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芳
摘 要: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劳务)流转过程中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的一种流转税,其税源广泛,对企业收入、利润均产生重大影响,是我国重要税种之一。而中小企业由于规模等限制,无力承担大额税负,降低增值税税负,提高企业竞争力是其生存发展的重要手段。结合我国增值税最新改革,对中小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手段进行系统分析,以增加企业税后收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关键词:中小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
1 纳税筹划的概念和必要性
所谓纳税筹划是指企业在合法合理合情的前提下,根据财会和税务相关理论知识和现行政策,对经济活动提前做出安排,通过事先规划涉税业务活动,制定合理的纳税方案,以达到降低企业税负的目的,减少企业税务成本,最终实现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
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企业无论是对国家经济发展还是社会安定和谐均作出了巨大贡献。然而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经济环境越来越复杂,中小企业本身规模受限,往往更难应对,生存和发展受到了极大的挑战。降低税负能够帮助中小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收益,获得更加健康长远的发展。对增值税进行纳税筹划能够有效减少税收负担,规避财税风险,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效果,真正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但是由于我国部分中小企业业主纳税筹划意识不足,且受到资金、人才等方面的限制,节税避税行动跟不上,即使相关部门对中小企业税负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颁布了许多财税优惠政策,但中小企业实际税负率还是呈现过高的状态,亟待改善。
2 中小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法分析
2.1 合理确定纳税人身份和纳税期限
2.1.1 合理确定纳税人身份
中小企业在注册成立时,需考虑存续身份,选择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而且当应税销售额持续超过或低于标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可以申请转登记。以不同身份进行纳税申报对增值税税率(征收率)以及计税方法等均产生影响,导致税负不同。自2019年4月1日起,我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3%、9%、6% 3档,税率较高但适用一般计税实行抵扣制度,在取得合法扣税凭证时可作进项抵扣,应纳税额为销项与进项的差额。而小规模纳税人虽然征收率3%较低,但适用简易计税不允许抵扣。中小企业可根据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确定纳税人身份问题,包括含税无差别平衡点和不含税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是指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交增值税额相同的增值率(见表1)。
根据表1可知,如果中小企业预计实际增值率超过了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一般纳税人税负高于小规模纳税人,则应当选择以小规模纳税人身份进行纳税申报,反之,则为一般纳税人。
2.1.2 合理确定纳税期限
一般来说,增值税的纳税方式包括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以按期纳税为主。其中,一般纳税人往往以一个月为纳税期限,而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按月或按季纳税,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的选择为其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机会。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或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所以,中小企业应当结合自身销售规模和特点等确定纳税期限。例如某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情况如表2、表3所示。
根据表2可知,当企业季度内销售额波动较大,总额超过30万元但月销售额存在10万元以下的,按月纳税更能帮助企业降低税负。
如果企业季度销售额低于30万元,虽然月销售额超过标准,此时选择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对企业更加有利。
2.2 采购环节的增值税纳税筹划
2.2.1 购货时间纳税筹划
中小企业在购进原料等物资时需要考虑存量、成本等因素合理安排采购时间,以确保采购成本足够低且不影响企业正常周转。不考虑其他因素,如果存货市场供过于求,购货方在价格谈判上有明显优势,则企业可通过压低采购价格将税负转嫁至销售方,而若供不应求,购货方成了税负的承担方。因此供不应求并非是企业合理的存货购进时间。另外,如果处于通货膨胀期间,物价持续上涨且无法短期恢复,企业应当及早购入材料,大量囤货,反之,则应稍作观望,以待时机。
2.2.2 购货对象纳税筹划
中小企业选择供货商时需要考虑对方纳税身份及开票情况。如果企业本身是一般纳税人,由于增值税可进项抵扣,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取得专票可抵扣当期销项且抵扣率高。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开出普票不能抵扣,即使从主管税务机关处代开专票,抵扣率仅为3%,远低于一般纳税人抵扣率,因此選择一般纳税人较合适。例如企业购进一批原材料,不含税价格为10 000元,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取得专票可抵扣1 300元,但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取得专票仅能抵扣300元,若取得普票不能抵扣。因此,小规模纳税人为了争取到更多的客户,往往在价格上给予更大的优惠和让步,中小企业则需要计算后确定供货商。如果企业本身是小规模纳税人,不得进项抵扣,含税价则成了企业选择供货商的重要影响因素。由于一般纳税人税率高于小规模纳税人,含税价较高,故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更为划算。
2.3 销售环节的增值税纳税筹划
2.3.1 销售方式纳税筹划
企业可选择一般销售、折扣折让、以旧换新、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存货,而不同的销售方式将会对企业销售收入和计税基础均产生不同的影响,税负也将发生变化。例如中小企业为了扩大销售份额而提供商业折扣,只要开出的票据符合要求,折扣额可以从销售额中扣除,计税基础为扣除后的销售额。例如某企业销售产品不含税销售额为10 000元同时提供商业折扣80%,适用税率13%,则计税基础为8 000元,增值税额为1 040元。但是企业提供的是现金折扣,则只有在取得货款时才确认折扣,计税基础为扣除前的销售额。同上例,不含税销售额为10 000元并提供了5/10、3/20、n/30的现金折扣,则计税基础仍为10 000元,增值税1 300元。如果企业在销售货物后由于质量、品种等给予的折让,可根据折让后的余额为计税基础。由此可见相对来说,现金折扣方式下承担了更多的税负。
2.3.2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筹划
中小企业可自行调整或协商调整货物发出时间和收款开票时间,这影响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条件。例如企业采用赊销方式发出货物的,在发出货物当天即开票确认收入和税额相对来说提前缴纳稅款,资金占用成本高。若根据合同约定收款时间开票交税,则利用了货币的时间价值,为企业创造其他收益。
2.3.3 特殊销售行为纳税筹划
根据规定,纳税人存在兼营行为适用不同税率的,应分别核算,若未能分别核算的,则从高适用税率,涉及减免税项目的,也不得适用。例如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适用税率13%,同时提供运输服务,适用税率9%,如果没有分别核算,则企业将按照13%税率计缴所有应税所得。因此,中小企业应当规范会计核算程序和内容,尽量分别核算相关项目,以实现少交税的目的。
2.4 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2.4.1 入驻政策优惠区域
某些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加快发展进度,在税收政策上提供诸多便利,如果企业入驻,将能享受更多优惠。例如入驻重庆政府批准设立的特色工业园区的企业在正常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下,可享受各项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增值税可享受地方留存的50%~70%的扶持。
2.4.2 减免税项目纳税筹划
纳税人应当熟知增值税征税范围,包括哪些项目征税,哪些属于不征税项目和免税项目,并熟练应用免税权。例如属于以公益为目的的服务等项目不征收增值税,而销售古旧图书、计生用品等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享受免税待遇的只能开出普票,与之相关的进项不得抵扣,但企业可以放弃免税权,开出专票并抵扣与之相关的进项,放弃免税权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因此,中小企业应当慎重考虑是否适用免税政策。另外,自2019年4月1日起,我国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和一些其他的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应当及时关注最新政策并有效应用。
3 结语
基于对增值税现行政策的了解,归纳和总结了中小企业节税避税的手段和方法,以实现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但应当注意的是所有的纳税筹划均建立在合法的前提下,而且仅从增值税一个角度衡量企业利益是不全面的,还应当从企业整体全局出发,确定科学的节税避税方案,实现企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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