苌 征 岳玉洁/ 文
(一)入库单位数量明显增加
2019 年上半年,开封市共有137 家新增单位通过审批,进入“四上”单位名录库,与2018 年同期(100 家)相比增加37 家,增幅为37%,其中二、三产业“四上”单位有97 家,同比增长94%(见表1)。
表1 2019 年上半年开封市“四上”单位入库情况
(二)县区入库情况总体较好
上半年,开封市10 个县区中,有6 个实现同比增长,1 个与同期持平,3 个同比减少。
从数量上看,兰考县、尉氏县、示范区的“四上”单位入库数量在全市位列前三位,分别是44 家、31 家、31 家,三个县区入库单位数量占全市的77.4%;龙亭区、禹王台区、鼓楼区相对落后,分别入库2 家、2 家、1 家。
从增幅上看,示范区、通许县、兰考县入库单位数量增幅较大,分别为181.8%、125%、46.7%;鼓楼区、杞县、龙亭区增幅为负,分别是- 75%、- 55.6%、- 33.3%(见表2)。
(三)入库单位结构同比优化
在全市入库单位数量同比增加的情况下,其结构也同比优化。主要表现在:
从整体上来看,第二、三产业的“四上”单位占比之和为70.8%,比上年同期(50%)提升20.8 个百分点。第二、三产业的“四上”单位占比上升,表明实体经济同比有明显改善。
从产业分布来看,第三产业单位占比达到40.9%,比上年同期(19%)提升21.9 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单位占比为29.9%,比上年同期(31%)下降1.1 个百分点。“三产”单位占比上升,入库单位结构进一步优化(见表3)。
尽管全市“四上”单位入库情况总体较好,但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各县区政府的培育扶持力度不够,出台的相关政策不够完善。 部分县区对“四上”单位入库工作重视不够,缺乏引导申报入库的有效激励措施。
(二)企业(或个体)申报“四上”单位的积极性不高。 客观上讲,申报工作会给其增加一定的管理成本。对于企业来说,成为“四上”单位后,就会增加“定期填报统计数据”的专项任务,同时其统计数据(或经营信息)也将纳入严格监管范围。对于规模较大的个体户来说,除了怕“添麻烦”,还担心转型升级为企业后,税费、成本会有所增加,因此积极性不高甚至有抵触情绪。
(三)各县区“四上”单位入库不均衡。 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全市上半年有5000 万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同比减少20.8个百分点。二是通过四经普发现,由于部分县区很多企业和个体户对“四上”单位的相关政策知之甚少,特别是对“做好申报入库工作的重要意义”“对申报单位产生的积极影响”等政策的不了解,造成“准四上”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漏报瞒报现象。
(一)强力做好培育扶持工作。 2019 年5 月7 日和6 月3日,开封市政府分别出台《开封市支持“四个50”企业发展若干政策》和《开封市促进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将对企业下半年申报“四上”工作起积极的推进作用。各县区政府在落实此项政策的基础上,应针对本县区具体情况出台相应政策。一是继续加大资金奖励力度。县级财政可适当拨付专款,将所有申报“四上”的单位都纳入奖励范围。二是积极出台培育扶持政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做大做强提供财政金融方面的有力支持,在企业登记注册或项目审批等方面予以最短的时间、最大的便利、最优的服务,使其有足够的获得感。三是大力提升“四上”单位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声誉。对于政府部门或民间团体所组织的评级创优、资格认定等各种商誉评选,优先推荐“四上”单位,多方面为其创造有利的公共形象和竞争优势。
(二)积极做好有关宣传和督促工作。 各县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组织发改委、工信、商务、住建等部门加大对“四上”单位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使更多的企业及个体户了解申报“四上”单位的重要意义及相关政策,以消除其思想顾虑,提高其申报入库的积极性。以上部门还要加强对准“四上”单位的督促指导,使满足条件的单位尽快申报入库。
(三)持续抓好招商引资工作。 各县区政府一方面要大力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另一方面要对各种引入企业或项目持续做好跟进服务,使其早落地、早开工、早经营,为企业发展创造优良环境,为“四上”申报提供更多储备。
(四)采取得力措施切实解决漏瞒问题。 各县区及乡镇(街道)要对“四上”入库高度重视,根据在地原则,加强对辖区内单位变动情况的动态监测,努力查漏补缺。按照企业规模标准建立台账,对于已经达到规模的企业要尽快组织“四上”申报工作,对于未达到规模的企业要积极培育扶持;对于已达规模的个体户要多策并举,引导其积极转型升级,主动申报“四上”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