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教育背景、原从事职业、年龄与犯罪类型的相关性研究

2019-09-06 08:34
天津职业院校联合学报 2019年8期
关键词:服刑人员大专年龄组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天津 300382;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在押服刑人员历来是研究罪犯犯罪因素的重要对象,但不同政体的国家,不同民族不同历史时期其罪犯犯罪的影响因素又会有很大不同。现代社会,随着文明和法治的进步与完善,相应的研究应更深入、客观、具体,而且研究结果对司法实践应更具有指导意义。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刑事犯罪整体态势也较过去有了较大变化。对此,应有新的清醒的认识和认真的研究。本研究对七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9283名在押服刑人员的调查材料进行研究,以期探索教育背景、原从事职业、年龄等与犯罪类型、犯罪原因的相关性,提出对犯罪动因分析,并对犯罪预防、罪犯改造提出分析意见和建议。

一、 研究对象

研究对象均为监狱中在押服刑人员,本研究的对象来自北京、天津、宁夏、安徽、广东等七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计9283人,原职业为:工人988人,农民974人,个体户935人,国家工作人员382人,无业3795人,其他2209人。教育背景为:文盲445人,小学703人,初中5477人,高中1793人,大专以上865人。年龄情况:未成年人(18岁以下)284人,18-28岁2789人,29-50岁5431人,50岁以上789人。

犯罪类型为:盗窃1379人,抢劫抢夺1978人,诈骗923人,贩毒648人,强奸484人,绑架185人,杀人610人,职务犯罪303人,故意伤害959人,其它(未分型)1814人。

二、 研究方法

1、基本方法:本研究在对研究对象进行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建构数学矩阵,对所收集到的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应用spss19.0统计软件处理数据,并分析数据之间的关联性。在此基础上对各种不同犯罪类型的特征进行深入、客观的分析、论证,从而提出相应的分析意见、预防对策等。

2、变量选择及数据描述。本研究向北京、天津、宁夏、安徽、广东等地服刑人员共9283人发放调查问卷,其中男性7180人,女性2033人,回收有效问卷9283份,有效率100%。

本研究的自变量包括教育背景、原从事职业、年龄段。本研究的因变量为犯罪类型。受教育程度分为:文盲、小学、初中、高中、大专以上;原从事职业分为:无业、农民、工人个体户、国家工作人员、其它;年龄段分为:未成年、18-28岁、29-50岁、50岁以上。犯罪类型分为十类:盗窃、抢劫抢夺、诈骗、贩毒、强奸、绑架、杀人、职务犯罪、故意伤害、其它。

3、统计检验方法:使用渐进法交叉分析计算检验统计量。应用spss 19.0统计软件检验变量之间的相关关系。使用图基检验分析检验数据。最终衡量交互分析两个变量关系,渐进sig值即伴性概率,即P值。P值>0.05接受原假设,P值<0.05认为结果有显著性差异。

三、结果

从表1显示,在所有犯罪类型中,教育背景与犯罪类型密切相关,在盗窃、抢劫抢夺犯罪中,文盲、小学初中呈突出特征,且两类犯罪在文盲、小学文化的服刑人员中相当。(小学:盗窃131人占18.6%,抢劫抢夺125人占17.8%;文盲:盗窃87人占19.6%,抢劫抢夺102人占22.9%),在教育背景为初中的被测试人员中,二者显示的差距为约10%,差距明显。分别为抢劫抢夺1381人,占25.2%,盗窃854人,占15.6%。在教育背景为高中的文化服刑人员中,最为突出的三个犯罪类型为抢劫抢夺、诈骗、盗窃,依次为:320人占17.8%,275人占15.3%,239人占13.3%。

