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税收筹划刍议

2019-09-10 22:17刘瑞
商讯·公司金融 2019年33期
关键词:税制改革税收筹划事业单位

摘要:随着我国税制改革的深入及事业单位的改革步伐加快,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及其税收与企业同等国民化待遇的靠拢,越来越多的事业单位也和企业一样,正常纳税。本文笔者结合本人工作单位的实际情况,主要从事业单位的概述、事业单位税收存在的问题以及税收筹划方面的问题,阐述税收管理对事业单位的重要性,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具体管理方面提出了税收筹划的建议和方法。

关键词:税制改革;事业单位;税收筹划

一、事业单位概述

事业单位,是指政府为了协凋市场这个“看不见的手”而通过政府的资本设立的社会公益团体或组织。其功能主要是协调市场经济中各企业利益驱动所造成对社会的利益失衡的作用。事业单位不同于行政单位,其人员构成,属于非公务员性质。随着改革的深入,也出现了事业单位举办的三产企业等具有盈利性质的实体。

事业单位的明显特征为中心、会、所、站、队、院、馆等字词结尾,例如:保监会、质检站、卫生所、渔业巡查大队等。事业单位分为参公事业单位以及一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具大五大特点:一是提供公共事业产品服务。事业单位提供的服务具有社会性。二是不具有公共行政权力。专业性服务是事业单位基本的社会职能。三是专业人才密集型组织。专业人才利用科技文化知识为社会服务是事业单位的基本用人观。四是经费来源国有化。现阶段,事业单位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补助和非财政补助。五是事业单位范围广泛。事业单位涉及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不同行业。

在我国,因为事业单位主要是一种社会服务组织,所以其工作内容主要是为社会提供服务。随着事业单位的改革,正如前面所说,事业单位所办的三产企业的出现,同时部分事业单位的人员也分流到其三产企业中。三产企业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取得经营收入,以弥补事业单位经费不足的现象,同时也能达到减少国家对事业单位负担过重问题。

随着事业单位三产企业的出现及后续事业单位企业化改革的深入,原事业单位具有了企业的部分功能。因此,按照国家的税收公平原则,纳税义务也就随之发生。

有的事业单位抓住改革契机,积极参与到市场经济中,成为当地纳税大户。因为这些事业单位想到自己也是“吃皇粮”,如果经营活动交税,也是交给国家,只是左口袋出、右口袋进的关系,何必麻烦交税?所以有的事业单位对于纳税持消极、怠慢的态度,税收筹划能力较弱。

二、事业单位税收管理

目前,事业单位面对自身角色变化,特别是成为纳税人后,存在以下问题:

(一)单位的行政领导税收管理意识薄弱

因为事业单位的经费主要是政府拨付,本身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只要按国家要求,完成国家安排的任务即可。除非经费紧张,资金有缺口的情况,事业单位才可能利用现在资产或资源,从事一些盈利性活动并产生经营收入、利润。但因为事业单位的性质和长期计划经济氛围,造成事业单位想当然地认为自己是“吃皇粮”的,与税务局属于一条路上的,所以对因经营活动产生的收入或利润交税意识淡薄,甚至刻意不交税,税收筹划能力很弱。

(二)缺少高层次的财会人才,税收筹划能力低下

因为事业单位会计一般对政府会计、政府预算管理及预算会计较为熟悉,但对涉及企业会计的税收处理不熟,对税收筹划基本没实操过。在企业,因为企业会计是在市场环境下熏陶出来的,所以其对税收管理及纳税筹划均处于不断学习、不断实践的過程,企业会计在处理经济活动所生成的原始凭证时,总会从发票的合规性、合同的条款、业务的实质背景等审核清楚。所以,企业会计会将经济活动的税务风险通过凭证完善,控制在最低点。这是事业单位会计需要转变思想观念和提高对企业会计、税务的理解,只有这样,才能提高税收筹划能力。

