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环境下群体性事件中谣言的发生与控制

2019-09-10 07:22乌兰
美与时代·上 2019年12期
关键词:谣言控制新媒体

摘  要:新媒体环境下的信息传播更为便捷和快速,特别是在一些社交媒体平台上,信息在传播的过程中由过去的职业新闻从业者的写作变为了用户生产内容,新闻的结构也从过去的封闭型结构变为了开放式结构。特别是在一些热点和焦点新闻中,信息传播过程中如何控制谣言的发生和影响,成为摆在传媒工作者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从新媒体环境下对谣言的特点、传播过程以及社会危害等方面进行研究和分析,对谣言的控制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新媒体;谣言;传播过程;控制

一、新媒体环境下群体性事件中谣言的特点

新媒体环境下信息传播呈现新的特点,特别是社交媒体平台的兴盛,使某些热点、焦点新闻有时很快就发展成为谣言。谣言是某些群体或者个体出于特定动机和目的,并使用一定的手段对还没有成为事实有待进一步考察的事情,断然盲目地进行传播的言论。这些言论基于事实,又脱离事实,还包含了一些有意凭空捏造的消息。自媒体使群体性事件中谣言的传播呈现出传播形式多样、传播内容增值迅速、影响波及范围广的特点。同时,在社交媒体环境下谣言还呈现出辨别困难和隐蔽性强等特点,这些特点使得群体性事件中的谣言对社会产生较大的危害性。

(一)谣言传播内容增值快和传播方式多样

首先,新媒体环境下特别是社交媒体,是基于现实社会中人们的社交关系而形成的一种传播关系,这就为谣言的传播提供了很好的平台。其次,由于谣言在网络环境中的传播形式呈现丰富多样的全媒体报道形式,信息可以用视频、音频、图像等表达,这种有图有文字的表达方式加大了谣言的可信度。最后,网络中的匿名性使得人们在进行信息内容增值时更加肆无忌惮,再加之责任追究机制不完善,使得人们很少意识到自己要为自己的言论负责,真相也就变得越来越脱离实际,评论也就越来越离谱,谣言短时期内很快就会成为网络舆情。

(二)传播快、影响大,对社会造成消极影响

新媒体特别是社交媒体在传播过程中,有明确的成员关系(社会交往中的人际交往网络),这种建立在人际交往网络基础上的传播的便捷性为谣言的传播创造了极为有利的生长空间。由于热点新闻本身具有聚众性的特点,加上社交媒体在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上远远领先于传统媒体,许多在事发现场的网民利用微信与微博将事情发生的前因后果以文字、照片和微视频的方式第一时间呈献给广大受众,瞬间引爆社交媒体,引起受众的巨大关注,并在接下来的时间中不断地跟进与更新事态的最新情况,从而使微信或者微博进一步成为热点新闻舆论的聚散中心。加之社交媒体在传播中线上线下联动,更使谣言的传播呈现出速度快、影响大的特点。

(三)谣言的难辨别性和隐匿性强

社交媒体具有实时性和交互性的特点。实时性体现在对新闻事件的报道速度快捷,而交互性使得信息传播的广度与深度上超越了传统的信息传播方式,融合了人际传播、组织传播和大众传播等多种传播模式,使热点事件一经曝光就能迅速扩散到受众面前,引发诸多网民的热议。有的谣言采用对真实信息中的个别信息点删减或者改动,增加其可信度;有的谣言特别注意信息来源的改动,冠以正规渠道的名义骗取人们的信任。还有的谣言会变化形式,使用一些夸张或者反常的方式来获得引人注目的效果,使普通人很难辨别,往往把谣言当成真相来传播,再加上网民身份的匿名性使得谣言更加泛滥。

二、新媒体环境下

群体性事件中谣言的演化过程

新媒体环境下,群体性事件发生时,由于传统媒体在传播渠道中的滞后,谣言也伴随着事件真相的解开过程而不断演化。群体性事件中谣言的演化过程包括以下四个环节。

(一)谣言的酝酿期

谣言酝酿期主要发生在事件初期,特别是一些在社会上广为关注的热点焦点事件,在微信或者微博上关注度高,受众参与度也高,主要以观点或者情感参与到热点新闻的内容生产上。由于网民的繁杂和传播信息的立场不同,如果此时网络上还没有出现权威渠道公布的可靠信息,这就给了谣言以可乘之机。小道消息在网络上会在短时期内占据时机优势,对事件一知半解的人开始展开想象,在网络上那些似是而非的貌似言之有理者就会有一批跟风追随者,只要符合他们对事件预期的信息就会成为传播的内容。

(二)谣言的传播期

谣言的传播期也是谣言的扩散期,起初谣言还处于酝酿期,影响力并不大,在这个时期如果大众传媒媒介或者其他主流传播渠道没有及时跟上的话,那么造谣人很可能会根据已有的民众意见,按着民众期待的事态发展而捏造事实。谣言的传播会伴随着各种情感和观点表达快速散开,这种情感和观点的表达又会体现在传播过程中的语言和文字中,由于在某种程度上符合了民众的心理预期,信息的接受程度也会大大增加,最终使得谣言的传播范围变广,影响力也会增大。

