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行政体制改革40年的主要做法、经验总结和改革展望

2019-09-06 10:16巫广永中共肇庆市委党校广东肇庆526070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 2019年4期
关键词:广东省公共服务行政

文/巫广永(中共肇庆市委党校,广东肇庆 526070)

内容提要:改革开放40 年以来,广东省通过不断优化政府职能、政府组织机构、政府管理层级、行政执法体制和市场监管体制,大力建设服务政府、有限政府、法治政府和数字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取得了卓越的成就。这些成就的背后可以总结出坚持问题导向、“摸着石头过河”大胆开展试点、把推动经济发展作为改革的重要目的、不断理顺“党政”关系、坚持法治原则、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的改革经验。下一步有望在党政机构的进一步优化整合、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公共管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形成多元社会治理格局、科学技术融入公共服务更加人性化等方面继续深化改革。

广东省2017 年GDP 达8.99 万亿元 ,是1978 年GDP185.85亿元的近483 倍,[1]这是广东省改革开放40 年成就的最直观写照。通过不断挖掘“政策红利”“开放红利”“劳动力红利”和“区域优势红利”,广东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GDP 连续29 年全国排名第一,走在全国前列。然而,在这辉煌成就的背后,不能忽视的还有“体制改革的红利”,特别是关乎政府自身的行政体制改革,是推动广东省改革开放成功关键性的力量,没有政府“敢为人先”的行政体制改革,就没有广东省持续40 年的飞速发展。总结广东省40 年来的行政体制改革经验,对广东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继续当好经济社会发展的“排头兵”,实现“四个走在前列”,当好“两个窗口”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广东省行政体制改革40年的主要做法

(一)优化政府组织机构

广东省政府组织机构优化是通过大部门体制改革实现的。大部门体制是指将那些职能相近的部门、业务范围趋同的事项相对集中,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这样改革能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需要指出的是大部门体制并不是要把部门组织机构做大,大部门体制的核心是政府职能优化。广东省大部门体制改革以市县机构改革为起点,2009 年确定深圳市和顺德区为大部门体制改革的市级和县级的试点,[2]大胆借鉴新加坡和香港经验,探索如何有效转变政府职能,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深圳市和顺德区的大部门体制改革各具特色,深圳市的大部门体制改革以“行政三分”为制度骨架,搭建“委”“局”“办”三类政府部门,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协调的新机制和政府架构,政府部门由46 个精简至31 个。[3]顺德区在1984 年开始县级机构改革,1992年实施县级政府最早的大部门体制改革试验,[4]2009 年进一步以“党政联动”为改革突破口,创新决策、执行、监督机制,推行决策民主化和扁平化、执行集中化、监督外部化和独立化的大部门体制改革,将41 个党政部门压缩为16 个。随后珠海、佛山、汕头、阳江、湛江等地市纷纷效仿深圳、顺德开展大部门体制改革。如2014 年汕头濠江区以“大规划”“大经济”“大建设”“大执法”搭建职能架构,整合职能相近或交叉的部门,统筹党政机构设置,精简机构超过三分之一;[5]湛江整合“四套班子”办公室13 个机构,成立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不再新增财政供养的后勤人员,人员管理只出不进。[6]珠海市政府工作部门由36 个减为27 个,精简25%,新建、撤并、职责调整的党委机构8 个,调整比例达党委工作机构总数的二分之一。[7]

