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CAS理论的高校协同治理结构及运行机制研究

2019-09-10 07:22曾珍香杨清秀张琳
关键词:治理结构运行机制

曾珍香 杨清秀 张琳

摘 要:随着人类社会复杂性特征日益显著,从系统的角度探索多主体协同治理问题成为研究的必然趋势。高校的治理也需要打破机制体制壁垒,形成多主体协同治理结构及运行机制,以适应复杂多变的环境。主体间关系是治理结构设计的一个基本分析视角,首先明确高校治理内外部各参与主体及其相互作用关系,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高校协同治理结构模型,并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基于主体间的互动与协同,运用复杂适应系统(CAS)理论的刺激-反应模型和回声模型分别建立了与主体结构相匹配的运行机制,为高校治理提供新的思路和理论依据。

关键词:高校协同治理;复杂适应系统;治理结构;运行机制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7356(2019)-01-0070-08

“双一流”建设方案的提出,标志着高校的资源配置方式由原来的政府控制向市场导向的方向转变[1]20,这势必会导致高校的利益主体日渐多元和复杂:原来不参与或参与不积极的主体表现出强烈的参与意愿;同时高校事务的繁杂性也需要寻求多方力量互助协作应对矛盾冲突。而协同治理作为合作共赢、凝聚力量的方法,兼顾公共利益、学术利益、学生利益和社会利益,有助于打破高校静态封闭的状态,将政府、社会和市场、高校内部等主体纳入到治理结构中,为多方主体提供开诚布公沟通交流的平台,是高校应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变化及现实生活挑战的理想选择。

但有研究指出,我国高校目前还普遍存在着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民主权力分配失衡[2]177、忽视高等教育治理与社会之间的配合[3]、邀请社会力量参与学校建设和发展并不充分[4]、与政府的关系仍存在现实困境[5]等现象,与现代大学制度要求和“双一流”目标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因此,高校要积极适应形势的发展趋势,在传统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吸收当代多元协同治理理念,将治理主体扩展至高校外部的政府、社会和市场中,优化治理结构、完善治理机制,锐意改革进取,争创一流大学,这也是提升我国大学“双一流”建设水平的客观需要和紧迫课题[1]21。

本文立足于多主体协同治理的研究视角,在现有的研究基础上,构建高校协同治理结构,并将处理复杂性问题的复杂适应系统(Complex Adaptive System,以下简称CAS)理论引入到高校协同治理当中,将高校视为与环境相适应并且不断演化的复杂系统,通过分析主体之间及主体与环境之间的交互作用,建立科学高效的运行机制,来增强治理结构适应治理过程动态化、系统开放化和主体多元化的能力。

一、研究现状及述评

(一)关于CAS理论的研究

美国霍兰教授于1994年首次提出了CAS理论,并定义其一般原理为: “由用规则描述的、相互作用的主体形成的系统”[6]。系统中的成员是具有适应能力、主动的个体,简称主体(Agent),主体能够与其他主体以及所在环境进行交互,在适应、学习、进化或淘汰等过程中不断“学习”和“积累经验”[7],以便更好地在客觀环境中生存,同时也作用于外部环境,与环境协同发展。

CAS理论也被广泛应用于高等教育领域。一个事物能否运用CAS进行分析,取决于事物是否具有聚集、非线性、流、多样性等典型特征[8]。朱浩[9]认为大学、企业、政府组成的协同创新系统属于典型的复杂适应系统,并运用聚集、非线性、流、多样性等概念深刻阐述了该系统的复杂性机理。CAS理论包括微观和宏观两个方面。微观方面最基本的概念是主体。主体受到外界环境的刺激会根据经验做出反应,主体依据反应的结果修正规则,从而生成具有生长和发展的系统机制,此过程一般用“刺激-反应”模型来描述。宏观方面研究的是主体的资源以及主体间的匹配交互活动,可以使资源高效率流动、主体自身结构得到优化,其过程一般用“回声模型”来描述。慕静等[10]9-11采用CAS的两个模型对高校科研创新团队的形成机制进行了研究,揭示了单个主体的运作机制和多个主体之间的交互合作机制。

