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老张在路上
1856年10月,英国和法国在沙皇俄国和美国的支持配合下,联合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英法联军纵火焚烧圆明园,大火三天三夜不灭,烟云笼罩北京城,久久不散。
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时,本意是将其夷为平地,但是由于圆明园的面积太大,景点分散,而且水域辽阔,一些偏僻之处和水中景点幸免于难。
同治十二年(1873年),两宫太后结束垂帘听政,归政于穆宗同治。穆宗为了表达自己的孝心,要为退休的太后安排一处好的居处,到了这年八月,下诏修复圆明园。
刚开始,同治皇帝很有信心,修复圆明园的基础,是焚烧后仍有一部分建筑保存较好。同治曾问大臣贵宝:“圆明园内尚存多少处?”贵宝答奏共计有双鹤斋、慎修思永、课农轩、鱼跃鸢飞、耕云堂、蓬莱瑶台、武陵春色、藏舟坞,万春园的大宫门、正觉寺等等13处。
这一年清廷安泰,似有“中兴”迹象,而且同治亲政且大婚,第二年又是慈禧的四十寿辰。国逢三喜,按惯例即要大兴土木,以示天下太平之意。而且内务府郎中贵宝、文锡与宦官劝皇上兴土木,修园御,同治也就动了心。
开工不到10个月,圆明园修复工程停工,而且还有了许多一地鸡毛的故事。
要修复圆明园,首先是工程资金问题。
同治皇帝选择此时修复圆明园的时机并不佳。法国正加紧侵略越南,作为北犯中国的跳板,直接威胁到中国的西南边疆;日本开始发动侵略我国台湾的战争;新疆又爆发阿古柏叛乱;左宗棠率军西征,日夜为难以保障的庞大军需发愁。
圆明园修复工程,初步核算需数千万两白银。当时国库匮乏,难以筹集到所需的资金。同治皇帝这时打起了“卖官”的主意,并鼓励王公大臣慷慨解囊,为工程资金添砖加瓦。
皇帝要达官贵人们出血,官员们有的私下抱怨既然要修园给皇帝享受,就该动用内务府存银,为何却动用大臣的家产,与理不合。所以就有官员提出建议,认为圆明园不宜继续施工。
在皇帝的重压下,“吝啬”的大臣们,前后捐输才合计三十万余两,于工程缺额无疑是九牛一毛,杯水车薪。主管修复工程的内务府大臣向皇帝打报告,提出若无饷款的接济,工程马上就要延期或停工。
除了工程款不足外,修园最为紧缺的是殿宇所需的木材。按照旧例,各省进献中央的木材,一般由工部监督验收,转送官家的仓库储存备用。工程开始后,仓库所存木料中的巨木很快使用一空,而各省一时又难以筹集齐全。
巨木是圆明园重修工程的基础,同治绞尽脑汁筹集巨木,但依旧供不应求。
正在内务府为修园经费和材料发愁之时,一个名叫李光昭的“候补知府”声称愿为修园报效三十万元的木材应急。
内务府正在瞌睡有人送来了枕头,当然是求之不得,何况这里面还有别的大学问呢。
李光昭原为贩卖木材、茶叶的小商贩,后来在安徽“捐输”得来一个知府衔,但并未得部照,也不是说上面并没有让他去就职。
李光昭本来在湖北汉阳做生意,他自述是做木材生意的大商人。后来事发后,湖北方面调查他其实做的是中介的事。
后来,生意越来越不好做,李光昭就跑到北京城里,开了家“房产装修公司”,当了一个小包工头。
因为要修修补补,李光昭与几位内务府大臣相识,其中最熟悉的就是内务府派营造司笔帖式成麟。成大人这个官职小权可不小,大概是皇宫里内务府派出来负责和皇家有关的工程建造装修规划的官。
李光昭听说皇帝要修复圆明园,觉得发财的机会到来了。
李光照找到成大人,说我可以出十万两银子买木料,你呢,可以把账做到三十万两。我们两个都有钱赚,皇上他老人家一高兴,你也铁定再升三级。
给宫内买材料做浮帐,并不是新鲜事,皇上一个人一年光吃鸡蛋就得报销成千数万两白银,也没人去追问个究竟。都在江湖混,谁不明白其中的道道呢?