(二)理顺政府管理层级

虽然《宪法》规定地方行政区划体系分为省、县、乡三级,而在实际中,在省县之间却存在着一级建制——地区或地级市,并逐渐形成了市管县的格局,广东省也不例外。市管县体制的发展延续有着非常复杂的原因,但随着市场经济特别是区域经济的发展、行政治理环境和手段的变化,因政府层级过多而导致的问题日益显现。广东省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地,以乡镇企业为代表的镇域经济、县域经济高速发展,不少镇(街)、县(区)成为经济总量大、人口密度大、行政管辖区域大的特大镇(街)、县(区),不少地市存在“小马拉大车”的问题,规模较大的县(区)、镇(街)缺乏必要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难以有效开展公共服务。因此,广东省在多地探索优化行政管理层级,将一些相邻的村级行政区域、乡镇级行政区域、县区行政区域进行优化合并,弱化市级行政区域,将现有市级政府管辖范围缩小到现有地级市城区,实行“省直管县市”。[8]2009年起,东莞、佛山、中山率先试行“简政强镇”改革。其中佛山顺德区改革最具代表性,顺德按照“一级政府”的定位对各权力主体的职能定位和管理权限进行重构,赋予容桂街道县级管理权限,实行简政放权,将区一级的市场监管、产业发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城市建设等方面3197 项职权移交镇街一级政府行使,[9]在社区建立市民服务中心,成立街道公共决策和事务咨询委员会,人事和经费管理权限回归街道和居委会,增强街道和居委会的社会服务和管理能力。

(三)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

1.“放”——简政放权

(1)行政审批改革。广东省先后开展了多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宽准入、少审批、严监管”的原则,通过支持市场和社会自我调节,向社会组织转移,向下级政府下放等方式,大幅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并形成了《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录》等的规范性文件。单在2009 年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广东省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就达到5070 多项。[10]另一方面,市县层面的改革也不断稳步推进,取得积极成效。深圳市在1997 年开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1998 年2 月公布 《深圳市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一年后正式颁布 《深圳市审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对市政府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调整和规范。[11]汕头市2011 年首次就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改革后行政审批事项比原有的253 项减少82 项,减幅达32%。[12]珠海市2013 年行政审批事项由1881个精简到1344 个,减少28%,并且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如将建设工程项目29 个审批环节压缩为5 个环节,审批时限从216 个工作日压缩为35 个工作日。[13]

(2)事业单位改革。事业单位作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组织机构,是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缓冲带”,具有种类多、规模大,但功能定位不清的特点,长期以来处于一头“行政化”,一头“市场化”的“两不像”的尴尬境地,存在政事不分、事企不分、管办不分等问题。2007 年广东省按率先拉开事业单位改革的序幕,[14]在原人事厅、水利厅、原环保局等省直部门和佛山市进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2010 年出台《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全面启动省、市、县三级事业单位改革,当年就减少事业单位4500 多个、编制约7万名、人员约5 万人。省属事业单位减少机构119 个、收回事业编制1 万多名。[15]特别要指出的是,广东省在学习新加坡和香港法定机构设定的基础上进行的事业单位法定机构制度改革,被视为是解决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第四条道路”。[16]法定机构改革是指依法设立公共服务机构,按事业法人登记,通过约定方式履行法定职责,实行理事会决策、中心主任执行的管理体制,能有效地“去行政化”,实现公益服务绩效的最大化。2011 年深圳设立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是我国第一个地方立法的法定机构。[17]这一改革在实践中有效地解决了事业单位体制与发展不相适应、政事职责不清、内部运转不灵活、监督机制不完善等突出问题。

2.“管”——加强监管

(1)转变市场监管模式。市场监管从“重审批轻监管”向“轻审批重监管”转变。如通过商事登记改革理顺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使政府更科学可靠地发挥市场监管的作用,而不是在微观行为上过多干预市场,发挥市场在经济投资中的决定性作用。广东省2012年开始商事制度改革,2015 年“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实现省域全覆盖,而省各职能部门主动适应“宽进严管”改革需要,大力推行企业信用监管、落实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改年检验照为年度报告、改日常巡查为抽查监管等制度建设,并在深圳、惠州、揭阳、珠海、肇庆、东莞、顺德等地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截至2016 年底,广东省实有各类市场主体896.63 万户,较2015 年末增长15.55%,占全国市场主体总量的十分之一;注册资本(金)27.56 万亿元,比2015 年末增长45.24%。[18]

