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嵌入:乡村振兴背景下村庄共同体重建的新思路

2019-09-06 10:16李梦娜华中师范大学湖北武汉430079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 2019年4期
关键词:信任共同体村庄

文/李梦娜(华中师范大学,湖北武汉 430079)

内容提要:村庄共同体解体的危机是当前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必须直面的重大问题。社会资本作为乡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和关键因素,为我国村庄共同体的重建提供了新的思路。从历史进程来看,我国村庄共同体大致历经了“自然共同体”、“政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三个发展形态,与此同时,农村社会资本也经历了从“宗族化”到“行政化”再到“市场化”的转变。随着现代化进程快速推进,村庄“利益共同体”普遍面临衰落的局面,农村人口大量流失,公共空间萎缩,传统价值淡化,社区认同消解。同时,乡村社会资本也发生一系列变化,村民参与网络日趋松散,村民互惠规范日益匮乏,村庄总体社会信任度弱化。社会资本是乡村社会维持社会秩序、整合社会资源以及维系其稳定发展的重要资源。由此,我国必须努力培育乡村社会资本并积极引导其嵌入,进行社会关系和社区价值的整合,以发挥其构建村庄共同体的内生动力作用。

一、社会资本与村庄共同体建设

(一)社会资本的基本涵义

上世纪70 年代末,一些学者在研究中指出社会关系的资源或资本性质,并使用社会资本这一专业用词,而直到布尔迪厄、科尔曼、帕特南等人对其开展详细的研究之后,它才真正引起学术界广泛关注,一些具有代表性的社会资本理论与观点也开始被相关领域研究广泛借用。社会资本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概念,对于社会资本的理解不同,会形成不同的概念界定。社会资本的概念最早是由布尔迪厄在1986 年提出的,在他看来,“社会资本是实际的或潜在资源的集合体,这些资源与相互熟知的持久性网络紧密联系。[1]”1988 年,科尔曼较为系统化地提出社会资本理论,他认为“社会资本是根据其功能来定义的,它有两个基本要素,它们是由社会结构的某些方面构成,且为处于结构中的行动者带来利益。[2]”帕特南在民主社会中自愿组织参与的研究中引入社会资本的概念,他提出“社会资本是指社会组织的特征,诸如信任、规范以及网络,它们能够通过促进合作行为来提高社会的效率。”[3]尽管目前学术界对社会资本并没有形成统一的概念,但布迪厄、帕特南、科尔曼等学者都在社会资本理论中描述了关系互动中成员维持和利益再生产,坚持认为社会资本是行动者在目的性行动中可动员的,嵌入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的资源,一般包括社会信任、互惠规范以及参与网络等。

(二)社会资本与村庄共同体建设

当前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普遍日益“原子化”、“空心化”、“个体化”的问题,传统农村“熟人社会”遭到瓦解,村庄共同体逐步走向衰落,公共空间萎缩,传统价值淡化,社区认同消解。与此同时,乡村社会资本也发生一系列变化,村民参与网络日趋松散,村民互惠规范日益匮乏,村庄总体社会信任度弱化。面对乡村社会衰败、村庄共同体趋向瓦解的现状,如何重建乡村社会成为国家高度重视的问题。近年来,国家加大农村改革力度,将农村综合改革、农业供给侧改革、农村精准扶贫、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等有机结合全面推动新农村建设,并在2017 年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实现乡村全面振兴。2018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乡村振兴的发展目标、基本原则、远景谋划、实施路径,为构建村庄共同体提供了良好契机。村庄共同体的建设目标是建立一个兼顾功能完整和精神依托的社区生活共同体,在这个社会生活共同体内既包括完善的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又包括社会信任、成员互助、网络参与等良好的社会资本。从国内外社区共同体的发展实践来看,成熟的社区共同体必然要依靠于社区内部的发展机制,而这一机制在于社会资本的开拓与嵌入。然而,目前我国乡村社区建设主要依靠自上而下的政府强制性主导模式,这种模式指导了农村建设的基本框架,但忽视了农村社会资本培育,因此,无法构建起乡村共同体可持续发展的内生性动力。社会资本作为农村社区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和社会基础,它的有效嵌入将对村庄共同体的重构与可持续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由此,社会资本为我国村庄共同体的重建提供了新的理论分析视角。

