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 强,王丽华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云南 昆明 650111)
文化是不同国家和民族心灵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作为世界上唯一一个文明形态没有中断过的民族,文化在其中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承载着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悠久历史最丰厚的智慧结晶,其本身就是在与不同文化交流、碰撞、融合中汲取外来优秀文化养分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蕴含着“大同世界、天下为公、天下和平、民胞物与、天下一家、万国咸宁、天下和合”的卓越天下观,是中华民族往圣先贤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的古代中国方案。当今世界格局正处于大变革、大调整、大动荡的新时代,和平赤字、发展赤字、治理赤字给人类带来严峻挑战,中国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世界发展贡献当代中国方案。党的十九大报告在“坚持和平发展道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部分,特别强调“要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因此,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和全面走出去,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钥匙,是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影响力的必由之路。
党的十九大报告呼吁“各国人民同心协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出去对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尚和合、求大同”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是中华文明的思想精华。《礼记·中庸》中有“道并行不悖,万物并育而不相害”的朴实写照。从历史维度看,中华民族即便具有浩瀚精深的文化宝库,也从来不排斥其他文化类型和文明形态,相反,更加认同各种文明形态和文化呈现的意义与价值。正是内在具备文化多样性的自知自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才能历经五千多年而长盛不衰,中国才能成为一个坚持协和万邦、尊重他国文明的国家。从长期趋势看,文化全球化是主流趋势。全球化本质上是全球性的共同生产生活,而文化全球化是超越主权边界共同生产生活的文化诉求和表达。这意味着各国优秀传统文化是有其存在意义和价值的。现阶段,伴随出现文化冲突与文化共生的矛盾性场景,文化单极化与多元化复杂交错并存的局面。按照“和而不同”的“道并行而不相悖”的共处、和处原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出去有利于助推世界文化多样发展。
国之交在于民相亲,民相亲在于心相通。世界各国间国际关系的发展既需要经贸合作的“硬”支撑,更离不开文化交流的“软”相连。民心相通在“一带一路”建设“五通”中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和“人之所欲,施之可行”。即想人之所想、急人之所急、欲人之所欲,站在对方的角度想对方需要什么,而不会连自己都不愿意要的还要强加于别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里处理人际关系的格言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一脉相承,也只有这样各国人民之间才有共同关切、共同语言,中国倡导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才能感人肺腑、动人心弦。在中国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过程中,通过文化交流与合作,可以让各国人民产生共同语言、增强相互信任、加深彼此感情,这与西方式的全球化布局与运作模式截然不同。近年来中国与世界各国的文化交流内容越来越多、影响越来越大,尤其是民间交流越来越频繁,密切了中国同世界各国人民的友好感情,夯实了中国同这些国家合作的民意基础和社会基础。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调“大同世界、天下为公”。《礼记·礼运》倡导“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这是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的精华,是中华文明精神文化的根本。早在西方启蒙时代,莱布尼茨就高声疾呼“现在东方的中国,给我们以一大觉醒”。伏尔泰怅然感慨“中国是世界上开化最早的国家”。可见,中国和东方的优秀文化是推动西方文明走出中世纪蒙昧状态、迎来现代文明曙光的重要影响因素。当今世界面临和平赤字、发展赤字、治理赤字等一系列难题和挑战,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出去并与不同文明交流对话、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应对三大赤字挑战的可行途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调的和合共生性、休戚与共性、修齐治平性能够为消解和平赤字、发展赤字、治理赤字做出贡献(见图1)。
图1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出去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影响机理图
新时代,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阈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出去应形成面向全球受众的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立体化网络,在战略选择上应注重以下四方面。
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阈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出去必须求同存异、协调统筹、科学规划、顶层设计、整体推进。第一,制定《国家文化走出去战略》和发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与交流合作倡议》。对内而言,贯彻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出去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等政策,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出去做好内部顶层设计。对外而言,结合建设“一带一路”的契机,推动中国同“一带一路”国家的合作,进而实现更大范围的走出去,明确发展目标,优化资源配置,形成合作机制,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出去做好外部顶层设计。第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出去要形成面向全球受众的信息化、全方位、多层次的立体化传播网络。要顺应信息化潮流,运用新媒体、大数据、云计算等多种手段,提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出去的效能和水平。要整合全方位资源,建立适应新时代的各级政府、社会部门、行业企业和其他群体共同参与文化走出去的协作机制,出版、广电、旅游、教育、体育、经贸、科技、侨务、外事、外宣等领域应紧密合作。要推动多层次对接互动,加强政府与社会力量的联动,形成官方主流传播、民间交往、企业合作、个人交流多层次的走出去格局。
