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烨 曾日红
摘 要 基于法律知识普及、医疗行业规范以及医学人文素养形成等需求,医科院校开设卫生法学课程具有现实必要性。医学生对法学教育的认知与践行,是影响法学教育最为关键的因素。本文以江苏省某医科院校为例,了解医学生对法学教育的相关认知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为完善医学生的法学教学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 法学教育 医学生 医患关系
基金项目:2015年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法政策学视野下医疗损害之非对抗式诉讼研究”(2015SJB161)。
作者简介:华烨,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研究方向:卫生事业管理与法学;曾日红,南京医科大学医学人文研究院讲师,研究方向:医事法学。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8.338
一、问题的提出
如何合理、合法地防范和解决医患纠纷,目前仍是每个医生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难题 。医生拥有足够的法律素养,被普遍认为有利于改善医患关系。为此,医学生的法学教育问题,就不得不提上医学教育的重要议程。
事实上,早在20世纪90年代美国就已有近70%的医学院校开设了卫生法学课程,且多设为必修课。 英国、德国等则将卫生法学(或医学法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其教学重点转为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 我国医学生的法学教育,通常以20世纪80年代各大高校统一开设法律基础课为开端 。2005年,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将思想道德修养课与法律基础课合并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以下简称思修课)。2008年,我国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印发《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其第一条第一项要求遵纪守法,第一条第九项更明确规定“树立依法行医的法律观念,学会用法律保护病人和自身的权益”。随后,我国各类医学院校逐步开设卫生法学课程。当然,各大医学院校对卫生法学课程的开设进度不同。有的学校对临床学生尚未开设专门的卫生法学课;有的曾经开设过该课程,后停开,现又准备再次开设;已开设的院校之间课时设置也存在较大差异,有的设置20课时左右,有的设置30个课时左右;有的对所有临床医学生都开设该课程,有些只在本硕连读医学生中开设该课程。可见,医学生法学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仍有必要进一步研究。不过,医学生对法学教育的认知与践行,是影响法学教育最为关键的因素。对此,现以江苏省某医科院校为研究对象,加以论述。
二、研究目标、研究对象与方法
(一)研究目标
了解医学生的法学教学情况,掌握学生对法学教育的认知态度,分析其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以为进一步完善医学的法学教学提出对策建议。
(二)研究对象
调查对象为江苏省某医学院校的医学生。2017年5月(就目前仍具有现实参考意义),共发出问卷322份,回收问卷315份,回收率为97.82%;有效问卷308份,有效率为97.78%。受访者为本科一年级至五年级的学生,其中,将来基本在临床一线岗位工作的学生如临床医学、护理学等,以下统称为“临床医学生”,合计占比80.5%;19.5%的学生屬与医学相关专业如基础医学、卫生管理等,将来很少进入临床一线岗位工作,但也学习和接触医疗方面知识,以下统称为其他医学生。
该校卫生法学课程设置情况:2014级临床学生在大四(2017年下半年或2018年上半年)安排了卫生法学课程;2015级在大三(2017年下半年或2018年上半年)安排了卫生法学课程;2016级临床学生也是在大三安排卫生法学课程(调查时卫法课程尚未开课)。其原因在于自2017年下半年起,该校在临床专业学生全面开设共18个课时的卫生法学课程;而之前仅对部分临床专业学生(如七年制及五年制的教改班)开设18个课时的卫生法学课程,卫生管理专业在大二或大三时开设了共36个课时的卫生法学课程。思修课是全校学生的必修课,其中有9个课时属法律基础内容。可见,调查对象具有多样性,存在只学过思修课的临床学生,也存在学过18个课时卫生法学课的临床专业学生,还存在系统学过卫生法学课程(36个课时)的卫生管理专业学生等。
(三)主要研究方法
1.问卷调查法。调查对象为江苏省颇具影响力的高等医学院校,将其作为样本对研究医学生的法学教育具有典型意义,调查其学生对法学教育的认知情况。
2.访谈法。在设计问卷前就问卷中一些细节部分对少量医学生进行访谈,根据文献和访谈完善问卷。问卷分析完成后,结合问卷结果表现出的一些问题再对少量医学生和医生进行深入访谈。
三、研究结果及分析
(一)学生对当前法学教育总体认知情况及分析