二、村庄共同体的演变逻辑与农村社会资本转变

我国村庄共同体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不同阶段村庄共同体内部的社会资本呈现出不同特征。

(一)传统时期“自然共同体”:农村社会资本“宗族化”

在我国传统农村社会,以家庭为单位、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是最主要的经济形态,乡村居民在一定地理范围内长期共同生活、农业生产中自发聚居形成封闭性较强的传统村落。许多自然村落处于血缘、地缘合一的原始社区状态,[4]村民生活较少受到外界干扰,属于“熟人社会”。因此,传统村庄自然共同体中的乡村居民先天具备一定的因血缘、亲缘、地缘等传统关系纽带形成的原始社会资本。[5]传统乡村的社会资本是基于熟人社会的高度信任和认同上加以构建的,这种信任主要来源于长时间、高频率的社会交往与关系互动,村民间相互了解、联系紧密、关系密切。传统村庄中都拥有诸如“祠堂、晒场、水井等”各类形式的公共空间,这些公共空间成为互助、交流等互动产生的交往场所,长期交往的固定化使其中所蕴含的公共精神、社会道德逐步形成,成为指导村民合作的主流交往准则。长期封闭、稳定的生活状态使村庄共同体内部呈现出高度同质性,村民间有着相似的家庭背景、生活方式、社会关系和价值观念,共享一套全体村民认可的利益协调机制和秩序规范。正是这些原始社会资本使传统农村社会在国家权力较少干预的情况下,长期维持社会资源整合和社会秩序安定。

(二)计划经济时期“政治共同体”:农村社会资本“行政化”

我国计划经济时期,农村社区在国家行政强制力和意识形态教化下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传统自然共同体中基于血缘、地缘关系的原始资本也随之发生改变。宗族体制、宗族组织等被视为封建礼教的腐朽文化遭到前所未有的破坏,国家依靠强制性政治整合和社会改造的方式将国家政权深入到农村社会基层,实现对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全面干预。在政治共同体中,高度政治化的生产生活方式使农民的传统观念和文化习俗被政府意志所取代,公共空间由以前的宗族祠堂等民间场所转变为公社、党组织等政治组织,社会信任、互惠规范以及参与网络等社会资本都被高度政治化的外在力量管理和控制。一方面,政治共同体内部社会资本同样具有封闭性和同质性的特征,但不同于自然共同体中内生型社会资本的价值整合与再生产,它是国家意识形态和强制力控制下所形成的政治认同。而且在人民公社体制下,公社内部成员间的交往和联系更加紧密,但公社之间、社会阶层以及城乡之间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隔离与封闭。另一方面,在宗族文化淡化背景下,村民间以血缘、地缘为纽带结合的社会关系依然存在,但阶级运动和政治斗争使得一定的传统社会关系网络被解构,一些承载社会记忆的外在表现(如族谱、宗庙、祠堂)被消灭。正是由于国家权力的深入构建革命化、口号化的符号社会资本,才瓦解了乡土社会宗法本位的原始社会资本,削弱了村庄内部内生性秩序能力和维系力量。

(三)改革开放以后“利益共同体”:农村社会资本“市场化”

