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税收营商环境现状与优化策略分析

2019-09-18 01:40曾瑾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9年15期
关键词:优化现状

曾瑾

摘 要: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不仅是企业发展的需要,更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予以优化,本文对此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税收营商环境;现状;优化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硬环境”和“软环境”的综合体现,也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提升综合竞争力的客观需要。世界银行的营商环境报告表明,良好的营商环境会使投资率增长0.3%,GDP增长率增加0.36%。稳定公平透明、法治、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是促进企业发展的丰富土壤,直接影响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的质量和速度。税收营商环境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优劣直接影响着当地营商便利度和投资吸引力。近年来,我国税收营商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但还存在诸多问题,如何解决税收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是全社会需要思考并着力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我国税收营商环境优化取得的成效

1.我国税收营商环境排名逐步上升

为考察比较世界各经济体营商环境,世界银行于2001年成立营商环境小组,并构建营商环境指标体系,逐步完善到现在的10项一级指标,41项二级指标,2003年发布第一份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19年世界营商环境报告显示,我国总体得分73.64分,在190个经济体中列46名,较上年前进了32名。从考察税收营商环境的纳税指标来说, 具体分为纳税时间、纳税次数、总税率和社会缴款率及税后流程指标4个二级指标, 以评估企业在纳税过程中付出的时间与费用成本。指标排名显示,我国税收营商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特别是纳税时间,整年纳税时间进一步缩短为142小时,同比减少31.4%,纳税次数减少为7次,企业纳税便利程度进一步提升。

2.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的措施不断出台

首先是税制改革,实行营改增及费改税,简化税制;其次是出台了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2017年,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江苏5省(市)税务部门开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试点工作,2018年8月精准推出优化营商环境的10条硬措施,2018年9月进一步出台了《全国税务系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18―2022年)》,提出38条具体措施。这些政策的出台,为打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提供了政策保障。各地税务部门以此为依据,相继出台了更为具体的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措施,并在工作中逐步落实。

3.高效便捷、集约化的营商环境逐渐形成

国地税机构合并以前,企业开业登记、信息补录、税种认定、纳税申报、税务注销、企业迁移等多个涉税事项在征税系统中都是分开的,给纳税人带来了极大不便。随着国地税机构合并,全国36个省级税务机关重新发布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税务机关已实现“六个统一”,并通过简并征期,简化代扣代缴申报、取消部分行政审批事项,优化汇总企业所得税管理,扩大税费优惠备查范围、推进“一网”办税、“一门”办税、“一次”办税等措施,大大减少了纳税次数与时间。简便快捷、集约化、高效便利的营商环境正逐渐形成。

4.公平法治化的税收营商环境逐步形成

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体系,对改善税收营商环境非常关键。现在,各地税务机关坚持法治引领,构建“放管服”结合“全网络”税收治理机制,对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国地税机构合并后,各地税务部门以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优化各种办税流程,使各种办税流程可操作化,简便化。推行税收权力和责任清单,严禁执法不公,收过头税、人情税、关系税;联合实施失信惩戒,进一步推动纳税信用体系融入社会信用體系建设,应用“互联网+监管”的方式,推送纳税信用信息和税收违法“黑名单”至相关部门,公平法治化的税收营商环境逐步完善。

二、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所面临的问题

税收营商环境的优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多年来税务系统服务水平有了质的飞跃。但在践行改革、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我国税收营商环境整体与世界发达经济体还有较大差距

根据世界银行《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在190个经济体中,我国列46名,比2018年前进了32位,但具体到纳税指标,我国得分排名仅为114名,排名比较靠后,表明我国“纳税”指标排名与营商环境整体排名不符,并且这份报告在我国选择的是北京、上海样本(北京占权重45%,上海占权重55%)。两地的税收征管水平、人员素质、信息化程度在我国遥遥领先,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京沪两地并不能代表全国平均水平。尤其在税收信息化水平比较落后的地方,纳税人办税成本比较高,税收营商环境并没有很大的改善。表1数据显示,我国仅仅在每年纳税次数,每年年度纳税时间上占优势,税后实务流程指数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总税率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不利于税收营商环境优化。

