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杰
(吉林省梨树县第一人民医院,吉林 四平 136000)
此文阐述了收入的66例脑梗死患者中使用循证护理干预用的效果。
选取2017年11月~2018年11月诊治的脑梗死患者66例作为研究对象,参考抽签法将其分为两组,各33例。其中,对照组女17例,男16例,年龄50~80岁,平均年龄(65.32±5.55)岁;实验组女16例,男17例,年龄51~81岁,平均年龄(64.54±5.33)岁。对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对照组开展常规护理干预,依据脑梗死护理指南进行护理,指导患者进行相关检查,对患者生命体征进行检测,严格遵守医嘱进行给药,对病房进行定时巡查,预防并发症,将记录护理工作做好。实验组开展循证护理干预,(1)心理护理干预。护理人员需要在稳定患者病情24小时之后实施心理干预,积极鼓励患者进行主动康复锻炼,以委婉和亲和的态度与患者沟通,缓解患者不良情绪。(2)生活护理干预:护理人员予以患者整洁、安静的病房环境,间隔2至3小时进行辅助翻身,予以患者舒适的环境,避免发生压疮,定期进行按摩,促使肢体血液循环。(3)功能训练:护理人员应该根据患者病情、年龄、基础情况、康复情况给出科学的功能训练方案,保持循序渐进的锻炼强度,从以往被动的屈伸运动、踝关节运动进行主动活动,之后予以患坐立活动、下床站立活动,每次进行30分钟的锻炼,每日进行1~2次锻炼,促使尽早恢复患者肢体功能,提升患者自理能力。(4)延续性护理:出院时患者需要询问其家庭住址、联系电话,构建简历信息档案,每月电话随访,对患者康复状态进行了解,告知患者定期进行复查。
比较研究对照组和实验组脑梗死患者NIHSS评分(美国国立卫生院神经功能缺损评分)、FMA评分(运动功能)、Barthel指数(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量表)、临床护理满意度。
采用SPSS 19.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处理,计量资料以“±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例数(n)、百分数(%)表示,采用x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实验组脑梗死患者NIHSS评分、FMA评分、Barthel指数相比较对照组数据,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脑梗死患者临床各项指标比对(±s,分)
表1 两组脑梗死患者临床各项指标比对(±s,分)
组别 n NIHSS评分 FMA评分 Barthel指数实验组 33 16.54±4.36 68.98±5.64 53.24±5.32对照组 33 24.32±5.69 50.22±4.69 40.21±4.32 t 6.2346 14.6918 10.9223 P 0.0000 0.0000 0.0000
实验组脑梗死患者临床护理满意度100%低于对照组的87.87%,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近年来脑梗死疾病发生率不断增加,极有可能和患者日常生活习惯、慢性疾病、代谢功能等存在一定关系[1-2]。脑梗死疾病具有较高的致死率与致残率,不但需要有效的治疗方式,也需要予以合理的临床护理,以便于确保患者生命安全。循证护理属于新型护理模式,相对注重护理经验、护理实证、患者需求[3]。
计算分析表明,实验组脑梗死患者NIHSS评分、FMA评分、Barthel指数、临床护理满意度对比对照组数据指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综合以上结论,将循证护理干预用于脑梗死患者中与常规护理干预相比较获得更显著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