表1 交叉表

从表2显示,经对数据的描述性统计,多个比较的数据检验分析,在受教育程度上,诈骗、职务犯罪的被试服刑人员与其余的九个犯罪类型相比,P值均<0.05,具有显著差异。

表2多个比较

Education

Tukey HSD

(I) 犯罪类型(J) 犯罪类型均值差值(I-J)标准 误差Sig.95% 置信区间下限上限盗窃抢劫抢夺-.02.0311.000-.11.08诈骗-.62*.038.000-.74-.50贩毒-.02.0431.000-.16.11强奸-.04.047.998-.19.11绑架.03.0701.000-.19.25杀人-.10.043.350-.24.03职务犯罪-1.46*.057.000-1.64-1.28故意伤害-.07.038.678-.19.05其它-.16*.032.000-.26-.06诈骗盗窃.62*.038.000.50.74抢劫抢夺.61*.036.000.50.72贩毒.60*.046.000.46.75强奸.58*.050.000.43.74绑架.65*.072.000.43.88杀人.52*.047.000.37.67职务犯罪-.84*.059.000-1.02-.65故意伤害.55*.041.000.42.68其它.46*.036.000.35.58职务犯罪盗窃1.46*.057.0001.281.64抢劫抢夺1.44*.055.0001.271.62诈骗.84*.059.000.651.02贩毒1.44*.062.0001.241.63强奸1.42*.065.0001.211.63绑架1.49*.083.0001.231.75杀人1.36*.063.0001.161.56故意伤害1.39*.059.0001.201.57其它1.30*.055.0001.121.48

*. 均值差值在 .05 级别上较显著。

对照表1所示,诈骗类中高中文化为275人,占同文化人数的15.3%,大专以上为215人,占同文化人数24.9%,两组均明显高于高中以下各类文化程度人员,而职务犯罪突出体现为高文化人群,大专以上文化为195人,占同类文化服刑人员22.5%,具有非常突出的特点。

表3显示,经对所有人员有关年龄及犯罪类型相关数据分析,运用spss19.0分析数据,经图基检验,结果如下。以年龄段对犯罪类型进行两两比较,1诈骗和职务犯罪两类型,与其他犯罪类型具有显著差异;2盗窃除与绑架无显著差异外,与其他犯罪类型均有显著差异;3抢劫抢夺与强奸无显著差异,与其他犯罪类型均具有显著差异;4贩毒除与杀人无显著差异外,与其他犯罪类型均有显著差异,5绑架与盗窃、杀人、故意伤害、其它(未分型)无显著差异,与其他犯罪类型均有显著差异;6故意伤害与绑架和其它(未分型)无显著差异,与其他犯罪类型均有显著差异。

表3略。

表4为不同犯罪类型的年龄特征分析,横向分别为未成年(即不满18周岁)、18-28周岁、29-50周岁、50岁以上、合计五个组别;纵向为盗窃、抢劫抢夺、诈骗、贩毒、强奸、绑架、杀人、职务犯罪、故意伤害、其他、合计,共十一个组别,表格中的每栏除该项人数之外,还对应的有两个百分数,即该人数在年龄段(横向)和犯罪类型(纵向)中分别所占的百分比,如未成年盗窃罪服刑人员45人,占该年龄段所有服刑人员(274人)的16.4%,占盗窃服刑人员总人数(1379人)的3.3%。

通过对表4进行横向观察可知,四个年龄段犯罪人数分别为:未成年服刑人员274人,占总人数3%,18-28岁年龄段服刑人员2789人,占总人数的30%,29-50岁年龄段服刑人员5431人,占58.5%,50以上服刑人员789人,占总人数的8.5%。

从表4的数据分析显示,不同犯罪类型呈现不同犯罪年龄的波峰特征。抢劫抢夺犯罪中,未成年即呈最大峰值占本研究中未成年犯罪人数的50.4%。同时,在18-28岁年龄组中,抢劫抢夺为898人,占同年龄组32.2%,是有一个非常显著的特征。说明抢劫抢夺在未成年、18-28岁年龄组中均占有较大比重。盗窃在未成年组、18-28岁年龄组、29-50岁年龄组占比为16.4%、17.2%,14.5%,未呈现出相对低龄化特征。诈骗在50岁以上年龄组有214人,占该组总人数(789人)的27.1%,占比重较大。

表4略。

诈骗则相对高龄化,在50岁以上组所占比例最大,为214人,占27.1%,占诈骗被试总数的23.2%。其次为杀人,以29-50岁人最为集中,424人,占同年龄组7.8%,占杀人被试总数的69.5%,50岁以上虽人数不多,仅为64人,但所占该年龄但却达到8.1%,而职务犯罪,则结果显示,50岁以上组中有101人,仅次于诈骗,占同年龄人12.8%。占职务犯罪被试总数的33.3%,呈现出明显的高龄化特征。

