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海伦
【摘要】:改革开放40周年以来,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进而推动我国公共关系事业蒸蒸日上。公共关系的构成要素就是作为主体的社会组织、作为客体的公众和将主体与客体联系起来的交流、沟通、劝说过程。主体和客体作为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的群体,极大地影响了公共关系的走向、性质及结果,因此,通过分析公共关系的主体、客体,可以正确、科学、有效地把握公共关系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先秦时期;儒家;忠孝观
摘要:忠孝观念是中国古代十分重要的伦理范畴,它们有其自己的起源,并且几个典型忠孝冲突的案例能够说明二者在春秋战国时有着激烈的碰撞。在诸侯争霸,战争频发的背景下,以孔子为开端的儒家各个代表人物对于“忠”、“孝”以及二者的关系发表了自己不同的见解,儒家的孟子、曾子、荀子等都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以希望能够缓解二者的矛盾。
一、忠、孝的产生
“忠”观念在商代就有出现,《今文尚书·商书》的一些篇目可以证明在商代乃已经有"忠"观念的存在。
“孝”的含义通过考证,首先,在西周时期,“孝”表达在世的人对去世祖先和仙人的追念之情,所以说在西周时期对于宗族或家族祖先的“追孝”,这与我们现代所讲的孝顺父母以及长辈的“孝”有着很大的不同。其次,《诗经》中涉及了不少子女对父母的“孝”。最后,西周的“孝”还有其他含义,也就是“继承”,不光是继承父母的财产,也要继承就如《论语》所说的“三年无改于父之道”的孝行。
西周及其以前的文献虽然并没有“忠”字的出现,但后世对所继承文献的解释和引用可见,"忠"作为人臣一种德行已经独立出现。同时,作为家庭伦理的"孝"也已经存在。
二、先秦时期忠孝冲突的典型事例
在西周时期,“忠”“孝”已经出现,并且具备了比较完整的内涵,“忠”主要是指对君主忠心不二,尽心竭力。“孝”主要是追念先辈,爱护父母,继承父志。“忠”和“孝的有十分丰富的内涵,但主要探讨的是“忠君”和“孝亲”的含义。”我们常说“自古忠孝两难全”在先秦时期诸侯割据、战争频发的历史背景下,“忠”和“孝”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在一些历史文献中可以找到一些事例。
楚国孝子申鸣听从父命为官,适逢白公胜作乱,申鸣不顾父亲反对去对抗白公胜,认为作为为人臣子应该“身归于君”。白公胜听闻申鸣是个十分孝顺的人,于是劫持了他的父亲说:“子与吾,吾与子分楚国;子不与吾,子父则死矣”。申鸣回答说,“我是父亲的孝子,君主的忠臣,现在我不能做孝子只能做忠臣,我不能得以全身”之后,申鸣将白公胜杀死,他的父亲也被敌人杀死。等一切安定后,楚王赏赐他百金,申鸣拒绝并表示忠孝不能两全,最后自杀身亡。
还有就是当父亲犯罪应当做出怎样的选择,最典型的是“石奢释父”。石奢是楚昭王的相国,一次,楚昭王命他去捉拿一名杀人犯,追上之后发现杀人犯是他的父亲,石奢选择放了他的父亲。楚昭王知道后赦免了他的罪,但是石奢认为“不私其父,非孝子也;不奉主法,非忠臣也。王赦其罪,上惠也;伏诛而死,臣职也。"之后选择了自杀。
以上几个只是比较典型的春秋战国时期比较典型的忠孝冲突案例,与此相似的例子还有很多。说明在春秋战国时期忠与孝的冲突十分激烈,似乎忠与孝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
三、先秦儒家的忠孝观
1.孔子的忠孝观
先秦时期儒家最早对于忠孝之间冲突进行论述,发表自己观点的是孔子,他是先秦时期儒家涉及忠孝冲突问题的开创者,从此开启了人们对于忠孝问题更为详细的论述。
首先,孔子对于"孝"有着很大的关注,并认为孝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而且他对于"孝"的认识,并不觉得仅仅只局限于养父母,还要在于能敬父母和能继承父志等等,他所认为的"孝"应该是至少能具备这几个内涵的。首先,孔子是把"仁"作为最高的道德追求,并且认为“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这样就把"孝"从家庭作用拓展到了对一个国家的作用。这其实也是给"父子相隐"做了铺垫。但是,孔子提倡“孝”并不是基于其对于一个国家有多么大的作用,而是把它当作人之所以为人的基本条件。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人可以自觉的去追求这些有价值的东西,这肯定人的主动性,肯定了人的价值。其次,孔子对于“忠”的看法。朱熹在解释《论语》时认为“尽己之心为忠”。“子以四教,文行忠信”说明孔子十分重视“忠”在道德教化的作用,孔子還认为“忠”是能够使个人修养的到提高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这可以体现在“言忠信,执事敬”[ 《论语·卫灵公》]中。
