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荣
(福建师范大学 体育科学学院,福建 福州 350117)
教练员是运动训练和竞赛中,培养、训练和指导运动员的专业人员,依据执教对象可以将其分为运动参与型人群教练和运动竞技型人群教练,后者的主要执教对象为通过长期发展竞技能力,以参赛取得优异运动成绩为目标的运动员,包括青少年运动员、优秀运动员和精英运动员。教练员是竞技运动的重要参与主体,其执教的个体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运动员竞技能力的获得与表现,整体水平决定着国家的竞技体育实力。当前,许多竞技运动发达国家已构建了教练员职业标准体系,如美国的NCACE,加拿大的NCCP,英国的UKCC,德国的DOSB,澳大利亚的NCAS等。相比较而言,虽然我国于1994年颁布了《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并规定了5个等级的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但该标准仅是对职后教练员的级别划分与岗位职责解释。就国际趋势而言,教练员等级的获得将培训与认证结为一体,即必须在完成资格认定机构培训内容的基础上,才具有参加其组织的等级考试的资格。
文献检索发现,国内学者已就美国[1-2]、英国[3]、加拿大[4]等国家的教练员培训与认证体系进行了解读并给予了我国有益启示。作为竞技体育实力保持与提升的重要举措,教练员培训与认证体系一方面应该与国家的竞技体育发展战略相适应,另一方面还应针对不同单项的竞技实力进行区别化对待。目前,国际教练员教育委员会(ICCE)与夏季奥林匹克协会国际联合会(ASOIF)共同制定了《国际教练员框架》(International Sport Coaching Framework,ISCF),主要对教练员的角色、能力、等级、资格、教育等进行分类与评估,旨在为全球教练员的职业发展提供国际参考。另外,许多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也分别制定了各自的教练员职业培训与认证标准以提升教练员的专项执教水平。为此,本研究通过查阅ISCF以及国际篮联(FIBA)、国际排联(FIVB)、国际田联(IAAF)、国际泳联(FINA)、国际乒联(ITTF)、国际网联(ITF)、欧足联(UEFA)等官方网站(截至2017年12月31日),搜集和整理教练员培训与认证的相关资料,分析在ISCF引导下,部分国际单项教练员协会的资格培训与认证规律和各自特色,为我国建立和完善与国际接轨的教练员职业资格培训和认证体系提供理论和实践参考。
ISCF的教练员体系分为助理教练员、中级教练员、高级教练员、专家级教练员4个等级。在ISCF的教练员任务体系中,依据性质可将10项具体工作分为4个类别,具体包括辅助性工作的协助,操作性工作的计划、传授、评价、监督,管理性工作的指导、协调、管理、创新,前瞻性工作的创新和研究、战略计划;依据工作的重要性程度可分为首要工作和次要工作,其中,首要工作是指某一等级教练员所必须完成的工作,次要工作是该等级教练员在完成首要工作的基础上,可以尝试完成的工作。由表1可以看出,各等级教练员的首要工作与次要工作均不相同,助理教练员以辅助性工作为主,操作性工作为辅;中级教练员以辅助性和操作性工作为主,管理性工作为辅;高级教练员则以辅助、操作和管理性工作为主,创新和前瞻性工作为辅;专家级教练员则可以完成上述全部4类10项的工作任务。
表1 ISCF教练员各职业等级的工作任务与能力要求[5]