(2)推行行政综合执法。行政综合执法目的是为了解决长期以来政府部门职责交叉、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公共秩序。自1997 年以来,广东省先后在广州、深圳、珠海等地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19]1998 年,深圳市在罗湖区开展行政综合执法检查和处罚改革,成立区行政执法检查局,在区内统一行使市级机关的执法检查权和处罚权,将区内原有的20 多支执法队伍整合成1 支,执法人员由560 多人减少到140 多人。[20]2005 年在广州、佛山、江门、东莞等地进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2012 年选择在珠海、惠州、湛江、顺德区及其他地级市的1 个县(市、区)开展行政执法体系改革。[21]如广州市荔湾区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全区划分为500 个执法网格,整合12 个部门的编制和执法职责,开展综合执法。[22]

3.“服”——优化服务

(1)建立行政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具有“一站式服务、并联式审批、阳光下作业、规范化管理”的特点,是为了建设便民、规范、高效和廉洁的服务型政府而设立的公共审批服务机构。40 年来,广东省、市、区(县)、镇四级政府相继建成立了行政服务中心,不断为群众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各级政府部门通过将行政审批职能向内设机构集中,然后将内设机构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审批权也同时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的“三集中”改革,行政服务中心基本上能提供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的“一站式”服务。[23]如汕头市2007 年成立市级行政服务中心并推行审批承诺制。[24]湛江市形成实体办事大厅、网上办事大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12345服务热线、“四位一体”的优质高效政务服务体系。[25]茂名高州市构建起以市行政服务中心为核心,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为支撑,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为辐射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26]2015 年江门市蓬江区创建“邑门式”行政服务中心改革,整合公安、社保和民政等服务事项,可以办理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385 项公共审批业务。[27]

(2)构建“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2012 年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正式上线服务,一个月的试运行访问量达127 万次。[28]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着重突出“办事”和“审批”功能,具有“政务公开、网上办事、投资审批、政民互动、效能监察”五大功能。2017 年,“粤省事”移动民生服务上线,提供政务服务事项142项,[29]使手机和平板电脑也可方便接入政府网络,实现“指尖上政务办事”。事实上,广东省电子政府是从推进信息化建设开始的,上世纪90 年代中期就在佛山开展信息化试点探索,以信息化推动工业化,并构筑电子政府基础架构,建设政府专用网络平台。2000 年佛山各政府部门建立独立网站、专用电子邮箱等平台发布信息受理政务。[30]目前佛山市政务网已建成上接广东省政府、横联市直各部门、下与辖区、镇四级政府相通的立体化网络,在线上政务网便能实现民生政务服务的全覆盖。其他地市如汕头市也大力推进“汕头政府在线”建设,倒逼行政服务优化和行政效能提升,努力实现公共服务一体化。[31]而湛江网上办事大厅涵盖55 个部门职能1104 个事项,全部实现与省网同步,可在网上全程受理业务。[32]

二、广东省行政体制改革40年的经验

(一)坚持问题导向

问题导向是指以解决问题为方向,少做和不做与解决问题无关的工作。马克思在《莱茵报》第137 号刊论《集权问题》中提出:历史本身除了通过提出新问题来解答和处理老问题之外,没有别的方法。他还说,问题就是公开的、无畏的、左右一切个人的时代的声音;问题就是时代的口号,是它表现自己精神状态的最实际的呼声。[33]问题导向不但是一种工作方法,而且是一种工作态度——对工作的不断反思和升华。广东省行政体制改革就是以行政体制不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这一根本问题作为出发点,通过发现政府职能、组织机构、政府层级、服务能力、依法行政能力、财政税收分配、行政水平和能力等方面的问题,集中力量解决这些问题来推进行政体制的改革。而政府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就是政府的“越位”“缺位”和“错位”,也就是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还没有理顺。因此,回顾广东省行政体制改革,会发现“问题意识”十分明显,把改革的有限资源用在改革的突出问题上,是广东省行政体制改革成功的经验之一。