(二)关于高校协同治理的研究

“协同治理”概念近年来被广泛使用,通常是指为解决共同的社会问题,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公民等利益相关者以比较正式的恰当方式进行互动和决策,并分别承担相应责任[11]。协同治理因其多元性、公共性、互动性、正式性、主导性和动态性的特征而适用于多个领域来解决复杂棘手的公共问题。近十年以来,国内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协同治理理论与高等教育的结合。不同于高校管理的含义,高校协同治理理念侧重平等、参与、制衡、合作和共赢等价值观念,强调政府、社会和高校等利益主体间的多元互动、积极参与和协同共治。何健[12]指出,高校治理现代化就是要推进政府、社会、市场、高校等不同利益主体共同参与,协调好内部治理主体和外部治理主体的关系和利益,实现“政-社-校”共治。协同治理方法在高等教育问题中也表现出很强的适用性,如祝志勇等[13]为处理学生事务构建了学校、学院、学生、社会、家长五元协同治理的治理模式,实现了学生事务的高效治理。

(三)关于高校治理结构及运行机制的研究

高校治理结构是现代高校建设的核心部分,回答的是谁来治理的问题。高校治理结构是否合理对治理能力的提升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作用[14]。高校职责的多元化决定了其治理结构必须包括内、外两部分[15]。有学者针对内部治理主体存在的矛盾形式,提出了在高校内部要明确党委的领导权和校长的行政权,增强学术权,实现教授治学,加强教代会的作用,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加强权力监督,制约权力滥用[16],为高校内部协同治理结构的研究提供了方向。但同时,学校如果无视社会需求,闭门办学,必然无法获得足够的生存发展资源;社会各界如果不关心、不参与高校教育,则难以获得所需的人才资源与科技成果,同样难以生存[17]。因此,在高校外部协同治理结构中,应扩大社会参与,使高校既能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促进自身发展,又能更好地承担公共责任、接受社会监督[18]。

高校治理运行机制是为了协调和处理各利益相关主体的利益关系而设置的各种组织、结构的运行方式,运行机制的存在能够扩展主体结构的运作幅度,激发主体活力,增强各治理主体之间的双向良性互动和网络化协同功能[19]。关于运行机制的研究也分为内部治理运行机制和外部治理运行机制两方面。文章指出,高校内部治理运行机制是党委、校长、教授及学生等治理主体博弈的产物,能够明确其职责范围及权力分配,使各方治理主体各尽其职。外部治理运行机制是高校与政府、社会组织等主体相互作用关系的体现,依托于政府、社会与高校达成的利益共识,涉及高校与外部治理主体的信息交流及博弈与合作[2]173。

但在目前的高校治理环节中,治理主体的圈定不够系统,主体参与治理的方式不够明确,治理结构缺少将内外结构整合的系统研究,对各主体在结构中的作用界定及结构间关系说明还不清晰,也缺乏从结构主体之间及主体与环境之间存在交互作用的角度出发,增强结构的优势来提高高校对环境的适应能力以及增强其在复杂环境中的竞争力的意识,高校的协同治理还需要进一步的深入探索和研究。本文以此为出发点,从高校内外部治理主体入手,着重分析其在治理结构中的作用,构建高校协同治理结构以推进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治理。在构建高校协同治理结构的基础上,分析高校协同治理的复杂适应性特征,利用CAS理论分别建立高校内部自适应机制及外部选择性机制,是对高校协同治理结构内容的良好补充。

二、高校协同治理的结构及CAS特征分析

(一)高校协同治理结构及主体分析

从高等教育发展历程来看,高校发展逻辑是由单一的学术逻辑演变为学术逻辑与社会逻辑并存再到学术逻辑、社会逻辑与市场逻辑并存的多维逻辑体系[20]25。这是一个由局部到整体的过程,呈现了高校治理改革由点到面再到体的历史生态[21]。这种变革必然会体现在高校治理结构与治理力量的调整与变化之中,最主要的就是高校治理主体的变化:从一元走向多元[20]26-27。本文考虑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构建了高校协同治理结构(见图1)。

1. 高校内部协同治理结构主体及主体间相互作用分析

在高校内部协同治理结构中,主要包括党委及各级党组织、校长及各级主管部门、学术委员会及教学科研骨干、师生员工四类主体,分别代表不同的权力和职责。

1)党委及各级党组织是高校政治权力的体现,发挥对其他主体的宏观领导作用,主要负责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决策有关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事宜,如学校工作的大政方针、政策措施、指导原则、工作部署以及重要的人事任免等,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把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融入本校的具体实践中,牢牢把握对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