(三)内部控制管理没有达到市场化的企业的标准,对税务意识欠缺,从而出现企业内部税务风险

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意识普遍淡薄,事业单位一把手基本不重视单位内的内部控制,造成其人员也不重视内部控制。税收管理及税务意识要想上一个新台阶,需要全员总动员。只有有了健全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税收管理及税务意识才能真正发挥。

三、事业单位税收筹划

(一)个人所得税

事业单位作为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对于事业单位某些部门职工,可以构建分开式财政补贴方式,通过薪金、全年一次性奖金及劳务报酬等不同发放方式组合,将补贴平均在每个月发放,并且科学测算税负“临界点”,做好针对性的个税统筹安排,从而达到少交税的最终目的。

提高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减少工资性支出的方法避税。这种方法是一种很好的规避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方法。对于职工福利,国家税法规定,可以按照应付工资的14%计提,所以福利支出只要在此范围之内,是无需调整企业所得税的。

(二)企业增值税

2012年初,我国在上海推行增值税试点改革,将以前的营业税征收范围并入增值税中,“营改增”的目的是打通增值税全税务链条,以真正实现对企业产品的增加价值增税目的,从而通过实质降低企业的税负,激发企业积极性。“营改增”将增值税扩展到“现代服务业”,营改增对事业单位的主要影响是,比如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其主要是技术属性,其技术相关所产生的收入纳入增值税交税范围。如果某事业单位为一般纳税人资格,实际上是可以选择是按照6%税率或3%征收率交纳增值税的。根据财税[2016]140号文,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发放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所以,事业单位通过技术相关产生的服务收入按照税法要求可以选择3%征收率的简易征收办法,当然也可以选择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如果缴纳6%增值税率,比原营业税5%,多交税金。事业单位可以选择能开具增值税专票的供应商来降低营改增后造成的增加的税负。

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纳税人如果在业务范围里有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如果没有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其中业务的高税率执行,因此,征对同一纳税人增值税收人涉及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劳务的,必须分类核算清楚,否则的话,会从高适用税率,加大事业单位纳税人的纳税负担。比如,可以按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下设明细科目:13%——商品销售、9%——期刊或报刊收入、6%——**服务收入、6%——广告收入、3%——简易办法、O%——技术转让免税收入等。

(三)企业所得税方面

税法规定,对于来源于各部门的资金,只要不是政府购买服务的市场竞争性收入,5年内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客观原因,不能严格区分哪些收支属于应纳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收入或支出范畴,哪些收支不属于应纳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收入或支出范畴的,也可以采用核定征收法计算企业所得税。这种征税方法的应税所得率依赖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实际产品或服务的利润率存在很大差异性的不同事业单位如果采用统一档次应税所得率,实际上对利润率低的单位缺少税收公平性。但对于利润率高的事业单位可以利用目前这一政策,争取有利于自身的应税所得率进行依法纳税。

对于“应税收支”占全部收支比例较大的事业单位,可以在中央的促进体制改革的前提下,将其盈利业务剥离,可成立公司制企业,按照有利于企业的方式运作。比如,可以按不同业务成立多家公司,使每家公司銷售水平或利润水平在小微企业范围内,使公司享受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或者将剥离的业务形成的公司按自身条件申请高新企业等,享受所得税利率的优惠及加计扣除带来的节税好处。

当然,某些事业单位在国家深化体制改革的号召下,比如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及其他相关税负。这类减少企业税负的措施当然属于国家宏观层面内容,但对于事业单位税收筹划还是有指导意义。

四、总结

总之,事业单位需要依据自身的经营范围及业务性质及与税务部门的良好沟通来确定税收筹划的内容。事业单位的企业化管理及税务筹划,是事业单位提高经营效益、面对市场竞争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崔玉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税收筹划措施分析[J].商情,2017(25).

[2]鄢敏.浅议事业单位的税收筹划现状及对策[J].时代金融,2011(9).

作者简介:

刘瑞,陕西科技大学,陕西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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