改革开放后,伴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国家开始推行村民自治制度,乡村进入放松政府管制的时代。在市场化、城镇化、现代化浪潮的冲击下,市场经济理性逐渐打破传统社会理性嵌入乡村社会结构之中,利益成为村民社会的交往准则和社会整合的价值规范。与政治共同体外在国家力量的强制性相比,农民个体意识的觉醒和自利本性的回归更能瓦解传统乡村社会原始社会资本的内在力量。乡村“熟人社会”逐步走向解体,传统的人情文化逐步被利益观念所取代,乡村社会农忙抢种、自建房屋、红白喜事的传统互助模式已经转变为劳务市场交易,以金钱等量交换的市场化交易淡化了潜在的人情伦理和内在的情感依托。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推动农村社会结构的转变,以前静止、封闭的传统村落逐渐走向流动、开放,外来文化不断向乡村渗入,村庄集体意识解体,追求自我利益的经济理性导致村民间通过集体行动提供村庄公共产品与服务更加举步维艰,集体经济时期遗留的水利设施等公共设施也处于衰落状态。随着大规模农村劳动力向大城市流动,乡村社区社会交往主体流失,人口频繁流动使传统同质性熟人社会向异质性半熟人社会变迁,劳动力大量外迁导致了乡村空心化的局面。

三、现代化进程中村庄共同体衰落:农村社会资本萎缩

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加速,尤其在城镇化不断推进下,大量自然村正在消失,尚存在的村庄共同体也正经历着严峻考验。当前,在国家行政性力量的介入和现代市场经济理性兴起的背景下,传统农村由重视人情关系的礼俗社会走向追逐经济利益的理性社会,传统农村社区的同质性群体逐步走向消解,村民参与网络日渐松散,公共价值观念受到忽视。各种形式农村社会资本的萎缩与缺失成为村庄共同体走向衰落的重要原因。

(一)村庄公共空间萎缩,村民参与网络趋向松散化

村庄公共空间是指在其内部已经存在公共性且具有相对固定的社会关联形式和社会秩序状况的特定空间,主要包括寺庙、庙会、祠堂、村头、戏台以及红白喜事等。村庄公共空间主要具有两个方面的特征:一是社区内人们可以自由进入并进行各种思想交流;二是指社区内普遍存在着一些制度化组织和制度化活动形式。[6]村庄公共空间作为村民日常生活共同在场形成相同生活体验的场所,这些相同生活体验将分散的农民个体整合成相互关联的参与网络,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社会秩序形成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政策的改革,传统农村的封闭性被打破,一些传统公共空间日益趋于萎缩、衰减,甚至消失的状态。一方面,诸如寺庙、庙会、祠堂、戏台等公共空间在大多数农村地区已经处于消失的边缘;另一方面,由于农村大规模外出和电视、电话、电脑等媒体的普及与娱乐方式的增加,红白喜事、民间信仰、传统节日等公共活动变得日益冷清。此外,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会议等新生公共空间形式,由于受到乡村人才的流失、村民公共精神的淡化和基层干部寻租腐败等负面因素的影响,一些地区村民公共参与的“形式化”、“异化”等问题十分突出。这也无疑直接降低农民政治参与的效能感,引发其政治冷漠与政治疏离,使得新生公共空间形式无法有效发挥其应有的功能。曾经充满生机的传统公共空间日渐式微,而新生公共空间对农民参与的吸引力不足,村庄内部无法形成一致行动力量与社会关联的重要场域,因此,村民参与网络趋向松散化。

(二)乡村传统价值淡化,村民互惠规范日益匮乏化

互惠规范是各方在交换过程中基于“义务与期望”关系而被成员所认可的准则,即当一方接受另一方的帮助或便利后,前者有义务回报给予其帮助的人。但互惠规范只有在社会团体或组织内成员间彼此互相信任、共享价值规范或行动取向一致时,才能促成合作而不断强化成员间现实联系、固化交往准则。在传统农村社区,村民在相对封闭的同一村落空间拥有共同的生活经验,彼此在社会交往中通常会自觉遵守共同价值规范。在现实生活场景中村庄成员互帮互助的行为非常常见,如修建房屋、农忙抢种、红白喜事等义务帮忙。改革开放以后,国家政治权力逐渐淡出农村社会,农村进入重构“自治性社会关联”时代。乡村社会曾经高度政治化、意识形态化的人际交往方式由自由化市场的经济原则所取代,市场化力量对乡村生活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金钱和利益基本已经成为乡村社会的交往准则和价值规范,现代乡村社会越来越远离村庄共同体原初依靠道德规范约束成员的状态。随着长期高度管控的个人自主意识的觉醒,农民作为理性经济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原始人性特征被唤醒,与外在强制性的行政力量深入不同,经济自由化从内心深处改变农民的价值准则和生存伦理。同时,城市文化以压迫式的方式不断向乡村社会灌输文化理念与精神,城乡差距、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对农民思想的冲击,使共同体稳定、同一、互助的价值体系越发趋向瓦解。传统农村“熟人社会”的人情关系原则被经济利益原则逐步代替,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和善良风俗所形成的提供义务帮忙的乡村传统也逐渐演变为以金钱为载体的市场化交易,物质利益充斥的乡村社会已然难以显示出农村传统价值的温情和善意。

