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洁
摘 要:试卷讲评课作为高三复习的关键组成部分,在复习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何有效的展开讲评课,使学生的思维得到升华,知识运用能力得到提升,这一问题需要教师深思,本文笔者从四个方面对高三讲评课策略进行分析与探究。
关键词:高三数学;试卷讲评课;培养思维;提高能力
学生由于在以往的数学学习中存在知识漏洞,知识掌握不全面,在解决问题时常常陷入误区,对其思维的发展以及高三阶段的复习是极为不利的,因此,如何做好高三试卷讲评课是教师亟待解决的问题。高中生的思维正在从经验型向理论型不断转变,教师应抓住学生这一思维特征,以问题为载体进行试卷测验,及时发现学生的知识漏洞,并以讲评课的方式巩固其存在的不足,达到复习课有效性的目的,本文笔者以高三数学为出发点,从“分析试卷、启发教学、突出重点、拓展知识”四个方面对高三数学试卷讲评课的策略进行分析与探究。
一、分析试卷,突出教学目的性
分析试卷是在试卷测验后,教师进行反馈的环节,也是讲评课正式开展的前期准备工作,教师首先应以量化的维度进行分析,通过多媒体手段统计题目的正误情况,在统计完毕后,并针对每个学生的答题情况进行定性分析,从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两方面查找学生出现错误的原因,及时进行预设,突出教学的目的性,为试卷讲评课的展开奠定良好的基础。
学生出现的错误由多种因素所导致,如:由于审题不清把正四棱锥看成正四面体”,再如:“a、b、c,则a、b、c成等比数列是的什么条件”这一问题中,学生由于概念不清忽视了0与负数的情况,同时,学生由于迁移能力弱,在“已知实数x满足|x|≧2且,求的最小值”这一问题中,没有把目标转化为距离问题来思考,导致思维存在障碍,以上种种问题是学生所反馈在试卷中的错误,由于在课前笔者进行全面分析试卷,使试卷讲评课的开展更加具有针对性。
二、启发教学,体现学生主体性
启发式教学一直被教师所推崇,也是教师在教学中应遵循的原则之一,在试卷讲评课中亦是如此。教师在分析试卷后的主要工作是引导学生弥补知识的漏洞,因此,学生主体地位的体现尤为重要,在试卷讲评课中,教师不能把答案直接呈现在学生面前,而是引导学生将所学知识融会贯通,并进行知识的迁移,让学生自主的发现错误,纠正错误,从而达到完善知识体系的目的。
如题目:“若f(x-1)=f(1-x),则函数f(x)为偶函数”,在这一命题的判断中,笔者引导学生发现自变量的特征,学生自然想到结合偶函数的定义f(x)=f(-x),得到函数f(x)为偶函数。再如:在三角函数相关问题中,常常运用正弦、余弦、正切函数进行相互转化,在遇到这类问题时,笔者并不是把转化的公式直接呈现在学生面前,而是让学生观察题目所给出的条件,引导学生联想已学的转化公式,从而提升学生对问题解决的能力。
三、突出重点,找出思维的共性
教师在有限的时间内,有效的进行试卷讲评课是至关重要的,教师不能千篇一律、面面俱到,没有针对性的进行讲评,这样容易导致讲评课失去复习的价值,在这种情况下,教师需要找到学生存在思维共性上的偏差,把其当成讲评课的重点,有的放矢的展开教学,这样教师不但能发现学生错误产生的原因,而且能找准学生的薄弱之处,并针对性的引导学生辨析,从而达到讲评课的高效性。
如在证明面面垂直中,大部分学生由于对线面垂直定理的把握不准,在推理过程中,不能准确的找到线面存在的垂直关系,继而在证明面面垂直时忽视了条件的价值,再如:在概率统计应用题中,部分学生不能很好的观察出随机变量服从二项分布等特征,导致学生在利用概率统计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时存在一定的困难。针对类似问题,笔者观察到学生存在的共性问题,把其当成试卷讲评课的重点并针对性的解决。
四、拓展知识,提高综合性能力
高三数学测试多为综合性测试,强调的是知识的联系与统一,注重的是学生的迁移能力与对知识运用的灵活性,试卷测试的作用不仅仅是让学生认识到自己在解决问题中存在哪些困难,针对问题进行纠正,更多强调的是以问题为载体,拓展知识的广度与深度,分析问题所涉及到的纵向知识点,使学生能从问题中总结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与思想,从而提高综合运用能力。
如:“已知函數,讨论其单调性”,在这一问题中的分析中,不但需要使学生可以用常规的求导方式讨论函数的单调性,更多的是使其正确的运用导数进行计算、用分类思想讨论定义域对单调性的限制,并学会利用数形结合思想分析问题,使学生融会贯通,从而提高综合性能力。
综上所述,试卷讲评课作为高三数学科目中的复习形式之一,是学生检查知识漏洞,弥补不足的重要方式。有效试卷讲评课的展开首先需要教师分析试卷,找到学生存在的共性问题,然后展开针对性的教学,并在这一过程中,以学生为主导,让学生不仅学会某一题目的解题方法,还可以拓展一系列的知识,达到知识体系的建立。
参考文献:
[1]高宗云.如何上好高三数学讲评课[J].北京教育:普教版,2009(12):56-56.
[2]唐为民.对高三数学试卷讲评课的再认识[J].上海中学数学,2016(1):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