4、从表5显示,经spss统计结果分析,经图基检验得出结果,各犯罪类型中,犯罪类型与原从事职业明显相关。突出的类型有诈骗与职务犯罪,与除“其它”以外的其余七种犯罪类型均有显著性差异(p值<0.01)。其次为杀人,杀人犯罪与除诈骗、职务犯罪有显著差异,还与抢劫抢夺、贩毒有显著差异(p值<0.01)。

表5略。

表6为服刑人员原从事职业与犯罪类型的交叉分析,表格的横向为无业、农民、工人、个体户、国家工作人员、其他、合计,共七个组别,纵向为盗窃、诈骗、贩毒、强奸、绑架、杀人、职务犯罪、故意伤害、其他合计,共十一个组别。表格的每一栏中除该项人数之外,还有该人数在该原从事职业(横向)和该犯罪类型(纵向)中分别所占百分比,即每个表格中有三个数值。

通过观察可知,原从事职业为无业的服刑人员共计3795人,占服刑人员总人数的40.9%。原从事不同职业具有各自特殊特点,在无业人员中,抢劫抢夺1070人,占28.2%,占抢劫抢夺被试总数的54.1%,盗窃597人,占15.7%,占盗窃被试总数的43.3%,即在盗、抢两类型中无业人员都占有较大比重。农民中,盗窃177人,占18.2%,抢劫抢夺163人,占16.7%,工人中盗窃181人,占18.3%,抢劫抢夺170人,占17.2%,诈骗100人,占10.1%。个体户中除盗窃、抢劫抢夺以外,诈骗比例明显高于以上职业,为174人,占18.6%,在诈骗被试总数中占18.9%,且贩毒为最高比,101人,占10.8%。在贩毒被试总数中占15.6%,位居无业之后的第二位。另外,结果显示,故意伤害除国家工作人员外,差距不明显,在无业、农民、工人中分别占比为11.5%、11.4%、10.4%,个体户略低,为8.7%,国家工作人员除职务犯罪突出,为120人,占31.4%以外,占职务犯罪被试总数的39.6%,诈骗有72人,占18.8%,占比例较高。

表6略。

四、 结论与讨论

根据表1可以得出结论,应特别提出,教育背景为初中的服刑人员5477人,占被试总人数的59.0%,明显高于其他教育背景的服刑人员,显然是目前服刑人员文化程度的主要群体,其次是高中文化程度,为1793人,占样本总人数的19.3%,二者合计为78.3%,根据结果,29-50岁年龄段的服刑人员共有5431人,占服刑人员总数的58.5%。排在第二位的是18-28岁年龄段,共有2789人,占总数的30.0%,前者约是后者的二倍。但要注意的是,前者的年龄跨度是20岁,后者的年龄跨度是10岁,均数持平。以上可描述为目前社会犯罪人员的主题文化背景和年龄特征。

根据表6(表格略)显示,被试服刑人员中,原从事职业为无业的共有3795人,占总数的40.9%。在各分项统计数据中,在抢劫抢夺、盗窃犯罪类型中占比较高,达到54.1%和43.3%,另外,在贩毒、强奸、绑架、故意伤害几个犯罪类型中,无业被试人员占比均超过40%,这一结果应引起充分重视。

本研究十个犯罪类型中,盗窃、抢劫抢夺、诈骗三类犯罪同属侵犯财产罪,但诈骗与抢劫抢夺两类犯罪又有不同。以不同教育背景分组来看盗窃、抢劫抢夺、诈骗三类犯罪,人数最多的都是初中组,占各犯罪类型总人数的比例依次是61.9%、69.8%、39.5%,高中组占比例依次是17.3%、16.2%、29.8%,三犯罪类型教育背景为大专以上人数为68、50、215,占比例依次为4.9%、2.5%、23.3%,即大专以上的诈骗被试人员所占比重,明显高于大专以上在盗、抢犯罪类型中所占比重。且盗抢骗三个犯罪类型中,高中、大专以上两组人数之和在各自犯罪类型总人数中占比分别为22.2%、18.7%、53.3%,即诈骗犯罪者有一半以上处在高中、大专以上二组中。这一结果应引起重视。

