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叶静
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微商行业中的虚假宣传日益严重。针对这一现象,本文对微商中虚假宣传的法律法规进行简单的分析与探讨。
关键词:微信;微商;虚假宣传;法律法规;商业道德
微信作为时下最火热的社交信息平台,它也逐渐成为商家宣传商品的重要入口。随着商业交易平台的诞生,很多不法商人为了谋求利益,趁虚而入,通过微信平台,对商品进行虚假宣传。
一、微信以及微商的定义
1.微信
微信是一款十分受欢迎的通讯产品,它是由腾讯公司在2011年打造出来的,它能够通过网络,将图片、文字等信息快速发送,从而使实现多人对话。同时,它也可以通过使用“摇一摇”、“朋友圈”等交流插件,进行信息的传播。截至2016年第三季度,微信月活跃用户数达8.46亿,公众号数量达到3100多万。截至目前,微信已成为亚洲地区用户群体最大的即时通讯软件。
微信是当今社会最为流行的社交信息平台,它也已渐渐转变成一种商业交易平台。通过使用微信,广大群众可以在日益网络化的市场中买到相应的产品。微信的商业化的崛起,将社会化、功能化的电子商务系统推向了崭新的信息时代。
2.微商
微商是指企业或个人通过社会化媒体开店的手段来销售产品的新型电商,它主要分为微信公众号的微商和朋友圈开店的微商两种。微商营销具有一定的便捷性,高效性,从而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微商行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讲,也是信息技术的发展。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人们的产品购买方式日益便捷化,微商行业的产生是实现商家服务一体化的重要方式,也是信息时代进步与发展的必然。
二、微商宣传的定义
1.虚假宣传
虚假宣传指的是经营者为了谋求更高的利益,不遵守实事求是、诚实经营等相关的原则,通过一定的产品宣传手段以及交流沟通渠道,对产品本身的质量进行不切实际的吹捧,或是只讲优点不讲缺点,从而蒙蔽广大消费者,进而激发消费者购买产品的欲望。在商品实际宣传过程中,某些商家为了进一步蒙蔽和误导消费者,通过采用含糊不清的宣传语,顾左右而言他的方式,使消费者对商品产生信赖感,从而购买商品。这种谎话营销的宣传方式极具欺骗性,已严重违背了诚信经营的本质。
2.虚假宣传在微商中所具有的特点
(1)方便快捷性
目前,微信已成为最受欢迎的通讯软件。随着微信的发展,它已拥有了十分良好的群众基础。又随着信息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微信的功能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和完善,人们获取和掌握信息的速度也随之不断攀升。因此,广告宣传在微信平台上大展身手,不再局限于传统媒体和广播电视。各种营销广告海量进入朋友圈,使广大群众能在第一时间了解相关信息。短视频一键转发软件的开发与普及,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部分商家的不法宣传行为。由于虚假性、欺骗性高,使产品宣传在微信朋友圈中渐行渐远。在微信平台上发布广告,具有一定的方便快捷性,它已不需要做专门的、相关的销售宣传,甚至不需要任何资金的支持,就可以将广告内容传输给消费者。由此看来,商家在微信平台上发布广告,不但能够节省商品宣传的成本,也能够减少商家在人力、物力上的投入。
(2)误导诱惑性
微商火爆的原因在于其营销理论,成功微商一般具备三种关系。第一,近关系。所谓的近关系指的是商人的亲属或者朋友。第二,中关系。中关系指的是商人的亲戚朋友的朋友。第三,远关系。远关系指的是和商人毫无关系的人。无论哪种关系,都是建立在彼此信任的基础上的。微商广告宣传比普通市场的广告宣传更加可靠性,所以大多数人都喜欢购买凝结着亲切和实在的产品。因此,销售者便有了可乘之机,通过利用买家聊天截图,以及产品质量图片的方式,来伪造自身产品的可信程度和高质量度。又由于多数消费者与销售者是中关系,是通过朋友推荐才关注产品的,戒备心理也会大大降低,从而相信虚假宣传而购买产品。随着微信朋友圈的发展,使商家的营销力度获得了大幅度的提升,微商供货链等相关机制也应运而生,并且得到了更深层次的发展,从而使“金字塔”式的代理模式逐渐被进化出来。消费者看到了各式各样的商品,以及相关的评论,在被蒙蔽的情况下选择购买了评论较好的产品。因此,部分微商通过虚假宣传,以及伪造信任度的欺骗手段,对消费者进行误导和诱惑。
三、进行虚假宣传法律规制的必要性
我国广告法曾明文规定:所有广告的发布都要保证其具有高度的真实性和相关的合法性,不得通过任何渠道对产品进行虚假宣传,以及蒙蔽消费者。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也对虚假广告进行了严格的控制与限制。