水平1:助理教练员水平2:中级教练员水平3:高级教练员水平4:专家级教练员工作任务协助∗∗∗∗计划(∗)∗∗∗传授(∗)∗∗∗评价(∗)∗∗∗监督∗∗∗指导(∗)∗∗协调(∗)∗∗管理∗∗创新/研究(∗)∗战略计划(∗)∗能力要求训练在高级别教练员指导下,设置训练条件,组织实施与评价部分或整堂训练课依据运动员特点,能够设计、组织实施、评价训练课依据运动员特点,能够设计、组织实施、评价周课及年度训练计划依据运动员特点,能够设计、组织实施、评价周课、年度、多年训练计划参赛在监督下组织安全的竞赛、实施和评价赛中的执教行为依据运动员特点,能够计划和组织单次参赛;进行赛中指导;开展单次参赛的总结评价依据运动员特点,能够计划和组织单次及年度参赛;进行赛中指导;开展单次及年度参赛的总结评价依据运动员特点,能够计划和组织单次、年度及多年参赛;进行赛中指导,开展单次、年度及多年参赛的总结评价管理无具体要求通过训练和比赛促进运动员的发展计划、组织和评价运动员、教练员团队、科研团队的职业发展除高级教练员管理能力外,还能促进项目组织机构的发展教育协助运动员的教育计划、组织实施、评价运动员和助理教练的教育计划、组织实施、评价运动员及其家人和训练团队的教育同高级教练员
注:此表适用于执教不同水平运动员的教练员,*为首要工作,(*)为次要工作
ISCF提出的教练员能力体现在训练、参赛、管理和教育四个方面,其中,训练能力包括训练计划的设计、组织实施、评价能力;参赛能力要求具备不同赛次比赛的计划与组织,以及赛中控制与赛后认知能力;管理能力包括帮助参与人员职业发展的能力和促进体育组织发展的能力;教育能力则表现为对参与人员的教育与提升。依据主要承担的工作任务,ISCF对各级别教练员的能力做出了差异化的要求,其特点表现为:第一,除助理教练员必须在高级别教练指导下进行训练外,其他3个级别教练员可独立执教,中、高、专家级教练员能够分别进行训练课、周课及年度训练计划和周课、年度、多年训练计划的设计、组织实施和评价;第二,竞赛能力随着教练员等级的提高,计划和组织比赛的类别和开展赛后总结评价的比赛层级逐步提高;第三,就管理能力而言,除助理教练员无具体要求外,其他等级的管理与教育对象范围逐步扩大;第四,助理教练员只需具备协助开展运动员教育的能力,中级至高级教练员的教育对象由运动员和助理教练员扩展至影响运动员的主要训练人群,并且高级教练员应具备与专家级教练员相同的教育能力。
培训与认证是教练员晋升职称水平、更新训练理念、拓宽知识领域、提升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在ISCF提出的教练员职业资格培训与认证体系中,分别对各等级的资格条件、资格培训和资格考核作出了说明与规定(见表2)。
表2 ISCF各等级教练员的职业资格培训与认证要求[5]
水平1:助理教练员水平2:中级教练员水平3:高级教练员水平4:专家级教练员资格条件年龄≧18岁≧18岁无要求无要求原等级无要求助理级中级高级专项能力初级初级或中级中级中级执教经历很少或没有相对较少较丰富丰富资格培训内容基础性:1.专项知识(技术、战术、规则、规程、设备、设施、竞赛、系统组织);2.人际知识(运动员及家人、训练团队);3.运动科学知识(教法、心理学、生物力学、急救、损伤、体能训练、训练理论)一般性:1.专项知识(同助理教练员);2.人际知识(除助理教练员知识外,媒体等);3.运动科学知识(同助理教练员)全面性:1.专项知识(同助理教练员);2.人际知识(除中级教练员知识外,官员、经纪人);3.运动科学知识(除助理教练员知识外,还包括周期、营养、社会学、市场营销、项目史)系统性:1.专项知识(同助理教练员);2.人际知识(同高级教练员);3.运动科学知识(除高级教练员知识外,还包括管理学);4.研究方法资格考核时间约100小时约200小时约400小时约800小时形式正式学习(面授、远程学习,电子学习、督导实习);非正式学习(自我反省、交流) 实践(训练和技能测试)和理论测试
在资格条件方面,ISCF认为应该对学员的年龄、原资格等级、专项能力、执教经历做出要求。其中,学员年龄不低于18周岁;原资格等级呈现进阶的特点,即参加更高一级培训前,应该具备前一等级资格;教练员应具有一定的专项能力,以促进对培训内容的掌握,但对于专项能力要求无须过高,即便是专家级教练员也只需要达到中级即可;执教经历随着资格等级的提高逐步递增,从助理教练员至专家级教练员依次为很少、较少、较丰富和丰富。