2)校长及各级主管部门代表高校的行政权力,在党委、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负责地执行其决策,全面科学地落实学校各项非学术方面的工作,独立自主地管理学校各项学术方面的工作,具体体现在按照學校发展目标规划,对人、财、物等资源进行合理投入和有效配置,维护学校正常运转;处理好高校与外部主体的关系,赢得更好的社会声誉和资源。但高校中的大部分工作都不是单纯的学术或非学术工作,如在人才引进的问题上,制定评判标准并按需求选择所要引进的人才属于学术工作的范畴,但人才的档案整理、薪金发放等后续问题则超出了学术工作的范围。因此,非学术工作和学术工作要配合进行,校长及各级主管部门也要协调好工作之间的衔接关系,才能降低其精力分散程度,使分工明确、责权分明。

3)以教授为代表的学术委员会及教学科研骨干主要负责主导高校中专业性、学术性较强的学术工作,对事关学校学术发展和教育资源分配的核心制度、规划或方案、标准等进行评定和决策,为与学术事务相关的重大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提供建设性意见等。其代表的学术权力的存在对于行政权力而言是一种无形的约束,能够在客观上促使其回归教书育人的本位,同时借助行政权力的力量,可以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学术研究水平创造条件、扫清障碍和提供保障。

4)师生员工代表高校的民主权利,主要职责是对高校的各项事务及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积极参与学校、学院重大问题的讨论,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或疏漏,并通过代表大会等合理途径及时反映问题,充分发挥智囊团的作用,为问题的解决建言献策,从而促进工作的高效化、精简化。为了更好地发挥师生员工的作用,高校要规范校务公开制度,建立信息公开与沟通平台,努力做到政策公开、工作过程、结果及成效公开,确保师生员工对高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监督权。在广大师生员工发现问题、反映问题,相关部门改进问题的良性循环中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2. 高校外部协同治理结构主体及主体间相互作用分析

作为一个整体的高校本身并不是孤立存在的,高校的发展离不开与外部利益相关主体的物质、信息交换来达成资源互补、共同发展的目标。高校外部协同治理结构包括相关政府部门、用人单位、校外科研机构和其他高校四类主体。

1)在高校协同治理结构中,政府部门发挥的是整体规制和宏观指导的作用,规划、协调高等教育事业,通过为高校的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评估、信息服务、政策支持等方式参与治理,有利于加强高校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高校独立自主地发展。高校发展的同时也会带动本地区的经济技术进步,增加政府的财政税收,为政府赢得尊重知识、注重学术的良好声誉,增加社会绩效。

2)高校选择与教学科研内容相关的用人单位进行协同治理,用人单位通过为在校生提供参观实习机会,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为研究人员提供研究方向、研究数据、科研基金等方式参与治理,与社会的对接可让高校更加明晰社会所需,从而制定合理的培养计划,提高毕业生对社会的适应度。对于用人单位而言,与高校的协同治理为其输入了适合其发展的大量人才与技术知识,在产业创新和技术进步方面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3)高校选择与教学科研内容相关的校外科研机构进行协同治理,校外科研机构为高校提供的新技术、设备、专利和技术人才等专项支持会增强高校的科研、创新能力,有助于提高高校的科研学术水平。同时,对于科研机构来说,新鲜思想和活力的注入能够使其开阔视野,突破模式的禁锢,加速科研进展。

4)高校选择本地域内或者地域外专业互补的其他关联高校进行协同治理,除了可以获取治学理校方面的经验教训之外,以学科和专业互补为出发点,通过共同探讨、共同培养的方式也可以极大地提高人才培养数量与质量,继而吸引更多优质生源、师源,助于学校的发展。其他高校也会因协同治理而获得自身所缺的资源,达到互相支持、互相促进的双重目的。

(二)高校协同治理的CAS特征

1. 高校协同治理的聚集特征

高校协同治理的聚集是指高校为了应对速变的环境、增强自身的創新能力与竞争优势,与具有相同目标的政府、用人单位、科研机构等主体因为优势和资源互补而聚集成更高层级的介主体。聚集不是主体间简单的合并或吞并,原来的主体也没有消失,反而在聚集中得到发展,向着更适应环境的方向进化。介主体具有整体的特性和效应,比各个部分孤立叠加时产生更好的效果。

2. 高校协同治理的非线性特征

高校协同治理的各个主体都有自身的目标和主动适应性,是非线性产生的根源。在交互过程中受到随机环境、经验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主体之间的关系不再是简单、单向、被动的因果关系或线性的依赖关系,而是一个多目标、多层次、多变量的复杂非线性关系。