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阈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出去涉及与各个国家的文化传播、交流与合作,处理好合作关系紧密型国家和其他国家、长远与当前各方面的关系,内涵极其丰富、外延极其广泛、体系极其博大,必须协调好地缘关系、层次关系,必须统筹好注重阶段性、动态性。第一,突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出去的空间布局重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出去的空间布局上可以按照两条线来展开,其一是强化原有的中国与世界各国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其二是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不断拓展,既可以采取“辐射式”的传播方式,也可以采取“蛙跳式”的传播方式,有侧重的选择交流传播支点国家进而示范推广到周边文化相似性高的国家,形成由点及面、由面到体的文化走出去地理格局。第二,突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出去的在地化。在地化是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出去作为一种商品或服务呈现,就必须契合当地的需求。因此,必须充分尊重当地国家的政治形式、民族宗教特点、风俗习惯、生产生活方式等,充分尊重当地民众的自主选择。第三,突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出去的载体建设。突出孔子学院的中坚作用,使孔子学院更好的承载和谐精神,传递友爱、真诚、信任和人类的美好,深入开展与世界各国的文化艺术、科学教育、体育旅游、地方合作等合作与交流。
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阈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出去必须强化务实合作,一方面,既要强调文化先行,又要注重文化交流对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和民心相通的促进作用的发挥;另一方面,要处理好“说”与“做”的关系,规避“两张皮”的发生,实施差异性走出去战略。第一,深入调查研究,做好项目论证。要充分进行文化传播项目可行性论证,特别是在先期协调阶段进行舆论的研判,根据不同国家分类制定宣传和舆论引导政策,为国家部门和行业企业提供决策参考。第二,尊重文化差异,分类施策推动。政府要充分发挥引导作用,统筹协调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形成整体协同推进、注重差异性作用发挥的文化走出去工作格局,在舆论宣传、推广传播、活动组织、内容选择等方面,要结合受众特点防止同质化,注重精准施策。第三,不断推陈出新,提升传播效果。既要紧密结合世界各国的历史文化、民族宗教等差异所带来的目标受众的多样性,更要不断发掘和创新文化的新视角、新方式、新工具,打动人心、提高文化走出去的接受力和影响力。
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阈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出去必须改变以往单纯的“文化外宣”等已经无法适应新时代文化传播需要的形式,积极架设不同文明互学互鉴的桥梁。第一,积极开展人文领域互动性活动。组织实施一批教育、科学、文化、体育、旅游、卫生、考古等各领域人文合作和互动活动,切实推动妇女、青年、儿童等群体的人文交流活动,形成多元互动的人文交流格局。第二,积极开展民间交流和智库共建活动。继续实施“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举办“一带一路”青年创意与遗产论坛、青年学生“汉语桥”夏令营等活动,增强青年一代的国际交流。探索设立双多边智库,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国际智库,汇聚世界各国智慧和力量,推动世界各国文明互学互鉴。
当今世界格局正处于大变革、大调整、大动荡的新时代,面对国际文化需求复杂多变、多元文化竞合激烈、传播渠道日益全球化、网络化、虚拟化的新趋势和新特点,基于中华民族的文化特色,以国际化的文化诠释方式来增强共鸣感,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出去、助力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现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出去涉及多元利益主体、多重战略关系、多种促进手段,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建立高效运转的交流合作机制。第一,建立双多边高层磋商机制。充分发挥“一带一路”、G20、上海合作组织、中国和东盟(10+1)、中阿合作论坛等现有多边合作机制,以及其他常设性或临时性的国际次区域论坛、博展会、商洽会等平台,重点加强文化领域的沟通与交流,将文化交流作为高层磋商的常设议题,在对话、沟通、磋商的基础上通过联合公报、宣言、谅解备忘录等形式,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出去常态化和机制化。第二,建立各级别人文对话与智库合作机制。在双多边高层磋商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各级别人文交流对话和智库合作交流,更加深入、系统、灵活的开展各类形式的文化交流活动和机制。以国家间智库交流合作为例,各部委和地方政府间均可以开展有利于文化传播的交流活动和政策沟通,形成层层有承接的文化走出去合作推进机制。第三,建立交流合作与资源整合机制。各政府部门、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要在整体合作机制构架下建立有关部门、组织、机构的会商制度,为文化走出去提供协同指导。整合政府和市场的各自优势,增强聚合效应和互动作用。
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出去,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建立优秀传统文化的国际认同,丰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出去的载体建设,在保持中国优化传统文化独特性的基础上,围绕世界各国人民的差异化需求,找到与其他国家相对一致的文化载体平台建设接口。第一,加强与世界各国文化基础设施及产业发展平台建设。要加快文化传播与交流合作的基础设施建设,把握新一轮互联网建设机会,重点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推广技术标准和示范规则,促进有关国家创意研发、文化艺术品市场交易、遗产保护与应用等平台载体建设。第二,加快文化走出去企业和品牌建设与创新。鼓励文化创意产业企业走出去加快发展,打造一批影视、图书、音乐、动漫、网游、文博等业态的国际型企业和国际知名品牌。第三,做大做强国际传播媒体。要加快国际传播主流媒体硬件建设,通过增强“本土化”文化传播内容、市场化运作文化传播方式等途径,推进海外机构和队伍建设,推进海外节目落地,全面提升国际传播主流媒体的传播能力、经营能力、制播能力。第四,加强电影产业合作,促进国内影视文化作品的国际传播。要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电影产业合作,健全完善中国影视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营销体系,在目标市场举办中国电影、电视作品展,开拓海外市场。第五,进一步办好孔子学院,深化汉语文化国际传播和推广。探索拓展孔子学院在提供中国教育、文化、经济和社会相关信息咨询服务和开展中国文化传播工作的功能定位,优化地理布局,提高师资配置,提升教学质量。
第一,完善政策体系。要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出去的目标要求,制订相关的政策法规,规范对外传播与交流合作行为。要加强国家层面的政治、法律、社会、人文等各领域的风险提示,降低文化企业走出去风险。要统筹整合国内文化及相关产业资源,在企业融资、跨境投资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撑。第二,强化人才保障。要加强文化交流传播相关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使得相关人员更加熟悉各国国情、国际惯例,加大外向型文化传播人才的培养力度。要充分借助专家学者和智库的作用,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出去提供智力支持。第三,加强民间交流。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科研机构、高校、企业、个人的力量,开展范围更加广泛、形式更加多样的民间文化交流,拓展中医养生、中华美食、武术健身等领域的交流交往。第四,发挥华侨华人作用。减少或消除对象国对中国文化“走出去”和“走进去”的担忧,鼓励华侨华人积极参与居住地的文化活动和公共事务,传播灿烂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