图1 广东省行政体制改革路线图

(二)“摸着石头过河”大胆开展试点

陈云同志1980 年12 月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说“我们要改革,但是步子要稳。……随时总结经验,也就是要‘摸着石头过河’”。邓小平对“摸着石头过河”这一说法表示完全赞同。[34]自此,“摸着石头过河”便成为中国改革开放成功的“经典元素之一”。“摸着石头过河”意味着只能走一步看一步,没有现成的工作模式和经验可以借鉴,需要在实践中摸索前行。这不但是一种工作方法,而且是一种工作哲学。从工作方法而言,“摸着石头过河”强调的是实践的重要意义,要开展切实的工作进行摸索探索,在摸索中探寻工作规律,不能纸上谈兵,虚张声势;在工作哲学上讲就是“实践出真知”,在没有标准之前,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因此可以看到,广东省行政体制改革也是遵循“摸着石头过河”的工作方式,在改革的过程中,采取试点探索、投石问路的方法,先行试点,鼓励探索,鼓励创造,取得经验后再推广。如深圳和顺德在大部门体制改革中代表地级市和县级市的率先试点改革;珠海在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先行一步;佛山在行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方面走在全省前列;封开、紫金、兴宁等县开展省直管财政试点等等。“摸着石头过河”不但是我国改革开放的一大策略,同时也是广东省行政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

(三)把推动经济发展作为改革的重要目的

广东省经济建设虽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改革之初也可谓是“一穷二白”,因此,过去40 年行政体制改革的着眼点就是如何在有限的条件下创造出推动广东经济快速发展的制度环境。可以说,广东省的行政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密不可分,行政体制改革的价值导向很长一段时间以来都是服务于经济体制改革,如通过行政体制改革使政府不断理顺与市场的关系,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从辅助性的作用到基础性作用到决定性的作用,市场经济在广东不断发展壮大,成就了广东过去的高速发展。随着政府职能的不断转变优化以及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和完善,政府慢慢成为各种市场参与主体的服务者和监督者,而不再是市场资源的垄断者。政府不断提高的办事效率和不断优化的办事程序,为市场主体创造了一个方便快捷的政务环境,不断契合市场经济讲求的快节奏和高效率。而且通过财政税收体制的不断优化,切实为市场主体减轻财政负担的同时激发市场的主体的创新活力,涌现出如深圳市这样的全国一流的创新型城市,引领社会经济向着更高层次发展。

(四)不断理顺“党政”关系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如何发挥党政合力的优势一直是广东省行政体制改革致力回答的问题。从中国的具体国情出发,“党政”的分头管理会内耗资源,增加协调的成本。为了形成一个高效而且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广东行政体制改革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如顺德区以“党政联动”为标志的大部门体制改革,将41 个党政部门压缩为16 个,形成高效有力的行政权力主体,但同时,为了防止权力的高度集中而产生的副作用,又创新决策、执行、监督机制,推行决策民主化和扁平化、执行集中化、监督外部化和独立化的改革,如区党政联席会议对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区各大部门负责执行,并将执行权尽可能依法委托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行使;区纪委、监察机关(政务监察和审计局)负责检查和监督,同时人大监督、政协监督、新闻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也协同起来,并且健全以党政领导为重点对象的问责制。这样就有效打破政府部门自定规则、自己执行、自我监督形成的“权力垄断”的问题。顺德的制度设计使党的领导作用发挥最大化的同时又从机制上防范权力的滥用。当前顺德的经济总量3080亿,人均可支配收入49878.2 元,连续七年夺得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冠军。[35]顺德的成功离不开顺德人民艰苦卓越的奋斗,也离不开“党政一体”的高效卓越领导。

(五)坚持法治道路的正确导向

人治还是法治,是治国理政不能绕开的话题。人治的不确定性已经被历史沉重地证明是不可取的,唯有法治的道路和方式,才是治国理政的唯一正确选择。十八大提出依法治国的方略,是对40 年改革开放成果的总结和再一次肯定。广东省行政体制改革就是一直朝着建立法治政府的目标前进,如通过行政综合执法的改革,将多部门或部门内多机构的法定执法职责综合到一个行政机关统一行使,通过合理界定各层级各部门政府执法权限,减少行政执法层级,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通过健全管理制度和执法机制,严格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完善和公开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等改革,基本构建起一个现代化的综合执法体系。不但如此,广东省行政体制改革大力推动省和市、县政府编制权责清单,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全面梳理各级政府及各部门行政权责清单,目前广东省级政府和21 个地级市政府已经完成权责清单的编制工作,政府的行政“有限”边界已经日渐清晰,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制度笼子已经慢慢成型。