2.税收规范性文件零碎繁多,增加了纳税人的税收遵从成本

我国现行税种18个,但目前只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车船税、环保税、烟叶税和船舶吨位税、车辆购置税等少数税种通过全国人大立法,其他绝大部分税收事项都是国家税务总局、地方政府等部门以规定、通知、公告、答复等形式制定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这些税收规范性文件内容繁杂,法律形式多样,表面上是对税收法律、法规的行政性解释和补充,实质上成为最主要的税收执法依据。现在,全国范围内现行有效(包括部分内容被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多达几千余件,这些政出多门、变动频繁的文件甚至在条款内容中相互冲突。长久以来,税收规范性文件使基层税务人员在学习上花费大量的时间,在执行上存在着困惑,基层税务人员本着谨慎的想法,很多争议性涉税优惠审核都作不通过处理;纳税人在适用税法上也存在着困惑,有争议的税款不敢不缴或者不知道如何缴;或者由于税收规范性文件细化规定时不当地增加了纳税人的税收遵从成本。

3.国地税机构合并后磨合对优化营商环境带来“阵痛”

国地税机构合并是大势所趋,是营造公平公正、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必然选择,对改善我国税收营商环境至关重要,但是国地税分设24年后重新合并必然存在较长磨合期;人员调整,业务学习,办税流程优化等都存在现实问题,要真正做到人合、事合、心合还有一个过程,尤其是基层税务部门干部队伍呈现老龄化结构,国地税机构合并后,征管模式和征管软件升级,新的知识、理论使税收事业发展步入发展的快车道,但是人员老龄化与工作要求之间存在明显的矛盾,原国税干部不懂原地税管的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等税收知识;原地税人员不懂原国税管的增值税、消费税等税收知识,难以适应新的工作要求,造成工作上的被动,影响了征管水平,降低了工作效率,无形之中增加了纳税人的办税成本,影响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进程。

4.税收政策宣传存在问题,税收政策“落地难”

政策的生命在于落实。良好税收营商环境的形成离不开税收宣传。但是,税务部门在税收宣传方面一直以来存在着创新意识不强、宣传主体单一等问题。如一直沿用着税收公告、开税企座谈会,印发纸质宣传册等传统手段,缺乏创新手段。从宣传效果上来说,这仅仅只是告知。贴近纳税人生活、贴近实际的互动式、参与式、体验式宣传还不到位,应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宣传手段不够,精准式、定制式的宣传手段更是比较缺乏。由于宣传不到位,无形中增加了纳税人的涉税风险,纳税人因此没有及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大量存在。

5.税收事后管理不到位导致纳税人“纳税过错成本过高”

自2002年行政审批改革后,尤其是税务部门在落实中央“放管服”政策后,税务部门对很多涉税事项都放宽了受理条件,取消了事前核查。但对事中事后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风险提示不到位,出现了“前台放宽受理、后台疏于管理”的现象。因得不到税收风险提示,加上税收政策理解错误或者税法遵从意识淡薄,纳税人有可能会发生税收违法行为,并因此受到惩罚。现实中,很大一部分企业税收违法主要是因为没有按期申报、缴税、应税收入未申报计税、错误享受税收优惠等,这种违法行为一旦产生,轻者纳税人要缴纳滞纳金、信用等级评定时被扣分,重者被罚款甚至被列为非正常户管理。因此,税务机关后续管理不到位,风险提示不够,造成纳税人犯错成本增加,影响了纳税人纳税遵从度,增加了纳税人的纳税遵从成本。

6.惩戒机制不够成熟,对失信、恶意违法震慑力度不够

纳税失信和恶意违法行为会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破坏营商环境。税务部门每年都在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并定期将评定结果公告于社会,可事实证明,由于惩戒机制不够成熟,并不能对失信纳税人给予相应的惩戒。目前对纳税失信人员的惩罚,很多税务部门采取“黑名单”制度,从实施效果来看并不明显,对于失信纳税人,“黑名单”制度的结果运用较为孤立薄弱,建立在各部门信息共享基础上的社会信用联合惩戒机制还不够成熟,对涉税违法典型案例曝光度不高,没有达到很好震慑效果。