在资格培训方面,ISCF从培训内容、时间和培训形式三方面做出了规定。第一,各级别的培训内容都应包括专项知识、人际知识和运动科学知识,其中专项知识在各级别培训间没有差别;人际知识、运动科学知识和研究方法伴随教练员等级提高而更加丰富和全面,助理教练员主要掌握基础性知识,中级教练员在人际知识中增加了外系统的媒体,高级教练员的培训内容以达到拥有全面性知识为目的,在人际知识中增加了外系统的官员和经纪人,运动科学知识中增加了人文社科类知识。第二,由于培训内容的增加,培训时间也随之延长,从助理教练员约100小时,增加至专家级教练员约800小时。第三,从培训形式来看,各级别均较为灵活,既可以通过面授、远程学习,电子学习、督导实习等方式进行正式学习,也可以为自我反省、交流等方式进行非正式学习。
在资格考核方面,4个等级考核方式相同,但具体要求随教练员等级提高越来越严格。由此可见,该要求具有较强的规范性和衔接性,旨在经过系统培训使教练员掌握选材、训练、比赛、管理、教育的相关知识、能力和素质。
运动项目的内在属性和外延特征受政治、经济、文化、竞技体育管理体制等诸多要素的制约,以至各项目间国际化、市场化和职业化的差异性较大。本研究选取职业化程度较高的网球、足球、篮球、排球,基础性大项田径、游泳,以及我国竞技水平较高但国际普及度较低的乒乓球作为考察对象,对上述7个项目的国际单项联合会设定的教练员职业培训与认证标准进行整理、归纳与分析。
依照ISCF指导纲要,7个国际单项协会的教练员职业培训和认证标准维度并非完全对等(见表3)。从纵向来看,各单项联合会均规定了明确的等级;国际网联、排联、乒联、田联和欧足联明确规定了各等级的资格条件和培训时间;国际网联、排联、篮联、泳联给出了相对完整的培训内容,
表3 部分国际单项协会教练员职业培训/认证标准维度[6-13]
机构等级资格条件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考核方式执教对象国际网联√√√√√√国际排联√√√√√—国际乒联√√—√√—国际田联√√—√—√欧足联√√—√——国际篮联√—√——√国际泳联√—√——√
注:“√”表示有,“—”表示无
首先,依据标准的完整性可以发现,国际网联和排联相比其他5个单项更加全面,更接近于ISCF的规定;国际乒联和田联处于第二层次,分别没有对执教和考核方式形成统一的标准和认识,并且均未对培训内容做出明确的要求;国际足联、篮联和泳联的内容完整性相对较低,均有3个指标没有一致的尺度。其次,6个维度在7个国际单项协会分布呈现出非均衡性,其中均对教练员的等级进行了划分,网、排、乒、田、足明确规定了资格条件和培训时间,而培训内容、考核方式和执教对象3个指标的布局各有特点。
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教练员等级划分与ISCF的指导性规定并不完全一致,而是依据项目的普及情况、特殊技术需要、体系完善程度针对不同执教对象进行了特色划分。其中,在本研究所考察的7个国际单项联合会中,国际排联、泳联设置的3个等级中,执教对象全部为高水平运动员;与之相比,在网球、篮球、足球、田径、乒乓球项目教练员等级的最低级别均以普及推广为目的,例如国际网联一级教练员、国际篮联迷你级教练员、欧洲足联初级教练员、国际田联初级教练员主要针对初学者和儿童青少年,国际乒联入门级主要针对社区、学校、俱乐部等群众参与。除此之外,针对守门员专项能力以及五人制足球推广的需要,欧足联在专业水平的B级中设立增设了室内五人制足球教练员,在可以执教职业球队的A级中设立了守门员教练员。由此认为,在ISCF的指导性纲要下,各单项协会受运动项目的本质特征、职业化水平和推广程度的影响,教练员等级划分的具体数量和层次性特点在表现出一般规律的基础上又呈现出专项特色。
各单项体育联合会教练员等级的执教对象与能力要求均呈现出依次递增的特点,但不同项目对于教练员能力进阶的要求不同。有些联合会教练员根据不同等级执教不同竞技水平的运动员,如国际网联的三级教练员执教高级专业或职业运动员;游泳一级、二级和三级教练员所执教的对象依次为参加全国锦标赛、洲际锦标赛、世界锦标赛和奥运会的运动员。有些联合会教练员根据不同等级执教不同训练阶段的运动员,如田径一级教练员执教基础训练阶段的青少年运动员;二级教练员能够完成短跨类、中、长距离跑和竞走、跳跃、投掷、全能五大类项目群类的运动员训练,或初入专项化的运动员训练;三级教练员执教已确定专项并进入专项提高阶段运动员的训练;学院级教练员则能够执教单一或多个项目的顶尖运动员。有些联合会教练员的能力差别体现在参与赛事的具体要求之中,如意大利足球职业联赛规定,只有获得欧足联A级(UEFA A)教练资格才可以执教甲级、乙级青年队和丙级联赛一队,而执教甲级、乙级一队必须具备欧足联职业级(UEFA Pro)教练资格。
