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造谣者将被列入失信主体黑名单

2019-09-10 07:22孟雨
计算机与网络 2019年15期
关键词:商业道德信息内容社会公德

孟雨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严重失信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日期为2019年8月21日。

意见稿中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网信办部门将认定为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纳入失信黑名单:第一,因违反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被网信部门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处以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撤销许可或者取消备案的行政处罚的;第二,因违反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被网信部门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处以上述第一项以外的行政处罚且拒不履行或限期未按要求履行的;第三,通过网络编造、发布、传播违背社会公德、商业道德和诚实信用等信息,或者故意为编造、发布、传播违背社会公德、商业道德和诚实信用等信息提供技术、设备支持或者其他服务,严重破坏网络空间传播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第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失信情節严重的其他情形。

黑名单有效期为3年。自生效之日起3年内未发生违规失信行为的,将退出黑名单,在5个工作日之内移除;对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情节严重或在黑名单有效期内再次发生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可延长1~3年。

猜你喜欢
商业道德信息内容社会公德
浅析知识仓库及其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
信源、信息内容、情绪特征对微博转发的影响探究
论《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的创新与完善
论微商中虚假宣传的法律规制
墨子政治伦理思想对当代社会公德培育的启示
晋商的商业道德及其对现代企业诚信建设的启示
试析当代大学生社会公德失范现象及其对策
微信公众平台推送信息内容对顾客品牌忠诚的影响
道德村协会公布2016年全球最具商业道德企业奖
“仁爱”与职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