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棠 戴毅新
我们知道,化学研究往往是从实验入手,在实验观察中发现问题,运用实验手段去解決问题,以实验现象论证理论的猜想,最终用实验结果说明科学结论的过程。《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突出强调了学生的实验能力,明确规定了学生必须完成的八类基础实验,其中承载着学生的基本实验技能、初中化学核心实验知识、用实验手段进行科学探究等内容。可以说,通过相对比较完整的实验内容的学习,使学生从会做化学实验的水平,发展到会用化学实验进行科学探究,最终达到利用化学实验研究物质、创造物质的目的,这对于化学课程目标的全面落实具有重要作用。但实际教学中由于种种原因,实验教学反而成了化学教学的薄弱环节,学生的实验能力比较缺失。笔者认为,改变这种现状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挖掘实验的教育功能,发挥评价的导向作用,从化学实验性作业的编制以及实验的权重等方面,有效地引导学生用实验学习化学,真正体现出做实验与讲实验的差别,体现出做实验与背实验的差别,从而客观、科学地评价学生的实验能力。
这样的实验作业能够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对与化学有关的社会热点问题作出正确的价值判断;能够使学生初步认识化学应用带来的两重性,感受化学对促进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培养学生运用化学知识解决社会现象问题的意识;能够培养学生具有对自然和社会的责任感;能够树立从化学走向社会的理念。
(责任编辑:杨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