依照ISCF的指导性纲要,分别从原等级、专项能力、执教经历三方面对5个单项体育联合会教练员参加培训和认证的资格进行分析。研究发现,在对原等级的规定性方面,各单项均要求在高一级的培训前必须具有低一级的教练员证书,这种进阶式的规定,既与执教对象的水平形成对应,又有利于培训课程内容的针对性设置与区别化对待。在专项能力方面,除了乒乓球未做任何要求外,其余单项的要求并不相同,并且仅对低级别教练员等级做出了规定,几乎不存在进阶性。其中,网球教练员的技术要求相对较高且具体,并主要表现为执教技术,如基本的击球、喂球等;而排球、足球、田径仅提出了较为模糊的要求,例如足球初级教练员需要参加基本技能测试,田径一级教练员应该对田径运动有浓厚的兴趣等。在执教经历方面,网球、排球、乒乓球不做具体要求,从国内、外开展的等级培训班参与人群来看,既有刚退役的专业运动员,也有俱乐部或高校球队教练员;足球、田径则对执教经历要求明确,统一要求在考取高一级别资格时需要有低一级别1年以上的执教经验。
需要指出的是,欧足联对于职业级教练员的资格条件,依据足球运动经历做出了差异化要求:一是普通人群需要持有A级教练员证并拥有1年以上A级执教经历;二是拥有一定运动经历的职业球员只需完成某些规定课程;三是高水平且职业生涯较长的球员可直接获得培训和认证资格。上述规定表明,欧足联认可的运动经历有助于执教能力的获得,不同水平的运动经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对培训学习的替代作用。在高水平职业足球赛场上,无论是逐步晋级的穆里尼奥,还是退役不久便从事教练员职业的齐达内、瓜迪奥拉,都取得了瞩目的执教成绩。
表4 部分国际单项协会教练员培训内容[6-13]
项目等级专项知识人际知识运动科学知识网球一级设备设施、专项特征、基本技术与战术、规则、规程、参赛教练员角色、组织与沟通、现场研讨、观察能力医学和生物学(专项生物力学、运动医学、心理学);教学(个人及小组教学);训练(竞技子能力发展、训练计划)二级前沿技术(底线击球、发球和喂球,网上技术,全场技术及各技术之间的变换)、双打比赛、执教风格沟通技巧、职业道德与自我提升、随同运动员比赛医学和生物学(生物力学、损伤预防/治疗、营养、心理学);教学(个案分析、个人及小组教学);训练(体能训练、技术与战术诊断、训练计划);管理(职业管理)三级前沿战术(原理、比分分析、双打比赛)、技术效果(发球、抽球、回击球、网上等技术分析与速度产生)、先进设备和性能随同运动员比赛、沟通技巧医学和生物学(选材、体能测量与评价、动作控制、康复、营养、恢复);教学(心理测量与评价、技能形成与发展);训练(专项素质训练、心理训练与调节、力量训练与伤病预防、训练前沿、训练计划的制定与实施);管理(职业发展规划、市场开发与营销)篮球一级针对个人执教阶段的执教风格和理念;篮球比赛的发展趋势与运动员、裁判员沟通;表率能力;职业道德:不使用兴奋剂训练(周课训练计划、基本训练方法和手段);管理(运动员日常管理)二级—与俱乐部和球队管理人员的沟通;职业道德:不参与体育赌博训练(年度训练计划、参赛规划、前沿训练方法手段);管理(教练员管理)三级针对运动员职业发展的执教风格和理念;篮球的整体发展趋势与媒体沟通;教练员团队组织训练(多年训练计划、运动员竞技能力发展规划);管理(运动员职业管理)排球一级项目特征、规则、基本技术、基本战术团队合作医学与生物学(运动损伤);训练(体能训练、基本技术与战术训练)二级前沿技术与战术沟通技巧、职业道德医学与生物学(选材);训练(前沿技术与战术训练);管理(球队管理)三级项目发展趋势、球队模式职业道德医学和生物学(康复、理疗、反兴奋剂);教学(心理学);训练(运用规则、训练计划与方法、竞技状态调控、恢复)游泳一级—沟通技巧医学和生物学(生物力学);教学(教学组织、心理学);训练(基本技术训练、体能训练)二级——训练(关键技术训练、体能训练前沿)三级——针对教练员自身需要与目标的课程