3. 高校协同治理的流特性

高校协同治理中的流是指在各主体之间及主体与环境之间进行物质、能量、信息交换的知识流、资金流、技术流等。主体之间彼此开放,进行有效的交流合作与资源共享,有助于减少主体间信息的不对称,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4. 高校协同治理的多样性特征

高校协同治理的多样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治理的环境具有多样性,高校主体所处的政治、经济、地理环境都不尽相同,高校需要提升自身的适应能力来应对多变的环境。其次,协同治理涉及的主体具有多样性,各外部主体在资源、能力方面各有差异,高校主体在交互时可以依照互补原则选取最优的协同伙伴。除此之外,主体的交互方式也具有多样性,如签订合同、订立契约、承诺等。

由于高校协同治理本身的复杂性特征及主体间的复杂关系存在[10]8-9,使CAS理论应用于解决高校协同治理问题是可行的且是有效的。

三、高校协同治理的运行机制

明确的高校协同治理结构可以保障各利益主体参与的权利,治理结构构建的目的是希望高校通过主体的行为加快与环境进行信息资源的交换,有效率地解决高校内外部环境所反馈的问题。然而,主体行为的实现也需要相应的运行机制来保障。规范有序的运行机制可以增强结构的认同感,厘清各方的职责定位,明确各方的协同关系,对于推动高校协同治理在结构方面健康平衡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本部分基于处理多元复杂问题的CAS理论,以主体行为为切入点,采用明确的运行机制将各方联系起来,避免各方因自行其是、职能交叉而不能协同运作。

(一)高校协同治理的内部自适应机制

依据刺激-反应模型(Stimulus-response Model)和高校内部协同治理的实际,建立了内部自适应机制(见图2),利用此模型高校可以更快速、精准地接收、处理环境信息并做出反应,提高了解决问题的效率,增强了自身发展变化及适应周围环境的能力。模型包括三个部分:探测器(Detector)、IF/THEN规则集、效应器(Effecter)。

1. 探测器

高校整体作为一个主体,通过新闻、媒体、社交网络等途径探测、接收内外部环境所传输的信息,如国家政策的变化、当前的社会需求、校内师生的意愿等,汇聚成高校内部信息集(A,B,C…),继而传输给参与校内协同治理的主体,供其筛选。

2. 规则集

规则集是信息处理的中心,各个内部主体对高校内部信息集中的信息分类筛选,筛选、转化成与自身相关的信息(a,b,c…)同规则集(if…,then…)进行匹配,若匹配成功则会激发效应器中相应的行为。按主体分类,规则主要有以下四类:

1)政治:决策科学

高校党委的重大决策决定高校的发展方向、发展方式和发展路径,是高校兴衰的决定性因素,党委及各级党组织要收集内外部一切有利于决策的信息,为科学决策的实现奠定基础。

2)行政:稳定发展

高校在协同治理过程中要注重加强各主体之间的联系,不断学习,积累经验。校长及各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重点在于吸收有利于高校稳定发展的信息,营造稳定的内外部环境,推动高校发展。

3)学术:水平提高

科研教学是高校的主要职能,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以及教学水平的高低是高校学术优劣的主要体现,因此是否能提升科研教学水平是学术委员会及教学科研骨干首要考虑的规则,如果主体探测到的信息能使学术水平有所提高,那么,规则就匹配成功。

4)民主:秩序公正

井然的秩序是高校发展的有效助力,广大师生员工要认真监督学校的各项工作,对不公正现象、不合理问题进行及时反映并督促解决。因此,是否有利于维持秩序的公正是广大师生员工的匹配规则。

3. 效应器

信息经过单个主体的筛选和匹配后,传达给各自的效应器,激发其中的行为。高校党委及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内外部环境中与决策相关的反馈查找、发现并改善存在的疏漏,改进行为模式,更新调整相关方案和政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学术委员会及教学科研骨干要积极引入新技术和新方法,提升科研水平,培养自身敏锐度,洞悉社会前沿焦点。校长及各级主管部门则要在内部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在外部主动寻求互补的合作伙伴,促进交流与合作。广大师生员工不仅要善于发现和反映问题,也要发挥集体智慧,创新解决之道。四个内部主体协同一致,按照自适应机制有序治理,才能高效率地应对复杂环境的快速变化,达成促进高校发展的共同目标。