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对策及建议

1.坚持税收法定,提高税法的稳定性

实现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首要任务就是加快重点税收领域的立法工作,对立法环节,要注意采取审慎的态度,充分征求意见;同时,要注意从国家整体的税制结构出发,对整体的税收法律体系进行完善,做到面面俱到、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出现的状况,从而减少立法后出现漏洞而被迫采用“打补丁”的方式弥补税法漏洞的现象,为纳税人提供一个可预知、稳定的、透明的税收法律环境。现阶段,在税收立法不到位、国家税收法律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国家要对政出多门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要从源头上防止税收违法文件出台,促进税务机关严格规范执法,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降低纳税人的税收遵从成本。

2.提高国地税机构合并后基层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国地税机构合并后有一个磨合期,涉及征管流程再造,人员素质提升等问题,税务机关应该尽量缩短这个磨合期。征管流程的设计应该切合实际情况,问需于纳税人,问计于纳税人,使办税流程真正能方便到纳税人,缩短纳税时间,提高纳税便利度;对税务人员的培训,税务部门应该坚持精准培训、优化效果;培训内容要与税收工作实际高度契合,要有针对性;创新培训形式,不断提高广大基层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帮助税务工作人员尽快熟悉、掌握新单位、新岗位的业务和技能,最大限度地提升执法能力和为纳税人服务的水平。

3.加大税法宣传培训力度,增强纳税人守法经营的意识

税收政策的专业性和复杂性使得税法宣传、培训不能简单化。根据所处经济区域、税收环境以及办税人员文化水平不同,对纳税人给予差异化、个性化和针对性的税法宣传、培训;充分利用新媒体手段,依托税务内外网,完善网络宣传培训平台建设,畅通內部外部宣传渠道;通过大数据分析纳税人的需求,针对某个、某类纳税人、某个特定行业纳税人制定个性化的宣传、培训方案,加强宣传与培训,使不同层次水平、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的纳税人能够熟悉税法,这样才能取得实质实效,才能切实增强纳税人诚信纳税、守法经营的意识。

4.强化风险管理,降低纳税人“纳税过错成本”

“还责于纳税人”是国家税务总局征管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但不是放任不管,税务部门要强化风险管理,降低纳税人的“纳税过错成本”。首先是增强风险管理意识,强化事中事后管理,从纳税人的日常纳税申报到年终汇算清缴;从企业的日常办税行为到与纳税有关的经济指标进行全方位的风险管理。其次,建立纳税人年度税(费)风险自主应对制度,将风险管理的关口前移,实现风险管理由税务部门单纯事后纠错到纳税人事先预防和税务部门事后纠错相结合的转变,促进征纳双方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共治共享。最后是利用大数据分析,对不同的税收风险分类提醒和集中推送,提醒纳税人及时发现和应对涉税风险,及时改正纳税错误,减少因非主观因素而犯错,采取“首违不罚”,从轻处理原则,降低纳税人非主观纳税过错成本。

5.加强税收诚信体系建设,引导纳税人诚信纳税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信用经济,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也是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而税收诚信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更是明确要求建立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提升纳税诚信。税收诚信体系的逐步完善,需要从立法、执法、诚信机制、社会环境等多个方面进行长期的建设工作。搭建税收信用的“互联网+平台”,通过社会网络数据监控系统,监督和记录纳税人的经济行为,为税收信用共享系统提供数据。对信用等级好的纳税人给予一定的激励措施,对于失信纳税人,要记录在征信报告中定期向社会公告,使其受到失信联合惩戒,进而来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让其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和权威性。对屡教不改,恶意偷逃税款的行为,建议加大处罚力度,提高税务检查的打击、震慑作用。

参考文献

1.何杨.税制结构和后危机时代税制改革取向.税务研究,2014(7).

2.郑开如.关于税务部门“放管服”改革与税收营商环境建设的若干思考.税收经济研究,2018(2).

3.The Word Bank.Dong Business  2019:Traning for Reform.2019-10-31.

4.PWC.Paying  Taxes 2019.2019-11-20.

5.The Word Bank. Doing Business 2018:Reforming to Creating Jobs.2017-10-31.

6.PWC.Paying Taxes 2018.201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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