1.受访学生中,学过思修课的275人(占89.29%);学过《医事法学》的40人(占12.99%);上过法学相关选修课或辅修课的40人(占12.99%);还有9人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等思政教育课程也是法学课程;没有学过任何法学相关课程的23人(占7.47%)。
考虑调查对象部分同学处于低年级,相关法学课程可能尚未安排,为此该调查结果仅能作为参考。但其从侧面能反映出,学生对卫生法学课程与思修课的关系认知不太准确。
2.64.29%人认为自己不懂卫生法,其中认为“仅知一点”的有177人(占58.47%),而剩余21人认为“完全不懂”(占6.82%)。
3.99.03%人认为医学生需要学习法律知识,其中认为“迫切需要”的有184人(占59.74%),认为“需要学一点”的有121人(占39.29%)。
4.法学学习的目的。除了3人认为没有必要专门学习法学,其他学生均认为学习法学有多种意义。就学法的目的(多选题),有257人选择“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有244人选择“防范或解决医患纠纷”,有234人选择“了解行业规范”,有204人选择“保护患者合法权益”。这4项均与将来医疗工作实践相关、与改善医患关系有一定联系。
(二)学生对法学教育相关细节的认知
1.开设法学课程的最佳时间。几乎全部学生认为接受法学教育最合适的时间是在进入临床工作之前。其中,157人选择“未见习前”(占50.97%);93人选择“见习实习期间”(占30.19%);52人选择“规培期间”(占16.88%)。此外,有3人选择工作之后学习,还有3人认为无需专门学习。
2.是否有时间学习法律知识。大部分学生认为有时间学习,其中有15人认为“有大量充裕时间”(占4.87%);206人选择“有少量空余时间”(占66.88%);两者合计占71.75%。而80人选择“几乎没有时间”,7人选择“抽不出任何时间”。
3.学习法学的困难。作为多选题,除3人认为没有任何困难,其他学生多少都觉得有困难。其中,192人选择“缺少浓厚的学习氛围”,有175人选择“没有空余时间”,162人选择“医学生自身学法意识不强”,有143人选择“医学与法学思维方式、学习方式不同”,有129人选择“学校法学教学不合理”,有119人选择“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有100人选择“教师缺乏跨学科的概念”,有88人选择“相关书籍匮乏”。
4.学习方式的偏好。作为多选题,“在工作中与实践相结合”形式最受欢迎,有200人选择;“课堂教学”形式,有171人;专题讲座也比较受欢迎,有170人选择。其他的学习方式选择人数均未过半,141人选择“新媒体”,140人选择“专业培训”,114人选择“传统媒体”,71人选择“自主学习”,45人选择“亲友交流”。
5.授课方法的偏好。作为多选题,案例教学法最受欢迎,有227人选择。其他的授课方式选择人数均未过半:141人选择模拟法庭法,124人选择讨论教学法,110人选择互动式教学法,106人选择PBL教学法,100人选择传统教学方式,87人选择辩论教学法,82人选择专题教育,49人选择自学。
(三)学生访谈反映的突出问题
1.医学生对现行法学教育不满意。该校思修课中法律部分有12个学时,但很多学生认为思修课不属于法学教育的一部分,认为思修课的重点在于思想品德教育而非法律基础教育。有部分学生询问,若思修课算作法学教育一部分,马原课毛概课等思政课程是否也能算法学教育一部分。还有一部分医学生反映思修课的教学过程中,很少教授法律基礎内容,即使讲授也只是大家已经熟知掌握法律基础内容,没有涉及到今后医疗卫生工作的相关法律知识。总之,医学生认为思修课所教授的法学知识不足以让他们掌握所需的法学知识。
2.有小部分医学生学过《医事法学》课程,但情况也不尽如人意。学过《医事法学》的学生们认为,该课程恰好与临床重点课程在同一学期,学生需要将精力放在临床课程上。为此,很多学生只是在课堂上听一下课程,甚至有同学在法学课程上边听老师讲课边看临床专业课本。还有不少学生反映,由于考试是开卷形式,其往往临考前才熟悉一下教材;甚至有学生认为若不是为了通过考试,他们甚至不会去上课、熟悉教材。总体来说,医学生对《医事法学》课程设置不满意,该课程作为其法学教育的主要课程并没有得到足够重视。
3.临床医学等专业医学生认为,相对于法学等人文科学相关课程,他们更愿意选择学习自然科学相关课程,他们通过自然科学相关课程的学习所获得的收益要远大于人文社会科学课程。
四、结语
总体看来,99%的医学生觉得应该学习法律,并且绝大部分同学意识到学习卫生法对维护医患双方权益、防范或解决医患纠纷、行业规范均有重要意义。但是,(1)大部分医学生只学过思修课,少数有学生系统学过法学知识;大部分医学生不懂卫生法。(2)医学生强烈的求知欲望、需求,与现实中医学院校卫生法教育供应不足形成鲜明对比,61.69%的学生对目前学校法律相关课程设置不满意。(3)因为存在医学生医学专业课程学习任务重、时间、精力有限等现实问题,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发挥不够。(4)法学课程设置、成绩考核、教师教学内容方式等情况与学生的期待还有一定距离,并要防止“异化现象” 。无疑,医学生对法学教育的认知与践行,是影响法学教育最为关键的因素。而这一因素,又深受法学课程设置、成绩考核、教师教学内容方式等因素的影响。为此,学校应加强卫生法学课程的设置与建设,完善法学教学内容、丰富教学方式,引导并激发医学生学习法律的积极性,进而有效实现增强医学生法律意识、法律知识、法律运用能力、医学人文素养的设课初衷。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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