(三)谣言的爆发期

由酝酿到爆发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随着事件发酵,人们会越来越关注事态发展,也就急需得知事件真相。在权威信息沒有及时公布真相、人们对各种揣测得不到证实时,谣言就会发展到爆发期。

一方面,权威信息尚未发布,另一方面,大众迫不及待地想要知道事件的原委,这种矛盾更加催生了谣言的爆发。谣言成为缓和矛盾的主角,脱离事实的谣言会在很大程度上对大众认知进行错误的引导,使其向着错误方向不断发展,最后导致网络舆情爆发。

(四)谣言的消退期

谣言的消退期指的是当权威信息发布后,谣言缺乏说服力,失去存在的理由,直至消散。不管谣言的态势多么激烈,谣言消退后,可能会有只言片语仍然存在,但很难再掀起大的波澜。只有权威信息的公布才能使得人们从谣言中恍悟、清醒过来,对事件形成较为正确的认知。政府和传统媒体的引导作用是关键的一个环节。

三、新媒体环境下网络谣言的社会危害

(一)网络谣言的社会危害

通过网络了解信息已经成为当下人们主要的信息获取来源,人们在网络中获知信息、传递信息。网络信息云集也让各类谣言充斥其中,谣言对社会的危害不言而喻。

1. 引起社会恐慌,危害社会和谐

谣言的兴起和事件本身的重要性密不可分,事件重要自会引得网民关注,关注度高了,事件就会被炒热。当一件事件发展到这个时候人们大多会偏听偏信,谣言就可以凭借一席之地取得更大的生存空间。当涉及人们利益时,人们的心理大多数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那么相应地就会造成社会恐慌,影响人们和谐的生活。

孩子们的安全健康问题一直是家长、学校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一些图谋不轨的人为了引起人们的关注,就围绕着这类热点问题编造谣言。从红黄蓝事件到成都七中事件,使得本就敏感的儿童安全话题变得更加紧张,家长们提心吊胆,害怕自己的孩子受到同样的虐待。可是,这些谣言传递的并不是校园里的真实情况,这些虚假的信息会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恐慌,危害社会的和谐安定。

2. 降低公众对网络信息的信任度

当谣言屡禁不止、挑战人们的接受能力时,人们的态度就会渐渐地麻木,失去意识知觉,特别是在一些热点和焦点事件中,如果任由谣言发展,就会消耗掉受众的耐性和信任,把谣言几乎视为事实真相来认知,如果辟谣不及时,这种认知渐渐深刻,公众的信任度会下降。

3. 增加事件的解决难度

热点和焦点事件往往本身就错综复杂、扑朔迷离、难辨真相,再加之谣言泛滥纠缠,除了要澄清事件本身的真相,还要处理谣言埋下的隐患,势必会增加事件处理难度,对社会稳定产生消极影响。

四、对新媒体环境下

群体性事件中谣言的控制

谣言的社会危害是巨大的,在新媒体环境下,需要对谣言进行及时的预防和阻止,减少或者阻止谣言的传播。要打破社交媒体对热点新闻的负面影响,需要政府、媒体以及受众三方积极应对。

(一)政府要加大对新媒体中的社会化媒体特别是自媒体的管理

加强政府“把关人”的作用,加大制度建设,从源头上杜绝谣言的发生。库尔特·卢因提出的“把关人”理论指出,信息的传播渠道中是有“把关人”存在的,其将对信息可否进入传播渠道,或可否继续在传播渠道中流通而作出决断。

在网络时代,政府在网络信息传播中就处于“把关人”的位置。2000年9月25日公布实施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5年9月25日起施行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14年8月26日下发的《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和2015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等一系列法规制度,都在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体现着把关人的作用。但政府发挥“把关人”的作用強化互联网治理,并不意味着要舆论一统,也并不代表着要全部采用“捂”“堵”“删”的处理方式,必须要在依法执行管理制度和法规的同时也要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利用网络平台尤其是社交媒体,正确引导热点事件的舆论走向。

1.加强对谣言的信息搜集

应密切关注民众的心理和舆论走势,提高警惕性,尽早发现谣言,及时抵制。政府在进行信息收集时,应保持群众路线,一方面,建立舆情监测网络,及时准确进行谣言收集,掌握舆情,多听听民众怎么想、怎么说,重视民众的态度和期待。另一方面,应密切和民众的联系,不定期下基层听取社情民意,把握其心理动向。

2.强化对谣言的分析研判

首先,应建立分析研判的机构,加设专业人员,强化对谣言的分析和判断,研判人员应熟知谣言酝酿和消退的全过程。其次,应对收集来的信息进行筛选,总结出群众关注的焦点和热点话题,采用科学方法分析造谣人和传谣人的真正意图,研究其传播方式和手段,做到知己知彼,预测其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尽可能减少对社会的实际危害。

