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素芬 陈曦
古遗址作为文化遗产中的一种物质表现形式,它承载着历史、美学、人类学等突出价值,同样也蕴含了许多与之相关的非物质表现形式。文化遗产是全人类的福祉,古窑址作为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其保护工作亟需全社会的参与。
2012年,在被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的50多个遗产点中,漳州的平和南胜窑、漳州东溪窑和龙海月港3处遗址入选;由于窑址都远离村落,周边环境基本保持了原有的形态,鉴于窑址的较高价值以及高度保护,2016年,漳州平和南胜窑、华安和南靖东溪窑成功位列“海丝”申遗的30个遗产点之一。
(一)漳州市古窑址保护已经取得的成果
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帶一路”倡议开始,漳州市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城市,加入了海上丝绸之路申遗联盟城市,政府也发挥其作用对古窑址开展了一系列的保护。
由福建省政府主导制定的《福建省“海上丝绸之路·漳州史迹”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于2015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明确了实施古窑址保护管理部门的职责、经费保障、法律责任等相关规定。在此基础上又制定出台了《平和县“海上丝绸之路一南胜窑遗址”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规定》《南靖县“海上丝绸之路一东溪窑遗址”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规定》以及《村规民约》等相关规定。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使古窑址保护有法可依,同时推动了政府从法律层面制定更科学的保护规划。
漳州市为推进“海丝”申遗,健全申遗领导机构,市政府成立了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政府的牵头下,平和、南靖等各县也相应成立了“海丝”申遗领导机构,并设立专门的申遗点保护管理机构。建立了市、县两级海丝申遗联席会议制度,各县把“海丝”申遗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窑址点保护、修缮、整治工程技术方案编制经费,以及保护整治施工经费、遗产检测和文物收藏的有关费用,落实专职人员等具体工作,一定程度上为古窑址保护提供组织保障。
(二)漳州市古窑址保护过程中面临的困境
经过漳州市各级政府的重视及努力,2016年7月,国家文物局将漳州市南胜窑遗址、东溪窑遗址列入“海上丝绸之路一中国史迹”首批申遗遗产点名单。窑址保护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涉及各级政府、不同部门共治共护。当前,漳州窑址保护虽取得初步成效,但在保护的过程中也面临诸多困难。
1.窑址保护资金不足
尽管漳州市每年都向国家文物局申报专项资金,但是由于古窑址面积较大,本体保护需较大投入,且周边环境整治还需征地征迁以及交通道路、遗址博物馆等建设项目,资金缺口仍较大。目前平和县已投入625万元开展环境整治,南靖县已投入资金800万元实施沿途景观整治等环境整治工程,华安建设通往遗址区道路预计需要1.5亿元,且在拆迁和博物馆可移动文物购藏方面仍需大量资金。
2.民间对窑址保护的主动性低
笔者在对两处窑址附近的居民实地访问时发现,很多居民对窑址并不熟悉。根据调查问卷,有81.09%的居民认为应当由政府部门承担主要保护工作,仅有40.16%认为居民应发挥保护作用。而在问及村民“窑址是否有对文物采取保护措施”时,有65.54%的人表示不了解。由此可见,居民认为窑址保护与自身利益不相关,保护意识薄弱,参与主动性也比较低。
3.居民参与窑址保护渠道短缺
公众参与能否顺利实现,取决于公民是否有足够表达自身意愿的空间和途径,即是否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这是公众参与最重要的条件。而在调查中笔者发现,高达62.95%的居民从未参加过当地政府举办的以“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为主题的相关活动,说明政府为居民提供的参与活动并不多。并且从问题:“您从何渠道了解和认识漳州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的相关情况?”来看,电视(52.85%)作为传统主流媒介是公众了解海丝古窑址保护的主要渠道,随着网络媒介的兴起,微信/微博(46.89%)成为公众享有知情权的又一平台。但总体来看,公众实际能以主人翁角色参与窑址保护或建言献策的平台却不多。
如上分析,漳州市政府对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十分重视,尽管已经成立了“海上丝绸之路申遗办”作为领导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机构,但是在窑址保护过程中仍存在诸多困境。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有客观因素,例如,由于窑址保护自身的特殊性,古窑址地处偏远、交通受限,为窑址保护增加了困扰。