(三)乡村社区认同消解,村庄总体社会信任度弱化

人际关系信任作为社会资本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是有效的社会沟通和社会协作的基础,也是群体之间相互联系的纽带。传统农业社会是一种“熟人社会”,农民大多终其一生都在一个村落里生活,日常生活、生产、交往等基本局限在村庄内,共同在场所产生的社会互动使村民对村庄具有强烈的认同感、归属感,而且,村民彼此间非常熟悉,社会关系形成了以血缘关系为核心向外辐射的“差序格局”。但伴随着传统农村社会向现代农村社会转型,乡村人口流动性不断增强,生活方式由封闭性向开放性转化,社会交往范围扩大,村庄社区信任逐步陷入危机。[7]尤其在城市郊区的一些村庄或“城中村”,其社区群体的血缘性、地缘性弱化的特性比较明显,传统亲缘关系的信任机制的效力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下降。而在一般农村,传统公共空间日益萎缩,村民间沟通交流的互动场域不断减少,集体记忆无法在村庄空间内有效构建,农民对原有社区的记忆和认同逐渐消解:一方面,在村庄内部,村庄社会中农民的职业、身份、利益、观念等不断分化、多元化,社区成员间异质性增强[8];另一方面,大量青壮年长期离乡在城市就业,他们已经远离乡村生活,原始的社会关系网络也逐渐被割裂,尤其对新生代农民工而言,他们迫切渴望融入城市,已经无法从心底认同乡村社区生活。这一切均表明,农民对乡村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已经淡化,村庄共同体内部的社区认同与社会信任危机并存。

四、社会资本嵌入:村庄共同体重建的内生力量

(一)社会资本嵌入:社会关系的整合与社区价值的指引

目前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正是由于认清农村“空心化”背景下农村逐渐走向衰败与自治困境的现实,而借助政府力量自上而下整合乡村资源,以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但各地地方政府更加侧重于村庄合并、合村并点、集中居民等乡村外在发展形式,而对社会关系的整合和社区价值的指引不足。社会资本本质上是一种关系型资本,是由行为主体在交往与互动中所生产而来的,具有自我强化性的特征。同时,社会资本内生于社会结构之中,由组织结构中价值规范约束成员行动。当行动主体间彼此进行社会交往与关系互动时,社会资本的不断生产与积累将有利于实现组织成员的关系网络整合和行为价值指引。在当前乡村社会的语境中,只有当村庄共同体成员彼此信任、互相合作时,才会更容易形成成员一致性较高的价值规范体系,约束当前市场经济的个人功利思想,将社区个体力量汇成合力维持村庄共同体的存在和发展。而社会资本的嵌入无疑为解决村庄共同体危机提供契机。

