项目,并配有体现寓教于乐功能的专用设施和交流场所。根据研学旅行的育人目标,可以将基地所包含的自然或社会资源依据性质分为知识科普类、自然观赏类、体验考察类、励志拓展类、文化康乐类五种。

在选择基地的标准方面,学校可以基于国家或行业标准基础,从企业资质条件、场所设施、人员配置要求、环境与卫生条件、课程体系、教学安排、研学导师、研学路线、教育服务与体验、质量评估、安全等方面凝练出教育管理所需要的指标内容,建立遴选的管理标准体系。如在考察基地的资质条件时,主要关注其是否具备法人资质、经营资质和服务能力,是否已经取得工商、卫生、消防、旅游等管理部门颁发的各类有效证照,开办一年内是否有重大环境污染及负主要责任的安全事故等。此外,基地提供的研学路线应保证以周边资源和环境相结合的外部条件合格和以基地规划和配套设施相结合的内部条件合格,保证路线设置便捷、合理,与基地研学主题协调一致。

二、构建研学旅行的学校组织管理标准

1. 建立组织准备工作标准

开展研学旅行可以分为前期、中期和后期三个重要环节,学校要研究各关键环节所需的规章制度、操作步骤、实施细则等,形成《中小学校研学旅行组织管理指導手册(系列)》。学校自行组织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应提前拟定活动计划与实施方案,并按管理权限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通过家长委员会、致家长的一封信或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注意事项等信息;[2]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比例的学校领导、教师和安全员(师生比为1∶30)。小学阶段确有需要也可吸收少数家长作为志愿者,负责学生活动管理和安全保障。学校还可通过购买优质服务,委托有资质、信誉好的旅行企业或机构负责部分研学旅行活动,并通过签订委托协议书,明确其在研学旅行活动中应承担的责任。此外,学校要制定科学有效的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方案,针对师生做好出行前的安全专题教育和研学知识准备工作;确认出行师生购买意外保险和校方责任险;与家长及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或机构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安全责任。

2. 明确安全保障工作标准

学校可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 16153-1996)、《旅游汽车服务质量》(LB/T 002-1995)等标准为基础,凝练出组织研学旅行的集体活动交通管理标准、食宿卫生管理标准、医疗防护规范等。针对研学旅行中相关部门人员配置、产品分类、服务改进、安全管理问题,制定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方案和工作规程,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责任落实、事故处理、责任界定及纠纷处理机制和分级备案制度办法,[3]形成具体的《研学旅行安全保障规范手册》。

3. 明确研学导师专业标准

研学旅行指导教师(简称“研学导师”)是指在研学旅行过程中,能够具体制定或实施研学旅行教育方案,指导学生开展各类体验活动的专业人员;研学导师要具有教师与导游的双重功能,既要善于研学的辅导,又要善于旅行的组织。研学教师专业素养标准主要包含四个维度:一是专业态度,体现在对研学旅行专业认识、专业准则的理解方面;二是专业知识,体现在对研学旅行知识、教育教学知识、通识性知识掌握方面;三是专业能力,体现在对研学旅行课程方案设计、研学旅行组织实施、研学旅行激励评价方面;四是具备反思提升、持续发展意识。

在研学旅行活动中,学生与研学导师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1。学校要确定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教师作为研学旅行活动负责人,负责活动的组织开展;研学旅行基地(线路)要根据需要配置专业人员;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的旅行社(企业、机构)要建设专(兼)职研学旅行导游队伍。从事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的人员应在上岗前接受课程开发、组织管理、后勤保障、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才可以成为研学导师。为提升研学导师的专业化水平,可以研制《研学旅行指导师培训手册》,制定专业培养办法,并组织相关院校和旅游机构开展专业资格培训。

4. 明确研学旅行实施效果的评价标准

区域要研制《中小学校研学旅行评价标准(系列)》,建立研学旅行教育效果测评制度。评价研学旅行课程实施效果可以从学生知识掌握和技能提升情况、企业服务水平与客户满意度、学校组织管理效能、教师教育指导情况等维度展开。学校要做好研学活动记录,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学生开展满意度测评;定期征求、收集学生家长对研学活动的看法和评价,建立学校、学生及家长实时沟通的网络平台,对各项研学活动进行综合评价。

要特别重视对学生的研学态度、研学能力和方法、研学结果等方面进行综合性评价,并运用过程性评价关注研学活动中的每一个重要环节;采用研学任务卡、研学任务书、研究报告、游记、研学作品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评价;切实发挥评价的激励指导作用,发现和赏识每位学生的进步。

三、构建研学旅行的社会领导保障机制

1. 构建统筹协调的行政领导机制

建议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发改、公安、财政、交通、食品药品监管、文化与旅游、保监和团委等相关部门参与,共同组成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协调小组,[4]办公室设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区(县)相应成立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协调小组,根据市级规定研究制定研学旅行活动规范化管理标准和活动方案,加强对本区(县)研学旅行工作的统筹规划管理,加强指导督办。

2. 构建共同关注的舆论宣传机制

相关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动员各方面力量支持中小学研学旅行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要有针对性地对学校、家长、旅游基地开展调研,了解活动开展中存在的困难;要结合学校教育教学任务,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研学旅行示范校创建工作,及时发现和培育先进典型,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遴选研学旅行优秀案例,推广典型经验。

3. 构建多元化的经费筹措机制

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企业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学校应合理测算研学旅行的费用开支(包括食宿、交通、门票等)并告知家长,相关费用可纳入学校代收费项目,不得从中谋利。交通、铁路部门根据研学旅行需求,在能力许可范围内积极安排好运力,严格落实儿童票价优惠政策;文化与旅游部门认真落实减免场馆、景区门票等优惠政策,优先提供相关服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推动将研学旅行纳入校方责任险,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对投保费用实施优惠政策。[5]受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或机構必须投保旅行安全相关责任保险,并为参加人员投保意外险。通过财税等方式鼓励承担研学旅行组织和接待的相关单位、机构实行普惠性的研学旅行商务运行模式,并对家庭困难的学生给予费用减免。

4. 构建完善的安全责任机制

建立安全职责界定、责任落实、事故处置及纠纷处理机制和分级备案制度,完善研学旅行安全责任体系。区县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学校报送的活动方案和安全保障专案(含保单信息和应急预案),指导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6]学校负责制定活动方案、规划出行线路和方式、制定研学手册,选择具备资质的企业或机构,做好师生行前安全专题教育和研学知识准备工作以及全过程的教育与管理。旅游部门负责审核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或机构的准入条件和服务标准;交通部门负责督促有关运输企业检查学生出行的交通工具,完善研学旅行基地周边的道路标志标识设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食品安全、住宿等方面的监管力度;公安部门加强对研学旅行涉及的住宿、餐饮等公共经营场所的治安管理和消防监督,督促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或机构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指导保险行业提供并优化校方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等相关产品。[7]

参考文献:

[1][2][3][4][5][6][7] 教育部,等.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EB/OL].(2016-12-19)[2019-06-19].http://www.moe.gov.cn/jyb_xwfb/ gzdt_gzdt/s5987/201612/t20161219_292360.html.

注释:

① 本文为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重点课题“产教融合背景下的学生研学旅行质量标准研究”(项目编号:CADA18071)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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