1.窑址保护宣传力度不够
从调查结果来看,居民对窑址保护的参与主动性低的主要原因在于政府对窑址保护的宣传力度不够,一是政府对当地居民的宣传力度不够深入,缺乏对居民参与保护的鼓舞和带动,导致居民对窑址保护情况不熟悉;二是宣传面不广泛。笔者发现政府公众号关于古窑址的宣传文章少之甚少,很多推文的浏览量均未超过100,其回帖的人数更是不超过十人。可见网络平台的宣传范围是有限的,尤其是窑址所在地的平和、华安和南靖县的居民中还是有很多人并不善于利用网络平台接收相关信息。
2.窑址保护的社会组织缺失
无论是从资金、人员还是技术层面,政府所能提供的资源都是有限的,社会组织的参与能够极大程度地调动社会大众融入古窑址保护的热潮中。但从问卷调查情况来看,笔者发现仅有10.36%的人选择通过社会组织或者民间组织参与过窑址的保护。然而走访窑址所在县市后发现,专门从事窑址保护的社会组织极少,居民参与窑址保护缺乏正规社团组织,只能依靠政府组织的活动或者独立个体的自发性行为,导致社会参与度不高。
实现对窑址真正有效的全面保护,需要赖以政府为核心的多元主体相互合作,共同完成。在海丝古窑址保护管理的工作中,政府是古窑址保护的规划者、指挥者、协调者,应当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专家学者、社会组织、公众等主体有序参与这项保护工作。为进一步突破古窑址保护传统单中心治理模式的束缚,政府必须构建多元参与窑址保护网络,促进协同治理。各个参与主体应在协同治理的框架下,彼此沟通、协调和合作,扩大社会影响和宣传文化遗产窑址保护的作用。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民间保护意识
政府想要积极动员组织多元主体参与古窑址的保护,首先必须加大对窑址保护的宣传力度,让公众更了解与窑址相关的知识,提高自身对窑址的保护意识。当然,加大宣传力度的方式各种各样,除了通过微信、微博和相关网络平台进行线上的普及和呼吁外,线下的宣传也十分重要。例如,政府要定时下镇或下乡宣传,特别是窑址周边一些经济比较落后、信息网络发展不够完善、知识水平较低的乡村。此外,应增强青少年对古窑址的保护意识。在普及和宣传方面,南靖县的龙山中学的做法值得借鉴。为了进一步宣传海丝与南靖的东溪窑文化,龙山中学特开设校园陶艺社团将陶艺引进课堂,在传承陶艺技术的同时,也扩大了宣传。
(二)拓宽融资渠道,吸引企业资金与技术投入
古窑址的保护与海上丝绸之路其他古遗址保护相比更具复杂性。“海丝”古窑址地处深山,地形偏僻复杂,挖掘及保护难度大,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也需要更多的专业人员的参与和专业施工技术的支持。然而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条件有限的情况下,资金投入缺口较大。因此,政府需要利用多元主体的参与拓宽资金投入渠道,例如,以政策优惠或财政补贴等措施、以招标等方式吸引拥有从事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的企业承担古窑址保护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效缓解政府保护压力,提升保护“海丝”窑址质量和水平。
(三)成立社会组织,拓宽参与保护渠道
社会组织是“海丝”古窑址保护中的重要参与体。社会组织一方面对接着群众,是居民参与的重要载体,另一方面又可以承担政府保护工作的一部分职能。而目前,漳州市几乎没有专门面向“海丝”古窑址保护的相关社会组织,居民借助社会组织参与窑址保护的机会甚少。因此,应尽快成立相关社会组织,组织居民成立窑址保护分队,打击盗取文物、破坏窑址等行为,利用网络等宣传平台和社会组织,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保护听证会、座谈会、讲座,拓展居民参与“海丝”保护的渠道。
(四)组建智囊团队,挖掘“海丝”古窑址历史
窑址保护不可盲目,需要集聚各方专家进行决策的咨询与论证。首先,需要有熟悉海上丝绸之路与漳州瓷器古窑址等相关历史的专家学者的参与,他们的参与能够为窑址历史的挖掘及后期的保护提供意见和建议;其次,需要有建筑工程类等专家的参与。因窑址地处深山,地形偏僻保护难度大,倘若无专业知识人员对窑址地一些基础设施做出具体及详尽的規划,在遇到狂风暴雨时,山上很容易发生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对古窑址造成一定的破坏。政府应该积极动员与组织各行业专家学者进行窑址复原挖掘及保护的参与,组建智囊团队。专家学者所组成的团队能够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更好地去挖掘古窑址的历史,让窑址保护更加科学合理,让古窑址实现其应有的价值,为海上丝绸之路其他古遗址保护提供典范。
综上所述,政府是整个“海丝”古窑址保护过程的主导者,在“海丝”古窑址保护中应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统筹规划,依法履行管理和监督、协调职责;而社会组织、专家学者、公众、企业等主体必须在政府构建的多元参与保护框架内各司其职、相互合作,牢记“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16字方针,不断推进海丝古遗址保护进程,弘扬以古窑址为纽带的“海丝”文化,讲好属于我们的中国故事!
(责任编辑:张进雅)