问题是,面前这家伙,怎么看也不像有十万两银子的人。
成大人就说,先不说三十万,你去哪里弄这十万两银子?
李光昭说,这个不用大人操心,小的有办法。
话说到这个当口,成大人心想,就算是遇上骗子,又不用府里先拿钱,能损失什么呢?于是,成大人就回到内务府打了个报告。内务府长官一听也觉得靠谱,就让成麟和李光昭签订了协议。
同治十二年十一月初,李光昭禀内务府“情愿报效修圆明园三十万两木料。”
内务府出面奏请后,李光昭便打着“奉旨采办”名义南下办理此事,而且私刻了“奉旨采运圆明园木值李”的关防,关防就是他的官印。不但如此,后来和外国商人签订合同,他签的是“圆明园李监督,代大清国皇帝”字样。
似想,有了内务府这正部级的派出人员官印,又有了奉旨督办的皇上金口玉言,别说十万两银子的货物,就是真正的三十万两又岂在话下?然而,采买木料事情却办得极不顺利。
李光昭和成大人一起先去湖北四川一带,发现原木运到京成,费时费力费大钱,只好作罢。后来两人又去了福州,福州并不产佳木,但福州有外商,从外国人手里弄到好木料不是一样吗?
同治十三年三月,李光昭遇到了法国商人播威利,播氏从东南亚贩运木材来华销售,两人一拍即合,老外验明李光昭的身份,又加上还有成大人在身边作证,一切顺利。
李光昭和播威利签订了购买三船价值54250两木材合同,为了表达诚意,李光照先付定洋十两银子,货到天津即付款全款。
按当时的潜规则,成大人向内务府报三十万两银子,内务府则向朝廷报九十万两。除了原定三十万两不必算钱外,还有六十万两则计入工程款,从内务府支领。领出这六十万两后,去付播威利5万两,还余50多万两。从内务府大臣,到下面的郎中、主事、笔帖,人人有份。李光昭因为是主办人,当然也要参与分配。一旦竣工,皇在龙心喜悦,体制内的还可以升官。
然而,令人想不到的事,这事最后却功亏一篑。
李光昭千算万算,没有算到他生在下层社会,根本不知道圆明园修复工程需要什么样的木为,他根本想不到圆明园用木料的巨大。以致后来定案时,说他把购木料“不合柁梁檩柱之用”,只“宜配修海防炮架等项。”
货船到天津后,同治皇帝闻讯大喜,急令直隶总督、北洋大臣李鸿章免税放行,迅速运京。
李大人接旨后,去到海关一看,木材根本不是高大乔木,圆明园用不成。
从京城来验收的人,拒绝提货付款。播威利收了十两银子,好不容易从福州拉到天津,又不要了,法商当然不干,由法国驻天津领事出面,照会天津海关和天津道,说李光昭私自废约有意欺诈,要求清政府扣留李光昭,令其付款并赔偿法商损失。
李鸿章本就不赞成此时修园,急忙将此情况奏报同治帝。同治帝大怒,责令将李光昭先行革职后交李鸿章严厉查办。李鸿章在查办此案时才发现,李光昭不仅根本无力购买这些木材,而且欺骗朝廷多报了二十多万元的货价;更严重的是,他竟私自以“圆明园李监督代大清皇帝”的身份与外商立约,此案险成外商与“大清皇帝”之间的诉讼,几乎要引发一场严重的外交纠纷。
根据有关律令,李鸿章判处李光昭斩监候,秋后处决。内务府诸人,革职降级。
对待洋人播威利,只有好言相劝,最后以天津机器局名义买了下来,好在不能修园,也有别的用途。
李光昭诈骗案的消息迅速传开,舆情大哗。因为上上下下反对重修圆明园的人数虽多,但在慈禧太后与同治帝的威压之下全都敢怒不敢言,李案为他们提供了公开反对修园的良机。同治帝在当年9月9日发旨停修圆明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