那么,孔子对于对君主尽忠是如何看待的呢?孔子认为君与臣的关系并不是绝对的奴役与被奴役的关系,他主张"事君"而不是那种没有任何底线“侍君”,君与臣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平等的,他们的目的都是一致的,就是共同为国贡献自己的力量。孔子对于“孝”他认为,“孝”是统治者必不可少的品质,当季康子询问孔子如何使百姓懂勤勉,知敬畏时,孔子回答要“临之以庄则敬,孝慈则忠,举善而教不能则劝”。这说明在孔子看来,“孝”是在“忠”之前的。
《论语》中表达关于“忠”与“孝”的冲突的案例“其父攘羊”时,孔子表达了自己对于二者关系坚定的态度:“吾党之直者异於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论语·子路》 ]这种两难的境地中孔子选择了“亲亲相隐”来解决这个忠孝两难的境遇。因为之前孔子就认为“孝”对于“忠”具有更为优先的地位,“孝悌”是人所具有的根本品质。
2.曾子的忠孝观
曾子是历史上的孝子,他的思想也是以“孝”为核心的。他在继承孔子忠孝思想的基础上,又在很大程度上发展了“孝”的思想。
孔子认为“孝”是达到“仁”所具备的具体的道德范畴,它在家庭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曾子不仅仅认为它是一种具体的范畴,更是把它抽象为一种具有根本地位的“道”。曾子认为,“孝”已经成为了社会运作的普遍法则。曾子把“孝”放到了一个无所能及的位置,“孝”统治着一切。在《曾子十篇》中,曾子将“孝”与“忠”之间的关系发表自己的看法,认为“孝”与“忠”的关系是“为小犹为大”的关系。而曾子在这里的“忠”也不是仅仅对于忠君的“忠”,而是尽心尽力,诚实无欺的意思。孔子认为“孝剃”是首先是在家庭中发挥作用,但是要把它推广到各个家庭中,这样就能使其得到普及,影响整个国家。曾子也继承了老师孔子的这一思想,但是《孝经》认为“忠”是对于君主个人的“忠,认为“孝”是归属于“忠”,并且为“忠”服务的,“孝”是“忠”的前提。
3.孟子的忠孝观
孟子被称为“亚圣”,孔子之后,孟子的影响是比较大的,而孟子距孔子的時代确实有不短时间了,孟子所处的环境也和孔子时代的有所变化。
因此,孟子在忠、孝之间的关系上和孔子还是有所区别的。
孟子对于“孝”的理解和孔子的不同主要是有两部分组成:一是对父母的孝是发自内心的。孟子认为“大孝终身慕父母”最高的孝就是能够终身对父母保持发自内心的仰慕之情。二是认为孝道能够在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要加强孝道的弘扬,而且孝敬父母首先要进行自身的修养。 孟子强调孝的社会作用,承担着道德教化的责任,认为“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 《孟子·梁惠王章句上》]。
孟子对于“忠”的理解不仅包含了前人“尽己之心”的意思,孟子认为“教人以善谓之忠”就是在与人打交道时能够与人为善,还有一层含义就是身为臣子对君主的“忠”。但是孟子这里认为的“忠”并不说是臣子对君主的愚忠,而是要结合现实的情况。“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之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臣之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臣之视君如寇仇”。
而对于忠、孝之间关系的问题,孟子的看法和孔子也是有区别的。孟子认为不能因为尽孝而把尽忠抛弃,要把这两者区别对待。孟子认为,舜不能因为父亲犯罪而破坏法律。但却可以弃天下而选择尽孝。这样就和孔子忠孝关系的看法有了不同之处。
孟子在对孔子忠孝关系上继承孝为首位的思想,但是又对其进行了发展,认为“忠”的主体有两种,而且对忠孝认为要区别对待。这也是由于当时的社会背景所决定的。
4.荀子的忠孝观
首先来看荀子对于“孝”的看法,荀子认为,孝道的实行和弘扬是为了发挥它对于社会稳定的作用。荀子还认为,“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而且尽“孝”是建立在大家必须要遵守的“礼”的基础上来进行。
而对于“忠”来说,首先,荀子认为“忠君”是身为人臣应该做的,是自己的本分,他认为君臣要一起为国家做出自己的努力,共同维护国家的利益,在君主犯错时要能够"诤谏"。例如,“昔万乘之国,有争臣四人,则封疆不削;千乘之国,有争臣三人,则社稷不危。”[《荀子·子道》]荀子还认为,忤逆君主如果是为了整个国家的利益那么为人臣还是“忠”,“逆命而利君谓之忠”。其次,荀子认为“忠”与“顺”是相联系的,“‘请问为人臣?’曰:‘以礼待君,忠顺而不懈’”[《荀子·君道》 ]。这就说明对待国君既要忠君又要顺君。
荀子认为孝亲和忠君并不冲突,他们都是要遵循"礼",但是在荀子的内心已经认为君主的恩惠是大于父母的恩惠了。
从先秦儒家学派对于“忠”“孝”的看法可以看出,诸子对于忠孝的关系既有相通之处,又有自己的发展,他们的思想都是应那个时代背景而产生的。经过了列国争霸,战争频发,先秦儒家学派发展了“忠”“孝”的思想,并且其中的一些思想经过了几千年的时间仍对我们中华民族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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