依照ISCF对于资格培训内容,从专项知识、人际知识、运动科学知识三方面分别对网球、篮球、排球、游泳4个单项体育联合会教练员资格培训内容进行分析(见表4)。
在专项知识方面呈现出分层性和递进性的特点,一方面,规则、规程、设备设施等基本知识仅在一级教练员培训中体现;另一方面,对技术、战术、执教风格与理念等的要求从基本向前沿,从基础向高难,从分解向综合递进。
在人际知识方面,对教练员沟通技巧的培训首先与各单项的专项特征与竞赛特征相适应,例如针对国际网球职业化竞赛的特点,中高水平教练员的培训内容包括随同运动员参加比赛;为适应篮球职业联赛的发展需要,篮球教练员的培训随着等级的递增,分别讲授与运动员和裁判员、俱乐部和专业队管理人员、媒体和教练员团队的沟通知识。其次,人际知识的培训还应适用执教对象的年龄阶段和竞技水平需要。例如,国际网联讲授各级教练员分别针对青少年运动员、中高级运动员、高水平和职业运动员的沟通技巧;由于仅针对高水平运动员,国际泳联和国际排联仅分别在一级和二级教练员培训中讲授沟通技巧。
在运动科学知识方面,依据知识类型将其分为医学和生物学知识、教学知识、训练知识、管理知识4种。整体来看,4个单项教练员的培训内容存在较大差异,内容的选择除了体现专项特征外,还符合各单项当前主流竞赛形式的执教要求。例如,由于需要跟随高水平运动员参加职业比赛,网球教练员应能够独立承担运动员的日常训练,这就要求具备更为全面的运动科学知识。相比较而言,集体球类项目的篮球和排球教练员大都以团队形式存在,教练员的培训内容主要关注训练计划的制定、运动训练团队的管理等。
从同一项目不同等级运动科学知识内容来看,首先表现为不同执教对象的针对性。其次,表现为知识内容的衔接性,各等级之间呈现出难度递增与范围扩大的特点,例如,对于一、二、三级教练员而言,篮球教练员在训练计划方面分别讲授周课、年度、多年训练计划;游泳教练员的技术教学内容依次为基本技术、关键技术和依据个人需要的内容。
培训时间依据不同运动项目和教练员等级有所差异。首先,整体来说,除排球项目外,网球、足球、田径、乒乓球的培训时间均随着教练员水平的提高呈递增的趋势。例如田径项目从初级到学院级培训时间依次为24小时、40小时、64小时和3~12个月,乒乓球项目从一级到高水平级分别是30小时、36小时、48小时和144小时。其次,不同运动项目的培训时间离散性较大,网球在88~104小时之间,排球在64~104小时之间,足球在123~369小时之间,田径在24小时至12个月之间,乒乓球在30~144小时。最低培训时间是田径初级教练员的24小时,最长的培训时间则是田径学院级的3~12个月。最后,相比ISCF标准的培训时间,足球项目与之更为接近,其他项目或随教练员水平的提高成倍增长不明显,或各级别的培训时间普遍低于ISCF标准。
表5 部分国际单项协会教练员考试标准[6-13]
项目等级考试标准网球一级理论笔试;专项技术考核;个人教学能力考核:学员在5至6片场地内,对12名11至14岁的初学者进行2h教学;团队教学能力考核:学员以团队配合的形式,在5至6片场地内,对24至36名11至14岁的初学者进行3h教学二级理论笔试;专项技术考核:课内研讨三级依据模块1、2、3的教学内容,进行技术与战术理论笔试(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针对2名运动员进行技术和战术的训练实践操作考核依据模块4、5、6的教学内容,进行心理、体能、训练计划理论笔试(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针对2名运动员进行心理和体能的训练实践操作考核排球一级笔试(≧70分,满分100分);技能测试(≧55分,满分80分);口试(只针对笔试成绩在50~68分但技能测试合格的学员)二级笔试(≧70分,满分100分);技能测试(≧40分,满分60分);口试(只针对笔试成绩在50~68分但技能测试合格的学员)三级提前一个月通过邮件发送若干开放性题目,最终成绩由授课教师针对学员的书面作业、现场答辩、实践展示三方面综合判定乒乓球一级全勤参加30h课程、10min双人相互执教实践展示、课程后完成30h训练实践(含5h指导下完成)二级全勤参加36h课程、参加2级理论考试且成绩≧50%总分;课程后完成50h训练实践(含5h指导下完成)三级全勤参加48h课程、参加3级理论考试且成绩≧50%总分;课程后完成80h训练实践(含5h指导下完成)高水平级全勤参加144h课程、参加高水平级理论考试且成绩≧50%总分,课程后完成100h训练实践(含5h指导下完成)