3.提高政府信息发布的能力

信息的发布是一个关键的环节,信息的发布和接收,以及消息所产生的影响,是一个双向的过程,提高政府的信息发布能力,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全面性必须得到保证。第二,新闻舆论工作应当坚持党性原则,维护党的利益和主张,在遇到必须保密的消息的时候,应尽可能守住消息,并不是所有的消息都适合公之于众。这和要求信息公开透明并不相悖,因为这类消息可能会对大的形势构成威胁,那么这种时候应该在权衡利弊后做出理性选择,不能一味地要求信息无条件透明,这样未必会于民有利。第三,信息发布要学会有效发言,各级部门应学会使用社交媒体语言,妥善和网友沟通交流,避免引起不必要的事端和不良情绪,塑造良好的形象,增加说服力。

4.制定谣言应急处置预案

新形势下,地方政府应积极转变执政理念,提高执政能力,在充分认识到谣言对社会的危害性的同时,将谣言的预警工作纳入政府工作常态,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当谣言四起时,有完善的处理机制,在谣言还未发生时,也有预警措施,可以及时最大程度地降低谣言的社会危害力。在这期间应加强演练,在平时多一些实际应用的经验,明确主题思想、目标任务、权责分工,在谣言真正发生时做到情况清晰,人力资源落实,指挥决策统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大众传播媒介要提高新闻质量和传播速度,占领舆论的“制高点”

1.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把握信息发布的主动权

在发生热点新闻事件时,传统媒体不仅要在速度上赶超社交媒体,做到主动发声,更要在应对事件产生的舆论后正确发声,保障信息的质量和深度,主动引导舆论走势,履行好媒体的议程设置功能,避免出现新闻事件在社交媒体上引起轩然大波而在传统媒体上并未得到重视的尴尬局面。同时不论是传统媒体还是社交媒体,都应在发布新闻消息时遵守国家制定的媒体使用规范,坚持新闻的真实性与客观性原则。

2.传统媒体加大与新媒体特别是社交媒体的互动,拓宽信息公开的途径和渠道

网络时代信息的传播不再局限于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在融媒体环境下传统媒体也拓宽了各种各样的新媒体平台,比如《人民日报》的“中央厨房”,《中国青年报》的融媒体工作室,这些都在热点、焦点新闻中使纸质媒体和新媒体很好地实现了联动,占领了舆论制高点,发挥了主流媒体的作用。比如10月10日无锡市高架桥侧翻事故,《人民日报》微信号上发布了题为《无锡高架桥倒塌已致3人死亡,视频记录惊魂一刻》《跨桥侧翻,无锡警方辟谣!这些公司发文澄清”》《“四车总重400余吨”压垮无锡高架桥?真相如此!》《最新!无锡高架桥侧翻事故:多人被拆强制措施》《无锡高架桥设计到底有没有问题?四大“拷问”来了》《高架桥到底有没有问题?设计方首发声》等报道,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新闻点对这一突发事件进行了连续报道,第一时间全面、深入地对无锡高架桥侧翻事件进行了报道,很好地起到了舆论引导作用。同时政府还可以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权威信息发布,拓宽信息发布渠道会帮助相关机构及时广泛地发布权威信息,让网民在第一时间得知事件真相,可以有效控制谣言蔓延。因此,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是把握信息发布主权的关键一步,绝对不能被忽视。

(三)加大公民的媒体素质教育,提升群众自觉抵制谣言的意识

利用高校和其他各类学校的教育资源,开展媒介素养教育。可利用社區课堂、新闻进社区等形式,提升群众的法律素质,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使之自觉抵制谣言。

造谣行为不仅仅是道德层面的问题,严重的还会触及法律底线,民众应自觉提高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政府也应该加大投入和扶持力度,开展家庭课堂、社区大讲堂等形式,使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普及率达到全覆盖,让民众认识到造谣传谣行为的违法性,明晰造谣传谣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这样才能在遇见未被证实的信息之时,自觉抵制谣言,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维护风朗气清的舆论环境。

五、结语

在新媒体环境下,谣言的传播呈现更为复杂多变的态势,这就需要政府、媒体、网民三者共同努力,加大管治力度,利用新媒体平台、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联动,占领舆论制高点。同时,公众自身也需要提高媒介素养,自觉抵制谣言。在群体性事件发生时,政府应增强透明度,媒体应做好信息沟通。网民应该理性管理情绪。三者做到良性互动,才能更好地抵制和消除谣言,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参考文献:

[1]刘振华,姚汝佳.我国群体性事件中谣言的发生机理与控制[J].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2019(1):82-87.

[2]田慧凤.网络谣言的社会危害及治理对策研究[D].石家庄:河北师范大学,2011.

[3]张欣.新媒体时代网络谣言的传播过程研究——以重庆公交坠江事件为例[J].新闻研究导刊,2018(22):66-67.

作者简介:乌兰,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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