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社会经济市场结构的不断调整,我国各个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力越来越激烈,这种背景下企业则更加偏向于高水准、高质量的专业人才,而就业形势严峻已然成为现阶段经济市场最为鲜明的特点。本文从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角度出发,分析了新形势下其存在的问题,探究了国外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经验,并讨论了完善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有效途径,以供参考。
关键词: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问题分析;有效途径
一、引言
在市场竞争力日渐激烈的今天,失业问题已成受到了人们的普遍关注与重视,若是未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则必然会限制社会经济发展,亦会阻碍和谐社会构建进程。失业保险针对除本身以外因素造成的失业现象,对失业者给予一定的补助,使其能够尽早摆脱失业困境,获得更加稳定的生活。从本质上来说,失业保险是一种保障制度,此项制度的实施不仅可以保障基本生活,而且也具有促进再就业的功能。但现如今,我国失业保险并未充分地发挥本身功能,难以为失业者再就业带来积极效果,因此新形势下必须要强化此制度的各项功能。
二、新形势下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存在的问题
(一)制度有缺陷,过于轻视再就业
通过调查与分析,笔者发现在失业保险制度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仅将重点放在保险金的合理划分与发放上,针对基金征缴投入了大量精力,并未重视再就业的问题。相关调查报告显示,2016年通过事业保险制度实现再就业的比率仅有37%,相较于前几年的42%、45%有了一定下降趋势,而人均失业保险金发放水平却在逐渐提升。在这一数据的对比下,可明显看出现阶段的再就业问题更为严重。新形势下,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各个企业对在职人员以及招聘人员的专业能力有了更高要求,要想获得一份稳定工作,就必须要具有一技之长。因此,现如今应当强化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功能,高效展开再就业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失业者的能力,使他们可快速地找到新工作。
(二)基金征缴难,未能发挥有效性
尽管失业保险相关单位将大部分精力放在保险基金征缴方面,但目前征缴困难问题亦是失业保险制度实施过程中最为突出的一项问题,阻碍着此制度覆盖面的拓展与延伸。归根结底,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因素在于缺乏执行性,缺乏正确认识、缺乏参与积极性以及地域发展不平衡。由于这些因素的限制,失业保险制度难以在基层地区直接发挥作用,致使基层人员参保率较低,难以真正地享受到失业保险福利待遇。因此,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必须要强化失业保险主要功能与作用,不断延伸并拓展受众群体,为更多的失业者提供更加全面的失业保障。
(三)再就业指导与培训缺乏科学性
指导与培训是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的核心内容,亦是提升再就业质量与效率的主要保障,但通过笔者的调查与分析发现,现阶段各市县级再就业指导与培训仍然存在这以下几点不足之处:第一,未能合理规划培训时间,而较为死板的培训时间难以满足不定期失业者的基本需求;第二,未能丰富培训内容,部分培训内容已经过时,且难以呈现出专业化的特点,致使失业者难以在培训中提升自身专业能力;第三,未能重视建设培训环境与培训师资队伍,通常情况下仅在极其有限的区域内展开培训,难以针对性地展开大规模、高质量的就业培训;第四,难以切实提升培训质量,缺乏具有技术含量的专业培训,严重影响着再就业的成功率。现如今,部分地区的失业培训院校常年缺乏培训项目,相应的培训课程形同虚设,未能真正地发挥有效职能。
(四)职业介绍效果差,缺乏精确性
职业介绍是一种为失业者提供招聘企业信息,帮助失业者获得相应岗位的中介性服务。新形势下,我国不同地区的就业形势差距较大,而职业介绍亦难以更加精确的服务引导失业者找到合适的岗位。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普及,大量企业招聘信息公开在了网络平台上,但其数据量过多,致使求职人员难在短时间找到与自身匹配的岗位。因此,为了充分地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功能,应当加大对职业介绍机构的补贴,要求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处理海量招聘信息,并评判信息的真实性,引导再求职者制定科学的职业规划,进而有效提升职业介绍的成功率。
三、国外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经验
为了进一步强化我国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功能,则应当合理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实际经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科学完善现有的失业保險制度。首先,以美国为例,其失业保险赔偿率主要是依据企业裁员数量,针对因企业自身原因导致事业的人员,政府则会给予长达52周福利补助,在一年时间内帮助失业者找到合适的工作。这一长期补助包括了再就业、培训等多方面的内容,一方面可大大提升失业者的专业能力,另一方面也有效拓展了补助制度的覆盖范围。此外,针对因企业生产效率降低而只能获得较低工资的工人来说,政府实施了“工作日减少补贴”,以此来为工人提供保障。其次,以日本为例,现如今其将保险相关制度的侧重点放在了预防失业以及促进就业上,不仅保障者失业人员的日常生活,而且对再就业提供了一定时间内的补助资金,使他们能够度过困境。针对经营能力与经济效益降低的中小型企业,政府采取大力资助的方式帮助企业展开内部消化,确保员工的基本工作,使企业劳动力得以“稳定存储”。针对再就业较为困难的偏远地区,亦采取开拓新事业的方式来扩大招聘范围,为失业者提供更多的就职岗位。
四、完善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有效途径
(一)拓展支出范围,有效解决忧虑
新形势下,应当结合发达国家经验来进一步拓展基金支出范围,有效地帮助失业者解决困难问题。首先,在一定的基础上对家庭条件较差的人员给予特殊补助,如无息贷款、学费优惠等,同时可与相应院校沟通,为在校学生提供助学金援助。其次,结合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来合理划分等级,并充分考虑失业家庭有无患病人员,基于此展开更加全面、更加科学的基金补助,使失业者可以尽快走出困境。
(二)改变发放方式,促进积极就业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规定,只要失业人员重新获得了就业岗位,则立即停止资金补助。此项规定致使部分失业者为了获得基金补助,不愿积极主动地寻找就业机会。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应当合理延长再就业前期的补助,或者改变发放方式,即将因再就业未获得的补助资金一次性发放给失业保险者,提升他们再就业的积极性。另外,应在此基础上重新规划缴费时间,取消原有的合并计算方式,全面保障失业人员的保险待遇。
(三)完善服务体系,加强就业指导
完善服务体系的主要作用则是加强就业指导与培训。在展开培训的过程中.应当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失业者展开不同形式的培训,满足每一位失业者的基本需求,并与时俱进提升培训内容的技术含量,有效培养他们的专业素质。同时,及时与用人单位联系,了解岗位需求,签订相应的服务协议,展开更具针对性、专业性的就业培训,实现培训与就业的紧密衔接。除此以外,应当重视创业补贴的调整与优化,鼓励失业者展开自主创业,不断拓展可供失业者再就业的职业岗位。
五、结语
综上所述,为了适应经济新常态的发展需求,应当全面认识到现阶段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借鉴发达国家的实际经验,从拓展支出范围、改变发放方式、完善服务体系等多个方面做起,不断探索创新发展的新途径,满足失业者的各项需求,从而进一步推动社会经济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黎大有,张荣芳.从失业保险到就业保险——中国失业保险制度改革的新路径[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35(2):108-112.
[2]吕学静.中国失业保险的稳定就业促进就业政策——从临时措施到长效机制的思考[J].社会保障研究,2010(6):55-63.
作者简介:
奚源,河北农业大学,河北保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