由表5可以看出,考核标准构成包括理论考试、专项技能。理论考试方面,主要考核专项训练学知识和友邻学科知识,如网球的技术、战术、体能等专项训练学知识和心理学知识。其中排球和乒乓球还对理论考试的成绩做出了量化的要求。专项技能考核方面,主要看其掌握专项技术和执教技能的水平。如网球和排球协会,尤其强调一级和二级水平教练员自身的专项技术水平必须达到相应的标准,并且排球对技术考核成绩有明确的规定。三级教练员没有设立专门的技术考核,主要原因为可能在于,培训过程中,随着教练员等级的提高,更加注重执教能力、风格、理念的培养和提升。
执教能力方面,表现为两个特点,第一,评价主要由任课教师完成,主观性较强。表中可见,三个项目的单项协会均重视学员执教能力的考核,但是在考核过程中并没有详细的量化尺度,只能依靠授课教授的经验进行主观的判定打分;第二,随着等级的提高,所占的比例或完成的难度或学时的要求越高。例如国际网联一级和二级教练员只需考核1次执教能力,而三级教练员依据培训的模块,需进行2次不同的考核。国际排联则对前两个等级的执教能力没有严格的标准,但是加大了三级教练员执教能力的考核难度。国际乒联从低至高4个水平的教练员,执教能力的学时要求逐渐增加。
首先,根据ISCF影响路径,明确教练员发展的重要地位。教练员是指导和训练运动员的直接主体,所以教练员的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就是运动员成绩的显现,是国家体育综合实力提升的重要因素,是我国建设体育强国的关键。图1所示,ISCF认为教练员是梯度图的最底层,是在教练员共同体合作伙伴的引导下,依次从组织到个体的由高到低和自上而下的结构模式,可以发现教练员受到多个组织和机构的关注,同时与单项协会、职业培训和高等教育等有着密切关联。此外,在同心圆图中,ISCF的影响由宏观到微观的呈递减的影响范式,教练员的教育与发展是同心圆的最里层。说明教练员及教练员的发展与众多组织和机构都有直接或间接的关联,ISCF的影响路径为我国科学建立教练员的培训和认证标准提供了有力保障。
图1 ISCF的影响路径
其次,为了保障教练员的切实发展,培训和认证标准应实行系统循环的动态优化模式。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不同项目、层次的教练员培训和认证亦应遵循此规律。国际体育单项协会在ISCF的影响下,也都呈现出不断优化的态势。我国制定教练员培训和认证的顶层设计,以及各运动管理中心或单项协会的具体操作层时,均可借鉴ISCF在运用过程中连续的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反馈循环模式。
教练员职业是科学与艺术的有机融合,在整个教练生涯成长过程中,知识技能、专业道德、执教艺术等职业特征都需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培训获得自我提升。运动训练理念的改变、训练方法手段的创新和运动项目规则的改变等因素都是教练员需要反复进行培训和认证的动因。加之,由于大部分通过运动员转型而来的教练员学历低[14-15]和知识系统性欠全面等原因,导致我国高水平教练员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当今社会的需要。因此借鉴ISCF的标准以及各单项协会的培训和认证的模式,基于不同项目教练员职业的一般特征和专项特征,有助于设立完整、均衡的培训和认证维度,从而提高教练员的综合素质。具体实施方法包括:第一,参照ISCF对教练员工作任务和能力的要求,为设立培训和认证维度奠定基础。例如依据工作任务性质将教练员的具体工作分为4个类别,能力又主要包括训练、参赛、管理和教育4个方面。第二,正确认识ISCF和各国际单项协会培训与认证的维度的优势和不足,例如除执教对象外,ISCF分别对各等级的资格条件、资格培训和资格考核作出了说明与规定。而在ISCF的影响下,各国际单项协会的培训和认证体系并不完整或均衡,例如,国际篮联和泳联未对资格条件、培训时间和培训内容进行规定等。因此,我国的培训机构或单位在设置不同项目和层次的教练员培训和认证的维度时,应该保障等级、培训内容、时间、考核方式和执教对象5个维度的完整性和均衡化。