通过观察表4(表格略)可知,盗窃、抢劫抢夺、诈骗三个犯罪类型在不同年龄段分组中,18-28岁年龄组,盗、抢、骗人数占各组总人数比例依次为34.8%、45.4%、12.9%。29-50岁年龄组占比例依次为57.3%、45.4%、63.5%。50岁以上年龄组占比例依次为4.6%、2.2%、23.2%。观察三组数据可以得知,盗窃、抢劫抢夺两类型犯罪人主要集中于18-28岁、29-50岁两组,而诈骗被试服刑人员主要集中于29-50岁、50岁以上两组,这其中固然有盗窃、抢劫抢夺案件需要的身体素质因素,还因为随着年龄增长,年龄大的人生活阅历的丰富了更容易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实施诈骗行为更易成功。在50岁以上这一年龄段中,诈骗所占比例最高,达到27.1%,两组数据印证了同一个结果。根据表2、表3(表格略)、表5(表格略)分别以教育背景、原从事职业、年龄段为基础,对诈骗与其余九个犯罪类型进行两两比较,使用皮尔逊卡方检验进行分析,均具有显著差异。

根据表1,职务犯罪这一犯罪类型中,教育背景为大专以上的有195人,占职务犯罪总人数的64.4%,高中有67人,占22.1%。大专以上的被试服刑人员,在职务犯罪总人数占比位列第三,且占大专以上组的22.5%。说明职务犯罪在大专以上组中占有较高比例。

根据表4(表格略),职务犯罪这一犯罪类型在29-50年龄段,50以上年龄段中分别有190人、101人,占职务犯罪总人数的62.7%、33.3%,其中50岁以上职务犯罪被试服刑人员在该年龄段中占12.8%,是继诈骗之后的第二位,在年龄组中占位较高。

根据表6(表格略),被测试服刑人员中,国家工作人员犯职务犯罪类型的有120人,占职务犯罪总人数的39.6%,职务犯罪这一犯罪类型占国家工作人员总人数的31.4%,是国家工作人员中人数最多的犯罪类型。其次是诈骗。可见,对于国家工作人员来说第一应注意防范的是职务犯罪。

在表4中,在强奸的犯罪类型中,18-28岁年龄段有216人,在29-50岁年龄段中有213人,二者分别占该犯罪类型总人数的44.6%、44.0%。与前述的抢劫抢夺类似,抢劫抢夺在18-28岁年龄段、29-50年龄段中只相差一人。经皮尔逊卡方检验,以年龄段为基础,强奸与抢劫抢夺二者经图基检验P值为0.384,没有显著差异。如前文所述,二者的年龄间隔不同,分别是10岁、20岁,经过逻辑推理可以认为,在18-28岁年龄组中发案的可能性更高,这与年轻人易冲动、自控力差、容易被外界不良因素所干扰有关。

在表4中对犯罪类型为贩毒的年龄段分组比较分析,18-28岁年龄组占该组总人数的10.5%,在29-50岁年龄组中,占该组总人数的81.6%,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在犯罪类型为杀人的年龄段分组中,18-28岁年龄组占该组总人数的18.7%,29-50岁年龄组中占该组总人数的69.5%,根据表3,二者经图基检验计算出P值为0.865,不具有显著差异。其原因可能有:贩毒、杀人都是典型的犯罪行为,是我国历代来所严厉打击的犯罪类型。法律经宣传,在青年人心中形成了一定威慑力,使其不敢轻易触碰法律底线。有些杀人犯罪具有明显的情绪因素,即人们常说的冲动型犯罪。而贩毒则无冲动型犯罪一说,故18-28岁年龄组中杀人所占比例高于贩毒。但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增加,加之经济压力或需求使然,贩毒犯罪人数比高于杀人犯罪。