有关法律也对经营者的经营义务给予了明文规定:无论是哪一级别的代理,只要参与了虚假广告的设计制作,或是宣传虚假广告,都属于违背道德规范及相应违法行为。虚假宣传,从本质上和根源上来讲,既是一种欺诈行为,又是一种不良竞争行为。通过对虚假宣传进行法律规制,有利于维护微商市场的正常运营。目前,個人形式的微信产品销售泛滥,这些产品大多没有质量保证,也没有相关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管,在很大程度上给微商市场造成了混乱。这些产品与正规产品的质量存在差异,这也容易使消费者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四、关于微商虚假宣传法律规制的分析和总结
1.微信平台需要履行一定的法律义务
微信平台是一种公众社交开放性的平台,由于其本身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所以微信平台必须要承担和履行一定的法律义务。微信平台工作者必须要做好监督和管理工作,严格依据我国相应法律的规定,加大登记、注册的严谨度和透明度。只有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商家才能够在微信平台上发布广告。对于那些轻视法律法规的服务者,未经许可擅自发布虚假广告,微信平台的管理者应该第一时间予以处理,通过技术手段对其发布的虚假广告,进行删除或屏蔽,严重的直接将其封号处理。微信平台管理者应该完善监督机制,给予受虚假广告欺骗的消费者以监督举报权利,通过消费者的监督和举报,微信平台管理者经过审核,第一时间对虚假广告的散步者做出有效的惩治。微信平台管理者必须和工商管理局相互合作,对虚假广告进行彻底的调查,找出幕后主使,从根本上解决虚假广告问题。通过利用法律,严惩那些幕后主使,从而提高微信平台交易的可信度,以及保证交易商品的质量。相关部门也需要对虚假广告明确定义,在监察的过程中,一定要尽快处理虚假广告行为,以免更多的消费者上当受骗。另外,微信平台管理者应多发一些提示性的消息,防止消费者落入虚假广告陷阱,以及促使消费者了解消费知情权等法律权益。
2.商家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和具备商业道德
当发现产品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时,有关人员必须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产品的开发者以及经营者进行严厉的惩处。另外,卖家不能为了谋求利益而遗弃自己的道德底线,应当以诚信为本,严格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为买家提高优质的服务,而不是虚假、欺骗。卖家不能销售违禁物品,以及伪劣产品。卖家也应当樹立正确的品牌意识,加大品牌影响力,从而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得利益。为了给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经营者应对客户反映的服务或质量问题做出及时的回应,通过分析与研究,找出问题所在的原因,从而解决问题,以便更好地服务于客户。另外,卖家不能随意转发微商宣传图,必须要对产品的质量进行了解。
3.微商交易规范的完善
微商交易模式与交易规范需要被进一步完善,这对整个微商行业有着积极的意义。微商合法经营是微商行业正常发展的根本,因此有关部门一定要加大产品质量监察,服务质量监察、以及处理营销广告虚假问题的力度,通过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思想道德规范,从而引导微商进行正确营销,进而为微商行业提供良好的外在环境。对于微商的登记与审查必须要严格,只有满足登记与注册条件的人才可以从事微商。完善微商管理和审查制度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所以必须要加大微信服务者技术的研发力度,做到及时登记核实。另外,对于微商产品的门槛必须要提升,以防止一些不法分子的趁虚而入。对于那些触犯法律的虚假广告也要给予严厉的处罚。微信转账与微信红包的支付方式,通常也会因各种原因,而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为了防止这些安全隐患,可通过使用第三方支付的方式来进行二次保障,这大大降低了安全隐患发生率。售后评价体系公开化,会使微商经营市场变得纯净化与细致化,从而使微商产品销售遵循正当的竞争法则,也使不法分子无机可乘。
五、结语
虚假宣传本身就是一种欺骗行为,它更是非法竞争行为。通过对虚假宣传进行法律规制,能够有效地保障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消费者通过了解相应的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从而使违法商人无懈可击。经营者在法律的约束下,以诚信经营为理念,从而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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