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裕会 郭黎仙 祝小春
摘要:“学生配合教师”的错误观念不仅造成了教学主体的错位,也是对教师主导地位的歪曲和异化,更忽视了学生的中心地位,造成了教学过程离位及教学目标偏移。在教学中,应该是“教师配合学生”。尊重学生主体性是教师的应然选择,以学定教是教学的内在需求,个性化发展是学生的主体诉求,以上三个方面都要求教师甘心做学生的配角,帮助学生成长与发展。因此,教师应树立正确的教学观,尊重学生主体性,重视学生原有经验,注重个别差异性。
关键词:学生;教师;配合;理性选择;实践诉求
《现代汉语词典》中对“配合”一词的诠释为:“各方面分工合作来完成一项共同的任务。”[1]那么,对于课堂教学而言,共同的任务即通过一定的方法、技巧和手段,使学生增长知识、提升技能、获得发展。也就是说,课堂教学的中心任务是促进学生知识和技能的提高,而不是教师单纯地完成教学任务。因此,在课堂教学中,应该是教师理性地、灵活地配合学生,而不是学生被动地、机械地配合教师 。
然而,在现实的课堂教学中,尤其是在有人随堂听课的情况下,经常会听到执教教师说“希望大家好好配合”或类似的话;评课时,也会经常听到个别人说“教师讲得还是不错的,但底下的学生不够配合”等。特别是在公开课时,教师和学生一起按照写好的“剧本”进行表演,完成一堂精心设计、分工明确、情绪饱满、节奏准确的假课。此类“配合”,未免使人感到失望。在他们的眼里,仿佛上课就是学生配合教师完成一场教学表演,教师是主角,学生却成了配角或龙套。这不仅造成了教学主体的错位,也是对教师主导地位的歪曲和异化,更忽视了学生的中心地位,造成了教学过程离位及教学目标偏移。
一、“学生配合教师”的错误观念
教师是课堂的主角,是讲台的驾驭者,是知识的权威;学生处于知识和技能水平的弱势地位,是课堂的配角,应该无条件服从教师,唯其马首是瞻。这种错误的观念虽然能保证基本教学任务的完成,但是却给教学质量及学生成长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首先,造成了教学主体错位。教学活动中,学生是主体,占据教学中心地位。而“学生配合教师”要求学生按照教师预设的教学步骤、向着既定的目标前进,“协助”“配合”教师完成教学任务。这不仅损害了学生的主体地位,还挫伤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得不偿失。
其次,造成了教学过程离位。好的教学是预设和生成的结合,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以开放的心态包容学生在课堂上制造的意外和惊喜,在理解和对话中生成有生命的、有深度的真实课堂。而不应为了“高效率”的完成教学任务,拒绝学生的提问和质疑,把学生一切预设之外的行为都视为扰乱课堂的捣乱行为。“学生配合教师”过度强调教学目标定向性和教学过程高效性,使教学过程机械而冗长,缺乏生成与探索,少了活力与趣味。
最后,造成了培养目标偏离。教育的目标本应是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但是在“学生配合教师”这一观念指导下的教学所培养出来的不过是灌输教育下的产品。然而,社会所需要的是有想法、有本事、有魄力、有執行力的人才,而不是只懂得被动配合教师、机械听从指令的木偶。
二、“教师配合学生”的理性选择
以上所谓的“学生配合教师”,归根究底是教师在僵化的教育体制下为了应付教学任务而选择“偷懒”,以牺牲学生思维发展、动机养成和理想信念为代价的短视行为,而这种偷懒行为是制度所默许的。然而,教学是禁不起“偷懒”的,学生的每一点进步都依赖于教师和学生能动地共同探索。
1.教师的应然选择:尊重学生主体性
尊重学生主体性,是一切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的前提,是教师在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时必须遵循的理念,是培养富于个性和创造性的学生的基本诉求。尊重学生主体性,要求教师以学生为中心,以培育学生主体性为导向,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要求教师重视师生互动,鼓励学生真正参与课堂,而不是把学生当做“知识的容器”;要求教师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学习动机,让学生能动自发地去追求真理、探索知识;要求教师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学生在课堂中积极参与、勤于思考、大胆质疑、敢于创造。这就理所当然地要求教师在教育过程中更多地配合学生。
2.教学的内在要求:以学定教