(二)高校协同治理的外部选择性机制

回声模型(Echo Model)的主体结构包括染色体(进攻标识Offense Tag、防御标识Defense Tag)和资源库(Resource Reservoir)。随着对CAS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霍兰教授对此模型做出了扩展:染色体被分为控制区和标识区,添加了粘着标识等五种作用机制。同时,在本文中额外添加交叉复制和创新能力两个子模块,用以描述这种涉及管理组织复杂适应系统所表现出来的基本现象[22]。但事实上仅有交互作用方式还不足以刻画交互过程的全部,有必要从不同维度对主体的进化发展机制作出进一步分析。因此,在匹配能力的基础上添加了第二层模型-匹配速度和第三层模型-匹配时间来弥补这一不足,出现了三层-回声模型。将三层-回声模型运用到校外协同治理问题中,可以建立外部选择性机制(见图3)。

外部协同治理主体中除了与高校相关联的政府主体外,其他主体的数量均比较多,高校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其中匹配度较高的主体进行合作,从而获得更多资源和更大程度的进化。是否正确选择了合适的外部主体交互对交互效果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选择性机制就是高校主体选择最优的外部主体构成多元聚集体的过程,通过对校外协同治理主体的调整与更新,增强自身在复杂环境中的竞争力,为高校的发展创造稳定良好的外部条件基础。

1. 标识区

标识区由三个基本部分构成:用于决定两个相互作用主体之间粘着程度的粘着标识;用于主动与其他主体联系和接触的进攻标识;用于决定与其他主体联系与否的防御标识。主体的进攻标识和防御标识由自身的现存资源和资源需求决定,用人单位、科研机构、其他高校的进攻标识与高校主体的防御标识相匹配是高校选择的基本前提。

高校主体可提供给外部治理主体的资源主要包括办学治校经验、高校文化、高校历史声誉以及人才培養的质量、创新技术成果等。需求资源包括人才资源、发展前景、科研和创新能力、就业机会、资金支持、技术支持、政策支持等,作为选择合作伙伴的匹配条件。用人单位可提供给高校的资源有就业和实习机会、资金、研究方向和数据,科研机构可提供技术、专业人才给高校,其他高校的教育人才和经验教训则是高校需要的资源。高校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使双方利益达到最大化。

2. 控制区

高校主体选择性地与外部协同治理主体结合,通过组合形成新的更强大的主体。高校的选择条件除进攻标识和防御标识相符合之外,还要存在于高校的相互作用域内、满足交换条件等。每个主体都具备自身的交换条件,若双方的条件相符合,则发生交互活动。发生交互活动的主体之间通过粘着机制形成多主体聚集体,资源变换和条件复制两个机制使聚集体内的有限资源通过各个主体的加工、利用和重组得到最优化分配,有效地提高了运行效率。同时,高校主体能够记忆以前选择中的优势及发生的失误,并结合自身实际,扬长避短,不断创新,有助于提高结构的稳定性。

在匹配过程中,高校主体应尽量选择匹配能力最强的外部主体作为交互对象,同时,作为被选择者,高校主体要针对性地完善自身资源结构,力争在对方的匹配过程中取得较高的匹配值。然而高校不仅要具备获取资源的能力,还应快速获取、整合,在资源更新完成前抓住发展的最佳时期,选择匹配速度最快的主体作为交互对象,快速反应,实现共赢、多赢。此外,协同治理的稳定性、主体匹配能力的动态性受时间影响较大,故应在选择时加入时间变量,考虑匹配时间因素。

四、结论

本文基于CAS理论,从校内外两方面系统地考虑了在协同治理视角下的高校治理结构问题,构建了高校协同治理结构及运行机制,得到如下主要结论:

第一,多元主体的存在是社会发展的结果,是不得不承认的客观事实[23]。将内外部主体共同纳入到治理结构中进行协同治理是当前与时俱进的高校治理思路,高校要积极促成协同治理结构的构建,与多元主体共同应对未来挑战。本文构建的高校协同治理结构在资源整合、技术互补、信息人才流通方面具有显著优势。

第二,提高治理结构对环境的适应能力是当前复杂环境下高校结构需要解决的问题,建立并根据自身实际完善结构的运行机制可以保障结构有效性的发挥,增强自身竞争力的同时也可进一步促进结构的优化。

第三,本文基于CAS理论从结构主体之间及主体与环境之间存在交互作用的角度出发,分别建立了内部自适应机制和外部选择性机制。其中自适应机制通过结构内部主体协同合作对环境刺激迅速反应来提高结构对环境的适应能力;选择性机制通过结构外部主体的更新调整来提高高校竞争力,从而获得更多的合作机会和信息资源以应对激烈的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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