(二)理论耦合:社会资本在村庄共同体重建中的功能定位与作用机制

在村庄共同体内,社会资本及其复杂,存在着社会信任、互惠规范、参与网络三种社会资本的表现形式,而每一种形式都能作用于村庄共同体建设,发挥其不同的功能。

1.精神基础:社会信任构建村庄共同体的情感联结。社会资本作为人与人之间进行互动和联系的“美德”和精神,有利于社区整合与和谐发展。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凯姆认为,把个体联结的纽带既非理性契约,也非国家强力,更不是自由竞争,而是社会成员共同的道德规范和价值观念,即“集体意识”。[9]在这里,集体意识包含着一种以社会信任形式存在的社会资本,是它维系着集体、组织甚至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在现代社会,一切组织行为与社会生活更加需要成员间的沟通与协作,而人际间良好的沟通与协作又必须以内在信任为基础。[10]中国是一个关系本位的社会,社会资本作为由特殊信任的血缘、亲缘关系和普遍信任的业缘、地缘、友缘等人际间特定的社会关系,所构成的关系网络,对个人、共同体乃至社会均意义重大。而在市场经济理性的冲击下,农村传统基于各种关系建立起来的人际关系互信受到极大挑战,彼此戒备心理增强、人际信任流失明显,由此,村庄共同体需要社会资本构建起成员间信任支持与情感联结。当社会信任凝结为村庄共同体成员彼此特殊的情感时,作为一种内在的情感道德而存在,互信机制不仅能促进村民合作、互助,也能为其带来情感支持与精神慰藉,增加普遍的心理满足感和归属感。

2.维系机制:互惠规范建立村庄共同体的行为指导。作为社会资本的另一表现形式,互惠规范的功能在于利用互惠性规范与约束来引导个体行为,从而增强行动一致,提高集体行动效率。[11]在村庄共同体的语境中,互惠规范是指在一定程度上能有效指引人们行为,减少摩擦与矛盾,强化合作与互惠,实现乡村社会力量整合的规范和规则体系,一般包括人情原则、村规民约、道德习俗等。村庄共同体的构建过程中,随着村民之间相互依存度与互动频率的增强,村庄中必然需要一个超越单个个体的力量来指导成员间生产与生活的行动关系,使社区村庄共同体健康可持续的发展。这个力量必须是与现代社会中以“利益为先”为特质相背离,将互惠合作的价值理念内化于村民的生活方式、行为逻辑之中,使社区成员内生出新的符合现代村庄共同体之中的社会关系惯习,形成一种互助合作、互惠互利、互相善待、诚信宽容的公共精神。互惠规范不同于国家法律的强制性剥夺自由与尊严,而是通过这种非正式规范的内在教化功能,引导和强化人们诚实守信、邻里互助等品质形成,以村庄整体环境和群体行为反复强化成为社区行为的规则与指导。

3.制度规范:社区参与推动村庄共同体的利益整合。公民积极参与共同体事务,面对面地有组织参与活动能够让公民形成密集的组织网络关系,形成平等的政治模式与互信的交往关系。帕特南曾强调,公民参与网络是解决参与者集体行动困境,实现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整合的重要方式。[12]无疑,良好的参与网络有助于消除群体之间的利益分歧与矛盾冲突,产生共享的价值与观念,促成成员间相互之间的合作与信任。乡村社会内部必然会存在利益的不一致,不论外部社会环境的冲击,或是内部成员自我分化的结果,但村庄仍然是乡村社会中独立的基本生活单元,存在着社会公共利益和共同活动。如此看来,村庄共同体作为由经济、行政、文化等多重空间场域的集合,村民社会生活与行动会在不同的公共空间或在同一公共空间的不同层面上进行,成员间彼此的社会活动共同型塑着多元关联谱系。而在社会活动与多元关联之中,只有当村民在村庄共同体的合法性组织中充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在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下寻求公共利益的整合,才能使“同村”的价值标准、以村庄共同体成员生活进行社会行动成为可能。[13]

图1 社会资本在村庄共同体重建中的功能定位与作用机制

(三)社会资本助推村庄共同体重建的路径选择

村庄共同体重建直接关系到村庄的建设和发展,是新时代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但重建之路不能采取集体经济时期的“强制性”方式,而是注重依靠国家权利渗透与引导以促进农民社会资本存量的增加与嵌入,发挥其作为重建村庄共同体的内生动力作用。