(六)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辅助改革发展

习近平曾强调,要“改进政府治理方式,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改进社会治理手段”。因为大数据技术通过对数据的智能化处理,实现对数据价值的挖掘,能够找到事物之间的关联性和规律性,有助于更好地认识社会现象的本质,进而促进社会治理决策科学化,提高社会治理效能。现代化信息技术就是现代科技的重要代表,广东省行政体制快速发展和进步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在行政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不断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改造行政审批流程,颠覆了传统的行政审批流程,实现了行政审批流程的再造,改变了过去不公开、不透明和暗箱操作的状况,如佛山市的“24 小时智能商事登记系统”,商事主体在智能终端机上无需预约、无需排队、无需提交纸质材料,自助办理即可自助打印营业执照,办照时限由48 小时提速到最快5 分钟之内,[36]使不用跑腿,不用到现场,不用与办事员见面成为现实,不仅能大幅度地缩短办事时间,而且能有效预防腐败。这种颠覆性的进步正是得益于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而获得的。又如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通过微信、微博、客户端和网站平台等各种方式使省市县各级政府直接与大众建立起联系,使政务服务成为“指尖服务”,使政务服务24 小时不打烊,大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

三、广东省行政体制改革展望

(一)党政机构的进一步优化整合

从改革开放到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前,从国家层面来讲,进行过七次行政机构改革,但过去的这7 次机构改革,要么是“政府机构改革”,要么是“党的机构改革”,并没有冠以“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之名。[37]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是所涉及的公共部门和机构的面最广,数量最多,党政结合得最紧密的一次,比以往七次行政机构改革都更具综合性。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最大特点就是把党中央机构改革列在首位。因此,按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方向和要求,广东省必须进一步整合优化省、市和县的党和政府机构。具体而言,一是广东省需要进一步完善地方各级党的机构。虽然顺德在党政机构改革中走在地方机构改革前列,但整体而言,广东省各级政府党政机构的优化整合还没完成,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例如大部门体制改革要覆盖到21 个地市,并且要向县级镇级铺开,才能与省和中央改革相对应。二是地方各级的议事协调机构需要进一步精简。如以解决事项而设立的名目繁多的临时办公室,需要进一步精简,不能因一事而设立一个临时机构,造成另一种的机构扩张,抵消大部门体制改革的积极作用。三是进一步理顺事业单位职能定位。在分类改革,设立法定机构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对目前事业单位的性质和功能进行科学界定,并且要向地方基层各级、向纵深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解决“双轨制”事业单位的管理难题。

(二)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继续“放管服”改革就要再次明确“放管服”的含义。“放”其实是强调政府职能的优化,牢牢编制起“权责清单”的有形边界,通过“放”来达到政府职能明晰、权责统一的目的;“管”就是要改变监管的流程与方式,科学重置政府监管的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科学技术改善监管的效果;“服”就是要使政府的管理服务达到“善治”,使政府真正成为为老百姓着想和为老百姓提供最优公共服务的服务机构。“放管服”改革是新时代行政体制改革的逻辑起点和重点环节。尽管广东省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和构建“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服务平台等方面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但离李克强总理强调的“自我革命……用政府减权限权和监管改革,换来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释放”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38]首先还需要在提高下放权力含金量,压缩行政权力自由裁量权空间,编制科学合理、标准化可操作的政府权责清单等方面继续深化“放”的改革;其次是还需要补齐事中事后监管“短板”,形成事中事后监督的管理机制和跨部门、跨行业综合监管体系来充实“管”的改革;最后是在完善公共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加大公共服务供给,特别是基层民生公共服务供给,在借助便利信息化手段的基础上,将公共服务有效地覆盖到基层,特别是要补齐公共服务的基层“最后一公里”短板和实现公共服务“最多跑一次”的效能提升。