培训体系包括等级、培训内容、时间、考核方式和执教对象,设置培训课程时应围绕着5个维度展开。ISCF设计课程的流程(见图2)可借鉴到我国的教练员培训与认证中来,而在提升教练员专业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同时,坚持培训体系中5个维度的一体化,也是保证培训质量的重要环节。
第一,制定合理化的教练员等级。我国的教练员等级分为初级(三级、二级)、中级(一级)、高级(高级、国家级)3个等级,相比ISCF的4级制,以及国际单项协会的3~5级的划分方式,显得较为合理。建议可依据运动项目的普适和提高程度,专设相应特色化的等级,例如,国际篮联的迷你篮球专为儿童设立,国际田联合乒乓球分别设置初级和入门级服务于群众体育。
图2 课程设计流程
第二,确立灵活的执教对象。虽然ISCF的指导性文件中并未明确规定各等级教练员的执教对象,但部分单项体育联合会为了本项目的推广和发展对其进行了明确规定。我国在按照项目的专项特点灵活设置不同等级教练员的执教对象,或借鉴国际网联依据不同竞技水平的运动员的形式,或参考国际田联针对运动员多年训练过程的不同阶段划分执教对象的方式,或参照足联参与赛事的类别设置执教对象。
第三,重视内容的分层和递进。我国教练员大多是退役运动员或运动训练专业毕业的学生,前者自身运动水平高,但缺乏运动训练学、管理学、生理生化等学科的知识,后者虽然接受过系统的学习,但自身运动水平较低,缺乏执教经历[14-15]。所以要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设置培训内容。
第四,保证时间的科学性。培训总时间过长或过短均不利于培训的经济性和实效性,同时,培训时理论课、实践课、考核课的时间分配比例也将影响培训目标。ISCF是以全球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教练员为服务对象,因此其培训时间相对集中[10]。我国足球教练员在培训时总时间短,各课程类型的时间比例欠合理。因此,有必要参考ISCF和5个国际单项协会的培训时间,为我国各协会、机构确立合理的培训时间提供借鉴。
第五,加强资格要求和考核标准的规范化。规范教练员培训与认证的资格要求和考核标准,不等价于统一标准,而是需要各协会一方面能够科学地制定资格标准以及考核的内容和形式;另一方面要求在培训与认证前严格审核教练员已具备的资质,并在结束时进行标准严厉的考试。部分国际单项协会及我国在这两方面有提升规范性的空间。因此,可参照ISCF从原等级、专项能力、执教经历三方面针对不同运动项目和水平的教练员进行进阶式和区别化的资格要求。由于考核的内容和形式受培训内容的影响较大,所以建议借鉴ISCF标准,规定考核标准由理论考试和专项技能组成,各单项协会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实行定量化的评分,避免人为的主观因素。
ISCF是各国际单项协会实施教练员培训与认证的指导性纲领,与各国际单项协会共同面向全世界培养国际标准的优秀教练员,其科学合理的教练员培训与认证机制值得我国学习和参考。现阶段,随着我国教练员专业化和职业化的发展趋势,有必要借鉴ISCF和各国际单项协会的成功经验并反思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构建适应我国国情的科学合理的培训和认证标准,设立完整的和均衡的培训和认证维度,坚持培训与认证体系的一体化。这些举措不仅有助于我国教练员整体数量和质量的提升,而且可以为早日实现新时期的体育强国梦提供人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