在本研究中纳入的教育背景、原职业、年龄均在研究结果中显示出了各自特性。在受教育程度在高中以下被试人员中,犯罪类型集中在盗窃、抢劫抢夺类型;诈骗犯罪人员受教育程度则集中在高中及以上被试人员中,这一方面体现了目前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中,围绕经济的犯罪较为突出,另一方面,盗抢二类犯罪中也呈现受教育程度低和年龄的低龄化倾向。而诈骗犯罪则明显集中在受教育程度在高中和大专以上等较高文化人群中,虽以侵财为目标,但此类犯罪由于属智能型犯罪,更多的需要预谋,需要周密设计等等,犯罪目的较之其余几个类型更加明确,手段更加隐蔽。从预防或减少犯罪的角度来看,针对盗、抢类犯罪如果说应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话,那么诈骗类犯罪则更应该加强打击力度。

从原从事职业来看,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本研究中其余几个原从事职业人员中,盗、抢仍是较高发案的犯罪类型,但其中某些特点也与其社会生活状况有关。如无业者中,抢劫抢夺是其最为突出的犯罪类型,我们不难推测其无固定职业和收入可能是促使其犯罪的一个原因。原职业为工人的人员中,除盗、抢以外,占比为第三位较高数据的是诈骗,这可能和该类人员主要在城市生活,且有相对较高的文化有关。个体户则在犯罪类型上较为多样,以诈骗最为突出,以下依次为抢劫抢夺、盗窃、贩毒,同时,从数据来看,这也是在贩毒犯罪人员中,占比例最高的原职业。众所周知,贩毒人员中多为吸毒者,他们多为以贩养吸,所以,个体户虽不是社会上的多数职业群体,但其不良嗜好或生活习惯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和对社会法治的破坏力都不容忽视,应当加以特别关注。

还有一个应当引起特别关注的原从事职业,是国家工作人员,除职务犯罪以外,该职业第二位较高占比的犯罪类型是诈骗,占比数据与个体户持平。这只能认为是其职业的特殊性为其进行诈骗犯罪提供了方便条件。同时也利用了一些人对国家干部盲目崇拜的心理。这同时也为我们法律的制定和修订,以及国家公务员的管理制度的完善,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故意伤害的犯罪类型中,除国家工作人员外,各原职业的占比没有明显差距。由于这类犯罪多为矛盾激发,也有很多带有冲动性特点,这组数据是否可以提示我们社会矛盾等尚未体现在我们办研究的某个职业类型中,或有待进一步分析研究。

另外,通过对数据的整体分析,初中、无业、年龄在29-50岁之间的人群是犯罪率较高的人群,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应从以下几点入手来改变现状。一、加强初中阶段的法律知识学习。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初中思政课教材中都会涉及法律,但内容多为法理、宪法等理论性较强的内容,对于社会生活的指导作用不强。在教材中应增加民法、刑法等部门法内容,并适当加强案例教学。结合生活,运用角色扮演等方法激发学习兴趣有的省市已经开始了这样的尝试。二、对于无业人员应给予必要的关心和关注。现代社会发展快,就业的灵活性更强,变换工作的可能性更大,人们出现短暂或长期“无业”的可能性更大。应加强对无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鼓励其自食其力。同时加强管理,遇到困难时及时帮助,给予心理抚慰与心理辅导。采取切实措施,扩大失业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三、对于29-50岁人群给予相应的法律教育,努力建立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对18-28岁年龄阶段的青年人加强法治理念教育,促进其加强自控能力和自制能力,能够自觉运用合法手段解决生活中的矛盾,能自觉抵制消极因素的干扰诱惑,发挥内因的决定性作用。减少抢劫抢夺、杀人、强奸等冲动型犯罪。

猜你喜欢
服刑人员大专年龄组
男性服刑人员再就业职业倾向研究
——以定西市监狱为例
不同年龄芦苇繁殖特征研究
人大专询民生事 审计问题改好没
2005年与2010年河北省经济较好与经济一般城市成年女子健身程度的比较与分析
大选登记
Transwind Shipping Co.,Limited
Transwind Shipping Co.,Limited
鄂尔多斯地区2005-2014年无偿献血人群年龄性别分布及其变化趋势
“三释课堂”为新入监服刑人员上好“第一课”
普安县关工委法制帮教团到海子监狱开展帮教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