1.重塑乡村社会信任,增强村庄共同体的社区认同。乡村社会信任危机是市场经济转型期间各种矛盾激化的产物,它不仅直接对农民个体的内心情感产生负面影响,而且威胁村庄共同体的稳定与和谐发展。因而,必须要改变乡村社会信任的现状,从多方面重塑农民间社会互信。一是采取多种方式增强村民间的关系互信。一方面,可以积极组织开展文艺演出、灯谜灯会、体育健身、美术摄影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体鲜明的集体活动,增加村民直接接触交流的机会,宣传诚信友善等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技术和手段,建立村政官方论坛、村民QQ 交流群、村民议事微信群等多元化网络交流平台,以共享信息、促进交流,使村民在对话中达到情感的交流、理性的碰撞和视野的融合,从而更好地形成彼此间的共识,奠定良好的信任基础。二是强化村民的制度信任模式。关系信任是人类社会最普遍化、一般化的信任模式,但制度信任也是尤为重要的。这是因为制度信任能在受到制度化约束和保障的前提下为个人提供一种安全的心态。因此,一方面,必须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以农民切身生产、生活为重点不断强化其法律意志与情感,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认知水平,从而实现对法律法规的普遍性信任。另一方面,作为国家法制系统认同和执行实施的基层政府,是制度信任形成的重要窗口,因而,必须提高基层政府的公信力。不仅要求其切实贯彻依法行政,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畅通利益诉求机制,而且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密切干群关系。

2.重建村庄社区文化,构建村庄共同体的价值规范。乡村社会文化是在一定地域空间内高度共同一致的文化,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点,通常与特定语言、生活方式、传统信仰以及价值观念密切相关,由此而区别于其他文化系统。社区文化作为一种亚文化具有重要的教化、凝聚、认同等功能。因此,必须推进村庄社会文化建设,构建村民共享的价值观念。一是着重处理好传统乡村文化与现代城市文化之间的关系。从宏观上把握乡村社会的文化生态,提倡现代优秀文化,但不能放任现代城市文化中“利益”为先等文化对村庄的侵蚀;从微观上弘扬优秀传统乡村文化,强化乡村文化自觉。为此,应加强乡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完善,不断丰富乡村文化生活的内容和形式,挖掘农村文艺人才、培育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人,从多方面建设乡村社会文化,净化村风民风,提升乡村社会的文化认同。二是培育充分体现集体主义、利他主义的公共精神。通过重点宣传先进典型人物的优秀事迹,强化村民的公共意识并将其内化为价值追求和行为习惯,发扬光大社区公共精神。三是以村规民约为载体,积极重建正确价值观支撑的道德规范体系,提倡村民以道德践行实现本体性价值的传统路径,恢复村庄的道德压力和舆论监督,并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约束作用,从而全面树立村庄共同体的价值规范。

3.构建农民参与网络,扩展村庄共同体的公共空间。组织是为实现一定的目标而受共同意志约束的系统集合,它不仅是农民参与网络构建的基本条件,也是建立社会关系形成信任和合作的手段与方式。因此,在村庄共同体中必须加强乡村基层组织建设。一方面,加强正式组织建设及其规范化运作。在乡村社区中主要是实现村委会的规范化运作与管理,在具体实践工作中,要强化村委会的自治功能,提高村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扩大村民决策参与的范围,增强村民社区建设中的主体性;加强民主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另一方面,积极引导非正式组织建设及其协调发展。培育和发展社区非正式组织不仅有利于搭建利益诉求的多样化、组织化表达渠道和沟通平台,满足社区成员的共同特定目标、各种需求或兴趣爱好,而且在客观上推进农民个体拥有组织成员身份实现其在组织网络中再嵌入,从而促进成员间利益关联和交往互动。在村庄共同体中,根据乡村的实际情况积极培育各类专业技术协会、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村金融机构、股份合作社等社会组织,推进组织内部以及组织之间的良性互动与合作,以通过组织网络构建增加乡村社会资本存量。

猜你喜欢
信任共同体村庄
《觉醒》与《大地》中的共同体观照
爱的共同体
我的小村庄
构建和谐共同体 齐抓共管成合力
村庄,你好
中华共同体与人类命运共同体
嘤嘤嘤,人与人的信任在哪里……
村庄在哪里
信任
村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