著名教育家陶行知提倡以学定教,他认为,教师的教要适合于学生的学。这说明在学生配合教师还是教师配合学生这一命题上,陶行知先生选择了后者。真正的教学不是学生按照教师写好的“剧本”进行按部就班的表演,而是教师提前了解学情,掌握学生的知识背景和已有经验,找到学生的原有生长点,并以此为基础进行教学。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随时观察学生学习状态和掌握情况,进行教学方法和手段的选择及教学进程的调整。以学定教要求教师做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引导者和促进者,“学生是‘驾驶员’,教师是‘引桥’、‘路标’,教师的任务是引导学生走上‘高速公路’,而少走或甚至不走‘岔路’,尽可能创造条件让学生‘有为’。”[2]因此,教师要配合学生,教师的教要适应学生的学,适应学生的学习需要和已有经验,适应学生的思维发展水平和接受程度,选择最适合的方法和路径,指引学生更好的掌握知识、追求自我。
3.学生的主体诉求:个性化发展
当前,几乎每个学校都在强调“以人为本”的教育观,几乎每位教师都竭力奉行“以生为本”的教学观,然而,“以人为本”“以生为本”的真正内涵恰恰正是尊重和发展每个学生的个性。教学个性的首要价值就在于培养与发展学生个性,而要想培养出有个性的学生,只能是教师配合学生。“要把学生看做具有独特个性、自由的人,而不能看作划一化、工具化和物化的人”[3]。因为学生消极地、被动地、机械地配合教师的后果将是培养出一批均质化的、毫无个性可言的产品。
三、“教师配合学生”的实践诉求
1.树立正确教学观
教师配合学生,要求教师树立正确的教学观。首先,教师应明确自己的身份属性和职能定位,甘心当学生的配角。教师是主导,但这并不意味着教师是课堂的主宰,学生处于服从地位。相反,学生才是课堂的主宰,教师的一切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都是在尊重学生学习需要、接受水平和已有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其次,教师应转变教学观念。真正好的课堂是师生平等对话、和谐交流与个性碰撞,而不是教师的一言堂,更不是独角戏。为了应付教学任务而不顾学生主体性、机械完成教学进度的行为是不负责任的,违背了教育教学的初衷。最后,教学要真正的为学生服务。教学不是按照预设死板地、按部就班地赶流程,而是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主动积极地完成意义建构。在知识点的讲解上,学生已经会的不讲,一点就通的少讲,难于理解的精讲,不能不顾真实学情,只按照教学标准和大纲进行机械的灌输教学;在教学活动的设计和选择上,要删减那些只重形式、不重内容和效率或完全由教师控制、学生难以参与的无意义活动,应以学生为主体,使教学活动为促进学生意义建构、理解学习内容服务;在师生互动方面,应注重互动的有效性和意义性,使其能够真正启发学生思考、引导学生深度学习。
2.尊重学生自主性
教师配合学生,要求教师尊重学生的自主性。首先,应杜绝包办,即应杜绝把所有知识点和解题思路平铺在学生面前,剥夺了学生自主体验的权利,使学生失去了自主思考和探索发现的机会;另外,应真正发挥支架作用,即教师应该做学生的教学支架,在把学生指引到正确的知识大道上后,应及时抽身而退,给学生自主解决问题的时间和空间。
3.重视学生原有经验
杜威说:“一切真正的教育从经验中产生,经验就是主体和客体、有机体和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4]建构主义认为,学生不是空着脑袋进课堂的,“教学并不是把知识经验从外部装到学生的头脑中,而是要引导学生从原有的知识经验出发,建构起新的经验”[5]。由此可见,在教学中,学生的经验尤为重要。
4.注重学生个别差异性
教师配合学生,不是说教师用统一的标准对待所有的学生,而是应注重学生个别差异性,针对性地、有差别地对待每一个学生。第一,应根据学生的不同性格和个性进行针对性地教学及辅导。第二,应根据学生的不同学习需要和现有水平制定配套的学习方案。比如,作业布置不应“一视同仁”,而应该根据学生不同的“最近发展区”,区分梯度和难度,让不同水平线上的学生都能通过完成作业巩固知识、提高水平。第三,应促进特殊才能的发展。在教学中,应尊重和重视此类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积极地配合他们培育特长、发挥优势、施展才华。
参考文献:
[1]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译室.现代汉语词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
[2]孙亚玲.课堂教学有效性标准研究[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8.
[3]陈晓端,郝文武.西方教育哲学流派课程与教学思想[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8.
[4]巨瑛梅,尹力.教育学考试大纲解析[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5]陈琦,刘儒德.教育心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