(三)建立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

政务服务标准化是政务服务和标准化相结合,以形成共同使用或者是重复使用的标准,实现政务活动的可量化、可操作、可审核的管理行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标准化有利于政务服务人治模式转变为法治模式,实现“认流程不认面孔、认标准不认关系”的流水线无差别服务,有利于促进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的不断提高,为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撑,有利于解决政务服务的突出问题,促进“放、管、服”改革三者之间的有机衔接。当前广东省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还不甚理想,如行政审批方面,不同地方、不同部门对相同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要件不一致、审批流程不相同和审批时限不一样的问题比较突出;甚至对“行政审批事项”等的概念也缺乏清晰的定论,认可、备案、许可、认定、审批、核准等五花八门的行政审批事项没有清晰的分解和归类。又如行政监管方面,同样的市场行为,有的地方和部门会认定其为合规行为,有的则认为是不合规行为;同样的申请事项,有的能通过审批,有的不能通过审批。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不足,导致很多“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试点的经验因为“标准太高,特色标准太多,差异化标准太明显”不能在全省得以铺开,削弱了改革试点作用的发挥。因此,广东省要继续深入行政体制改革,必须把政务服务标准化重视起来,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

(四)公共管理重心向基层下移

除珠三角个别地区以外,总体而言,广东省的县级镇级基层政府普遍存在公共服务“供需不协调”的矛盾。这种矛盾表现在基层政府要对接的上级政府和部门数量多而复杂,承担着繁重的行政职责,正所谓“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但同时,基层政府又是直接面对老百姓,直接和老百姓打交道的最低层级政府,面临着大量的社会纠纷调解和公共服务供给等压力,相比起上级政府和上级部门,基层政府的人、财和权都是缺乏的,不能发挥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供给的应有作用。因此,广东省需要把公共管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县级镇级基层政府在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主导作用。首先要给基层政府松绑,也就是要给基层政府简政放权,不该由基层政府承担的行政职能不能随便下放给基层政府,要将基层政府的职能转向老百姓强烈需要的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环境保护和公共基础设施供给这些方面来;其次要增加基层政府的财政投入和人力投入,确保基层政府履行公共服务和其他社会服务的过程中有足够的财力和人力保障;再次是基层政府需要严格依法办事,严格履行政府职能,要把自己该管的管到位、管得住、管得好,也不能随便把自身的职能下放到基层自治组织,严格厘清与基层自治组织的权责边界,同样,不该管的同样不能乱管,保证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自治权利充分行使;最后是要着力于基层政府机构设置的优化,因为机构是政府职能履行的载体,政府职能履行的好坏与政府机构设置是否科学合理密切相关。

(五)形成多元社会治理格局

社会治理是指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以及个人等多种主体通过平等的合作、对话、协商、沟通等方式,依法对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进行引导和规范,最终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习近平对广东提出“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之一是“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共建共治共享”的提出其实暗含着社会治理主体多元的科学判断,因此广东省新时代行政体制改革必须要致力于形成一个多元社会治理格局,发挥多元社会治理主体共建共治的作用。其次是要继续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是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社会治理结构,满足公众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的最重要手段,政社互动合作的最显著表现,广东省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社会购买服务的重视,要建立严格的购买监督评价机制,全面公开购买服务的信息,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评审机制,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等等的机制,保障和引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发展,辅助和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形成“小政府大社会”的多元社会治理格局。

(六)科学技术融入公共服务更加人性化

先进科学技术如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目前已大量融入公共服务,以佛山市商事登记审批为例,已经可以通过自主一体机进行申请而无需人工服务,申请办证时间由原来的十多天时间缩短为十几分钟就可以办理。先进科学技术特别是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已经使公共服务的速度和效率大幅提升,但不可忽视的是,科学技术作为一种“冰冷”技术,要在讲求公平正义的公共管理领域,面对复杂多变和情绪化的社会,追求为民服务的善治价值,显然是不足够的,还需要人性化的服务作为补充。把“冰冷”的技术和“温暖”的服务结合在一起,是未来广东省公共服务需要致力完善的地方,例如,如何辅助残障人士上网,如何针对技术运用不适者保留既往的办事空间,如何针对不同的公众提供多元的办事方式,如何使公众在线上线下获得相当的办事效率,这些都是公共服务的关键环节,只有解决了这些问题,才能真正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达到真正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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